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 第四章 宋紀四

起重光協洽,盡旃蒙大淵獻,凡五年。

太祖文皇帝上之下元嘉八年(辛未,公元四三一年)

春,正月,壬午朔,燕大赦,改元大興。

丙申,檀道道濟等自清水救滑台,魏叔孫建、長孫道生拒之。丁酉,道濟至壽張,遇魏安平公乙謝眷,道濟帥寧塑將軍王仲德、驍騎將軍段宏奮擊,大破之;轉戰至高梁亭,斬魏濟州刺史悉煩庫結。

夏主擊秦將姚獻,敗之;遂遣其叔父北平公韋伐帥眾一萬攻南安。城中大飢,人相食。秦侍中、征虜將軍出連輔政,侍中、右衛將軍乞伏延祚,吏部尚書乞伏跋跋,逾城奔夏;秦王暮末窮蹙,輿櫬出降,並沮渠興國送於上邽。秦太子司直焦楷奔廣寧,泣謂其父遺曰:「大人荷國寵靈,居籓鎮重任。今本朝顛覆,豈得不率見眾唱大義以殄寇讎!」遺曰:「今主上已陷賊庭,吾非愛死而忘義,顧以大兵追之,是趣絕其命也。不如擇王族之賢者,奉以為主而伐之,庶有濟也。」楷乃築誓眾,二旬之間,赴者萬餘人。會遺病卒,楷不能獨舉事,亡奔河西。二月,戊午,以尚書右僕射江夷為湘州刺史。

檀道濟等進至濟上,二十餘日間,前後與魏三十餘戰,道濟多捷。軍至歷城,叔孫建等縱輕騎邀其前後,焚燒穀草。道濟軍乏食,不能進。由是安頡、司馬楚之等得專力攻滑台,魏主復使楚兵將軍王慧龍助之。朱修之堅守數月,糧盡,與士卒熏鼠食之。辛酉,魏克滑台,執修之及東郡太守申謨,虜獲萬餘人。謨,鍾之曾孫也。

癸酉,魏主還平城,大饗,告廟,將帥及百官皆受賞,戰士賜復十年。

於是魏南鄙大水,民多餓死。尚書令劉絜言於魏主曰:「自頃邊寇內侵,戎車屢駕;天贊聖明,所在克殄;方難既平,皆蒙優錫。而郡國之民,雖不征討,服勤農桑,以供軍國,實經世之大本,府庫之所資。今自山以東,遍遭水害,應加哀矜,以弘覆育。」魏主從之,復境內一歲租賦。

檀道濟等食盡,自歷城引還;軍士有亡降魏者,具告之。魏人追之,眾恟懼,將潰。道濟夜唱籌量沙,以所余少米覆其上。及旦,魏軍見之,謂道濟資糧有餘,以降者為妄而斬之。時道濟兵少,魏兵甚盛,騎士四合。道濟命軍士皆被甲,己白服乘輿,引兵徐出。魏人以為有伏兵,不敢逼,稍稍引退,道濟全軍而返。

青州刺史蕭思話聞道濟南歸,欲委鎮保險,濟南太守蕭承之固諫,不從。丁丑,思話棄鎮奔平昌;參軍劉振之戍下邳,聞之,亦委城走。魏軍竟不至,而東陽積聚已為百姓所焚。思話坐征,系尚方。

燕王立夫人慕容氏為王后。

庚戌,魏安頡等還平城。魏主嘉朱修之守節,拜侍中,妻以宗女。

初,帝之遣到彥之也,戒之曰:「若北國兵動,先其未至,徑前入河;若其不動,留彭城勿進。」及安頡得宋俘,魏主始聞其言。謂公卿曰:「卿輩前謂我用崔浩計為謬,驚怖固諫。常勝之家,始皆自謂逾人,至於歸終,乃不能及。」

司馬楚之上疏,以為諸方已平,請大舉伐宋,魏主以兵久勞,不許。徽楚之為散騎常侍,以王慧龍為滎陽太守。

慧龍在郡十年,農戰並修,大著聲績,歸附者萬餘家。帝縱反間於魏,雲「慧龍自以功高位下,欲引宋人入寇,因執司馬楚之以叛。」魏主聞之,賜慧龍璽書曰:「劉義隆畏將軍如虎,欲相中害,朕自知之。風塵之言,想不足介意。」帝復遣客呂玄伯刺之,曰:「得慧龍首,封二百戶男,賞絹千匹。」玄伯詐為降人,求屏人有所論;慧龍疑之,使人探其懷,得尺刀。玄伯叩頭請死,慧龍曰:「各為其主耳。」釋之。左右諫曰:「宋人為謀未已,不殺玄伯,無以制將來。」慧龍曰:「死生有命,彼亦安能害我!我以仁義為扞蔽,又何憂乎!」遂舍之。

夏五月,庚寅,魏主如雲中。

六月,乙丑,大赦。

夏主殺乞伏暮末及其宗族五百人。

夏主畏魏人之逼,擁秦民十餘萬口,自治城濟河,欲擊河西王蒙遜而奪其地。吐谷渾王慕璝遣益州刺史慕利延、寧州刺史拾虔帥騎三萬,乘其半濟,邀擊之,執夏主定以歸,沮渠興國被創而死。拾虔,樹洛干之子也。

