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 第四十一章 漢紀四十一

起柔兆敦牂,盡旃蒙單閼,凡十年。

孝殤皇帝延平元年(丙午,公元一零六年)

春,正月,辛卯,以太尉張禹為太傅,司徒徐防為太尉,參錄尚書事。太后以帝在襁褓,欲令重臣居禁內。乃詔禹舍宮中,五日一歸府;每朝見,特贊,與三公絕席。

封皇兄勝為平原王。

癸卯,以光祿勛梁鮪為司徒。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於慎陵,廟曰穆宗。

丙戌,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間王開、常山王章始就國;太后特加慶以殊禮。慶子祜,年十三,太后以帝幼弱,遠慮不虞,留祜與嫡母耿姬居清河邸。耿姬,況之曾孫也;祜母,犍為左姬也。

夏,四月,鮮卑寇漁陽,漁陽太守張顯率數百人出塞追之。兵馬掾嚴授諫曰:「前道險阻,賊勢難量,宜且結營,先令輕騎偵視之。」顯意甚銳,怒,欲斬之,遂進兵。愚虜伏發,士卒悉走,唯授力戰,身被十創,手殺數人而死。主簿衛福、功曹徐咸皆自投赴顯,俱歿於陳。

丙寅,以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騭弟黃門侍郎悝為虎賁中郎將,弘、閶皆侍中。

司空陳寵薨。

五月,辛卯,赦天下。

壬辰,河東垣山崩。

六月,丁未,以太常尹勤為司空。

郡國三十七雨水。

己未,太后詔減太官、導官、尚方、內署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自非供陵廟,稻梁米不得導擇,朝夕一肉飯而已。舊太官、湯官經用歲且二萬萬,自是裁數千萬。及郡國所貢,皆減其過半;悉斥賣上林鷹犬;離宮、別館儲峙米Я、薪炭,悉令省之。

丁卯,詔免遣掖庭宮人及宗室沒入者皆為庶民。

秋,七月,庚寅,敕司隸校尉、部刺史曰:「間者郡國或有水災,防害秋稼,朝廷惟咎,憂惶悼懼。而郡國欲獲豐穰虛飾之譽,遂覆蔽災害,多張墾田,不揣流亡,競增戶口,掩匿盜賊,令奸惡無懲,署用非次,選舉乖宜,貪苛慘毒,延及平民。刺史垂頭塞耳,阿私下比,不畏於天,不愧於人。假貸之恩,不可數恃,自今以後,將糾其罰。二千石長吏其各實核所傷害,為除田租芻稿。」

八月,辛卯,帝崩。癸丑,殯於崇德前殿。太后與兄車騎將軍騭、虎賁中郎將悝等定策禁中,其夜,使騭持節以王青蓋車迎清河王子祜,齋於殿中。皇太后御崇德殿,百官皆吉服陪位,引拜祜為長安侯。乃下詔,以祜為孝和皇帝嗣,又作策命。有司讀策畢,太尉奉上璽綬,即皇帝位,太后猶臨朝。

詔告司隸校尉、河南尹、南陽太守曰:「每覽前代,外戚賓客濁亂奉公,為民患苦,咎在執法怠懈,不輒行其罰故也。今車騎將軍騭等雖懷敬順之志,而宗門廣大,姻戚不少,賓客姦猾,多干禁憲,其明加檢敕,勿相容護。」自是親屬犯罪,無所假貸。

九月,六州大水。

丙寅,葬孝殤皇帝於康陵。以連遭大憂,百姓苦役,方中秘藏及諸工作事,事減約十分居一。

乙亥,殞石於陳留。

詔以北地梁慬為西域副校尉。慬行至河西,會西域諸國反,攻都護任尚於疏勒;尚上書求救,詔慬將河西四郡羌,胡五千騎馳赴之。慬未至而尚己得解,詔征尚還,以騎都尉段禧為都護,西域長史趙博為騎都尉。禧、博守它干城,城小,梁慬以為不可固,乃譎說龜茲王白霸,欲入共保其城;白霸許之,吏民固諫,白霸不聽。慬既入,遣將急迎段禧、趙博,合軍八九千人。龜茲吏民並叛其王,而與溫宿、姑墨數萬兵反,共圍城,慬等出戰,大破之。連兵數月,胡眾敗走,乘勝追擊,凡斬首萬餘級,獲生口數千人,龜茲乃定。

冬,十月,四州大水,雨雹。

清河孝王慶病篤,上書求葬樊濯宋貴人冢旁。十二月,甲子,王薨。

乙酉,罷魚龍曼延戲。

尚書郎南陽樊准以儒風浸衰,上疏曰:「臣聞人君不可以不學。光武皇帝受命中興,東西誅戰,不遑啟處,然猶投戈講藝,息馬論道。孝明皇帝庶政萬機,無不簡心,而垂情古典,游意經藝,每饗射禮畢,正坐自講,諸儒並聽,四方欣欣。又多征名儒,布在廓廟,每宴會則論難衎衎,共求政化,期門、羽林介胄之士,悉通《孝經》,化自聖躬,流及蠻荒,是以議者每稱盛時,咸言永平。今學者益少,遠方尤甚,博士倚席不講,儒者競論浮麗,忘謇謇之忠,習諓諓之辭,臣愚以為宜下明詔,博求幽隱,寵進儒雅,以俟聖上講習之期。」太后深納其言,詔:「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隱士、大儒,務取高行,以勸後進,妙簡博士,必得其人。」

