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 第四十三章 漢紀四十三

起旃蒙赤奮若,盡昭陽作噩,凡九年。

孝安皇帝下延光四年(乙丑,公元一二五年)

春,二月,乙亥,下邳惠王衍薨。

甲辰,車駕南巡。

三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庚申,帝至宛,不豫。乙丑,帝發自宛;丁卯,至葉,崩於乘輿。年三十二。

皇后與閻顯兄弟、江京、樊豐等謀曰:「今晏駕道次,濟陰王在內,邂逅公卿立之,還為大害。」乃偽雲「帝疾甚」,徙御卧車,所在上食、問起居如故。驅馳行四日,庚午,還宮。辛未,遣司徒劉熹詣郊廟、社稷,告天請命;其夕,發喪。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以顯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太后欲久專國政,貪立幼年,與顯等定策禁中,迎濟北惠王子北鄉侯懿為嗣。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號不食;內外群僚莫不哀之。

甲戌,濟南孝王香薨,無子,國絕。乙酉,北鄉侯即皇帝位。

夏,四月,丁酉,太尉馮石為太傅,司徒劉熹為太尉,參錄尚書事,前司空李合為司徒。

閻顯忌大將軍耿寶位尊權重,威行前朝,乃風有司奏「寶及其黨與中常侍樊豐、虎賁中郎將謝惲、侍中周廣、野王君王聖、聖女永等更相阿黨,互作威福,皆大不道。」辛卯,豐、惲、廣皆下獄,死;家屬徙比景。貶寶及弟子林慮侯承皆為亭侯,遣就國;寶於道自殺。王聖母子徙雁門。於是以閻景為衛尉,耀為城門校尉,晏為執金吾,兄弟並處權要,威福自由。

己酉,葬孝安皇帝於恭陵,廟曰恭宗。

六月,乙巳,赦天下。

秋,七月,西域長史班勇發敦煌、張掖、酒泉六千騎及鄯善、疏勒、車師前部兵擊後部王軍就,大破之,獲首虜八千餘人,生得軍就及匈奴持節使者,將至索班沒處斬之,傳首京師。

冬,十月,丙午,越巂山崩。

北鄉侯病篤,中常侍孫程謂濟陰王謁者長興渠曰:「王以嫡統,本無失德。先帝用讒,遂至廢黜。若北鄉侯不起,相與共斷江京、閻顯,事無不成者。」渠然之。又中黃門南陽王康,先為太子府史,及長樂太官丞京兆王國等並附同於程。江京謂閻顯曰:「北鄉侯病不解,國嗣宜以時定,何不早征諸王子,簡所置乎!」顯以為然。辛亥,北鄉侯薨。顯白太后,秘不發喪,而更征諸王子,閉宮門,屯兵自守。

十一月,乙卯,孫程、王康、王國與中黃門黃龍、彭愷、孟叔、李建、王成、張賢、史泛、馬國、王道、李元、楊佗、陳予、趙封、李剛、魏猛、苗光等聚謀於西鐘下,皆截單衣為誓。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是夜,程等共會崇德殿上,因入章台門。時江京、劉發及李閏、陳達等俱坐省門下,程與王康共就斬京、安、達。以李閏權勢積為省內所服,欲引為主,因舉刃脅閏曰:「今當立濟陰王,無得搖動!」閏曰:「諾。」於是扶閏起,俱於西鐘下迎濟陰王即皇帝位,時年十一。召尚書令、僕射以下從輦幸南宮,程等留守省門,遮扞內外。帝登雲台,召公卿、百僚,使虎賁、羽林士屯南、北宮諸門。閻顯時在禁中,憂迫不知所為,小黃門樊登勸顯以太后詔召越騎校尉馮詩、虎賁中郎將閻崇將兵屯平朔門以御程等。顯誘詩入省,謂曰:「濟陰王立,非皇太后意,璽綬在此。苟儘力效功,封侯可得。」太后使授之印曰:「能得濟陰王者,封萬戶侯;得李閏者,五千戶侯。」詩等皆許諾,辭以「卒被召,所將眾少。」顯使與登迎吏士於左掖門外,詩因格殺登,歸營屯守。顯弟衛尉景遽從省中還外府,收兵至盛德門。孫程傳召諸尚書使收景。尚書郭鎮時卧病,聞之,即率直宿羽林出南止車門,逢景從吏士拔白刃呼曰:「無干兵!」鎮即下車持節詔之,景曰:「何等詔!」因斫鎮,不中。鎮引劍擊景墮車,左右以戟叉其胸,遂禽之,送廷尉獄,即夜死。

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璽綬,帝乃幸嘉德殿,遣侍御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執金吾晏,並下獄,誅;家屬皆徙比景。遷太后於離宮。己未,開門,罷屯兵。壬戌,詔司隸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封孫程等皆為列侯:程食邑萬戶,王康、王國食九千戶,黃龍食五千戶,彭愷、孟叔、李建食四千二百戶,王成、張賢、史泛、馬國、王道、李元、楊佗、陳予、趙封、李剛食四千戶,魏猛食二千戶,苗光食千戶:是為十九侯,加賜車馬、金銀、錢帛各有差;李閏以先不豫謀,故不封。擢孫程為騎都尉。初,程等入章台門,苗光獨不入。詔書錄功臣,令王康疏名,康詐疏光入章台門。光未受符策,心不自安,詣黃門令自告。有司奏康、光欺詐主上;詔書勿問。以將作大匠來歷為衛尉。礻殳諷、劉瑋、閭丘弘等先卒,皆拜其子為郎。朱倀、施延、陳光、趙代皆見拔用,後至公卿。征王男、邴吉家屬還京師,厚加賞賜。帝之見廢也,監太子家小黃門籍建、傅高梵、長秋長趙熹、丞良賀、葯長夏珍皆坐徙朔方;帝即位,並擢為中常侍。

