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 第十一章 宋紀十一

起屠維大淵獻,盡閼逢執徐,凡六年。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三年(己亥,公元四五九年)

春,正月,己巳朔,兗州兵與魏皮豹子戰於高平,兗州兵不利。

己丑,以驃騎將軍柳元景為尚作令,右僕射劉遵考為領軍將軍。

己酉,魏河南公伊馛卒。

三月,乙卯,以揚州六郡為王畿,更以東揚州為揚州,徙治會稽,猶以星變故也。

三月,庚寅,以義興太守垣閬為兗州刺史。閬,遵之子也。

夏,四月,乙巳,魏主立其弟子推為京兆王。

竟陵王誕知上意忌之,亦潛為之備;因魏人入寇,修城浚隍,聚糧治仗。誕記室參軍江智淵知誕有異志,請假先還建康,上以為中書侍郎。智淵,夷之弟子也,少有操行。沈懷文每稱之曰:「人所應有盡有,人所應無盡無者,其唯江智淵乎!」

是時,道路皆雲誕反。會吳郡民劉成上書稱:「息道龍昔事誕,見誕在石頭城修乘輿法物,習唱警蹕。道龍憂懼,私與伴侶言之,誕殺道龍。」又豫章民陳談之上書稱:「弟詠之在誕左右,見誕疏陛下年紀姓諱,往巫鄭師憐家祝詛,詠之密以啟聞,誕誣訁永之乘酒罵詈,殺之。」上乃令有司奏誕罪惡,請收付廷尉治罪。乙卯,詔貶誕爵為侯,遣之國。詔書未下,先以羽林禁兵配兗州刺史垣閬,使以之鎮為名。與給事中戴明寶襲誕。

閬至廣陵,誕未悟也。明寶夜報誕典簽蔣成,使明晨開門為內應。成以告府舍人許宗之,宗之入告誕;誕驚起,呼左右及素所畜養數百人執蔣成,勒兵自衛。天將曉,明寶與閬帥精兵數百人猝至,而門不開;誕已列兵登陴,自在門上斬蔣成,赦作徒、繫囚,開門擊閬,殺之,明寶從間道逃還。詔內外纂嚴。以始興公沈慶之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將兵討誕。甲子,上親總禁兵頓宣武堂。

司州刺史劉季之,誕故將也,素與都督宗愨有隙,聞誕反,恐為愨所害,委官,間道自歸朝廷。至盱眙,盱眙太守鄭瑗疑季之與誕同謀,邀殺之。

沈慶之至歐陽,誕遣慶之宗人沈道愍齎書說慶之,餉以玉環刀。慶之遣道愍返,數以罪惡。誕焚郭邑,驅居民悉使入城,閉門自守,分遣書檄,邀結遠近,時山陽內史梁曠,家在廣陵,誕執其妻子,遣使邀曠,曠斬使拒之;誕怒,滅其家。

誕奉表投之城外曰:「陛下信用讒言,遂令無名小人來相掩襲;不任枉酷,即加誅翦。雀鼠貪生,仰違詔敕。今親勒部曲,鎮扞徐、兗。先經何福,同生皇家?今有何愆,便成胡、越?陵鋒奮戈,萬沒豈顧;盪定之期,冀在旦夕。」又曰:「陛下宮帷之丑,豈可三緘!」上大怒,凡誕左右、腹心、同籍、期親在建康者並誅之,死者以千數,或有家人已死,方自城內出奔者。

慶之至城下,誕登樓謂之曰:「沈公垂白之年,何苦來此!」慶之曰:「朝廷以君狂愚,不足勞少壯故耳。」

上慮誕奔魏,使慶之斷其走路。慶之移營白土,去城十八里,又進軍新亭。豫州刺史宗愨、徐州刺史劉道隆並帥眾來會;兗州刺史沈僧明,慶之兄子也,亦遣兵助慶之。先是誕誑其眾,雲「宗愨助我」;愨至,繞城曜馬呼曰:「我,宗愨也!」

誕見眾軍大集,欲棄城北走,留中兵參軍申靈賜守廣陵,自將步騎數百人,親信並自隨,聲雲出戰,邪趨海陵道。慶之遣龍驤將軍武念追之。誕行十餘里,眾皆不欲去,互請誕還城。誕曰:「我還易耳,卿能為我儘力乎?」眾皆許諾,誕乃復還,築壇歃血以誓眾,凡府州文武皆加秩。以主簿劉琨之為中兵參軍;琨之,遵考之子也,辭曰:「忠孝不得並。琨之老父在,不敢承命。」誕囚之十餘日,終不受,乃殺之。

右衛將軍垣護之、虎賁中郎將殷孝祖等擊魏還,至廣陵,上並使受慶之節度。慶之進營,逼廣陵城。誕餉慶之食,提挈者百餘人,出自北門;慶之不開視,悉焚之。誕於城上授函表,請慶之為送,慶之曰:「我受詔討賊,不得為汝送表。汝必欲歸死朝廷,自應開門遣使,吾為汝護送。」

