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紀 第十七章 唐紀十七

起玄積閹茂八月,盡上章困敦,凡八年有奇。

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中之上龍朔二年(壬戌,公元六六二年)

八月,壬寅,以許敬宗為太子少師、同東西台三品、知西台事。

九月,戊寅,初令八品、九品衣碧。

冬,十月,丁酉,上幸驪山溫湯,太子監國;丁未,還宮。

庚戌,西台侍郎陝人上官儀同東西台三品。

癸丑,詔以四年正月有事於泰山,仍以來年二月幸東都。

左相許圉師之子奉輦直長自然,遊獵犯人田,田主怒,自然以鳴鏑射之。圉師杖自然一百而不以聞。田主詣司憲訟之,司憲大夫楊德裔不為治。西台舍人袁公瑜遣人易姓名上封事告之,上曰:「圉師為宰相,侵陵百姓,匿而不言,豈非作威作福!」圉師謝曰:「臣備位樞軸,以直道事陛下,不能悉允眾心,故為人所攻訐。至於作威福者,或手握強兵,或身居重鎮;臣以文吏,奉事聖明,惟知閉門自守,何敢作威福!」上怒曰:「汝恨無兵邪!」許敬宗曰:「人臣如此,罪不容誅。」遽令引出。詔特免官。癸酉,立皇子旭輪為殷王。

十二月,戊申,詔以方討高麗、百濟,河北之民,勞於徵役,其封泰山、幸東都並停。

風海道總管蘇海政受詔討龜茲,敕興昔亡、繼往絕二可汗發兵與之俱。至興昔亡之境,繼往絕素與興昔亡有怨,密謂海政曰:「彌射謀反,請誅之。」時海政兵才數千,集軍吏謀曰:「彌射若反,我輩無噍類,不如先事誅之。」乃矯稱敕,令大總管齎帛數萬段賜可汗及諸酋長,興昔亡帥其徒受賜,海政悉收斬之。其鼠尼施、拔塞干兩部亡走,海政與繼往絕追討,平之。軍還,至疏勒南,弓月部復引吐蕃之眾來,欲與唐兵戰;海政以師老不敢戰,以軍資賂吐蕃,約和而還。由是諸部落皆以興昔亡為冤,各有離心。繼往絕尋卒,十姓無主,有阿史那都支及李遮匐收其餘眾附於吐蕃。

是歲,西突厥寇庭州,刺史來濟將兵拒之,謂其眾曰:「吾久當死,幸蒙存全以至今日,當以身報國!」遂不釋甲胄,赴敵而死。

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中之上龍朔三年(癸亥,公元六六三年)

春,正月,左武衛將軍鄭仁泰討鐵勒叛者余種,悉平之。

乙酉,以李義府為右相,仍知選事。

二月,徙燕然都護府於回紇,更名瀚海都護;徙故瀚海都護於雲中古城,更名雲中都護。以磧為境,磧北州府皆隸瀚海,磧南隸雲中。

三月,許圉師再貶虔州刺史,楊德裔以阿黨流庭州,圉師子文思、自然並免官。

右相河間郡公李義府典選,恃中宮之勢,專以賣官為事,銓綜無次,怨讟盈路,上頗聞之,從容謂義府曰:「卿子及婿頗不謹,多為非法。我尚為卿掩覆,卿宜戒之!」義府勃然變色,頸、頰俱張,曰:「誰告陛下?」上曰:「但我言如是,何必就我索其所從得邪!」義府殊不引咎,緩步而去。上由是不悅。

望氣者杜元紀謂義府所居第有獄氣,宜積錢二十萬緡以厭之,義府信之,聚斂尤急。義府居母喪,朔望給哭假,輒微服與元紀出城東,登古冢,候望氣色,或告義府窺覘災眚,陰有異圖。又遣其子右司議郎津召長孫無忌之孫延,受其錢七百緡,除延司津監,右金吾倉曹參軍楊行穎告之。夏,四月,乙丑,下義府獄,遣司刑太常伯劉祥道與御史、詳刑共鞫之,仍命司空李積監焉。事皆有實。戊子,詔義府除名,流巂州;津除名,流振州;諸子及婿併除名,流庭州。朝野莫不稱慶。

或作河間道行軍元帥劉祥道破銅山大賊李義府露布,膀之通衢。義府多取人奴婢,及敗,各散歸其家,故其露布云:「混奴婢而亂放,各識家而競入。」乙未,置雞林大都督府於新羅國,以金法敏為之。

丙午,蓬萊宮含元殿成,上始移仗居之,更命故宮曰西內。戊申,始御紫宸殿聽政。

五月,壬午,柳州蠻酋吳君解反;遣冀州長史劉伯英、右武衛將軍馮士翙發嶺南兵討之。

吐蕃與吐谷渾互相攻,各遣使上表論曲直,更來求援;上皆不許。

吐谷渾之臣素和貴有罪,逃奔吐蕃,具言吐谷渾虛實,吐蕃發兵擊吐谷渾,大破之,吐谷渾可汗曷缽與弘化公主帥數千帳棄國走依涼州,請徙居內地。上以涼州都督鄭仁泰為青海道行軍大總管,帥右武衛將軍獨狐卿雲、辛文陵等分屯涼、鄯二州,以備吐蕃。六月,戊申,又以左武衛大將軍蘇定方為安集大使,節度諸軍,為吐谷渾之援。