初,閻顯辟崔 因之子瑗為吏,瑗以北鄉侯立不以正,知顯將敗,欲說令廢立,而顯日沉醉,不能得見,乃謂長史陳禪曰:「中常侍江京等惑蠱先帝,廢黜正統,扶立疏孽。少帝即位,發病廟中,周勃之徵,於斯復見。今欲與君共求見說將軍,白太后,收京等,廢少帝,引立濟陰王,必上當天心,下合人望,伊、霍之功不下席而立,則將軍兄弟傳祚於無窮;若拒違天意,久曠神器,則將以無罪並辜元惡。此所謂禍福之會,分功之時也。」禪猶豫未敢從。會顯敗,瑗坐被斥;門生蘇祗欲上書言狀,瑗遽止之。時陳禪為司隸校尉,召瑗謂曰:「弟聽祗上書,禪請為之證。」瑗曰:「此譬猶兒妾屏語耳,願使君勿復出口。」遂辭歸,不復應州郡命。

己卯,以諸王禮葬北鄉侯。

司空劉授以阿附惡逆,辟召非其人,策免。

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陶敦為司空。

楊震門生虞放、陳翼詣闕追訟震事;詔除震二子為郎,贈錢百萬,以禮改葬於華陰潼亭,遠近畢至。有大鳥高丈余集震喪前,郡以狀上。帝感震忠直,詔復以中牢具祠之。議郎陳禪以為:「閻太后與帝無母子恩,宜徙別館,絕朝見,」群臣議者咸以為宜。司徒掾汝南周舉謂李合曰:「昔瞽瞍常欲殺舜,舜事之逾謹;鄭武姜謀殺庄公,庄公誓之黃泉,秦始皇怨母失行,久而隔絕,後感潁考叔、茅焦之言,復修子道;書傳美之。今諸閻新誅,太后幽在離宮,若悲愁生疾,一旦不虞,主上將何以令於天下!如從禪議,後世歸咎明公。宜密表朝廷,令奉太后,率群臣朝覲如舊,以厭天心,以答人望!」合即上疏陳之。

孝安皇帝下永建元年(丙寅,公元一二六年)

春,正月,帝朝太后於東宮,太后意乃安。

甲寅,赦天下。

辛未,皇太后閻氏崩。

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熹以阿黨權貴免。司徒李合罷。

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后。

丙戌,以太常桓焉為太傅;大鴻臚京兆朱寵為太尉,參錄尚書事;長樂少府朱倀為司徒。

封尚書郭鎮為定潁侯。

隴西鍾羌反,校尉馬賢擊之,戰於臨洮,斬首千餘級,羌眾皆降;由是涼州復安。

六月,己亥,封濟南簡王錯子顯為濟南王。

秋,七月,庚午,以衛尉來歷為車騎將軍。

八月,鮮卑寇代郡,太守李超戰歿。

司隸校尉虞詡到官數月,奏馮石、劉熹,免之,又劾奏中常侍程璜、陳秉、孟生、李閏等,百官側目,號為苛刻。三公劾奏:「詡盛夏多拘系無辜,為吏民患。」詡上書自訟曰:「法禁者,俗之堤防;刑罰者,民之銜轡。今州曰任郡,郡曰任縣,更相委遠,百姓怨窮;以苟容為賢,盡節為愚。臣所發舉,臧罪非一。三府恐為臣所奏,遂加誣罪。臣將從史魚死,即以尸諫耳!」帝省其章,乃不罪詡。中常侍張防賣弄權勢,請託受取;詡案之,屢寢不報。詡不勝其憤,乃自系廷尉,奏言曰:「昔孝安皇帝任用樊豐,交亂嫡統,幾亡社稷。今者張防復弄威柄,國家之禍將重至矣。臣不忍與防同朝,謹自系以聞,無令臣襲楊震之跡!」書奏,防流涕訴帝,詡坐論輸左校;防必欲害之,二日之中,傳考四獄。獄吏勸詡自引,詡曰:「寧伏歐刀以示遠近!喑嗚自殺,是非孰辨邪!」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相率乞見,程曰:「陛下始與卧等造事之時,常疾奸臣,知其傾國。今者即位而復自為,何以非先帝乎!司隸校尉虞詡為陛下盡忠,而更被拘系;常侍張防臧罪明正,反構忠良。今客星守羽林,其占宮中有奸臣;宜急收防送獄,以塞天變。」時防立在帝後,程叱防曰:「奸臣張防,何不下殿!」防不得已,趨就東箱。程曰:「陛下急收防,無令從阿母求請!」帝問諸尚書,尚書賈朗素與防善,證詡之罪;帝疑焉,謂程曰:「且出,吾方思之!」於是詡子顗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梵入言之,防坐徙邊,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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