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克薩達 第十六章 夜獵

我搭了五點二十五分的火車南下,七點半到達波斯頓,一個比克薩達大一倍的煙塵市鎮。一輛敞篷公共馬車在半小時後把我載到了目的地,我是唯一的乘客。我下車穿過街道,走到對街的旅館時,天快要下雨了。

一個叫傑克·桑托斯的舊金山記者急著從電報室跑出來問:「喲,有什麼新消息嗎?」

「大概吧,不過我得先跟維農講。」

「他在自己的房間——十分鐘前還在。你是說那封某人收到的勒索信?」

「嗯。他已經講了?」

「科登本來要說,可是維農封了他的嘴,要我們先別問。」

「為什麼?」

「不就是因為講話的人是科登嗎?」桑托斯細薄的唇角向下一耷拉,「維農、芬尼跟科登現在正在角力——想要看看誰的名字和照片曝光率最高。」

「他們除了這個還幹了什麼?」

「他們能幹什麼?」他一臉嫌棄地反問,「一天花十個鐘頭想擠上頭版,另外十個鐘頭用來妨礙對手,而且他們還得找時間睡覺呢。」

在旅館裡,我告訴另外幾名記者「沒有新聞」,接著再次登記入住,把行李擺進房間,然後經過走廊去了二○四房。我敲門後,維農把門打開。就他自己一個人,而且顯然一直在看報紙——床上的紅綠白各色紙張堆了一沓。雪茄的煙霧讓房間蒙上了一層灰藍色。

這位地方檢察官已到了而立之年,眸色深暗,下巴高高地昂著,比它本來應有的模樣要凸出得多。他講話的時候牙齒全露,而且非常清楚自己對名利的執著。他輕快地握了握我的手,說道:「真高興看到你回來。請進。坐吧。有什麼新進展嗎?」

「科登把我的話轉告你了?」

「嗯。」維農在我面前擺了個姿勢,兩手插進口袋,雙腿岔開,「你看事態有多嚴重?」

「我建議安德魯把錢準備好,他不願意。柯林森家的人願意。」

「他們願意。」他說,像是在確認我的猜想,「還有呢?」他依然咧著嘴,牙齒還是露在外面。

「信在這兒,」我交給他,「菲茨斯蒂芬早上會來。」

他用力點頭,拿著信湊向光線,仔仔細細地檢查起信紙信封。完事以後,他輕蔑地把信扔到桌上。

「明顯是偽造的筆跡。」他表示,「那麼,具體地講,這個菲茨斯蒂芬——他是叫這名字嗎?——是怎麼說的?」

我逐字逐句地告訴了他。講完以後,他兩排牙齒咔嚓一聲合到一起,然後轉向電話,要某個人轉告芬尼,他——地檢官維農先生——希望馬上會面。十分鐘後,警長走了進來,一邊捋著棕色大八字鬍上的雨水。

維農用拇指沖我一指,命令道:「跟他講。」

我重複了一遍菲茨斯蒂芬對我的說辭。警長聽得極為專心,紅潤的臉龐漲得發紫,呼吸粗重。等我說完最後一個字,地檢官馬上就打了個響指。

「很好。他說電話打去的時候,公寓里有別人在場。把他們的名字記下來。他還聲稱自己在周末去了羅斯區,找那個——叫什麼來著,拉爾夫·科曼吧?很好。警長,把這些全都查清楚,看看到底有多少是真的。」

我把菲茨斯蒂芬給我的名字和地址告訴了警長。芬尼一一寫在洗衣單的背面,然後氣喘吁吁地出了門,準備發動郡政府的犯罪偵察機構。

維農沒話跟我講。我留下他獨自看報,自己走下樓去。娘娘腔的守夜人示意我到櫃檯,然後說:「桑托斯先生要我告訴你,他今晚在房裡待命。」

我謝了他,上樓去了桑托斯的房間。他跟另外三個記者,還有一個攝影師在一起,正玩著梭哈紙牌戲。到了十二點半,贏了十六美金的時候,我被叫到電話旁,聽到地檢官咄咄逼人的聲音。

「你能立刻到我房裡嗎?」

「可以。」我拎起帽子和外套,告訴桑托斯,「換現金給我。有個重要電話。每次稍微贏了點兒我就要接到這麼一通。」

「是維農?」他數著我的籌碼問道。

「沒錯。」

「一定沒什麼要緊的,」他揶揄道,「要不他會把這個紅毛的也叫過去,」他朝攝影師一點頭,「這樣明天的讀者才看得到他躊躇滿志的模樣。」

科登、芬尼跟羅力都在地檢官房裡。科登中等身材,一張圓胖乏味的臉孔,下巴上有個肉窩,穿著黑色橡皮靴、長雨衣,戴了頂帽子,全都淋濕了,又泥濘不堪。他站在房間正中,一雙圓眼裡帶著頗為自滿的神氣。芬尼跨坐在一把椅子上,捻著自己的八字鬍,紅臉上帶著慍怒。羅力站在他旁邊卷著煙,看上去與平素一樣和氣。

