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 第十七章 漢紀十七

起閼逢攝提格,盡屠維協洽,凡六年。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地節三年(甲寅,公元前六七年)

春,三月,詔曰:「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不能以化天下。今膠東相王成,勞來不怠,流民自佔八萬餘口,治有異等之效。其賜成爵關內侯,秩中二千石。」未及徵用,會病卒官。後詔使丞相、御史問郡、國上計長史、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對言:「前膠東相成偽自增加以蒙顯賞。」是後俗吏多為虛名雲。

夏,四月,戊申,立子奭為皇太子,以丙吉為太傅,太中大夫疏廣為少傅。封太子外祖父許廣漢為平恩侯。又封霍光兄孫中郎將云為冠陽侯。霍顯聞立太子,怒恚不食,歐血,曰:「此乃民間時子,安得立!即後有子,反為王邪!」復教皇后令毒太子。皇后數召太子賜食,保、阿輒先嘗之,後挾毒不得行。

五月,甲申,丞相賢以老病乞骸骨;賜黃金百斤、安車、駟馬,罷就第。丞相致仕自賢始。

六月,壬辰,以魏相為丞相。辛丑,丙吉為御史大夫,疏廣為太子太傅,廣兄子受為少傅。太子外祖父平恩侯許伯,以為太子少,白使其弟中郎將舜監護太子家。上以問廣,廣對曰:「太子,國儲副君,師友必於天下英俊,不宜獨親外家許氏。且太子自有太傅、少傅,官屬已備,今復使舜護太子家,示陋,非所以廣太子德於天下也。」上善其言,以語魏相,相免冠謝曰:「此非臣等所能及。」廣由是見器重。

京師大雨雹,大行丞東海蕭望之上疏,言大臣任政,一姓專權之所致。上素聞望之名,拜為謁者。時上博延賢俊,民多上書言便宜,輒下望之問狀;高者請丞相、御史,次者中二千石試事,滿歲以狀聞;下者報聞,罷。所白處奏皆可。

冬,十月,詔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懼焉。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遠,是以邊境屯戍未息。今復飭兵重屯,久勞百姓,非所以綏天下也。其罷車騎將軍、右將軍屯兵。」又詔:「池籞未御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宮館勿復修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

霍氏驕侈縱橫。太夫人顯,廣治第室,作乘輿輦,加畫,綉絪馮,黃金塗;韋絮薦輪,侍婢以五采絲挽顯遊戲第中;與監奴馮子都亂。而禹、山亦並繕治第宅,走馬馳逐平樂館。雲當朝請,數稱病私出,多從賓客,張圍獵黃山苑中,使倉頭奴上朝謁,莫敢譴者。顯及諸女晝夜出入長信宮殿中,亡期度。

帝自在民間,聞知霍氏尊盛日久,內不能善。既躬親朝政,御史大夫魏相給事中。顯謂禹、雲、山:「女曹不務奉大將軍餘業,今大夫給事中,他人壹間女,能復自救邪!」後兩家奴爭道,霍氏奴入御史府,欲躢大夫門;御史為叩頭謝,乃去。人以謂霍氏,顯等始知憂。

會魏大夫為丞相,數燕見言事;平恩侯與侍中金安上等徑出入省中。時霍山領尚書,上令吏民得奏封事,不關尚書,群臣進見獨往來,於是霍氏甚惡之。上頗聞霍氏毒殺許後而未察,乃徙光女婿度遼將軍、未央衛尉、平陵侯范明友為光祿勛,出次婿諸吏、中郎將、羽林監任勝為安定太守。數月,復出光姊婿給事中、光祿大夫張朔為蜀郡太守,群孫婿中郎將王漢為武威太守。頃之,復徙光長女婿長樂衛尉鄧廣漢為少府。戊戌,更以張安世為衛將軍,兩宮衛尉、城門、北軍兵屬焉。以霍禹為大司馬,冠小冠,亡印綬;罷其屯兵官屬,特使禹官名與光俱大司馬者。又收范明友度遼將軍印綬,但為光祿勛;及光中女婿趙平為散騎、騎都尉、光祿大夫,將屯兵,又收平騎都尉印綬。諸領胡、越騎、羽林及兩宮衛將屯兵,悉易以所親信許、史子弟代之。

初,孝武之世,徵發煩數,百姓貧耗,究民犯法,奸軌不勝,於是使張湯、趙禹之屬,條定法令,作見知故縱、監臨部主之法,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其後姦猾巧法轉相比況,禁罔浸密,律令煩苛,文書盈於幾閣,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國承用者駁,或罪同而論異,奸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生議,所欲陷則予死比,議者咸冤傷之。

