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 第七章 漢紀七

起玄黓涒灘,盡柔兆閹茂,凡十五年。

太宗孝文皇帝下前十一年(壬申,公元前一六九年)

冬,十一月,上行幸代。

春,正月,自代還。

夏,六月,梁懷王揖薨,無子。賈誼復上疏曰:「陛下即不定製,如今之勢,不過一傳、再傳,諸侯猶且人恣而不制,豪植而大強,漢法不得行矣。陛下所以為籓扞及皇太子之所恃者,唯淮陽、代二國耳。代,北邊匈奴,與強敵為鄰,能自完則足矣;而淮陽之比大諸侯,廑如黑子之著面,適足以餌大國,而不足以有所禁御。方今制在陛下,制國而令子適足以為餌,豈可謂工哉!臣之愚計,願舉淮南地以益淮陽,而為梁王立後,割淮陽北邊二、三列城與東郡以益梁。不可者,可徙代王而都睢陽。梁起於新郪而北著之河,淮陽包陳而南揵之江,則大諸侯之有異心者破膽而不敢謀。梁足以扞齊、趙,淮陽足以禁吳、楚,陛下高枕,終無山東之憂矣,此二世之利也。當今恬然,適遇諸侯之皆少;數歲之後,陛下且見之矣。夫秦日夜苦心勞力以除六國之禍;今陛下力制天下,頤指如意,高拱以成六國之禍,難以言智,苟身無事,畜亂,宿祝,孰視而不定;萬年之後,傳之老母、弱子,將使不寧,不可謂仁。」帝於是從誼計,徙淮陽王武為梁王,北界泰山,西至高陽,得大縣四十餘城。後歲余,賈誼亦死,死時年三十三矣。徙城陽王喜為淮南王。

匈奴寇狄道。

時匈奴數為邊患,太子家令潁川晁錯上言兵事曰:「《兵法》曰:『有必勝之將,無必勝之民。』由此觀之,安邊境,立功名,在於良將,不可不擇也。

臣又聞,用兵臨戰合刃之急者三:一曰得地形,二曰卒服習,三曰器用利。兵法:步兵、車騎、弓弩、長戟、矛鋋、劍楯之地,各有所宜;不得其宜者,或十不當一。士不選練,卒不服習,起居不精,動靜不集,趨利弗及,避難不畢,前擊後解,與金鼓之指相失,此不習勒卒之過也,百不當十。兵不完利,與空手同;甲不堅密,與袒裼同;弩不可以及遠,與短兵同;射不能中,與無矢同;中不能入,與無鏃同;此將不省兵之禍也,五不當一。故《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敵也;卒不可用,以其將予敵也;將不知兵,以其主予敵也;君不擇將,以其國予敵也。』四者,兵之至要也。

臣又聞:小大異形,強弱異勢,險易異備。夫卑身以事強,小國之形也;合小以攻大,敵國之形也;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形也。今匈奴地形、技藝與中國異,上下山阪,出入溪澗,中國之馬弗與也;險道傾仄,且馳且射,中國之騎弗與也;風雨罷勞,饑渴不困,中國之人弗與也;此匈奴之長技也。若夫平原、易地、輕車、突騎,則匈奴之眾易撓亂也;勁弩、長戟、射疏、及遠,則匈奴之弓弗能格也;堅甲、利刃,長短相雜,游弩往來,什伍俱前,則匈奴之兵弗能當也;材官騶發,矢道同的,則匈奴之革笥、木薦弗能支也;下馬地斗,劍戟相接,去就相薄,則匈奴之足弗能給也;此中國之長技也。以此觀之,匈奴之長技三,中國之長技五。陛下又興數十萬之眾以誅數萬之匈奴,眾寡之計,以一擊十之術也。

雖然,兵,兇器;戰,危事也。故以大為小,以強為弱,在俛仰之間耳。夫以人之死爭勝,跌而不振,則悔之無及也。帝王之道,出於萬全。今降胡、義渠、蠻夷之屬來歸誼者,其眾數千,飲食、長技與匈奴同。可賜之堅甲、絮衣、勁弓、利矢,益以邊郡之良騎,令明將能知其習俗、和輯其心者,以陛下之明約將之。即有險阻,以此當之;平地通道,則以輕車、材官制之;兩軍相為表裡,各用其長技,衡加之以眾,此萬全之術也。」

