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 第二十三章 漢紀二十三

起屠維大淵獻,盡強圉協洽,凡九年。

孝成皇帝上之下陽朔三年(己亥,公元前二二年)

春,三月,壬戌,隕石東郡八。

夏,六月,潁川鐵官徙申屠聖等百八十人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九郡。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逐捕,以軍興從事,皆伏辜。

秋,王鳳疾,天子數自臨問,親執其手涕泣曰:「將軍病,如有不可言,平阿侯譚次將軍矣!」鳳頓首泣曰:「譚等雖與臣至親,行皆奢僭,無以率導百姓,不如御史大夫音謹敕,臣敢以死保之!」及鳳且死,上疏謝上,復固薦音自代,言譚等五人必不可用;天子然之。初,譚倨,不肯事鳳,而音敬鳳,卑恭如子,故鳳薦之。八月,丁巳,鳳薨。九月,甲子,以王音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而王譚位特進,領城門兵。安定太守谷永以譚失職,勸譚辭讓,不受城門職;由是譚、音相與不平。

冬,十一月,丁卯,光祿勛於永為御史大夫。永,定國之子也。

孝成皇帝上之下陽朔四年(庚子,公元前二一年)

春,二月,赦天下。

夏,四月,雨雪。

秋,九月,壬申,東平思王宇薨。

少府王駿為京兆尹。駿,吉之子也。先是,京兆有趙廣漢、張敞、王尊、王章、王駿,皆有能名,故京師稱曰:「前有趙、張,後有三王。」

閏月,壬戌,於永卒。

烏孫小昆彌烏就屠死,子拊離代立;為弟日貳所殺。漢遣使者立拊離子安日為小昆彌。日貳亡阻康居;安日使貴人姑莫匿等三人詐亡從日貳,刺殺之。於是西域諸國上書,願復得前都護段會宗;上從之。城郭諸國聞之,皆翕然親附。

谷永奏言:「聖王不以名譽加於實效;御史大夫任重職大,少府宣達於從政,唯陛下留神考察!」上然之。

孝成皇帝上之下鴻嘉元年(辛丑,公元前二零年)

春,正月,癸巳,以薛宣為御史大夫。

二月,壬午,上行幸初陵,赦作徒;以新豐戲鄉為昌陵縣,奉初陵。

上始為微行,從期門郎或私奴十餘人,或乘小車,或皆騎,出入市裡郊野,遠至旁縣甘泉、長楊、五柞,鬥雞、走馬,常自稱富平侯家人。富平侯者,張安世四世孫放也。放父臨,尚敬武公主,生放,放為侍中、中郎將,娶許皇后女弟,當時寵幸無比,故假稱之。

三月,庚戌,張禹以老病罷,以列侯朝朔、望,位特進,見禮如丞相,賞賜前後數千萬。

夏,四月,庚辰,薛宣為丞相,封高陽侯;京兆尹王駿為御史大夫。

王音既以從舅越親用事,小心親職。上以音自御史大夫入為將軍,不獲宰相之封,六月,乙巳,封音為安陽侯。

冬,黃龍見真定。

是歲,匈奴復株累單于死,弟且糜胥立,為搜諧若鞮單于;遣子左祝都韓王呴留斯侯入侍,以且莫車為左賢王。

孝成皇帝上之下鴻嘉二年(壬寅,公元前一九年)

春,上行幸雲陽、甘泉。

三月,博士行大射禮。有飛雉集於庭,歷階登堂而雊;後雉又集太常、宗正、丞相、御史大夫、車騎將軍之府,又集未央宮承明殿屋上。車騎將軍音、待詔寵等上言:「天地之氣,以類相應;譴告人君,甚微而著。雉者聽察,先聞雷聲,故《月令》以紀氣。《經》載高宗雊雉之異,以明轉禍為福之驗。今雉以博士行禮之日大眾聚會,飛集於庭,歷階登堂,萬眾睢睢,驚怪連日,徑歷三公之府,太常、宗正典宗廟骨肉之官,然後入宮,其宿留告曉人,具備深切;雖人道相戒,何以過是!」後帝使中常侍晁閎詔音曰:「聞捕得雉,毛羽頗摧折,類拘執者,得無人為之?」音復對曰:「陛下安得亡國之語!不知誰主為佞諂之計,誣亂聖德如此者!左右阿諛甚眾,不待臣音復諂而足。公卿以下,保位自守,莫有正言。如令陛下覺寤,懼大禍且至身,深責臣下,繩以聖法,臣音當先誅,豈有以自解哉!今即位十五年,繼嗣不立,日日駕車而出,失行流聞;海內傳之,甚於京師。外有微行之害,內有疾病之憂,皇天數見災異,欲人變更,終已不改。天尚不能感動陛下,臣子何望!獨有極言待死,命在朝暮而已。如有不然,老母安得處所,尚何皇太后之有!高祖天下當以誰屬乎!宜謀於賢智,克己復禮,以求天意,繼嗣可立,災變尚可銷也。」

初,元帝儉約,渭陵不復徙民起邑;帝起初陵,數年後,樂霸陵曲亭南,更營之。將作大匠解萬年使陳湯為奏,請為初陵徙民起邑,欲自以為功,求重賞。湯因自請先徙,冀得美田宅。上從其言,果起昌陵邑。