東揚州刺史顏竣遭母憂,送喪還都,上恩待猶厚,竣時對親舊有怨言,或語及朝廷得失。會王僧達得罪,疑竣譖之;將死,具陳竣前後怨望誹謗之語。上乃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劾奏,免竣官。竣愈懼,上啟陳謝,且請生命;上益怒,詔答曰:「卿訕訐怨憤,已孤本望;乃復過煩思慮,懼不自全,豈為下事上誠節之至邪!」及竟陵王誕反,上遂誣竣與誕通謀,五月,收竣付廷尉,先折其足,然後賜死。妻子徙交州,至宮亭湖,復沉其男口。

六月,戊申,魏主如陰山。

上命沈慶之為三烽於桑里,若克外城,舉一烽,克內城,舉兩烽,擒劉誕,舉三烽;璽書督趣,前後相繼。慶之焚其東門,塞塹,造攻道,立行樓、土山並諸攻具,值久雨,不得攻城。上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奏免慶之官,詔勿問,以激之。自四月至於秋七月,雨止,城猶未拔。上怒,命太史擇日,將自濟江討誕;太宰義恭固諫。乃止。

誕初閉城拒使者,記室參軍山陰賀弼固諫,誕怒,抽刀向之,乃止。誕遣兵出戰,屢敗,將佐多逾城出降。或勸弼宜早出,弼曰:「公舉兵向朝廷,此事既不可從;荷公厚恩,又義無違背,唯當以死明心耳!」乃飲葯自殺。參軍何康之等謀開門納官軍,不果,斬關出降。誕為高樓,置康之母於其上,暴露之,不與食;母呼康之,數日而死。誕以中軍長濟陽范義為左司馬。義母妻子皆在城內,或謂義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義曰:「吾,人吏也;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

沈慶之帥眾攻城,身先士卒,親犯矢石,乙巳,克其外城;乘勝而進,又克小城。誕聞兵入,走趨後園,隊主沈胤之等追及之,擊傷誕,墜水,引出,斬之。誕母、妻皆自殺。

上聞廣陵平,出宣陽門,敕左右皆呼萬歲。侍中蔡興宗陪輦,上顧曰:「卿何獨不呼?」興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應涕泣行誅,豈得皆稱萬歲!」上不悅。

詔貶誕姓留氏,廣陵城中士民,無大小悉命殺之。沈慶之請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餘男子皆死,女子以為軍賞;猶殺三千餘口。長水校尉宗越臨決,皆先刳腸抉眼,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創,然後斬之,越對之,欣欣若有所得。上聚其首於石頭南岸為京觀,侍中沈懷文諫,不聽。初,誕自知將敗,使黃門呂曇濟與左右素所信者將世子景粹匿於民間,謂曰:「事若不濟,思相全脫;如其不免,可深埋之。」各分以金寶齎送。既出門,並散走;唯曇濟不去,攜負景粹十餘日,捕得,斬之。

臨川內史羊璿坐與誕素善,下獄死。

擢梁曠為後將軍,贈劉琨之給事黃門侍郎。

蔡興宗奉旨慰勞廣陵。興宗與范義素善,收斂其屍,送喪歸豫章。上謂曰:「卿何敢故觸王憲?」興宗抗言對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上有慚色。

宗越治軍嚴,善為營陳。每數萬人止頓,越自騎馬前行,使軍人隨其後,馬止營合,未嘗參差。

辛未,大赦。

丙子,以丹陽尹劉秀之為尚書右僕射。

丙戌,以南兗州刺史沈慶之為司空,刺史如故。

八月,庚戌,魏主如雲中;壬戌,還平城。

九月,壬辰,築上林苑於玄武湖北。

初,晉人築南郊壇於巳位,尚書右丞徐爰以為非禮。詔徙於牛頭山西,直宮城之午位。及廢帝即位,以舊地為吉,復還故處。帝又命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依金根車,加羽葆蓋。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四年(庚子,公元四六零年)

春,正月,甲子朔,魏大赦,改元和平。

乙亥,上耕籍田,大赦。

己卯,詔祀郊廟,初乘玉路。

庚寅,立皇子子勛為晉安王,子房為尋陽王,子頊為歷陽王,子鸞為襄陽王。

魏散騎侍郎馮闡來聘。

二月,魏衛將軍樂安王良討河西叛胡。

三月,魏人寇北陰平,朱提太守楊歸子擊破之。

甲申,皇后親桑於西郊,皇太后觀禮。

夏,四月,魏太后常氏殂。五月,癸丑,魏葬昭太后於鳴雞山。

丙戌,尚書左僕射褚湛之卒。

吐谷渾王拾寅兩受宋、魏爵命,居止出入,擬於王者,魏人忿之。定陽侯曹安表:「拾寅今保白蘭,若分軍出其左右,必走保南山,不過十日,人畜乏食,可一舉而定。」六月,甲午,魏遣征西大將軍陽平王新成等督統萬、高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中山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北道,以擊吐谷渾。

魏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復置。

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魏遣使者安慰之。

秋,七月,遣使如魏。

甲戌,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卒。

壬午,魏主如河西。

魏軍至西平,吐谷渾王拾寅走保南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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