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克薩達 第二十三章 馬戲團

歐文·菲茨斯蒂芬再沒跟我說過話。他拒絕見我,而作為囚犯身不由己的時候,他也一直守口如瓶。他突然這麼恨我——是恨沒錯——我想是因為他覺得我認為他瘋了。他想要全世界其他的人(至少是代表全世界的那十二位陪審員)認為他喪失了神志,他也做到了,但他可不想令我也這麼認為。身為一個正常人,通過裝瘋隨心所欲地逃過制裁,那他就等於開了全世界一個玩笑——如果這算玩笑的話。然而如果他就是瘋子,可又不清楚自己不正常,自以為自己在裝瘋,那這玩笑——如果這也叫玩笑——可就是開在他自己身上了。我把這玩笑開在他身上,像他這樣自我中心的人當然受不了,雖然他不太可能承認他是真的(或者有可能)不正常。不管他是什麼想法,自從那次探病時我說過從法定角度上他能脫罪後,他就沒對我講過話。

幾個月後他身體好到可以現身法庭,那場審判的確跟他保證過的一模一樣,成了場精彩的馬戲,而各家報紙也的確都跟著樂得雞飛狗跳。他在郡立法庭就科登太太死亡一案受審,這回又多了兩名證人:當天早上他們看到他從科登的住處後頭走開;另外還有一名證人指稱,前一天整晚——或者至少是後半夜的絕大部分時間——他的車就停在四個路口之外的地方。市立和郡立地檢官都同意說,科登案的證據最不利於他。

菲茨斯蒂芬辯稱他是「精神失常,無須承擔刑事責任」,反正是這一類的法律專門用詞。科登太太是他最後一個受害者,所以他的律師團可以將他過去犯的所有罪行統統搬出來,當做他精神失常的證明。就這樣,他們把這事兒辦得聲勢浩大,卓越非凡,將他原來的思想完全發揚光大——要證明他精神失常的最好辦法,就是指出他犯的罪多到絕非常人所及。好吧,那顯然再清楚不過了。

愛莉絲·丹恩和那時還是個孩子的加布麗埃爾住在紐約的時候,他就認識表妹愛莉絲。這點只是菲茨斯蒂芬的一面之詞,加布麗埃爾無法佐證,不過有可能是真的。他說他們沒對外人透露過他們倆的關係,是因為他們不希望女孩的父親——當時愛莉絲正在找他——知道她與不堪回首的過去又生出什麼枝節。菲茨斯蒂芬說住在紐約時,愛莉絲是他情婦。這點不是沒有可能,但是也沒什麼意義。

愛莉絲和加布麗埃爾離開紐約來到舊金山後,菲茨斯蒂芬和愛莉絲會偶爾通信,不過並沒有特定目的。後來菲茨斯蒂芬碰到了哈爾頓夫婦。宣揚密教是他出的主意:由他一手出資構架,還把教團引進了舊金山。然而他並沒有對外透露他扮演的角色,因為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是懷疑論者,他的參與就等於昭告天下教義是假的。他招認道,對他而言密教算是他的玩具,也是搖錢樹。他喜歡影響別人——尤其是用比較隱晦的方式,而他的書好像又不太暢銷。

埃羅娜·哈爾頓是他的情婦,約瑟夫只是傀儡——不管在他自己家裡還是廟中。

在舊金山時,菲茨斯蒂芬和愛莉絲勾結好,讓他經由萊格特家的友人結識她丈夫和加布麗埃爾。加布麗埃爾當時已經長成了女人。她形體的特點——他和她一樣把它們解讀成惡魔的特徵——令他神魂顛倒;於是他想試著求愛,但一無所獲。這就令他加倍渴望得到她——他就是這種人。愛莉絲跟他沆瀣一氣。她知道他的為人,又憎恨這女孩,所以她也希望他能佔有加布麗埃爾。愛莉絲告訴了菲茨斯蒂芬他們的家族史。當時女孩的父親還不知道她一直被灌輸自己是殺她母親的兇手的理念。他知道女孩對他極端厭惡,卻並不明白原因何在。他原以為是牢獄與其後的經歷讓自己變得缺乏人情味,足以令一個年輕女人疏遠。何況儘管他們有血緣關係,實際上卻也相交不深。

當菲茨斯蒂芬再次試圖——照菲茨斯蒂芬的說法——令加布麗埃爾明白事理的時候,萊格特大吃一驚,被這一對兒惡人逼進了死角大吵一場,這才開始明白他娶的是什麼樣的女人。菲茨斯蒂芬從此不再是萊格特的座上賓,但他跟愛莉絲還是保持聯絡,伺機而動。

厄普頓前來勒索就是他的轉機。愛莉絲向菲茨斯蒂芬求助。他非常樂於相助——心懷歹意。他慫恿她親自應付厄普頓,不要讓萊格特知道他自己的目的。他告訴她,最要緊的事就是繼續對萊格特隱瞞自己知道他在中美和墨西哥的經歷——這是很有用的把柄,鑒於他現在因為女兒被灌輸了錯誤的觀念而對愛莉絲懷有恨意。將鑽石送給厄普頓,然後謊報失竊,這都是菲茨斯蒂芬出的主意。可憐的愛莉絲對他來說根本一文不值:只要能毀了萊格特,佔有加布麗埃爾,愛莉絲身上發生什麼他根本不在乎。

