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 第四十四章 漢紀四十四

起閼逢閹茂,盡旃蒙作噩,凡十二年。

孝順皇帝下陽嘉三年(甲戌,公元一三四年)

夏,四月,車師後部司馬率後王加特奴等,掩擊北匈奴於閶吾陸谷,大破之;獲單于母。

五月,戊戌,詔以春夏連旱,赦天下。上親自露坐德陽殿東廂請雨。以尚書周舉才學優深,特加策問。舉對曰:「臣聞陰陽閉隔,則二氣否塞。陛下廢文帝、光武之法,而循亡秦奢移之欲,內積怨女,外有曠夫。自枯旱以來,彌歷年歲,未聞陛下改過之效,徒勞至尊暴露風塵,誠無益也。陛下但務其華,不尋其實,猶緣木希魚,卻行求前。誠宜推信革政,崇道變惑,出後宮不御之女,除太官重膳之費。《易·傳》曰:『陽惑天不旋日。』惟陛下留神裁察!」帝復召舉面問得失,舉對以「宜慎官人,去貪污,遠佞邪。」帝曰:「官貪污、佞邪者為誰乎?」對曰:「臣從下州超備機密,不足以別群臣。然公卿大臣數有直言者,忠貞也;阿諛苟容者,佞邪也。」

太史令張衡亦上疏言:「前年京師地震土裂。裂者,威分;震者,民擾也。竊懼聖思厭倦,制不專己,恩不忍割,與眾共威。威不可分,德不可共。願陛下思惟所以稽古率舊,勿使刑德八柄不由天子,然後神望允塞,災消不至矣。」衡又以中興之後,儒者爭學《圖緯》,上疏言:「《春秋元命包》有公輸班與墨翟,事見戰國;又言別有益州,益州之置在於漢世。又劉向父子領校秘書,閱定九流,亦無《讖錄》。則知《圖讖》成於哀、平之際,皆虛偽之徒以要世取資,欺罔較然,莫之糾禁。且律歷、卦候、九宮、風角,數有徵效,世莫肯學,而競稱不佔之書,譬猶畫工惡圖犬馬而好作鬼魅,誠以實事難形而虛偽不窮也!宜收藏《圖讖》,一禁絕之,則朱紫無所眩,典籍無瑕玷矣!」

秋,七月,鍾羌良封等復寇隴西、漢陽。詔拜前校尉馬賢為謁者,鎮撫諸種。冬,十月,護羌校尉馬續遣兵擊良封,破之。

十一月,壬寅,司徒劉崎、司空孔扶免,用國舉之言也。乙己,以大司農黃尚為司徒,光祿勛河東王卓為司空。

耿貴人數為耿氏請,帝乃紹封耿寶子箕為牟平侯。

孝順皇帝下陽嘉四年(乙亥,公元一三五年)

春,北匈奴呼衍王侵車師後部。帝令敦煌太守發兵救之,不利。

二月,丙子,初聽中官得以養子襲爵。初,帝之複位,宦官之力也,由是有寵,參與政事。御史張綱上書曰:「竊尋文、明二帝,德化尤盛,中官常侍,不過兩人,近幸賞賜,裁滿數金,惜費重民,故家給人足。而頃者以來,無功小人,皆有官爵,非愛民重器、承天順道者也。」書奏,不省。綱,皓之子也。

旱。

謁者馬賢擊鐘羌,大破之。

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戊寅,以執金吾梁商為大將軍,故太尉寵參為太尉。商稱疾不起且一年,帝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詣闕受命。商少通經傳,謙恭好士,辟漢陽巨覽、上黨陳龜為掾屬,李固為從事中郎,楊倫為長史。李固以商柔和自守,不能有所整裁,乃奏記於商曰:「數年以來,災怪屢見。孔子曰:『智者見變思形,愚者睹怪諱名。』天道無親,可為祗畏。誠令王綱一整,道行忠立,明公踵伯成之高,全不朽之譽,豈與此外戚凡輩耽榮好位者同日而論哉!」商不能用。

秋,閏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烏桓寇雲中,度遼將軍耿曄追擊,不利。十一月,烏桓圍曄於蘭池城;發兵數千人救之,烏桓乃退。

十二月,甲寅,京師地震。

孝順皇帝下永和元年(丙子,公元一三六年)

春,正月,己巳,改元,赦天下。

冬,十月,丁亥,承福殿火。

十一月,丙子,太尉寵參罷。

十二月,象林蠻夷反。

乙巳,以前司空王龔為太尉。

龔疾宦官專權,上書極言其狀。諸黃門使客誣奏龔罪;上命龔亟自實。李固奏記於梁商曰:「王公以堅貞之操,橫為讒佞所構,眾人聞知,莫不嘆栗。夫三公尊重,無詣理訴冤之義,纖微感概,輒引分決,是以舊典不有大罪,不至重問。王公卒有它變,則朝廷獲害賢之名,群臣無救護之節矣!語曰:『善人在患,飢不及餐。』斯其時也!」商即言之於帝,事乃得釋。

