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 第一章 陳紀一

起強圉赤奮若,盡屠維單閼,凡三年。

高祖武皇帝永定元年(丁丑,公元五五七年)

春,正月,辛丑,周公即天王位,柴燎告天,朝百官於露門;追尊王考文公為文王,妣為文後;大赦。封魏恭帝為宋公。以木德承魏水,行夏之時,服色尚黑。以李弼為太師,趙貴為太傅、大冢宰,獨孤信為太保、大宗伯,中山公護為大司馬。

詔以王琳為司空、驃騎大將軍,以尚書右僕射王通為左僕射。

周王祀圜丘,自謂先世出於神農,以神農配二丘,始祖獻侯配南北郊,文王配明堂,廟號太祖。癸卯,祀方丘。甲辰,祭大社。除市門稅。乙巳,享太廟,仍用鄭玄義,立太祖與二昭、二穆為五廟,其有德者別為祧廟,不毀。辛亥,祀南郊。壬子,立王后元氏。後,魏文帝之女晉安公主也。

齊南安城主馮顯請降於周,周柱國宇文貴使豐州刺史太原郭彥將兵迎之,遂據南安。

吐谷渾為寇於周,攻涼、鄯、河三州。秦州都督遣渭州刺史於翼赴援,翼不從。僚屬咸以為言,翼曰:「攻取之術,非夷俗所長。此寇之來,不過抄掠邊牧耳。掠而無獲,勢將自走。勞師以往,必無所及。翼揣之已了,幸勿復言。」數日,問至,果如翼所策。

初,梁世祖以始興郡為東衡州,以歐陽頠為刺史。久之,徙頠為郢州刺史,蕭勃留頠不遣。世祖以王琳代勃為廣州刺史,勃遣其將孫盪監廣州,盡帥所部屯始興以避之。頠別據一城,不往謁,閉門自守。勃怒,遣兵襲之,盡取其貨財馬仗;尋赦之,使復其所,與之結盟。江陵陷,頠遂事勃。二月,庚午,勃起兵於廣州,遣頠及其將傅泰、蕭孜為前軍。孜,勃之從子也。南江州刺史余孝頃以兵會之。詔平西將軍周文育帥諸軍討之。

癸酉,周王朝日於東郊;戊寅,祭太社。

周楚公趙貴、衛公獨孤信故皆與太祖等夷,及晉公護專政,皆怏怏不服。貴謀殺護,信止之;開府儀同三司宇文盛告之。丁亥,貴入朝,護執而殺之,免信官。

領軍將軍徐度出東關侵齊,戊子,至合肥,燒齊船三千艘。

歐陽頠等出南康。頠屯豫章之苦竹灘,傅泰據跖口城,余孝頃遣其弟孝勵守郡城,自出豫章據石頭。巴山太守熊曇朗誘頠共襲高州刺史黃法 ;又語法 ,約共破頠,且曰:「事捷,與我馬仗。」遂出軍,與頠俱進。至法 城下,曇朗陽敗走,法 乘之,頠失援而走,曇朗取其馬仗,歸於巴山。周文育軍少船,余孝頃有船在上牢,文育遣軍主焦僧度襲之,盡取以歸,仍於豫章立柵。軍中食盡,諸將欲退。文育不許,使人間行遺周迪書,約為兄弟。迪得書甚喜,許饋以糧。於是文育分遣老弱乘故船沿流俱下,燒豫章柵,偽若遁去者。孝頃望之,大喜,不復設備。文育由間道兼行,據芊韶,芊韶上流則歐陽頠、蕭孜,下流則傅泰、余孝頃營,文育據其中間,築城饗士,頠等大駭。頠退入泥溪,文育遣嚴威將軍周鐵虎等襲頠,癸巳,擒之。文育盛陳兵甲,與頠乘舟而宴,巡跖口城下,使其將丁法洪攻泰,擒之,孜、孝頃退走。

甲午,周以于謹為太傅,大宗伯侯莫陳崇為太保,晉公護為大冢宰,柱國武川賀蘭祥為大司馬,高陽公達奚武為大司寇。

周人殺魏恭帝。

三月,庚子,周文育送歐陽頠、傅泰於建康。丞相霸先與頠有舊,釋而厚待之。

周晉公護以趙景公獨孤信名重,不欲顯誅之,己酉,逼令自殺。

甲辰,以司空王琳為湘、郢二州刺史。

曲江侯勃在南康,聞歐陽頠等敗,軍中忷懼。甲寅,德州刺史陳法武、前衡州刺史譚世遠攻勃,殺之。

夏,四月,己卯,鑄四柱錢,一當二十。

齊遣使請和。

壬午,周王謁成陵;乙酉,還宮。

齊以太師斛律金為右丞相,前大將軍可朱渾道元為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賀拔仁為太保,尚書令常山王演為司空,錄尚書事長廣王湛為尚書令,右僕射楊愔為左僕射,仍加開府儀同三司。並省尚書右僕射崔暹為左僕射,主黨王渙錄尚書事。

丁亥,周王享太廟。

壬辰,改四柱錢一當十;丙申,復閉細錢。

故曲江侯勃主帥蘭敱襲殺譚世遠,軍主夏侯明徹殺敱,持勃首降。勃故記室李賀藏奉懷安侯任據廣州。蕭孜、余孝頃猶據石頭,為兩城,各居其一,多設船艦,夾水而陳。丞相霸先遣平南將軍侯安都助周文育擊之。戊戌,安都潛師夜燒其船艦,文育帥水軍、安都帥步騎進攻之;蕭孜出降,孝頃逃歸新吳,文育等引兵還。丞相霸先以歐陽頠聲著南土,復以頠為衡州刺史,使討嶺南。未至,其子紇已克始興,頠至嶺南,諸郡皆降,遂克廣州,嶺南悉平。

