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紀 第二十四章 唐紀二十四

起旃蒙大荒落二月,盡強圉協洽,凡二年有奇。

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中神龍元年(乙巳,公元七零五年)

二月,辛亥,帝帥百官詣上陽宮問太后起居;自是每十日一往。

甲寅,復國號曰唐。郊廟、社稷、陵寢、百官、旗幟、服色、文字皆如永淳以前故事。復以神都為東都,北都為并州,老君為玄元皇帝。

乙卯,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韋承慶貶高要尉;正諫大夫、同平章事房融除名,流高州;司禮卿崔神慶流欽州。楊再思為戶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西京留守。

太后之遷上陽宮也,太僕卿、同中書門下三品姚元之獨嗚咽流涕。桓彥范、張柬之謂曰:「今日豈公涕泣時邪!恐公禍由此始。」元之曰:「元之事則天皇帝久,乍此辭違,悲不能忍。且元之前日從公誅奸逆,人臣之義也;今日別舊君,亦人臣之義也,雖獲罪,實所甘心。」是日,出為亳州刺史。

甲子,立妃韋氏為皇后,赦天下。追贈後父玄貞為上洛王、母崔氏為妃。左拾遺賈虛己上疏,以為:「異姓不王,古今通制。今中興之始,萬姓喁喁以觀陛下之政;而先王后族,非所以廣德美於天下也。且先朝贈後父太原王,殷鑒不遠,須防其漸。若以恩制已行,宜令皇后固讓,則益增謙沖之德矣。」不聽。

初,韋後生邵王重潤、長寧、安樂二公主,上之遷房陵也,安樂公主生於道中,上特愛之。上在房陵與後同幽閉,備嘗艱危,情愛甚篤。上每聞敕使至,輒惶恐欲自殺,後止之曰:「禍福無常,寧失一死,何遽如是!」上嘗與後私誓曰:「異時幸復見天日,當惟卿所欲,不相禁御。」及再為皇后,遂干預朝政,如武后在高宗之世。桓彥范上表,以為:「《易》稱『無攸遂,在中饋,貞吉』,《書》稱『牝雞之辰,惟家之索』,伏見陛下每臨朝,皇后必施帷幔坐殿上,預聞政事。臣竊觀自古帝王,未有與婦人共政而不破國亡身者也。且以陰乘陽,違天也;以婦陵夫,違人也。伏願陛下覽古今之戒,以社稷蒼生為念,令皇后專居中宮,治陰教,勿出外朝干國政。」

先是,胡僧慧范以妖妄游權貴之門,與張易之兄弟善,韋後亦重之。及易之誅,復稱慧范預其謀,以功加銀青光祿大夫,賜爵上庸縣公,出入宮掖,上數微行幸其舍。彥范復表言慧范執左道以亂政,請誅之。上皆不聽。

初,武后誅唐宗室,有才德者先死,惟吳王恪之子鬱林侯千里褊躁無才,又數獻符瑞,故獨得免。上即位,立為成王,拜左金吾大將軍。武后所誅唐諸王、妃、主、駙馬等,皆無人葬埋,子孫或流竄嶺表,或拘囚歷年,或逃匿民間,為人佣保。至是,制州縣求訪其柩,以禮改葬,追復官爵,召其子孫,使之承襲,無子孫者為擇後置之。既而宗室子孫相繼而至,皆召見,涕泣舞蹈,各以親疏襲爵拜官有差。

二張之誅也,洛州長史薛季昶謂張柬之、敬暉曰:「二凶雖除,產、祿猶在,去草不去根,終當復生。」二人曰:「大事已定,彼猶機上肉耳,夫何能為!所誅已多,不可復益也。」季昶嘆曰:「吾不知死所矣!」朝邑尉武強劉幽求亦謂桓彥范、敬暉曰:「武三思尚存,公輩終無葬地;若不早圖,噬臍無及。」不從。

上女安樂公主適三思子崇訓。上官婉兒者,儀之女孫也,儀死,沒入掖庭,辯慧善屬文,明習吏事。則天愛之,自聖歷以後,百司表奏多令參決;及上即位,又使專掌制命,益委任之,拜為婕妤,用事於中。三思通焉,故黨於武氏,又薦三思於韋後,引入禁中,上遂與三思圖議政事,張柬之等皆受制於三思矣。上使韋後與三思雙陸,而自居旁為之點籌;三思遂與後通,由是武氏之勢復振。

張柬之等數勸上誅諸武,上不聽。柬之等曰:「革命之際,宗室諸李,誅夷略盡;今賴天地之靈,陛下返正,而武氏濫官僭爵,按堵如故,豈遠近所望邪!願頗抑損其祿位以慰天下!」又不聽。柬之等或撫床嘆憤,或彈指出血,曰:「主上昔為英王,時稱勇烈,吾所以不誅諸武者,欲使上自誅之,以張天子之威耳。今反如此,事勢已去,知復奈何!」

上數微服幸武三思第,監察微史清河崔皎密疏諫曰:「國命初復,則天皇帝在西宮,人心猶有附會;周之舊臣,列居朝廷,陛下奈何輕有外游,不察豫且之禍!」上泄之,三思之黨切齒。

