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紀 第二十七章 唐紀二十七

起閼逢攝提格,盡強圉大荒落,凡四年。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中開元二年(甲寅,公元七一四年)

春,正月,壬申,制:「選京官有才識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跡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為恆式。」

己卯,以盧懷慎檢校黃門監。

舊制,雅俗之樂,皆隸太常。上精曉音律,以太常禮樂之司,不應典倡優雜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樂,命右驍衛將軍范及為之使。又選樂工數百人,自教法曲於梨園,謂之「皇帝梨園弟子」。又教宮女使習之。又選伎女,置宜春院,給賜其家。禮部侍郎張廷珪、酸棗尉袁楚客皆上疏,以為:「上春秋鼎盛,宜崇經術,邇端士,尚樸素,深以悅鄭聲、好遊獵為戒。」上雖不能用,欲開言路,咸嘉賞之。

中宗以來,貴戚爭營佛寺,奏度人為僧,兼以偽妄;富戶強丁多削髮以避徭役,所在充滿。姚崇上言:「佛圖澄不能存趙,鳩摩羅什不能存秦,齊襄、梁武,未免禍殃。但使蒼生安樂,即是佛身;何用妄度奸人,使壞正法!」上從之。丙寅,命有司沙汰天下僧尼,以偽妄還俗者萬二千餘人。

初,營州都督治柳城以鎮撫奚、契丹,則天之世,都督趙文翙失政,奚、契丹攻陷之,是後寄治於幽州東漁陽城。或言:「靺鞨、奚、大欲降唐,正以唐不建營州,無所依投,為默啜所侵擾,故且附之;若唐復建營州,則相帥歸化矣。」并州長史、和戎大武等軍州節度大使薛訥信之,奏請擊契丹,復置營州;上亦以冷陘之役,欲討契丹。群臣姚崇等多諫。甲申,以訥同紫微黃門三品,將兵擊契丹,群臣乃不敢言。

薛王業之舅王仙童,侵暴百姓,御史彈奏;業為之請,敕紫微、黃門覆按。姚崇、盧懷慎等奏:「仙童罪狀明白,御史所言無所枉,不可縱舍。」上從之。由是貴戚束手。

二月,庚寅朔,太史奏太陽應虧不虧。姚崇表賀,請書之史冊;從之。

乙末,突厥可汗默啜遣其子同俄特勒及妹夫火拔頡利發、石阿失畢將兵圍北庭都護府,都護郭虔瓘擊敗之。同俄單騎逼城下,虔瓘伏壯士於道側,突起斬之。突厥請悉軍中資糧以贖同俄,聞其已死,慟哭而去。

丁未,敕:「自今所在毋得創建佛寺;舊寺頹壞應葺者,詣有司陳牒檢視,然後聽之。」

閏月,以鴻臚少卿、朔方軍副大總管王晙兼安北大都護、朔方道行軍大總管,令豐安、定遠、三受降城及旁側諸軍皆受晙節度。徙大都護府於中受降城,置兵屯田。

丁卯,復置十道按察使,以益州長史陸象先等為之。

上思徐有功用法平直,乙亥,以其子大理司直惀為恭陵令。竇孝諶之子光祿卿豳公希瑊等,請以己官爵讓惀以報其德,由是惀累遷申王府司馬。

丙子,申王成義請以其府錄事閻楚珪為其府參軍,上許之。姚崇、盧懷慎上言:「先嘗得旨,雲王公、駙馬有所奏請,非墨敕皆勿行。臣竊以量材授官,當歸有司;若緣親故之恩,得以官爵為惠,踵習近事,實紊紀綱。」事遂寢。由是請謁不行。

突厥石阿失畢既失同俄,不敢歸,癸未,與其妻來奔;以為右衛大將軍,封燕北郡王,命其妻曰金山公主。

或告太子少保劉幽求、太子詹事鍾紹京有怨望語,下紫微省按問,幽求等不服。姚崇、盧懷慎、薛訥言於上曰:「幽求等皆功臣,乍就閑職,微有沮喪,人情或然。功業既大,榮寵亦深,一朝下獄,慮驚遠聽。」戊子,貶幽求為睦州刺史,紹京為果州刺史,紫微侍郎王琚行邊軍未還,亦坐幽求黨貶澤州刺史。

敕:「涪州刺史周利貞等十三人,皆天后時酷吏,比周興等情狀差輕,宜放歸草澤,終身勿齒。」西突厥十姓酋長都擔叛。三月,己亥,磧西節度使阿史那獻克碎葉等鎮,擒斬都擔,降其部落二萬餘帳。

御史中丞姜晦以宗楚客等改中宗遺詔,青州刺史韋安石、太子賓客韋嗣立、刑部尚書趙彥昭、特進致仕李嶠,於時同為宰相,不能匡正,令監察御史郭震彈之;且言彥昭拜巫趙氏為姑,蒙婦人服,與妻乘車詣其家。甲辰,貶安石為沔州別駕,嗣立為岳州別駕,彥昭為袁州別駕,嶠為滁州別駕。安石至沔州,晦又奏安石嘗檢校定陵,盜隱官物,下州征贓。安石嘆曰:「此只應須我死耳。」憤恚而卒。晦,皎之弟也。