維農把門在我身後關上,怒氣沖沖地說:「科登認為他有了新發現。他覺得——」

科登挺直了胸走上前去,插話道:「我不是覺得。我他媽的相當清楚——」

維農沖著執法官和我打了個響指,厲聲說道:「廢話少說,我們過去看看。」

我回房拿了雨衣、槍和手電筒。我們走下樓,爬上一部滿是泥點的車。科登開車,維農坐在他旁邊,其他人全在後頭。雨水打在車頂和窗帘上,水滴從罅隙漏進來。

「在這麼個見鬼的天里亂闖。」警長惡聲惡氣地說,一面偏過頭躲著水滴。

「迪克真該行行好,只管他自己那檔子事。」羅力附和道,「不在克薩達發生的事跟他有什麼關係啊?」

「他要是多用點心在克薩達的話,就不用擔心海濱那一塊了。」芬尼接過話頭,然後跟他的副手一起陰笑。

不管這對話的重點在什麼,我都毫無概念。於是我問:「他搞什麼呢?」

「沒什麼,」警長告訴我,「等下你就知道什麼都沒有。然後,老天在上,我就要讓他知道我的厲害!搞不懂維農是怎麼了,有什麼值得在意的!」

這話我也毫無頭緒。我從窗帘縫裡望出去,雨水和黑暗模糊了視野,但我清楚我們是在朝東街的某個地點行駛。一路上糟透了——潮濕、吵鬧、顛簸不平。最後,車停在某個跟我們先前經過的路段一樣黑暗、潮濕又泥濘的地方。

科登關上車燈走出去,其餘的人跟上,在齊腳踝的泥濘里踉蹌著跋涉。

「真他媽夠了。」警長抱怨道。

維農想說點兒什麼,但執法官已經沿著路往前走遠了。我們沉重而緩慢地跟從,靠踩著爛泥的腳步聲而非視線來維持著彼此的聯繫。天色漆黑。

沒多久我們就離開主道,掙扎著翻過一道金屬絲擰成的高柵欄,接下來腳下踩的不再是泥濘,而是滑溜的青草。我們爬上一座小山,風雨交織著劈面刮來。警長氣喘吁吁,而我在流汗。我們爬到丘頂,然後從另一頭下去,前方響起了海濤拍打岸邊的沙沙聲。斜坡變得更加崎嶇,卵石開始從雜草中凸現。科登滑倒過一次,跪到地上的時候絆到了維農,他趕緊抓我一把穩住。警長的喘氣現在聽來像是呻吟了。我們拐向左邊,排成一字前行,而浪聲就在耳邊。然後我們再次左拐,爬上一處斜坡,停在一方低矮無牆的遮棚底下——木製的屋頂,被十幾根柱子撐著。一座更大的建築出現在我們眼前,在幾近墨色的穹隆之下凝成一抹黑影。

科登悄悄地說:「等我先看看他的車在不在。」

他走開了。警長吐了口氣,怨聲道:「這一路走得真他媽費勁!」羅力也嘆了口氣。

執法官喜氣洋洋地回來了。

「車子不在,所以他應該不在。」他說,「來吧,反正也可以避避雨。」

我們跟隨他沿著樹叢間的泥濘小徑走向那幢黑糊糊的房子,登上後廊。我們站在那裡,等著他把窗戶撬開,翻身進去打開門鎖。我們這才頭一回把帶來的手電筒打亮,照見一間整潔的小廚房。我們進去,弄得地板一片泥濘。

科登是小組裡唯一還有興緻的成員。他的表情,從帽檐之下到有酒窩的下巴,活脫脫像個就要掀開高潮、帶給大家驚喜的主持人。維農面色狐疑地看著他,芬尼一臉嫌惡,羅力面色冷漠,而我因為不清楚此行目的,所以當然是滿心好奇。

結果發現原來我們是來搜屋的。我們這麼做了——至少科登在干,其他人只是假裝在旁邊幫忙。房子很小,一樓除了廚房就一個房間,而樓上只有間還沒裝潢的卧室。我看見抽屜里的雜貨賬單和稅單,才知道屋主是哈維·惠登——就是那個看見加布麗埃爾·柯林森和陌生人開走克萊斯勒的、人高馬大、慢條斯理的惠登。

我們在一樓毫無收穫,於是去了樓上。在那兒倒弄了十分鐘以後,我們有了發現。從床板和床墊中間,羅力抽出了一個用白色麻布裹住的小扁包。

科登正抬著床墊讓警長檢查下面,眼下他鬆了手,擠過來跟著我們圍觀羅力發現的包裹。維農從副警長手裡拿了過去,擺在床上攤開。麻布里有一包髮夾、一條白色花邊手帕、一把刻著G.D.L.的銀色發梳,還有一雙女人戴的小巧的黑色羊皮手套。

我比其他人都要來得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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