夏,徙郡國豪桀貲五百萬以上五千戶於昌陵。

五月,癸未,隕石於杜郵三。

六月,立中山憲王孫雲客為廣德王。

是歲,城陽哀王雲薨;無子,國除。

孝成皇帝上之下鴻嘉三年(癸卯,公元前一八年)

夏,四月,赦天下。

大旱。

王氏五侯爭以奢侈相尚。成都侯商嘗病,欲避暑,從上借明光宮。後又穿長安城,引內灃水,注第中大陂以行船,立羽蓋,張周帷,楫棹越歌。上幸商第,見穿城引水,意恨,內銜之,未言;後微行出,過曲陽侯第,又見園中土山、漸台,象白虎殿。於是上怒,以讓車騎將軍音。商、根兄弟欲自黥、劓以謝太后。上聞之,大怒,乃使尚書責問司隸校尉、京兆尹,知成都侯商等奢僭不軌,藏匿姦猾,皆阿縱,不舉奏正法;二人頓首省戶下。又賜車騎將軍音策書曰:「外家何甘樂禍敗!而欲自黥、劓,相戮辱於太后前,傷慈母之心,以危亂國家!外家宗族強,上一身浸弱日久,今將一施之,君其召諸侯,令待府舍!」是日,詔尚書奏文帝時誅將軍薄昭故事。車騎將軍音藉稿請罪,商、立、根皆負斧質謝,良久乃已。上特欲恐之,實無意誅也。

秋,八月,乙卯,孝景廟北闕災。

初,許皇后與班婕妤皆有寵於上。上嘗游後庭,欲與婕妤同輦載,婕妤辭曰:「觀古圖畫,賢聖之君皆有名臣在側,三代末主乃有嬖妾。今欲同輦,得無近似之乎!」上善其言而止。太后聞之,喜曰:「古有樊姬,今有班婕妤!」班婕妤進侍者李平得幸,亦為婕妤,賜姓曰衛。其後,上微行過陽阿主家,悅歌舞者趙飛燕,召入宮,大幸;有女弟,復召入,姿性尤醲粹,左右見之,皆嘖嘖嗟賞。有宣帝時披香博士淖方成在帝後,唾曰:「此禍水也,滅火必矣!」姊、弟俱為婕妤,貴傾後宮。許皇后、班婕妤皆失寵。於是趙飛燕譖告許皇后、班婕妤挾媚道,祝詛後宮,詈及主上。冬,十一月,甲寅,許後廢處昭台宮,後姊謁等皆誅死,親屬歸故郡。考問班婕妤,婕妤對曰:「妾聞『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修正尚未蒙福,為邪欲以何望!使鬼神有知,不受不臣之訴;如其無知,訴之何益!故不為也。」上善其對,赦之,賜黃金百斤。趙氏姊、弟驕妒,婕妤恐久見危,乃求共養太后於長信宮。上許焉。

廣漢男子鄭躬等六十餘人攻官寺,篡囚徒,盜庫兵;自稱山君。

孝成皇帝上之下鴻嘉四年(甲辰,公元前一七年)

秋,勃海、清河、信都河水湓溢,灌縣、邑三十一,敗官亭、民舍四萬餘所。平陵李尋等奏言:「議者常欲求索九河故跡而穿之。今因其自決,可且勿塞,以觀水勢;河欲居之,當稍自成川,跳出沙土。然後順天心而圖之,必有成功,而用財力寡。」於是遂止不塞。朝臣數言百姓可哀,上遣使者處業振贍之。

廣漢鄭躬等黨與浸廣,犯歷四縣,眾且萬人;州郡不能制。冬,以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發郡中及蜀郡合三萬人擊之,或相捕斬除罪;旬月平。遷護為執金吾,賜黃金百斤。

是歲,平阿安侯王譚薨。上悔廢譚使不輔政而薨也,乃復成都侯商以特進領城門兵,置幕府,得舉吏如將軍。魏郡杜鄴時為郎,素善車騎將軍音,見音前與平阿侯有隙,即說音曰:「夫戚而不見殊,孰能無怨!昔秦伯有千乘之國而不能容其母弟,《春秋》譏焉。周、召則不然,忠以相輔,義以相匡,同己之親,等己之尊,不以聖德獨兼國寵,又不為長專受榮任,分職於陝,並為弼疑,故內無感恨之隙,外無侵侮之羞,俱享天佑,兩荷高名者,蓋以此也。竊見成都侯以特進領城門兵,復有詔得舉吏如五府,此明詔所欲寵也。將軍宜承順聖意,加異往時,每事凡議,必與及之。發於至誠,則孰不說諭!」音甚嘉其言,由是與成都侯商親密。二人皆重鄴。

孝成皇帝上之下永始元年(乙巳,公元前一六年)

春,正月,癸丑,太官凌室火。戊午,戾後園南闕火。

上欲立趙婕妤為皇后,皇太后嫌其所出微甚,難之。太后姊子淳于長為侍中,數往來通語東宮;歲余,乃得太后指,許之。夏,四月,乙亥,上先封婕妤父臨為成陽侯。諫大夫河間劉輔上書,言:「昔武王、周公,承順天地以饗魚、鳥之瑞,然猶君臣礻氐懼,動色相戒。況於季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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