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紀 第十二章 唐紀十二

起重光赤奮若,盡昭陽單閼三月,凡二年有奇。

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中之中貞觀十五年(辛丑,公元六四一年)

春,正月,甲戌,以吐蕃祿東贊為右衛大將軍。上嘉祿東贊善應對,以琅邪公主外孫段氏妻之。辭曰:「臣國中自有婦,父母所聘,不可棄也。且贊普未得謁公主,陪臣何敢先娶!」上益賢之,然欲撫以厚恩,竟不從其志。丁丑,命禮部尚書江夏王道宗持節送文成公主於吐蕃。贊普大喜,見道宗,盡子婿禮,慕中國衣服、儀衛之美,為公主別築城郭宮室而處之,自服紈綺以見公主。其國人皆以赭塗面,公主惡之,贊普下令禁之;亦漸革其猜暴之性,遣子弟入國學,受《詩》、《書》。

乙亥,突厥侯利苾可汗始帥部落濟河,建牙於故定襄城,有戶三萬,勝兵四萬,馬九萬匹,仍奏言:「臣非分蒙恩,為部落之長,願子子孫孫為國家一犬,守吠北門。若薛延陀侵逼,請從家屬入長城。」詔許之。

上將幸洛陽,命皇太子監國,留右僕射高士廉輔之。辛巳,行及溫湯,衛士崔卿、刁文懿憚於行役,冀上驚而止,乃夜射行宮,矢及寢庭者五;皆以大逆論。三月,戊辰,幸襄城宮,地既煩熱,復多毒蛇;庚午,罷襄城宮,分賜百姓,免閻立德官。

夏,四月,辛卯朔,詔以來年二月有事於泰山。

上以近世陰陽雜書,訛偽尤多,命太常博士呂才與諸術士刊定可行者,凡四十七卷。己酉,書成,上之;才皆為之敘,質以經史。其敘《宅經》,以為:「近世巫覡妄分五姓,如張、王為商,武、庾為羽,似取諧韻;至於以柳為宮,以趙為角,又復不類。或同出一姓,分屬宮商;或複姓數字,莫辨征羽。此則事不稽古,義理乖僻者也。」敘《祿命》,以為:「祿命之書,多言或中,人乃信之。然長平坑卒,未聞共犯三刑;南陽貴士,何必俱當六合!今亦有同年同祿而貴賤懸殊,共命共胎而壽夭更異。按魯庄公法應貧賤,又尪弱短陋,惟得長壽;秦始皇法無官爵,縱得祿,少奴婢,為人無始有終;漢武帝、後魏孝文帝皆法無官爵;宋武帝祿與命併當空亡,唯宜長子,雖有次子,法當早夭;此皆祿命不驗之著明者也。」其敘《葬》,以為:「《孝經》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蓋以窀穸既終,永安體魄,而朝市遷變,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謀之龜筮。近代或選年月,或相墓田,以為一事失所,禍及死生。按《禮》,天子、諸侯、大夫葬皆有月數。是古人不擇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不擇日也。鄭葬簡公,司墓之室當路,毀之則朝而窆,不毀則日中而窆,子產不毀,是不擇時也。古之葬者皆於國都之北,兆域有常處,是不擇地也。今葬書以為子孫富貴、貧賤、壽夭,皆因卜葬所致。夫子文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為士師而三黜,計其丘隴,未嘗改移。而野俗無識,妖巫妄言,遂於擗踴之際,擇葬地而希官爵;荼毒之秋,選葬時而規財利。或雲辰日不可哭泣,遂莞爾而對弔客;或雲同屬忌於臨壙,遂吉服不送其親。傷教敗禮,莫斯為甚!」術士皆惡其言,而識者皆以為確論。

丁巳,果毅都尉席君買帥精騎百二十,襲擊吐谷渾丞相宣王,破之,斬其兄弟三人。初,丞相宣王專國政,陰謀襲弘化公主,劫其王諾曷缽奔吐蕃。諾曷缽聞之,輕騎奔鄯善城,其臣威信王以兵迎之,故君買為之討誅宣王。國人猶驚擾,遣戶部尚書唐儉等慰撫之。

五月,壬申,并州父老詣闕請上封泰山畢,還幸晉陽,上許之。

丙子,百濟來告其王扶余璋之喪,遣使冊命其嗣子義慈。

己酉,有星孛於太微,太史令薛頤上言『未可東封』。辛亥,起居郎褚遂良亦言之。丙辰,詔罷封禪。太子詹事于志寧遭母喪,尋起複就職。太子治宮室,妨農功;又好鄭、衛之樂;志寧諫,不聽。又寵昵宦官,常在左右,志寧上書,以為:「自易牙以來,宦官覆亡國家者非一。今殿下親寵此屬,使陵易衣冠,不可長也。」太子役使司馭等,半歲不許分番,又私引突厥達哥友入宮,志寧上書切諫,太子大怒,遣刺客張師政、紇干承基殺之。二人入其第,見志寧寢處苫塊,竟不忍殺而止。

西突厥沙缽羅葉護可汗數遣使入貢。秋,七月,甲戌,命左領軍將軍張大師持節即其所號立為可汗,賜以鼓纛。上又命使者多齎金帛,歷諸國市良馬,魏徵諫曰:「可汗位未定而先市馬,彼必以為陛下志在市馬,以立可汗為名耳。使可汗得立,荷德必淺;若不得立,為怨實深。諸國聞之,亦輕中國。市或不得,得亦非美。苟能使彼安寧,則諸國之馬,不求自至矣。」上欣然止之。