帝嘉之,賜錯書,寵答焉。錯又上言曰:「臣聞秦起兵而攻胡、粵者,非以衛邊地而救民死也,貪戾而欲廣大也,故功未立而天下亂。且夫起兵而不知其勢,戰則為人禽,屯則卒積死。夫胡、貉之人,其性耐寒;揚、粵之人,其性耐暑。秦之戍卒不耐其水土,戍者死於邊,輸者僨於道。秦民見行,如往棄市,因以謫發之,名曰『謫戍』;先發吏有謫及贅婿、賈人,後以嘗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父母嘗有市籍者,後入閭取其左。發之不順,行者憤怨,有萬死之害而亡銖兩之報,死事之後,不得一算之復,天下明知禍烈及己也。陳勝行戍,至於大澤,為天下先倡,天下從之如流水者,秦以威劫而行之之敝也。

胡人衣食之業,不著於地,其勢易以擾亂邊境,往來轉徙,時至時去。此胡人之生業,而中國之所以離南畮也。今胡人數轉牧、行獵於塞下,以候備塞之卒,卒少則入。陛下不救,則邊民絕望而有降敵之心;救之,少發則不足,多發,遠縣纔至,則胡又已去。聚而不罷,為費甚大;罷之,則胡復入。如此連年,則中國貧苦而民不安矣。陛下幸憂邊境,遣將吏發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今遠方之卒守塞,一歲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備之,以便為之高城深塹;要害之處,通川之道,調立城邑,毋下千家。先為室屋,具田器,乃募民,免罪,拜爵,復其家,予冬夏衣、稟食,能自給而止。塞下之民,祿利不厚,不可使久居危難之地。胡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以其半予之,縣官為贖。其民如是,則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非以德上也,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此與東方之戍卒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功相萬也。以陛下之時,徙民實邊,使遠方無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無系虜之患;利施後世,名稱聖明,其與秦之行怨民,相去遠矣。」

上從其言,募民徙塞下。

錯復言:「陛下幸募民徙以實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輸將之費益寡,甚大惠也。下吏誠能稱厚惠,奉明法,存恤所徙之老弱,善遇其壯士,和輯其心而勿侵刻,使先至者安樂而不思故鄉,則貧民相慕而勸往矣。臣聞古之徙民者,相其陰陽之和,嘗其水泉之味,然後營邑、立城、制里、割宅,先為築室家,置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輕去故鄉而勸之新邑也。為置醫、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有昏,生死相恤,墳墓相從,種樹畜長,室屋完安。此所以使民樂其處而有長居之心也。

臣又聞古之制邊縣以備敵也,使五家為伍,伍有長;十長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連,連有假五百;十連一邑,邑有假候。皆擇其邑之賢材有護、習地形、知民心者。居則習民於射法,出則教民於應敵。故卒伍成於內,則軍政定於外。服習以成,勿令遷徙,幼則同游,長則共事。夜戰聲相知,則足以相救;晝戰目相見,則足以相識;歡愛之心,足以相死。如此而勸以厚賞,威以重罰,則前死不還踵矣。所徙之民非壯有材者,但費衣糧,不可用也;雖有材力,不得良吏,猶亡功也。

陛下絕匈奴不與和親,臣竊意其冬來南也;壹大治,則終身創矣。欲立威者,始於折膠;來而不能困,使得氣去,後未易服也。」

錯為人峭直刻深,以其辯得幸太子,太子家號曰「智囊」。

太宗孝文皇帝下十二年(癸酉,公元前一六八年)

冬,十二月,河決酸棗,東潰金堤,東郡大興卒塞之。

春,三月,除關,無用傳。

晁錯言於上曰:「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飢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減湯、禹,加以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餘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

夫寒之於衣,不待輕暖;飢之於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飢,終歲不制衣則寒。夫腹飢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於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民者,在上所以牧之;民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無擇也。

夫珠、玉、金、銀,飢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藏,在於把握,可以周海內而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於地,長於時,聚於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為姦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畮,百畮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弔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賦,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有者半賈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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