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畫作新源泉

隨後而來的便是一段康復和適應,從前世轉換到杜馬島上的生活。卡曼醫生興許會知道,在這個過程中,大多數劇變都在身體深處進行:國內局部戰亂,反抗,革命,最後變成大規模屠殺,上一輪統治者的腦袋落入斷頭台下的籃筐。我肯定大塊頭早已見識過這類起義的勝利,也看過失敗。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能一舉邁入新生活,你懂的。而那些勝利者也不見得都能發現金燦燦的天堂彼岸。

我的新癖好對這種轉換頗有功績,而且,伊瑟也幫了大忙。我一直為此心存感激。但在她睡覺時去翻她的錢包,我是很羞愧的,我只能說,彼時彼刻,我似乎別無選擇。

抵達杜馬島的次日清晨,醒來的感覺比車禍後的任何時刻都要棒——但還沒棒到讓我不吃清晨份的止痛雞尾酒。就著橙汁吞下藥片後,我走出門去。那是早上七點。若是在聖保羅,凍人的空氣足以啃掉我的鼻尖,但在杜馬,迎面而來的晨風就像一個吻。

我把拐杖靠在昨晚靠過的牆邊,再下行走向溫馴的微波水浪。在我的右手邊,弔橋和凱西島完全被我的住屋擋住了,不見一絲蹤影。左手邊——

海灘似乎會永遠如此延伸,在藍灰色海灣和海濱燕麥草之間隔出一長條炫目的白帶。遠遠的,我能看到一個斑點,也或許是一對兒。不然,這片令人嘆為觀止、可以直接搬上明信片的海灘就是徹底的渺無人煙了。當我面朝南時,餚不到別家房舍靠近海灘,惟有一面屋頂:彷彿將一英畝的橘色瓷磚掩埋在棕櫚葉間。那便是我之前就注意到的大莊園。我只需用一隻手掌就能把它們遮起來,自覺很像《魯濱孫漂流記》里的魯濱孫·克索魯。

我順著這邊走,一來因為我是左撇子了,左轉已成了我整個生命里最自然的事。二來,更重要的是,因為這邊的海景可以盡收眼底。但我沒走遠,那天還不能進行「漫長的沙灘之旅」,我得確認自己能走回放拐杖的地方,無論如何那都是首要問題。我記得自己掉頭往回走時,看到沙灘上自己的足印時大為吃驚。晨光中,每一個左腳印都像蓋郵戳般堅定而果斷,而大部分右腳印都含糊不清,因為我已習慣拖著那條腿走路,但走著走著,就連右腳印也清晰了。我數著回來的步子,總共是三十八步。那時,我的屁股又火燒火燎地悸動起來,巴不得立刻進屋,從冰箱里抓出一杯酸奶,再看看有線電視能否如傑克·坎托里聲稱的那樣正常播放。

確實能。

於是,這就成了我每天早上的慣例:喝橙汁,散步,喝酸奶,看時事新聞。我和羅賓·米德混了個臉熟,每天早上六點到十點她都主播頭條新聞。日程很無聊,對吧?但專制統治下的國內勞工的表現也會顯得無聊——專制喜歡無聊,獨裁者最愛無聊——哪怕無聊的表皮下暗涌著巨變。

傷痕纍纍的肉體和靈魂不只是像專政的獨裁者。它們就是獨裁者。沒有比痛苦更無情的暴君,沒有比混亂更殘酷的惡霸。只有當我弧身獨處、其餘所有聲響都飄逝無蹤時,我才漸漸領悟到一點:我精神上的損傷並不亞於身軀的殘破。我試圖扼死二十五年髮妻,只因她在我讓她離開房間後想擦去我前顫的汗珠,這只是最不起眼的一樁事實依據。自車禍發生到分居離異的幾個月里,我們沒有做過一次愛,連試也沒試過,儘管我相信這足以揭示更嚴重的問題,但這也不是關鍵所在,甚至連惱人的突發性暴怒也不是問題的核心。

核心在於,某種形式的脫身而去。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別的說法。我的妻子好像變成了……別人。我生活中的大部分人都感覺像是別人,令人更消沉的是,我並不太在乎。一開始,我試圖告訴自己,我成了一個經常想不起名字的人。甚至連關閉褲門的東西也想不起來該怎麼說——鏈子?鏈條?拉繩?所以,想起妻子和生活本身時會有異感或許是挺自然的。我對自己說,會過去的,可當這個坎兒過不去時,而帕姆親口說她想和我離婚時,緊隨暴怒而來的卻是如釋重負。因為,別人的異感現在可以成立了,至少對她可以了。現在,她真的是別人了。她褪下了弗里曼特製服,退出了弗里曼特團隊。

在我到達杜馬島的第一周里,異感允許我更輕鬆流利地支吾搪塞。湯姆·賴利、卡迪·格林和威廉·博茲曼三世——不朽的博茲曼——都給我發電郵,我都用超短句子以回覆(我很好,天氣很好。骨頭在癒合),幾乎和我真正的日常生活沒有相關。他們的聯絡信函先是放慢頻率,再漸次終止,我也不覺得有何遺憾。