周儀同三司齊軌謂御正中大夫薛善曰:「軍國之政,當歸天子,何得猶在權門!」善以告晉公護,護殺之,以善為中外府司馬。

五月,戊辰,余孝頃遣使詣丞相府乞降。

王琳既不就征,大治舟艦,將攻陳霸先;六月,戊寅,霸先以開府儀同三司侯安都為西道都督,周文育為南道都督,將舟師二萬會武昌以擊之。

秋,七月,辛亥,周王享太廟。

河南、北大蝗。齊主問於魏郡丞崔叔瓚曰:「何故致蝗?」對曰:「《五行志》:土功不時,蝗蟲為災。今外築長城,內興三台,殆以此乎!」齊主大怒,使左右毆之,擢其發,以溷沃其頭,曳足以出。叔瓚,季舒之兄也。

八月,丁卯,周人歸梁世祖之柩及諸將家屬千餘人於王琳。

戊辰,周王祭太社。

甲午,進丞相霸先位太傅,加黃鉞、殊禮,贊拜不名。九月,辛丑,進丞相為相國,總百揆,封陳公,備九錫,陳國置百司。

周孝愍帝性剛果,惡晉公護之專權。司會李植自太祖時為相府司錄,參掌朝政,軍司馬孫恆亦久居權要,及護執政,植、恆恐不見容,乃與宮伯乙弗鳳、賀拔提等共譖之於周王。植、恆曰:「護自誅趙貴以來,威權日盛,謀臣宿將,爭往附之,大小之政,皆決於護。以臣觀之,將不守臣節,願陛下早圖之!」王以為然。鳳、提曰:「以先王之明,猶委植、恆以朝政,今以事付二人,何患不成!且護常自比周公,臣聞周公攝政七年,陛下安能七年邑邑如此乎!」王愈信之,數引武士於後園講習,為執縛之勢。植等又引宮伯張光洛同謀,光洛以告護。護乃出植為梁州刺史,恆為潼州刺史,欲散其謀。後王思植等,每欲召之,護泣諫曰:「天下至親,無過兄弟,若兄弟尚相疑,它人誰可信者!太祖以陛下富於春秋,屬臣後事,臣情兼家國,實願竭其股肱。若陛下親鑒萬機,威加四海,臣死之日,猶生之年。但恐除臣之後,奸回得志,非唯不利陛下,亦將傾覆社稷,使臣無面目見太祖於九泉。且臣既為天子之兄,位至宰相,尚復何求!願陛下勿信讒臣之言,疏棄骨肉。」王乃止不召,而心猶疑之。

鳳等益懼,密謀滋甚,刻日召群公入宴,因執護誅之;張光洛又以告護。護乃召柱國賀蘭祥、領軍尉遲綱等謀之,祥等勸護廢立。時綱總領禁兵,護遣綱入宮召鳳等議事,及至,以次執送護第,因罷散宿衛兵。王方悟,獨在內殿,令宮人執兵自守。護遣賀蘭祥逼王遜位,幽於舊第。悉召公卿公議,廢王為略陽公,迎立岐州刺史寧都公毓。公卿皆曰:「此公之家事,敢不唯命是聽!」乃斬鳳等於門外,孫恆亦伏誅。

時李植父柱國大將軍遠鎮弘農,護召遠及植還朝,遠疑有變,沈吟久之,乃曰:「大丈夫寧為忠鬼,安可作叛臣邪!」遂就征。既至長安,護以遠功名素重,猶欲全之。引與相見,謂之曰:「公兒遂有異謀,非止屠戮護身,乃是傾危宗社。叛臣賊子,理宜同疾,公可早為之所。」乃以植付遠。遠素愛植,植又口辯,自陳初無此謀。遠謂為信然,詰朝,將植謁護。護謂植已死,左右白植亦在門。護大怒曰:「陽平公不信我!」乃召入,仍命遠同坐,令略陽公與植相質於遠前。植辭窮,謂略陽公曰:「本為此謀,欲安社稷,利至尊耳!今日至此,何事云云!」遠聞之,自投於床曰:「若爾,誠合萬死。」於是護乃害植,並逼遠令自殺。植弟叔詣、叔謙、叔讓亦死,餘子以幼得免。初,遠弟開府儀同三司穆知植非保家之主,每勸遠除之,遠不能用。及遠臨刑,泣謂穆曰:「吾不用汝言,以至此!」穆當從坐,以前言獲免,除名為民,及其子弟亦免官。植弟淅州刺史基,尚義歸公主,當從坐,穆請以二子代基命,護兩釋之。

後月余,護弒略陽公,黜王后元氏為尼。

癸亥,寧都公自岐州至長安,甲子,即天王位,大赦。

冬,十月,戊辰,進陳公爵為王。辛未,梁敬帝禪位於陳。

癸酉,周魏武公李弼卒。陳王使中書舍人劉師知引宣猛將軍沈恪勒兵入宮,衛送梁主如別宮,恪排闥見王,叩頭謝曰:「恪身經事蕭氏,今日不忍見此。分受死耳,決不奉命!」王嘉其意,不復逼,更以盪主王僧志代之。乙亥,王即皇帝位於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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