毀天樞,發匠熔其銅鐵,歷月不盡。先是,韋後亦於天街作石台,高數丈,以頌功德,至是並毀之。

夏,四月,辛巳,突厥可汗默啜復遣使求昏,自稱「乾和永清太駙馬、天上得果報天男、突厥聖天骨咄祿可汗」。

五月,己丑,以歲飢,悉罷員外、試、檢校官,自今非戰功及別敕,毋得注擬。

己酉,吐蕃相坌達延遺宰相書,請先遣解琬至河源正二國封疆,然後結盟。琬嘗為朔方大總管,故吐蕃請之。前此琬以金紫光祿大夫致仕,復召拜左散騎常侍而遣之。又命宰相復坌達延書,招懷之。琬上言:「吐蕃必陰懷叛計,請預屯兵十萬於秦、渭等州以備之。」

黃門監魏知古,本起小吏,因姚崇引薦,以至同為相。崇意輕之,請知古攝吏部尚書、知東都選事,遣吏部尚書宋璟於門下過官;知古銜之。崇二子分司東都,恃其父有德於知古,頗招權請託;知古歸,悉以聞。他日,上從容問崇:「卿子才性何如?今何官也?」崇揣知上意,對曰:「臣有三子,兩在東都,為人多欲而不謹,是必以事干魏知古,臣未及問之耳。」上始以崇必為其子隱,及聞崇奏,喜問:「卿安從知之?」對曰:「知古微時,臣卵而翼之。臣子愚,以為知古必德臣,容其為非,故敢幹之耳。」上於是以崇為無私,而薄知古負崇,欲斥之。崇固請曰:「臣子無狀,撓陛下法,陛下赦其罪,已幸矣;苟因臣逐知古,天下必以陛下為私於臣,累聖政矣。」上久乃許之。辛亥,知古罷為工部尚書。

宋王成器,申王成義,上之兄也;岐王范,薛王業,上之弟也;豳王守禮,上之從兄也。上素友愛,近世帝王莫能及。初即位,為長枕大被,與兄弟同寢。諸王每旦朝於側門,退則相從宴飲、鬥雞、擊球,或獵於近郊,游賞別墅,中使存問相望於道。上聽朝罷,多從諸王游,在禁中,拜跪如家人禮,飲食起居,相與同之。於殿中設五幄,與諸王更處其中,謂之五王帳。或講論賦詩,間以飲酒、博弈、遊獵,或自執絲竹;成器善笛,范善琵琶,與上共奏之。諸王或有疾,上為之終日不食,終夜不寢。業嘗疾,上方臨朝,須臾之間,使者十返。上親為業煮葯,回飆吹火,誤爇上須,左右驚救之。上曰:「但使王飲此葯而愈,須何足惜!」成器尤恭慎,未嘗議及時政,與人交結;上愈信重之,故讒間之言無自而入。然專以衣食聲色畜養娛樂之,不任以職事。群臣以成器等地逼,請循故事出刺外州。六月,丁巳,以宋王成器兼岐州刺史,申王成義兼幽州刺史,幽王守禮兼虢州刺史,令到官但領大綱,自余州務,皆委上佐主之。是後諸王為都護、都督、刺史者並准此。

丙寅,吐蕃使其宰相尚欽藏來獻盟書。

上以風俗奢靡,秋,七月,乙未,制:「乘輿服御、金銀器玩,宜令有司銷毀,以供軍國之用;其珠玉、錦繡,焚於殿前;后妃以下,皆毋得服珠玉錦繡。」戊戌,敕:「百官所服帶及酒器、馬銜、鐙,三品以上,聽飾以玉,四品以金,五品以銀,自余皆禁之;婦人服飾從其夫、子。其舊成錦繡,聽染為皁。自今天下更毋得採珠玉,織錦繡等物,違者杖一百,工人減一等。」罷兩京織錦坊。

臣光曰:明皇之始欲為治,能自刻厲節儉如此,晚節猶以奢敗。甚哉奢靡之易以溺人也!《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可不慎哉!

薛訥與左臨門衛將軍杜賓客、定州刺史崔宣道等將兵六萬出檀州擊契丹。賓客以為「士卒盛夏負戈甲,齎資糧,深入寇境,難以成功。」訥曰:「盛夏草肥,羔犢孳息,因糧於敵,正得天時,一舉滅虜,不可失也。」行至灤水山峽中,契丹伏兵遮其前後,從山上擊之。唐兵大敗,死者什八九。訥與數十騎突圍得免,虜中嗤之,謂之「薛婆。」崔宣道將後軍,聞訥敗,亦走。訥歸罪於宣道及胡將李思敬等八人,制悉斬之於幽州。庚子,敕免訥死,削除其官爵;獨赦杜賓客之罪。

壬寅,以北庭都護郭虔瓘為涼州刺史、河西諸軍州節度使。

果州刺史鍾紹京心怨望,數上疏妄陳休咎;乙巳,貶溱州刺史。

丁未,房州刺史襄王重茂薨。輟朝三日,追謚曰殤皇帝。

戊申,禁百官家毋得與僧、尼、道士往還。壬子,禁人間鑄佛、寫經。

宋王成器等請獻興慶坊宅為離宮;甲寅,制許之,始作興慶宮,仍各賜成器等宅,環於宮側。又於宮西南置樓,題其西曰「花萼相輝之樓」,南曰「勤政務本之樓」。上或登樓,聞王奏樂,則召升樓同宴,或幸其所居盡歡,賞賚優渥。

乙卯,以岐王范兼絳州刺史,薛王業兼同州刺史。仍敕宋王以下每季二人入朝,周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