只有伊瑟似乎一如既往地在我的隊伍里。只有伊瑟拒絕換制服。我從沒感覺她變成了別人。伊瑟仍然在我的玻璃窗外,總想探進來。如果我沒有每天給她發電郵,她就打我的電話;如果我沒有每隔三天給她電話,她就給我打。對她,我也沒有撒謊說自己要去海灣釣魚、或去看看濕地風光。對伊瑟,我說的都是實話,而且是聽上去不會覺得我是瘋子的那部分。

比方說,我把清早的沙灘散步告訴了她,每天都比前幾天多走幾步,但沒提數步子的數字遊戲,因為聽上去太傻了……或者說強迫症,用這個術語或許才能表達我的意思。

第一天早上,從濃粉屋走出了三十八步。第二天,我灌下一大杯橙汁後又走上沙灘,向南跋涉。這次走了四十五步,整個康復期里,我很難得不用拐杖而走這麼遠。我說服自己相信,其實只走了九步。這種腦筋急轉彎就基於數字遊戲。你走了一步,然後兩步,三步,然後四步,再把你腦袋裡的里程錶扭回零點,如此反覆九次。等你把數字疊加再乘以九,就得到了四十五的總數。要是你覺得這純屬莫名其妙的瞎搞,我也不會和你爭。

第三天早上,我哄著自己不用拐杖走出濃粉屋十碼,實際上走到了十五,搞不好有十九碼,來回一趟。一星期後,數字上升到了十七……如果你把那些數字累加起來,就會得到一百五十三的總數。我會在單程的盡頭回望我的小屋,看起來好遠啊,真把我驚得目瞪口呆。同時也想到不得不徒步走那麼遠才能回屋,又難免心頭髮顫。

你辦得到,我對自己說。客易得很,不過十七步嘛,沒啥大不了。

我是這麼對自己說的,但沒對伊瑟說過。

每天都多走幾步,在身後留下蓋戳般的腳印。傑克·坎托里有時帶我到貝納瓦街商廈購物,當聖誕節的裝飾出現時,我注意到一個令人驚喜的細節:南行的沙灘足印都很清晰,右腳的跑步鞋底不再含糊,或許回程的最後幾步才會被拖得模糊。

鍛煉能讓人上癮,風雨無阻。濃粉屋的第二層樓是一整間大屋子,地板上鋪著—條玫瑰紅色的機織地毯,面朝墨西哥灣的玻璃窗寬闊得驚人。除此之外,別無一物。傑克建議我把需要的傢具列成清單,他可以到傢具租賃店幫我搬回來,樓下的東西就是在那家店裡搞到的……貌似樓下的貨色還不賴。我跟他說,那樣辦很好,但我不想在二樓擺放什麼傢具,我喜歡那屋子的空曠,很容易喚起我的想像力。我說,我只要三樣東西:普通的靠背椅一把,畫架一個,還有一輛賽貝斯克健身自行車。傑克能幫我搞到這些東西嗎?他當然能,而且三天之內就置備齊了。從那時起,每當我想畫素描、著色,便去二樓,每當天氣不適宜外出時,我也會上二樓去做運動。那把靠背椅就是我真正的財產,也是我住在濃粉屋時惟一和我休戚相關的傢具。

這兒的雨天無論如何也不算多——要不然佛羅里達也不會有「陽光州」的美譽。隨著我南行的漫步逐漸拉長陣線,第一天清晨看到的黑色斑點最終擴大成了兩個人影——至少,大多數日子裡是兩個人。其中之一坐在輪椅上,戴著一頂帽子,我認為是頂草帽。另一個便推著輪椅走,然後坐在她身邊。他們的身影一般在清晨七點左右出現在沙灘上。有時候,推輪椅的人會留下另一位坐在輪椅里,獨自走開,回到輪椅邊時手裡拿著什麼東西,在朝陽下晶晶閃爍,我猜想是個咖啡壺或早餐托盤,也可能用托盤盛著咖啡器皿。他們很可能就住在有橘色屋瓦的大莊園里,八九不離十。那是我在杜馬島上能見到的最後一棟屋舍,在主路的盡頭,再過去,路就會消失在旺盛繁密、幾乎覆蓋大半個島嶼的野生叢林中。

我不能完全適應這裡的空曠。「理論上,那裡會非常安靜,」珊迪·史密斯曾對我講過,但我的頭腦里仍是一副沙灘正午的臆想美景:躺在毯子上曬太陽的戀人們互相塗抹厚厚的日光浴油,學生仔戴著iPod耳機玩沙灘排球,小孩子穿著鬆鬆的游泳服在岸邊戲水玩沙,還有水上摩托在離岸四十英尺的海面上嗡嗡嗡地滑來滑去。

傑克安慰我說,這才十二月呢,「佛羅里達的旅遊旺季,」他說,「感恩節和聖誕節當中的十一月,這個城市就死氣沉沉,活像太平間。比八月份好不了多少,但還是死得要死,另外……」他抬手指了一下,當時我們正站在寫有大紅色13的信箱旁,我拄著拐杖,傑克一身牛仔毛邊短褲,印有搖滾樂隊名字_「坦帕灣魔鬼魚」的時髦襯衫,看起來活力四射。「這兒其實算不上是遊覽勝地,沒看到人工訓練的海豚吧?你只能在這兒看到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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