乙毘咄陸可汗與沙缽羅葉護互相攻,乙毘咄陸浸強大,西域諸國多附之。未幾,乙毘咄陸使石國吐屯擊沙缽羅葉護,擒之以歸,殺之。

丙子,上指殿屋謂侍臣曰:「治天下如建此屋,營構既成,勿數改移;苟易一榱,正一瓦,踐履動搖,必有所損。若慕奇功,變法度,不恆其德,勞擾實多。」

上遣職方郎中陳大德使高麗;八月,己亥,自高麗還。大德初入其境,欲知山川風俗,所至城邑,以綾綺遺其守者,曰:「吾雅好山水,此有勝處,吾欲觀之。」守者喜,導之遊歷,無所不至,往往見中國人,自雲「家在某郡,隋末從軍,沒於高麗,高麗妻以游女,與高麗錯居,殆將半矣。」因問親戚存沒,大德紿之曰:「皆無恙。」咸涕泣相告。數日後,隋人望之而哭者,遍於郊野。大德言於上曰:「其國聞高昌亡,大懼,館候之勤,加於常數。」上曰:「高麗本四郡地耳,吾發卒數萬攻遼東,彼必傾國救之。別遣舟師出東萊,自海道趨平壤,水陸合勢,取之不難。但山東州縣凋瘵未復,吾不欲勞之耳。」

乙巳,上謂侍臣曰:「朕有二喜一懼。比年豐稔,長安斗粟直三、四錢,一喜也;北虜久服,邊鄙無虞,二喜也。治安則驕侈易生,驕侈則危亡立至,此一懼也。」

冬,十月,辛卯,上校獵伊闕;壬辰,幸嵩陽;辛丑,還宮。

并州大都督長史李世積在州十六年,令行禁止,民夷懷服。上曰:「隋煬帝勞百姓,築長城以備突厥,卒無所益。朕唯置李世積於晉陽而邊塵不驚,其為長城,豈不壯哉!」十一月,庚申,以世積為兵部尚書。

壬申,車駕西歸長安。

薛延陀真珠可汗聞上將東封,謂其下曰:「天子封泰山,士馬皆從,邊境必虛,我以此時取思摩,如拉朽耳。」乃命其子大度設發同羅、仆骨、回紇、靺鞨、等兵合二十萬,度漠南,屯白道川,據善陽嶺以擊突厥。俟利苾可汗不能御,帥部落入長城,保朔州,遣使告急。

癸酉,上命營州都督張儉帥所部騎兵及奚、、契丹壓其東境;以兵部尚書李世積為朔州道行軍總管,將兵六萬,騎千二百,屯羽方;右衛大將軍李大亮為靈州道行軍總管,將兵四萬,騎五千,屯靈武;右屯衛大將軍張士貴將兵一萬七千,為慶州道行軍總管,出雲中;涼州都督李襲譽為涼州道行軍總管,出其西。

諸將辭行,上戒之曰:「薛延陀負其強盛,逾漠而南,行數千里,馬已疲瘦。凡用兵之道,見利速進,不利速退。薛延陀不能掩思摩不備,急擊之,思摩入長城,又不速退。吾已敕思摩燒剃秋草,彼糧糗日盡,野無所獲。頃偵者來,雲其馬嚙林木枝皮略盡。卿等當與思摩共為掎角,不須速戰,俟其將退,一時奮擊,破之必矣。」

十二月,戊子,車駕至京師。

己亥,薛延陀遣使入見,請與突厥和親。甲辰,李世積敗薛延陀於諾真水。初,薛延陀擊西突厥沙缽羅及阿史那社爾,皆以步戰取勝;及將入寇,乃大教步戰,使五人為伍,一人執馬,四人前戰,戰勝則授以馬追奔。於是大度設將三萬騎逼長城,欲擊突厥,而思摩已走,知不可得,遣人登城罵之。會李世積引唐兵至,塵埃漲天,大度設懼,將其眾自赤柯濼北走。世積選麾下及突厥精騎六千自直道邀之,逾白道川,追及於青山。大度設走累日,至諾真水,勒兵還戰,陳亘十里。突厥先與之戰,不勝,還走。大度設乘勝追之,遇唐兵。薛延陀萬矢俱發,唐馬多死。世積命士卒皆下馬,執長槊直前沖之。薛延陀眾潰,副總管薛萬徹以數千騎收其執馬者。薛延陀失馬,不知所為,唐兵縱擊,斬首三千餘級,捕虜五萬餘人。大度設脫身走,萬徹追之不及。其眾至漠北,值大雪,人畜凍死者什八九。

李世積還軍定襄,突厥思結部居五台者叛走,州兵追之;會世積軍還,夾擊,悉誅之。

丙子,薛延陀使者辭還,上謂之曰:「吾約汝與突厥以大漠為界,有相侵者,我則討之。汝自恃其強,逾漠攻突厥。李世積所將才數千騎耳,汝已狼狽如此!歸語可汗:凡舉措利害,可善擇其宜。」

上問魏徵:「比來朝臣何殊不論事!」對曰:「陛下虛心採納,必有言者。凡臣徇國者寡,愛身者多,彼畏罪,故不言耳。」上曰:「然。人臣關說忤旨,動及刑誅,與夫蹈湯火冒白刃者亦何異哉!是以禹拜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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