魏之邊吏獲柔然邏者二十餘人,魏主賜衣服而遣之,柔然悅。閏月,乙未,柔然敕連可汗遣使詣魏,魏主厚禮之。

魏主遣散騎侍郎周紹來聘,且求昏;帝依違答之。

荊州刺史江夏王義恭,年寢長,欲專政事,長史劉湛每裁抑之,遂與湛有隙。帝心重湛,使人詰讓義恭,且和解之。是時,王華、王曇首皆卒,領軍將軍殷景仁素與湛善,白帝以時賢零落,征湛為太子詹事,加給事中,共參政事。以雍州刺史張邵代湛為撫軍長史、南蠻校尉。頃之,邵坐在雍州營私畜聚,贓滿二百四十五萬,下廷尉,當死。左衛將軍謝述上表,陳邵先朝舊勛,蒙優貸。帝手詔酬納,免邵官,削爵土。述謂其子綜曰:「主上矜邵夙誠,特加曲恕,吾所言謬會,故特見酬納耳。若此跡宣布,則為侵奪主恩,不可之大者也。」使綜對前焚之。帝後謂邵曰:「卿之獲免,謝述有力焉。」

秋,七月,己酉,魏主如河西。

八月,乙酉,河西王蒙遜遣子安周入待於魏。

吐谷渾王慕璝遣侍郎謝太寧奉表於魏,請送赫連定。己丑,魏以慕璝為大將軍,封西秦王。

左僕射臨川王義慶固求解職;甲辰,以義慶為中書令,丹陽尹如故。

九月,癸丑,魏主還宮。庚申,加太尉長孫嵩柱國大將軍。以左光祿大夫崔浩為司徒,征西大將軍長孫道生為司空。道生性清儉,一熊皮鄣泥,數十年不易。魏主使歌工歷頌群臣曰:「智如崔浩,廉若道生。」

魏主欲選使者詣河西,崔浩薦尚書李順,乃以順為太常。拜河西王蒙遜為侍中、都督涼州、西域、羌、戎諸軍事、太傅、行征西大將軍、涼州牧、涼王,王武威、張掖、敦煌、酒泉、西海、金城、西平七郡。冊曰:「盛衰存亡,與魏升降。北盡窮髮,南極庸、 昬,西被崐嶺,東至河曲,王實征之,以夾輔皇室。」置將相、群卿、百官,承製假授,建天子旌旗,出入警蹕,如漢初諸侯王故事。

壬申,魏主詔曰:「今二寇摧殄,將偃武修文,理廢職,舉逸民。范陽盧玄、博陵崔綽、趙郡李靈、河間邢潁、勃海高允、廣平游雅、太原張偉等,皆賢俊之胄,冠冕州邦。《易》曰:『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如玄之比者,盡敕州郡以禮發遣。」遂征玄等及州郡所遣至者數百人,差次敘用。崔綽以母老固辭。玄等皆拜中書博士。玄,諶之曾孫;靈,順之從父兄也。

玄舅崔浩,每與玄言,輒嘆曰:「對子真使我懷古之情更深。」浩欲大整流品,明辨姓族。玄止之曰:「夫創製立事,各有其時;樂為此者,詎有幾人!宜加三思。」浩不從,由是得罪於眾。

初,魏昭成帝始製法令:「反逆者族。其餘當死者聽入金、馬贖罪。殺人者聽與死家馬牛、葬具以平之。盜官物,一備五;私物,一備十。」四部大人共坐王庭決辭訟,無系訊連逮之苦,境內安之。太祖入中原,患前代律令峻密,命三公郎王德刪定,務崇簡易。季年被疾,刑罰濫酷;太宗承之,吏文亦深。冬,十月,戊寅,世祖命崔浩更定律令,除五歲、四歲刑,增一年刑;巫蠱者,負羖羊、抱犬沉諸淵。初令官階九品者得以官爵除刑。婦人當刑而孕,產後百日乃決。闕左懸登聞鼓,以達冤人。

魏主如漠南,十一月,丙辰,北部敕勒莫弗庫若干帥所部數萬騎,驅鹿數百萬頭,詣魏主行在。魏主大獵以賜從官。十二月,丁丑,還宮。

是歲,涼王改元義和。

林邑王范陽邁寇九德,交州兵擊卻之。

太祖文皇帝上之下元嘉九年(壬申,公元四三二年)

春,正月,丙午,魏主尊保太后竇氏為皇太后,立貴人赫連氏為皇后,子晃為皇太子。大赦,改元延和。

燕王立慕容後之子王仁為太子。

三月,庚戌,衛將軍王弘進位太保,加中書監。丁巳,征南大將軍檀道濟進位司空,還鎮尋陽。

壬申,吐谷渾王慕璝送赫連定於魏,魏人殺之。慕璝上表曰:「臣俘擒僭逆,獻捷王府,爵秩雖崇而士不增廓,車旗既飾而財不周賞,願垂鑒察。」魏主下其議。公卿以為:「慕璝所致唯定而已,塞外之民皆為己有,而貪求無厭,不可許也。」魏主乃詔曰:「西秦王所得金城、枹罕、隴西之地,朕即與之,乃是裂土,何須復廓。西秦款至,綿絹隨使疏數,臨時增益,非一賜而止也。」自是慕璝貢使至魏者稍簡。魏方士祁纖奏改代為萬年,以代尹為萬年尹,代令為萬年令。崔浩曰:「昔太祖應天受命,兼稱代、魏以法殷商。國家積德,當享年萬億,不待假名以為益也。纖之所聞,皆非正義,復舊號。」魏主從之。

夏,五月,壬申,華容文昭公王弘卒。弘明敏有思致,而輕率少威儀,性褊隘,好折辱人,人以此少之。雖貴顯,不營財利;及卒,家無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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