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早上,當他們一伙人走進法庭內時,崔西注意到原告席里空無一人。雷諾才剛翹首一探,法官的行政助理便匆匆忙忙朝他跑了過來。
「法官要你和你的當事人到審訊室去,蓋迪斯先生和克里斯丹森先生已經等在那裡了。」
「這是怎麼回事,喬治?」雷諾問。「我也不知道。」
包德溫法官所使用的審訊室叫作「布洛克·佛蒙」,是特別為了紀念這位內戰英雄所定的名。一個放滿檔案夾的書櫃佇立在通往法庭的門邊,靠窗的牆邊上有一張小桌,桌上布滿了藍色與灰色的縮小士兵,按著「公牛戰役」中的對陣仗勢排列著。包德溫法官似乎整個人隱身在房間中央的那張大橡木桌後面,在他的背面則橫陳羅列著奧勒岡法皖上訴案件的資料、最高法院的報告,以及奧勒岡州待校訂的法規章程。而這件案子的法院報告書則置放在包德溫法官的手肘邊。
法官桌子的前面放了三張髙背、棕皮,還帶軟墊的椅子,其中一張是空著的,馬修順勢坐了上去。另外兩張已經被先到的恰克·蓋迪斯和尼爾·克里斯丹森霸住了。克里斯丹森的身情緊張,可是,蓋迪斯卻一如往常,像中了彩券般興奮。
「早啊,馬修!」包德溫法官說:「康瓦納小姐和葛里芬太太,你們何不在牆邊的沙發上坐下來,我們要開始了。」
「這是怎麼回事,法官?」雷諾問道。
「我們繼續作記錄。蓋迪斯先生會告訴你原因,因為早上的這個會是他要求召開的。」
蓋迪斯在椅子上顯得弔兒郎當的模樣,臉上漾著自以為是的笑容。
「我要求重開檢方庭訊。」他說。
包德溫法官顯得有點兒咋舌,「這是很不尋常的,蓋迪斯先生。我們已經進入被告庭訊的階段了。」
「我知道我的要求是不尋常了一點,法官大人。不過,克里斯丹森先生又發現了一些新的證據,改變了我方立論的性質。」
「那麼,新的證據是什麼?」法官問。
「證據是,艾比吉兒·葛里芬也謀殺了她丈夫的情人,蘿拉·瑞斯提。」
崔西呆住了,而艾比像失了神般從椅子上蹦跳了起來。
「你這個變態渾球!」她咆哮著。
雷諾見狀亦趕忙起身,一方面以身子擋住法官的視線,另一方面則伸手抓住他的當事人。
「別這樣,葛里芬太太。」他勉為其難地說。
艾比回過神,整個人深深地癱陷在沙發里。她整個人被那個突如其來的指控震懾住。當然,崔西也是倍感驚訝;馬修·雷諾就更不用說了。
「每個人都冷靜下來,這樣我們才能把事情的原委弄清楚。」這是包德溫法官的提議。在艾比癲狂震怒的時候,蓋迪斯卻一直不為所動。等到雷諾確定艾比的情緒已經安適下來以後,他轉身面對著法官。
「我抗議蓋迪斯先生的提議。」雷諾斬釘截鐵地說:「檢方庭訊已經終結了,如果真有這麼一回事的話,蓋迪斯先生在過去幾個月里有充分的時間去發現這個證據,現在才發布這另外一個謀殺案的證據顯得相當不合時宜。同時我也相信,這會造成無效的審理與庭訊的延期。如此一來,被告才能有足夠的時間應付這項指控的證據。這兩點對被告而言都是偏頗不公的。因此,懇請庭上做最明智的裁定。」
雷諾稍頓了一下,睥睨地瞧了蓋迪斯一眼。
「坦白說,法官大人,蓋迪斯關鍵證人的信用才剛破產,而他卻又在這個時候提出這樣的證據。所以,我實在有點懷疑他的動機。」
「雷諾先生的觀點全然可以接受,蓋迪斯先生。」包德溫法官說:「不過,在我做裁定之前,還是應該先聽聽你所要提出的證據是什麼。你何不把話挑明了說?」
「當然,法官大人,這也正是克里斯丹森先生必須在場的原因。尼爾,請告訴法官你的發現。」
克里斯丹森不安地在椅子上扭動著,他面對著法官,「法官大人,蘿拉·瑞斯提是葛里芬法官在最高法院的書記,她大約在葛里芬法官遇害前一個月左右遭人謀殺。這兩件案子發生得如此接近,所以蓋迪斯先生覺得相當可疑。不過,我們沒有直接的證據足以顯示這兩個案子的關連性,所以我們只好暫時以偶發事件處理。
「然後,在星期一晚上,我突然想起曾經在那些從葛里芬法官家書房裡搜出的證物中看見過幾張從『全景賓館』開出的信用卡帳單。」
一聽見全景賓館,崔西的胃不禁一陣絞緊。她心目澄澄地知道克里斯丹森所要講的事,然而她硬是不敢相信這是事實。因為截至目前為止,他們一直確信檢察官對於葛里芬法官的婚外情一無所知。只是以現在的情況來看,很顯然,他們不僅知道葛里芬法官在全景賓館幽會的事,而且還不知要怎麼加油添醋地加以著墨呢。