廷尉史巨鹿路溫舒上書曰:「臣聞齊有無知之禍而桓公以興,晉有驪姬之難而文公用伯。近世趙王不終,諸呂作亂,而孝文為太宗。繇是觀之,禍亂之作,將以開聖人也。夫繼變亂之後,必有異舊之恩,此賢聖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無嗣,昌邑淫亂,乃皇天所以開至聖也。臣聞《春秋》正即位、大一統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與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統,滌煩文,除民疾,以應天意。臣聞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復生,絕者不可復屬。《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今治獄吏則不然,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公名,平者多後患,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計,歲以萬數。此仁聖之所以傷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勝痛,則飾辭以示之;吏治者利其然,則指導以明之;上奏畏卻,則鍛練而周內之。蓋奏當之成,雖皋陶聽之,猶以為死有餘辜。何則?成練者眾,文致之罪明也。故俗語曰:『畫地為獄,議不入;刻木為吏,期不對。』此皆疾吏之風,悲痛之辭也。唯陛下省法制,寬刑罰,則太平之風可興於世。」上善其言。

十二月,詔曰:「間者吏用法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夫決獄不當,使有罪興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傷之!今遣廷史與郡鞠獄,任輕祿薄,其為置廷尉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於是每季秋後請讞時,上常幸宣室,齋居而決事,獄刑號為平矣。

涿郡太守鄭昌上疏言:「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奸吏無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政衰聽怠,則廷平將召權而為亂首矣。」

昭帝時,匈奴使四千騎田車師。及五將軍擊匈奴,車師田者驚去,車師復通於漢;匈奴怒,召其太子軍宿,欲以為質。軍宿,焉耆外孫,不欲質匈奴,亡走焉耆,車師王更立子烏貴為太子。及烏貴立為王,與匈奴結婚姻,教匈奴遮漢道通烏孫者。

是歲,侍郎會稽鄭吉與校尉司馬喜,將免刑罪人田渠犁,積穀,發城郭諸國兵萬餘人與所將田士千五百人共擊車師,破之;車師王請降。匈奴發兵攻車師;吉、喜引兵北逢之,匈奴不敢前。吉、喜即留一候與卒二十人留守王,吉等引兵歸渠犁。車師王恐匈奴兵復至而見殺也,乃輕騎奔烏孫。吉即迎其妻子,傳送長安。匈奴更以車師王昆弟兜莫為車師王,收其餘民東徙,不敢居故地;而鄭吉始使吏卒三百人往田車師地以實之。

上自初即位,數遣使者求外家;久遠,多似類而非是。是歲,求得外祖母王媼及媼男無故、武。上賜無故、武爵關內侯。旬月間,賞賜以巨萬計。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地節四年(乙卯,公元前六六年)

春,二月,賜外祖母號為博平君;封舅無故為平昌侯,武為樂昌侯。

夏,五月,山陽、濟陰雹如雞子,深二尺五寸,殺二十餘人,飛鳥皆死。

詔:「自今子有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治。」

立廣川惠王孫文為廣川王。

霍顯及禹、山、雲自見日侵削,數相對啼泣自怨。山曰:「今丞相用事,縣官信之,盡變易大將軍時法令,發揚大將軍過失。又,諸儒生多窶人子,遠客饑寒,喜妄說狂言,不避忌諱,大將軍常讎之。今陛下好與諸儒生語,人人自書對事,多言我家者。嘗有上書言我家昆弟驕恣,其言絕痛;山屏不奏。後上書者益黠,盡奏封事,輒使中書令出取之,不關尚書,益不信人。又聞民間讙言『霍氏毒殺許皇后』,寧有是邪?」顯恐急,即具以實告禹、山、雲。禹、山、雲驚曰:「如是,何不早告禹等!縣官離散、斥逐諸婿,用是故也。此大事,誅罰不小,奈何?」於是始有邪謀矣。

雲舅李竟民善張赦,見雲家卒卒,謂竟曰:「今丞相與平恩侯用事,可令太夫人言太后,先誅此兩人。移徙陛下,在太后耳。」長安男子張章告之,事下廷尉、執金吾,捕張赦等。後有詔,止勿捕。山等愈恐,相謂曰:「此縣官重太后,故不竟也。然惡端已見,久之猶發,發即族矣,不如先也。」遂令諸女各歸報其夫,皆曰:「安所相避!」

會李竟坐與諸侯王交通,辭語及霍氏,有詔:「雲、山不宜宿衛,免就第。」山陽太守張敞上封事曰:「臣聞公子季友有功於魯,趙衰有功於晉,田完有功於齊,皆疇其庸,延及子孫。終後田氏篡齊,趙氏分晉,季氏顓魯。故仲尼作《春秋》,跡盛衰,譏世卿最甚。乃者大將軍決大計,安宗廟,定天下,功亦不細矣。夫周公七年耳,而大將軍二十歲,海內之命斷於掌握。方其隆盛時,感動天地,侵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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