丙寅,以太子賓客武三思為司空、同中書門下三品。

左散騎常侍譙王重福,上之庶子也;其妃,張易之之甥。韋後惡之,譖於上曰:「重潤之死,重福為之也。」由是貶濮州員外刺史,又改均州刺史,常令州司防守之。

丁卯,以右散騎常侍安定王武攸暨為司徒、定王。

辛未,相王固讓太尉及知政事,許之;又立為皇太弟,相王固辭而止。

甲戌,以國子祭酒始平祝欽明同中書門下三品,黃門侍郎、知侍中事韋安石為刑部尚書,罷知政事。

丁丑,武三思、武攸暨固辭新官爵及政事,許之,並加開府儀同三司。

立皇子義興王重俊為衛王,北海王重茂為溫王,仍以重俊為洛州牧。

三月,甲申,制:「文明已來破家子孫皆復舊資廕,唯徐敬業、裴炎不在免限。」

丁亥,制:「酷吏周興、來俊臣等,已死者追奪官爵,存者皆流嶺南惡地。」

己丑,以袁恕己為中書令。

以安車征安平王武攸緒於嵩山,既至,除太子賓客;固請還山,許之。

制:「梟氏、蟒氏皆復舊姓。」

術士鄭普思、尚衣奉御葉靜能皆以妖妄為上所信重,夏,四月,墨敕以普思為秘書監,靜能為國子祭酒。桓彥范、崔玄固執不可,上曰:「已用之,無容遽改。」彥范曰:「陛下初即位,下制云:『政令皆依貞觀故事。』貞觀中,魏徵、虞世南、顏師古為秘書監,孔穎達為國子祭酒,豈普思、靜能之比乎!」庚戌,左拾遺李邕上疏,以為:「《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若有神仙能令人不死,則秦始皇、漢武帝得之矣;佛能為人福利,則梁武帝得之矣。堯、舜所以為帝王首者,亦修人事而已。尊寵此屬,何補於國!」上皆不聽。

上即位之日,驛召魏元忠於高要;丁卯,至都,拜衛尉卿、同平章事。

甲戌,以魏元忠為兵部尚書,韋安石為吏部尚書,李懷遠為右散騎常侍,唐休璟為輔國大將軍,崔玄檢校益府長史,楊再思檢校楊府長史,祝欽明為刑部尚書,並同中書門下三品。元忠等皆以東宮舊僚褒之也。乙亥,以張柬之為中書令。

戊寅,追贈故邵王重潤為懿德太子。

五月,壬午,遷周廟七主於西京崇尊廟。制:「武氏三代諱,奏事者皆不得犯。」

乙酉,立太廟、社稷於東都。

以張柬之等及武攸暨、武三思、鄭普思等十六人皆為立功之人,賜以鐵券,自非反逆,各恕十死。

癸巳,敬暉等帥百官上表,以為:「五運迭興,事不兩大。天授革命之際,宗室誅竄殆盡,豈得與諸武並封!今天命惟新,而諸武封建如舊,並居京師,開闢以來未有斯理。願陛下為社稷計,順遐邇心,降其王爵,以安內外。」上不許。

敬暉等畏武三思之讒,以考功員外郎崔湜為耳目,伺其動靜。湜見上親三思而忌暉等,乃悉以暉等謀告三思,反為三思用;三思引為中書舍人。湜,仁師之孫也。

先是,殿中侍御史南皮鄭愔諂事二張,二張敗,貶宣州司士參軍,坐贓,亡入東都,私謁武三思。初見三思,哭甚哀,既而大笑。三思素貴重,甚怪之,愔曰:「始見大王而哭,哀大王將戮死而滅族也。後乃大笑,喜大王之得愔也。大王雖得天子之意,彼五人皆據將相之權,膽略過人,廢太后如反掌。大王自視勢位與太后孰重?彼五人日夜切齒,欲噬大王之肉,非盡大王之族不足以快其志。大王不去此五人,危如朝露,而晏然尚自以為泰山之安,此愔所以為大王寒心。」三思大悅,與之登樓,問自安之策,引為中書舍人,與崔湜皆為三思謀主。

三思與韋後日夜譖暉等,雲「恃功專權,將不利於社稷。」上信之。三思等因為上畫策:「不若封暉等為王,罷其政事,外不失尊寵功臣,內實奪之權。」上以為然。甲午,以侍中齊公敬暉為平陽王,譙公桓彥范為扶陽王,中書令漢陽公張柬之為漢陽王,南陽公袁恕己為南陽王,特進、同中書門下三品博陵公崔玄為博陵王,罷知政事,賜金帛鞍馬,令朝朔望;仍賜彥范姓韋氏,與皇后同籍。尋又以玄檢校益州長史、知都督事,又改梁州刺史。三思令百官復修則天之政,不附武氏者斥之。為五王所逐者復之,大權盡歸三思矣。

五王之請削武氏諸王也,求人為表,眾莫肯為。中書舍人岑羲為之,語甚激切;中書舍人偃師畢構次當讀表,辭色明厲。三思既得志,羲改秘書少監,出構為潤州刺史。

易州刺史趙履溫,桓彥范之妻兄也。彥范之誅二張,稱履溫預其謀,召為司農少卿,履溫以二婢遺彥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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