第九章 度量衡制度混亂的魏晉南北朝時期 第二節 「南人適北,視升為斗」的南北朝度量衡

南北朝時期度量衡有兩大特點:

(1)單位量值增長速度為歷朝之冠。其200年間,尺度、容量和權衡單位量值的增長率佔兩千多年封建社會總增長率的一半以上。

(2)制度混亂。各個時期、各個地區量值相差懸殊的現象十分突出。以尺度而論,唐代天文、數學家李淳風,為求古律歷,曾將漢至隋各種尺度,以長短分別列為十五等(見《隋書·律曆志》),其中南朝劉宋時尺(宋氏尺)長24.5厘米,宋接東晉之後,尺比東晉尺略增約2%,但仍是秦漢尺度的延續,可知當時尺度並沒有重新定製,只是以前朝之器為當朝之標準定尺,並為齊、梁、陳所沿用。北朝常用尺度則迅速增長,並且十分混亂。《隋書·律曆志》「十五等尺」又根據當時尺度的增長,將北朝各種尺分別列為四等,即後魏前尺長27.8厘米,後魏中尺長27.9厘米,後魏後尺長29.5厘米,至東後魏,尺度已增長到30厘米。北齊取代東後魏而承襲其各種制度。北周武帝雖曾考校古尺,但因長短無定,並且民間已慣用大尺,故北周所用之尺,實即後魏後尺。其間一百多年尺度增長了六厘米。

容量和權衡制度,南朝和北朝增長率也不同。按《隋書·律曆志》所稱,以劉徽考校魏(三國)斛,大於莽斛2.7%,摺合成今制每升約合205毫升。南朝量衡無遺存的實物,文獻又無詳細考證,唯《隋書·律曆志》言:「梁陳依古,齊以古升一斗五升為一斗。」當知梁、陳二朝升斗仍沿襲新莽舊制,每升合200毫升。齊量制大於古升,摺合成今制當合300毫升。北朝量制增長速度十分迅猛,北魏時每升「於古二而為一」,當合今制400毫升。至隋文帝統一全國建立隋朝時,容量單位已增至600毫升(《隋書·律曆志》言:「開皇以古斗三升為一升」)。

權衡制,南朝和北朝的單位量值相距很大。《隋書·律曆志》記載:「梁陳依古稱(秤)」,每斤合今220克左右 ,「齊以古稱(秤)一斤八兩為一斤」,推算每斤約合330克,而北朝的增長速度卻遠遠超過了南朝的齊、梁、陳。按《左傳》孔穎達疏:「魏齊斗稱(秤)於古二而為一」,推算每斤當合今制440克,今藏河北省博物館北魏時鐵權兩件,分別重515.5克和593克,權上無刻銘,估計皆為北魏一斤權。至隋統一度量衡,已高達「以古稱(秤)三斤為一斤」(《隋書·律曆志》),可推得每斤合今制竟高達660克左右。北魏至隋,每斤的增長率已超過戰國至清末兩千多年總增長率 。

由於南朝與北朝度量衡單位值竟有數倍之差,故出現了「南人適北,視升為斗」的怪現象。南北朝度量衡制度之混亂,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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