是歲,以執金吾梁冀為河南尹。冀性嗜酒,逸游自恣,居職多縱暴非法。父商所親客雒陽令呂放以告商,商以讓冀。冀遣人於道刺殺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放之怨仇,請以放弟禹為雒陽令,使捕之;盡滅其宗、親、賓客百餘人。

武陵太守上書,以蠻夷率服,可比漢人,增其租賦。議者皆以為可。尚書令虞詡曰:「自古聖王,不臣異俗。先帝舊典,貢稅多少,所由來久矣;今猥增之,必有怨叛。計其所得,不償所費,必有後悔。」帝不從。澧中、漊中蠻果爭貢布非舊約,遂殺鄉吏,舉種反。

孝順皇帝下永和二年(丁丑,公元一三七年)

春,武陵蠻二萬人圍充城,八千人寇夷道。

二月,廣漢屬國都尉擊破白馬羌。

帝遣武陵太守李進擊叛蠻,破平之。進乃簡選良吏,撫循蠻夷,郡境遂安。

三月,乙卯,司空王卓薨。丁丑,以光祿勛郭虔為司空。

夏,四月,丙申,京師地震。

五月,癸丑,山陽君宋娥坐構奸誣罔,收印綬,歸里舍。黃龍、楊佗、孟叔、李建、張賢、史泛、王道、李元、李剛等九侯坐與宋娥更相賂遺,求高官增邑,並遣就國,減租四分之一。

象林蠻區憐等攻縣寺,殺長吏。交趾刺史樊演發交趾、九真兵萬餘人救之;兵士憚遠役,秋,七月,二郡兵反,攻其府。府雖擊破反者,而蠻勢轉盛。

冬,十月,甲申,上行幸長安。扶風田弱薦同郡法真博通內外學,隱居不仕,宜就加袞職。帝虛心欲致之,前後四征,終不屈。友人郭正稱之曰:「法真名可得聞,身難得而見。逃名而名我隨,避名而名我追,可謂百世之師者矣!」真,雄之子也。

丁卯,京師地震。

太尉王龔以中常侍張昉等專弄國權,欲奏誅之。宗親有以楊震行事諫之者,龔乃止。

十二月,乙亥,上還自長安。

孝順皇帝下永和三年(戊寅,公元一三八年)

春,二月,乙亥,京師及金城、隴西地震,二郡山崩。

夏,閏四月,己酉,京師地震。

五月,吳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斬之。

侍御史賈昌與州郡并力討區憐等,不克,為所攻圍;歲余,兵谷不繼。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屬問以方略;皆議遣大將,發荊、揚、兗、豫四萬人赴之。李固駁曰:「若荊、揚無事,發之可也。今二州盜賊磐結不散,武陵、南郡蠻夷未輯,長沙、桂陽數被徵發,如復擾動,必更生患,其不可一也。又,兗、豫之人卒被徵發,遠赴萬里,無有還期,詔書迫促,必致叛亡,其不可二也。南州水土溫暑,加有瘴氣,致死亡者十必四五,其不可三也。遠涉萬里,士卒疲勞,比至嶺南,不復堪斗,其不可四也。軍行三十里為程,而去日南九千餘里,三百日乃到,計人稟五升,用米六十萬斛,不計將吏驢馬之食,但負甲自致,費便若此,其不可五也。設軍所在,死亡必眾,既不足禦敵,當復更發,此為刻割心腹以補四支,其不可六也。九真、日南相去千里,發其吏民猶尚不堪,何況乃苦四州之卒以赴萬里之艱哉!其不可七也。前中郎將尹就討益州叛羌,益州諺曰:『虜來尚可,尹來殺我。』後就征還,以兵付刺史張喬;喬因其將吏,旬月之間破殄寇虜。此發將無益之效,州郡可任之驗也。宜更選有勇略仁惠任將帥者,以為刺史、太守,悉使共住交趾。今日南兵單無谷,守既不足,戰又不能,可一切徙其吏民,北依交趾,事靜之後,乃命歸本;還募蠻夷使自相攻,轉輸金帛以為其資;有能反間致頭首者,許以封侯裂土之賞。故并州刺史長沙祝良,性多勇決,又南陽張喬,前在益州有破虜之功,皆可任用。昔太宗就加魏尚為雲中守,哀帝即拜龔舍為泰山守;宜即拜良等,便道之官。」四府悉從固議,即拜祝良為九真太守,張喬為交趾刺史。喬至,開示慰誘,並皆降散。良到九真,單車入賊中,設方略,招以威信,降者數萬人,皆為良築起府寺。由是嶺外復平。

秋,八月,己未,司徒黃尚免。九月,己酉,以光祿勛長沙劉壽為司徒。丙戌,令大將軍、三公舉剛毅、武猛、謀謨任將帥者各二人,特進、卿、校尉各一人。初,尚書令左雄薦冀州刺史周舉為尚書。既而雄為司隸校尉,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任將帥。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曰:「詔書使我選武猛,不使我選清高。」舉曰:「詔書使君選武猛,不使君選貪污也。」雄曰:「進君,適所以自伐也。」舉曰:「昔趙宣子任韓厥為司馬,厥以軍法戮宣子仆,宣子謂諸大夫曰:『可賀我矣!吾選厥也任其事。』今君不以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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