「最初,那些帳單對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克里斯丹森接著說:「然後我回想起,全景其實是一間相當破舊的賓館,應該不是葛里芬法官這種有身分地位的人會去的地方。因此,直覺地,我就拿著蘿拉·瑞斯提的照片到全景賓館給那裡的櫃檯人員安妮·哈迪斯蒂指認。哈迪斯蒂太太很明確地指出葛里芬法官幾次與小姐在那裡幽會所住的房間。她還告訴我,她曾經不只一次見到蘿拉·瑞斯提與法官到那裡去。」
克里斯丹森故意沉默了片刻,讓這樣一個具有暗示性的想像,在每個人的腦海中稍微沉澱一下。
「接著,她又說了兩件我認為很重要的事。首先,她告訴我,康瓦納小姐與巴瑞·法蘭姆,也就是雷諾先生的調査員,在庭訊開始前就去過那間賓館,並且早就知道葛里芬法官將那裡當作藏嬌的愛巢。」
「這下子,雷諾先生該不會再感到驚訝了吧,法官大人。」蓋迪斯插嘴道。
「省省你的辯詞,先等我把克里斯丹森的話聽完。」法官嚴竣地說:「克里斯丹森先生,你方才指出,哈迪斯蒂太太還說了另一件與本案有關的事。」
「是的,先生。哈迪斯蒂太太說,在康瓦納小姐造訪過她之後,她開始留意有關這個案子的新聞報導。她覺得自己有可能也是證人中的一員,因為她認得被告,也就是葛里芬太太,她也曾經在賓館內見過被告。她記得非常清楚,因為葛里芬太太在賓館裡和她的先生大吵大鬧,還惹得其他客人出來抱怨呢!
「哈迪斯蒂太太說,那天當葛里芬太太到賓館來時,先是躡手躡腳地走向法官所住的房間,然後,當門一打開的剎那,她整個人暴跳起來,接著兩個人就關在房裡大吵起來。門雖然關著,但她隱隱約約聽見,葛里芬太太威脅她的丈夫說,如果再逮到他跟別的女人偷情,她會宰了他的。關於這一點,哈迪斯蒂太太很樂意出庭作證說明。」
「你是什麼時候知道這些事的,克里斯丹森先生?」包德溫法官問。
「昨天和前天,法官大人。」
蓋迪斯向前傾著身子,「所以,我相信這項證據足以支持我剛才提出的論點,葛里芬太太因為得知蘿拉·瑞斯提與法官有染,而法官又不把她的警告當回事,繼續與瑞斯提小姐私通,因此,葛里芬太太才動手把他們兩人都殺了。」
「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要說的,雷諾先生?」法官問道。
雷諾帶了一本平裝版的《奧勒岡證據法規》進到審訊室。當他拿著書在手上來回騰翻,尋找著他所要引用的頁數時,一個打滑,書整個掉在地上。書的封皮翻折,內頁成皺,他彎下身子拾起書。崔西發現到雷諾那雙攤平書頁的手正微微顫抖著,在他開口說話時,聲音也出現了與他一貫特性大相逕庭的抖音。
「法規第四百零四條之三指出,不得以被告先前類似案件的證據來佐證其正在受審的案件。」
「沒錯,雷諾先生。」法官打斷他的陳述,「不過,這條法規同時也言明,先前案件的證據得以作為其他目的之用,例如證明被告犯罪的動機,或是顯示兩案間相關連的計畫。如果有證據證實葛里芬太太是有計畫地殺害兩名被害者,或是她因為瑞斯提小姐是她丈夫的情婦之故而殺害她的先生,那麼,瑞斯提小姐命案的證據是否還是不被允許用來佐證本案呢?」
「是有這個可能,法官大人。不過,您或許忘了最高法院在州政府與約翰斯的官司中所建立的訴訟程序判例。在法官決定前案件的證據是否被允許使用前,必須先做幾項裁定:第一,您必須先裁定這項證據是否與本案有關,譬如,它是不是真能證明被告的犯罪動機。第二,您還必須裁定些證據的關連性是否因為對被告的偏見而過分被考量;如果在審訊過程中硬是將另一個案件的證據加入衡量,這種情況是無可避免的。
「並且,在栽定證據的關連性與對被告偏見時,法官還必須斟酌四個因素,其中很重要的一個便是,要確定被告是否真的也犯了那項罪行;在些關鍵點中,庭上有義務讓人覺得罪證確鑿,心服口服。可是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聽見一絲一毫證據足以顯示,葛里芬太太與瑞斯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