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紀 第二十一章 唐紀二十一

起玄黓執徐,盡柔兆涒灘,凡五年。

則天順聖皇后中之上長壽元年(壬辰,公元六九二年)

正月,戊辰朔,太后享萬象神宮。

臘月,立故于闐王尉遲伏闍雄之子瑕為于闐王。

春,一月,丁卯,太后引見存撫使所舉人,無問賢愚,悉加擢用,高者試鳳閣舍人、給事中,次試員外郎、侍御史、補闕、拾遺、校書郎。試官自此始。時人為之語曰:「補闕連車載,拾遺平斗量;欋推侍御史,碗脫校書郎。」有舉人沈全交續之曰:「心存撫使,眯目聖神皇。」為御史紀先知所擒,劾其誹謗朝政,請杖之朝堂,然後付法,太后笑曰:「但使卿輩不濫,何恤人言!宜釋其罪。」先知大慚。太后雖濫以祿位收天下人心,然不稱職者,尋亦黜之,或加刑誅。挾刑賞之柄以駕御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斷,故當時英賢亦競為之用。

寧陵丞廬江郭霸以謅諛干太后,拜監察御史。中丞魏元忠病,霸往問之,因嘗其糞,喜曰:「大夫糞甘則可憂;今苦,無傷也。」元忠大惡之,遇人輒告之。戊辰,以夏官尚書楊執柔同平章事。執柔,恭仁弟之孫也,太后以外族用之。

初,隋煬帝作東都,無外城,僅有短垣而已,至是,鳳閣侍郎李昭德始築之。

左台中丞來俊臣羅告同平章事任知古、狄仁傑、裴行本、司農卿裴宣禮、前文昌左丞盧獻、御史中丞魏元忠、潞州刺史李嗣真謀反。先是,來俊臣奏請降敕,一問即承反者得減死。及知古等下獄,俊臣以此誘之,仁傑對曰:「大周革命,萬物惟新,唐室舊臣,甘從誅戮。反是實!」俊臣乃少寬之。判官王德壽謂仁傑曰:「尚書定減死矣。德壽業受驅策,欲求少階級,煩尚書引楊執柔,可乎?」仁傑曰:「皇天后土遣狄仁傑為如此事!」以頭觸柱,血流被面;德壽懼而謝之。

侯思止鞫魏元忠,元忠辭氣不屈;思止怒,命倒曳之。元忠曰:「我薄命,譬如墜驢,足絓於鐙,為所曳耳。思止愈怒,更曳之,元忠曰:「侯思止,汝若須魏元忠頭則截取,何必使承反也!」

狄仁傑既承反,有司待報行刑,不復嚴備。仁傑裂衾帛書冤狀,置綿衣中,謂王德壽曰:「天時方熱,請授家人去其綿。」德壽許之。仁傑子光遠得書,持之稱變,得召見。則天覽之,以問俊臣,對曰:「仁傑等下獄,臣未嘗褫其巾帶,寢處甚安,苟無事實,安肯承反!」太后使通事舍人周糹林往視之,俊臣暫假仁傑等巾帶,羅立於西,使糹林視之;糹林不敢視,唯東顧唯諾而已。俊臣又詐為仁傑等謝死表,使糹林奏之。

樂思晦男未十歲,沒入司農,上變,得召見。太后問狀,對曰:「臣父已死,臣家已破,但惜陛下法為俊臣等所弄。陛下不信臣言,乞擇朝臣之忠清、陛下素所信任者,為反狀以付俊臣,無不承反矣。」太后意稍寤,召見仁傑等,問曰:「卿承反何也?對曰:「不承,則已死於拷掠矣。」太后曰:「何為作謝死表?」對曰:「無之。」出表示之,乃知其詐,於是出此七族。庚午,貶知古江夏令,仁傑彭澤令,宣禮夷陵令,元忠涪陵令,獻西鄉令;流行本、嗣真於嶺南。

俊臣與武承嗣等固請誅之,太后不許。俊臣乃獨稱行本罪尤重,請誅之;秋官郎中徐有功駁之,以為:「明主有更生之恩,俊臣不能將順,虧損恩信。」殿中侍御史貴鄉霍獻可,宣禮之甥也,言於太后曰:「陛下不殺裴宣禮,臣請隕命於前。」以頭觸殿階,血流沾地,以示為人臣不私其親。太后皆不聽。獻可常以綠帛裹其傷,微露之於襆頭下,冀太后見之以為忠。

甲戌,補闕薛謙光上疏,以為:「選舉之法,宜得實才,取捨之間,風化所系。今之選人,咸稱覓舉,奔競相尚,喧訴無慚。至於才應經邦,惟令試策;武能制敵,止驗彎弧。昔漢武帝見司馬相如賦,恨不同時,及置之朝廷,終文園令,知其不堪公卿之任故也。吳起將戰,左右進劍,起曰:『將者提鼓揮桴,臨敵決疑,一劍之任,非將事也。』然則虛文豈足以佐時,善射豈足以克敵!要在文吏察其行能,武吏觀其勇略,考居官之臧否,行舉者賞罰而已。」

來俊臣求金於左衛大將軍泉獻誠,不得,誣以謀反,下獄。乙亥,縊殺之。

庚辰,司刑卿、檢校陝州刺史李游道為冬官尚書、同平章事。

二月,己亥,吐蕃党項部落萬餘人內附,分置十州。

戊午,以秋官尚書袁智弘同平章事。

夏,四月,丙申,赦天下,改元如意。

五月,丙寅,禁天下屠殺及捕魚蝦。江淮旱,飢,民不得采魚蝦,餓死者甚眾。右拾遺張德,生男三日,私殺羊會同僚,補闕杜肅懷一餤,上表告之。明日,太后對仗,謂德曰:「聞卿生男,甚喜。」德拜謝。太后曰:「何從得肉?」德叩頭服罪。太后曰:「朕禁屠宰,吉凶不預。然卿自今召客,亦須擇人。」出肅表示之。肅大慚,舉朝欲唾其面。