吐蕃祿東贊屯青海,遣使者論仲琮入見,表陳吐谷渾之罪,且請和親。上不許,遣左衛郎將劉文祥使於吐蕃,降璽書責讓之。

秋,八月,戊申,上以海東累歲用兵,百姓困於徵調,士卒戰溺死者甚眾,詔罷三十六州所造船,遣司元太常伯竇德玄等分詣十道,問人疾苦,黜陟官吏。德玄,毅之曾孫也。

九月,戊午,熊津道行軍總管、右威衛將軍孫仁師等破百濟餘眾及倭兵於白江,拔其周留城。

初,劉仁願、劉仁軌既克真峴城,詔孫仁師將兵浮海助之。百濟王丰南引倭人以拒唐兵。仁師與仁願、仁軌合兵,勢大振。諸將以加林城水陸之沖,欲先攻之,仁軌曰:「加林險固,急攻則傷士卒,緩之則曠日持久。周留城,虜之巢穴,群凶所聚,除惡務本,宜先攻之,若克周留,諸城自下。」於是仁師、仁願與新羅王法敏將陸軍以進,仁軌與別將杜爽、撫余隆將水軍及糧船自熊津入白江,以會陸軍,同趣周留城。遇倭兵於白江口,四戰皆捷,焚其舟四百艘,煙炎灼天,海水皆赤。百濟王豐脫身奔高麗,王子忠勝、忠志等帥眾降,百濟盡平,唯別帥遲受信據任存城,不下。

初,百濟西部人黑齒常之,長七尺余,驍勇有謀略,仕百濟為達率兼郡將,猶中國刺史也。蘇定方克百濟,常之帥所部隨眾降。定方縶其王及太子,縱兵劫掠,壯者多死。常之懼,與左右十餘人遁歸本部,收集亡散,保任存山,結柵以自固,旬月間歸附者三萬餘人。定方遣兵攻之,常之拒戰,唐兵不利;常之復取二百餘城,定方不能克而還。常之與別部將沙吒相如各據險以應福信,百濟既敗,皆帥其眾降。劉仁軌使常之、相如自將其眾,取任存城,仍以糧仗助之。孫仁帥曰:「此屬獸心,何可信也!」仁軌曰:「吾觀二人皆忠勇有謀,敦信重義;但向者所託,未得其人,今正是其感激立效之時,不用疑也。」遂給其糧仗,分兵隨之,攻拔任存城,遲受信棄妻子,奔高麗。

詔劉仁軌將兵鎮百濟,召孫仁帥、劉仁願還。百濟兵火之餘,比屋凋殘,殭屍滿野。仁軌始命瘞骸骨,籍戶口,理村聚,署官長,通道塗,立橋樑,補堤堰,復陂塘,課耕桑,賑貧乏,養孤老,立唐社稷,頒正朔及廟諱;百濟大悅,闔境各安其業。然後修屯田,儲糗糧,訓士卒,以圖高麗。

劉仁願至京帥,上問之曰:「卿在海東,前後奏事,皆合機宜,復有文理。卿本武人,何能如是?」仁願曰:「此皆劉仁軌所為,非臣所及也。」上悅,加仁軌六階,正除帶方州刺史,為築第長安,厚賜其妻子,遣使齎璽書勞勉之。上官儀曰:「仁軌遭黜削而能盡忠,仁願秉節制而能推賢,皆可謂君子矣。」

冬,十月,辛巳朔,詔太子每五日於光順門內視諸司奏事,其事之小者,皆委太子決之。

十二月,庚子,詔改來年元。

壬寅,以安西都護高賢為行軍總管,將兵擊弓月以救于闐。

是歲,大食擊波斯、拂菻,破之;南侵婆羅門,吞滅諸胡,勝兵四十餘萬。

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中之上麟德元年(甲子,公元六六四年)

春,正月,甲子,改雲中都護府為單于大都護府,以殷王旭輪為單于大都護。

初,李靖破突厥,遷三百帳於雲中城,阿史德氏為其長。至是,部落漸眾,阿史德氏詣闕,請如胡法立親王為可汗以統之。上召見,謂曰:「今之可汗,古之單于也。」故更為單于都護府,而使殷王遙領之。

二月,戊子,上行幸萬年宮。

夏,四月,壬子,衛州刺史道孝王元慶薨。

丙午,魏州刺史郇公孝協坐贓,賜死。司宗卿隴西王傅義等奏孝協父叔良死王事,孝協無兄弟,恐絕嗣。上曰:「畫一之法,不以親疏異制,苟害百姓,雖皇太子亦所不赦。孝協有一子,何憂乏祀乎!」孝協竟自盡於第。

五月,戊申朔,遂州刺史許悼王孝薨。

乙卯,於昆明之弄棟川置姚州都督府。

秋,七月,丁未朔,詔以三年正月有事於岱宗。

八月,丙子,車駕還京師,幸舊宅,留七月;壬午,還蓬萊宮。

丁亥,以司列太常伯劉祥道兼右相,大司憲竇德玄為司元太常伯、檢校左相。冬,十月,庚辰,檢校熊津都督劉仁軌上言:「臣伏睹所存戍兵,疲羸者多,勇健者少,衣服貧敝,唯思西歸,無心展效。臣問以『往在海西,見百姓人人應募,爭欲從軍,或請自辦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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