第一個目標他是達成了:愛莉絲在他的唆使之下,把萊格特一家毀得乾乾淨淨,直到最後,他在實驗室把手槍交給她,然後追著她出門時,她都以為他成竹在胸,已經想好了兩人的脫身之計;自然,這兩個人是說她跟菲茨斯蒂芬——她丈夫對她就像她對菲茨斯蒂芬一樣,毫無價值。當然,菲茨斯蒂芬非殺了她不可,因為最後她發現他的妙計其實是她的陷阱時,他需要封住她的口。

菲茨斯蒂芬說是他自己殺了萊格特。加布麗埃爾目睹魯伯特被殺之後,離家出走,留了張紙條說再也不回來了。萊格特至此心如死灰。他告訴愛莉絲他受夠了,他要離開,而且自願留下一份聲明,承擔所有她該負的責任。菲茨斯蒂芬想說服愛莉絲把萊格特幹掉,但她不從,於是他就自己來動手。他想得到加布麗埃爾,而只要萊格特活著——就算他是個在逃嫌犯——自己就不可能得逞。

菲茨斯蒂芬成功地把萊格特解決掉,又殺了愛莉絲逃過偵訊,這令他信心大增。他興沖沖地打算著手對付加布麗埃爾。哈爾頓夫婦在幾個月前就和萊格特一家結識,也已經套牢了女孩。她以前離家出走時就到他們那裡住過,這回他們乾脆說服她再到廟宇里去。哈爾頓夫婦不知道菲茨斯蒂芬心裡有什麼打算,也不知道他對萊格特一家搞了什麼鬼;他們以為女孩只是被送到他們嘴邊的另一頭肥羊。然而在我抵達廟宇的那天,里斯大夫到廟內約瑟夫處找他的時候,打開了一扇本應該鎖著的門,撞見了菲茨斯蒂芬與哈爾頓夫婦的密談。

這可是非常不妙。里斯不可能不聲張,而菲茨斯蒂芬跟廟宇的關聯一旦曝光,他跟萊格特家慘案的關係自然也瞞不了人。他有兩個很容易掌控的工具:約瑟夫和米妮。他下令殺死里斯,但這下埃羅娜就認清了他對加布麗埃爾的真正企圖。埃羅娜妒火中燒,讓他要麼放棄、要麼就毀了那女孩。她就是能說到做到。菲茨斯蒂芬說服約瑟夫相信,只要埃羅娜還活著,他們就誰都難逃懲處。當初我殺掉埃羅娜的丈夫救了她的命,其實也是暫時幫了菲茨斯蒂芬——埃羅娜和芬克如果想要免於刑責,就得對里斯的死保持沉默。

菲茨斯蒂芬在此時正式出手了。他現在已經把加布麗埃爾看成自己的財產,是用他毀掉的幾條命換來的。每一條都提高了她的身價,她在他心中的價值。埃里克把加布麗埃爾帶走還娶了她時,菲茨斯蒂芬沒有半點猶疑:埃里克非死不可。

大概一年以前,菲茨斯蒂芬想找個安靜的地方寫完一本小說。芬克太太——我覺得長得很像鄉村鐵匠的那位——推薦了克薩達。她在那裡土生土長,而她前次婚姻生的兒子哈維·惠登也住在那兒。菲茨斯蒂芬到克薩達待了幾個月,和惠登混得很熟。既然現在又得再殺一個人,菲茨斯蒂芬自然想到惠登可以派上用場——如果出個價的話。

一聽說柯林森想在哈爾頓一案受審前找個安靜的地方跟他妻子休養一陣,菲茨斯蒂芬便提議了克薩達。唔,說來這裡倒真是挺安靜的,搞不好還是加州最僻靜的地方呢。之後菲茨斯蒂芬就去找惠登,出價一千元,買埃里克的命。惠登一開始拒絕了,但他腦筋不夠靈光,再加上菲茨斯蒂芬具備足夠的煽動性,所以到頭來買賣還是談成了。

惠登星期四晚上試過,但搞砸了,還把柯林森嚇得打了通電報給我。惠登在電報局看到電報,心想非得干到底才能保住自己,所以星期五晚上他就灌了威士忌壯膽,跟上柯林森,把他推下斷崖。然後他又喝了更多的酒,去了舊金山,這回他自認已經算得上是亡命之徒了。他打電話給他的僱主說:「喂,我三下兩下就把他給清理了,現在給我錢。」

菲茨斯蒂芬的電話是由大樓總機接過去的。他不知道有誰會聽到惠登講話,所以決定走保守路線,假裝不知道來電的是誰,在講什麼。惠登則以為菲茨斯蒂芬在耍他,但他知道小說家要的是什麼,於是決定綁架女孩,勒索的價碼不是原先講定的一千,而是一萬。他喝得夠多,倒變聰明了,寫信給菲茨斯蒂芬時還知道要掩飾筆跡,不簽名,而且叫菲茨斯蒂芬不能把他的身份透露給警方——否則他就得解釋他怎麼知道是誰寄來的。

菲茨斯蒂芬可沒閑著。他收到惠登的紙條後,決定放手一搏,試試他到此為止都還可靠的運氣。他跟我講了電話的事,也把信拿給我看。這下他就有充分的理由在克薩達露面了。但他在跟我碰面前一晚上就提前過去了。他跑到執法官家去問科登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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