吐蕃酋長曷蘇帥部落請內附,以右玉鈐衛將軍張玄遇為安撫使,將精卒二萬迎之。六月,軍至大渡水西,曷蘇事泄,為國人所擒。別部酋長昝捶帥羌蠻八千餘人內附,玄遇以其部落置萊川州而還。

辛亥,萬年主簿徐堅上疏,以為:「書有五聽之道,令著三覆之奏。竊見比有敕推按反者,令使者得實,即行斬決。人命至重,死不再生,萬一懷枉,吞聲赤族,豈不痛哉!此不足肅奸逆而明典刑,適所以長威福而生疑懼。臣望絕此處分,依法覆奏。又,法官之任,宜加簡擇,有用法寬平,為百姓所稱者,願親而任之;有處事深酷,不允人望者,願疏而退之。」堅,齊聃之子也。

夏官侍郎李昭德密言於太后曰:「魏王承嗣權太重。」太后曰:「吾侄也,故委以腹心。」昭德曰:「侄之於姑,其親何如子之於父?子猶有篡弒其父者,況侄乎!今承嗣既陛下之侄,為親王,又為宰相,權侔人主,臣恐陛下不得久安天位也!」太后矍然曰:「朕未之思。」秋,七月,戊寅,以文昌左相、同鳳閣鸞台三品武承嗣為特進,納言武攸寧為冬官尚書,夏官尚書、同平章事楊執柔為地官尚書,並罷政事;以秋官侍郎新鄭崔元綜為鸞台侍郎,夏官侍郎李昭德為鳳閣侍郎,檢校天官侍郎姚璹為文昌左丞,檢校地官侍郎李元素為文昌右丞,與司賓卿崔神基並同平章事。璹,思廉之孫;元素,敬玄之弟也。辛巳,以營繕大匠王璿為夏官尚書、同平章事。承嗣亦毀昭德於太后,太后曰:「吾任昭德,始得安眠,此代吾勞,汝勿言也。」是時,酷吏恣橫,百官畏之側足,昭德獨廷奏其奸。太后好祥瑞,有獻白石赤文者,執政詰其異,對曰:「以其赤心。」昭德怒曰:「此石赤心,他石盡反邪?」左右皆笑。襄州人胡慶以丹漆書龜腹曰:「天子萬萬年。」諧闕獻之。昭德以刀刮盡,奏請付法。太后曰:「此心亦無惡。」命釋之。

太后習貓,使與鸚鵡共處,出示百官。傳觀未遍,貓飢,搏鸚鵡食之,太后甚慚。

太后自垂拱以來,任用酷吏,先誅唐宗室貴戚數百人,次及大臣數百家,其刺史、郎將以下,不可勝數。每除一官,戶婢竊相謂曰:「鬼朴又來矣。」不旬月,輒遭掩捕、族誅。監察御史朝邑嚴善思,公直敢言。時告密者不可勝數,太后亦厭其煩,命善思按問,引虛伏罪者八百五十餘人。羅織之黨為之不振,乃相與共構陷善思,坐流歡州。太后知其枉,尋復召為渾儀監丞。善思名譔,以字行。

右補闕新鄭朱敬則以太后本任威刑以禁異議,今既革命,眾心已定,宜省刑尚寬,乃上疏,以為:「李斯相秦,用刻薄變詐以屠諸侯,不知易之以寬和,卒至土崩,此不知變之禍也。漢高祖定天下,陸賈、叔孫通說之以禮義,傳世十二,此知變之善也。自文明草昧,天地屯蒙,三叔流言,四凶構難,不設鉤距,無以應天順人,不切刑名,不可摧奸息暴。故置神器,開告端,曲直之影必呈,包藏之心盡露,神道助直,無罪不除,蒼生晏然,紫宸易主。然而急趨無善跡,促柱少和聲,向時之妙策,乃當今之芻狗也。伏願覽秦、漢之得失,考時事之合宜,審糟粕之可遺,覺蘧廬之須毀,去萋菲之牙角,頓奸險之鋒芒,窒羅織之源,掃朋黨之跡,使天下蒼生坦然大悅,豈不樂哉!」太后善之,賜帛三百段。

侍御史周矩上疏曰:「推劾之吏皆相矜以虐,泥耳籠頭,枷研楔轂,摺膺簽爪,懸發薰耳,號曰『獄持』。或累日節食,連宵緩問,晝夜搖撼,使不得眠,號曰『宿囚』。此等既非木石,且救目前,苟求賒死。臣竊聽輿議,皆稱天下太平,何苦須反!豈被告者儘是英雄,欲求帝王邪?但不勝楚毒自誣耳。願陛下察之。今滿朝側息不安,皆以為陛下朝與之密,夕與之仇,不可保也。周用仁而昌,秦用刑而亡。願陛下緩刑用仁,天下幸甚!」太后頗采其言,制獄稍衰。

太后春秋雖高,善自塗澤,雖左右不覺其衰。丙戌,敕以齒落更生,九月,庚子,御則天門,赦天下,改元。更以九月為社。制於并州置北都。

癸丑,同平章事李游道、王璿、袁智弘、崔神基、李元素、春官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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