孝殤皇帝永初元年(丁未,公元一零七年)

春,正月,癸酉朔,赦天下。

蜀郡徼外羌內屬。

二月,丁卯,分清河國封帝弟常保為廣川王。

庚午,司徒梁鮪薨。

三月,癸酉,日有食之。

己卯,永昌徼外僬僥種夷陸類等舉種內附。

甲申,葬清河孝王於廣丘,司空、宗正護喪事,儀比東海恭王。

自和帝之喪,鄧騭兄弟常居禁中,騭不欲久在內,連求還第,太后許之。夏,四月,封太傅張禹、太尉徐防、司空尹勤、車騎將軍鄧騭,城門校尉鄧悝、虎賁中郎將鄧弘、黃門郎鄧閶皆為列侯,食邑各萬戶,騭以定策功增三千戶;騭及諸弟辭讓不獲,遂逃避使者,間關詣闕,上疏自陳,至於五六,乃許之。

五月,甲戌,以長樂衛尉魯恭為司徒。恭上言:「舊制,立秋乃行薄刑,自永元十五年以來,改用孟夏。而刺史、太守因以盛夏徵召農民,拘對考驗,連滯無已。上逆時氣,下傷農業。按月令『孟夏斷薄刑』者,謂其輕罪已正,不欲令久系,故時斷之也。臣愚以為今孟夏之制,可從此令。其決獄案考,皆以立秋為斷。」又奏:「孝章皇帝欲助三正之微,定律著令,斷獄皆以冬至之前。小吏不與國同心者,率入十一月得死罪賊,不問曲直,便即格殺,雖有疑罪,不復讞正。可令大辟之科,盡冬月乃斷。」朝廷皆從之。

丁丑,詔封北海王睦孫壽光侯普為北海王。

九真徼外、夜郎蠻夷,舉土內屬。

西域都護段禧等雖保龜茲,而道路隔塞,檄書不通。公卿議者以為「西域阻遠,數有背叛,吏士屯田。其費無已。」六月,壬戌,罷西域都護,遣騎都尉王弘發關中兵,迎禧及梁慬、趙博、伊吾盧、柳中屯田吏士而還。

初,燒當羌豪東號之子麻奴隨父來降,居於安定。時諸降羌布在郡縣,皆為吏民豪右所徭役,積以愁怨。及王弘西迎段禧,發金城、隴西、漢陽羌數百千騎與俱,郡縣迫促發遣。群羌懼遠屯不還,行到酒泉,頗有散叛,諸郡各發兵邀遮,或覆其廬落;於是勒姐、當煎大豪東岸等愈驚,遂同時奔潰。麻奴兄弟因此與種人俱西出塞,先零別種,滇零與鍾羌諸種大為寇掠,斷隴道。時羌歸附既久,無復器甲,或持竹竿木枝以代戈矛,或負板案以為楯,或執銅鏡以象兵,郡縣畏懦不能制,丁卯,赦除諸羌相連結謀叛逆者罪。

秋,九月,午,太尉徐防以災異,寇賊策免。三公以災異免,自防始。辛未,司空尹勤以水雨漂流策免。

〓〓仲長統昌言曰:光武皇帝慍數世之失權,忿強臣之竊命,矯枉過直,政不任下,雖置三公,事歸台閣。自此以來,三公之職,備員而已;然政有不治,猶加譴責。而權移外戚之家,寵被近習之豎,親其黨類,用其私人,內充京師,外布列郡,顛倒賢愚,貿易選舉,疲駑守境,貪殘牧民,撓擾百姓,忿怒四夷,招致乖叛,亂離斯瘼,怨氣並作,陰陽失和,三光虧缺,怪異數至,蟲螟食稼,水旱為災。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反以策讓三公,至於死、免,乃足為叫呼蒼天,號咷泣血者矣!又,中世之選三公也,務於清愨謹慎,循常習故者,是乃婦女之檢柙,鄉曲之常人耳,惡足以居斯位邪!勢既如彼,選又如此,而慾望三公勛立於國家,績加於生民,不亦遠乎!昔文帝之於鄧通,可謂至愛,而猶展申徒嘉之志。夫見任如此,則何患於左右小臣哉!至如近世,外戚、宦豎,請託不行,意氣不滿,立能陷人於不測之禍,惡可得彈正者哉!曩者任之重而責之輕,今者任之輕而責之重。光武奪三公之重,至今而加甚;不假後黨以權,數世而不行;蓋親疏之勢異也!今人主誠專委三公,分任責成,而在位病民,舉用失賢,百姓不安,爭訟不息,天地多變,人物多妖,然後可以分此罪矣!

壬午,詔:太僕、少府減黃門鼓吹以補羽林士;廄馬非乘輿常所御者,皆減半食;諸所造作,非供宗廟園陵之用,皆且止。

庚寅,以太傅張禹為太尉,太常周章為司空。

大長秋鄭眾、中常侍蔡倫等皆秉勢豫政,周章數進直言,太后不能用。初,太后以平原王勝有痼疾,而貪殤帝孩抱,養為己子,故立焉。及殤帝崩,群臣以勝疾非痼,意咸歸之;太后以前不立勝,恐後為怨,乃迎帝而立之。周章以眾心不附,密謀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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