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克薩達 第十三章 崖路

埃里克·柯林森從克薩達給我發了通電報:

速來。需要你。困危交加。在日落旅館和我碰頭。勿張揚。千萬別讓加布麗埃爾知道。儘快。

埃里克·卡特

電報是星期五早上送到偵探社的。當天早上我並不在舊金山,而是在馬丁內斯跟菲爾·里奇——這位先生別名眾多——離異的前妻討價還價。社裡要找菲爾,是因為這人正在西北地區四處亂開空頭支票,而我們非常想逮到他。他的這位前妻是個嬌小甜美的金髮接線員,手裡有一張菲爾的近照,並且願意出售。

「他根本不關心我,都從沒想過開張空頭支票讓我撈點兒好處,」她抱怨道,「我的錢都得自己掙。反正現在一定有哪個不要臉的撈到不少甜頭了,那我從他身上賺點兒零花又有什麼不對?你說你出多少?」

她把這張照片對我們的價值估得過高,但最後我還是跟她成功地做了交易。我回城時已經六點多了,趕不上能讓我當晚就抵達克薩達的火車。我打了個包,把車從車庫開出去,一路南下。

克薩達是個只有一家旅館的小鎮,位於距舊金山八十英里的一條幼年山脈的岩層側,山脈一直延至太平洋。這裡的海灘陡峭而堅硬,不適合海水浴,所以暑期也沒有豐厚的進賬。因為走私甜酒,這裡曾風光過一陣子,但現在已然喧囂不再。私酒販子後來發現,經手本地私酒要比進口的利潤高而風險低,克薩達便又回歸了沉寂。

我當晚十一點多抵達鎮上,把車停在車庫,穿過街道走進日落旅館。這是幢低矮而雜亂的黃色建築,守夜人獨自坐在大廳里,六十多歲,有點兒娘娘腔,千方百計要我看他粉紅髮亮的指甲。

他看了一眼我寫在登記簿上的名字,遞來一個寫著我姓名的旅館專用信封,是埃里克·柯林森的筆跡。我撕開了取出信讀下去:

我們見面之前

請勿離開旅館

E.C.

「信放在這兒多久了?」我問。

「八點左右到的。卡特先生等了你一個多鐘頭,直到最後一班從火車站過來。」

「他不住這裡嗎?」

「噢,老天,當然不是。他跟他的新娘待在圖客旅館,就在海灣那邊。」

我對柯林森這種人的指示不是很在意,於是就問:「怎麼去那兒?」

「晚上絕對找不到,」守夜人跟我保證道,「除非你從東大路繞一大圈過去,但也得熟悉這裡才行。」

「是嗎?那白天怎麼過去?」

「你順著前面這條街走到頭,然後拐到靠海的岔路上,沿著那條懸崖路走下去就成。其實那不算是路,更像是條小道。那地方離這兒大概有三英里遠——棕色的木板房,在一座小山丘上。只要記得一直靠著右側往海岸那邊走,白天里要找過去倒不難。但我敢打包票你絕對、絕對不會——」

「謝了。」我說。我可不想從頭到尾再聽一次。

他把我領到一個房間,說好五點叫我起床,我到了半夜就睡著了。

早上他叫我起床的時候,外面冷而多霧,天空陰沉。我對著話筒說了聲「好,謝謝」。直到我穿好衣服下樓時,天氣仍然毫無起色。前台說七點以前絕對不可能在克薩達找到吃的東西。

我踏出旅館,沿街而下,直到街道變成土路。我順著土路走到十字路口,然後拐上往海灣去的岔路。這條岔路打開始就不怎麼像樣,而沒多久它索性就成了貼著崖側的亂石道,一點一點往海邊逼近。崖根下越走越陡,到後來小道乾脆變成崖面上一圈突起的外沿——有時八到十英尺寬,有時也就四五英尺。小徑的頭頂與後方,懸崖聳起了六七十英尺之高;而在小徑的下緣與前方,崖脈則下滑了一百餘尺,直達海中。輕風從大約是中國所在的方位吹來,將霧氣拱過崖頂,又令海水喧囂著撲向崖根。

繞過懸崖最陡之處的轉角——事實上,有約莫一百碼的路幾乎是直上直下的——我停下腳來觀察小徑外緣一處凹凸不平的洞穴。這個坑寬約六英寸,一頭用新挖掘出來的土堆成半圓形的小土墩,另一頭的土很鬆散。這沒什麼好看的,不過就連我這樣的城裡人也明白:不久前才有棵灌木從這兒被拔了出來。

但我並沒在這裡看見連根拔起的灌木。我捻熄香煙,扔掉,兩手撐地跪下,探頭越過小徑外緣往下看。灌木在下面二十英尺開外的地方,落在一棵和幾乎是平行於懸崖長出的破損樹榦上,新鮮的棕土還黏在根上。接下來我注意到的東西也是棕色的——一頂軟帽里子朝外卡在兩塊尖頭灰石中間,快要掉進海里了。我繼續望向崖底,然後看到了人的腿和腳。

那是男人的,穿著黑色皮鞋與深色長褲;雙腳擱在被海水磨圓了的石頭上,都是側貼著石頭,彼此相隔六英寸,一同指向左方。穿著深色長褲的兩腿斜伸向水裡,膝蓋上方几寸的部位消失在水面下。我從崖上看到的就只有這些。

我走下懸崖——不過不是從那裡;那地方太陡了,一個中年的胖子可不應該冒這個險。後方兩百碼處,這條小徑與一道斜著貫穿整個山崖的崎嶇峽谷交叉。我返回峽谷往下走,一路跌跌撞撞的,汗流浹背,嘴裡不斷詛咒罵娘,不過最終還是安然抵達了崖底,除卻劃破手指、弄髒衣服還毀了鞋子以外,並無大礙。

懸崖和海洋之間的那段亂石路其實不適合走人,但我還是試著走了大半路程,只有一兩次得涉水而過,水深卻也不到膝蓋。只是到了那雙腿所在的現場時,我就得把整個下半身浸到太平洋里才能撈出屍體。屍身仰躺在一塊經年沖刷、大半浸水的圓石斜面上,浪潮淹沒了大腿以上的部位。我將兩手伸到那人腋下,兩腳用勁,把他拉了起來。

那是埃里克·柯林森的屍體。他的背摔斷了,骨頭刺穿肌肉和衣服暴露出來。後腦勺壓碎了,只有一半還完整。我把他從水裡拖出來,放在乾燥的石塊上。他濕漉漉的口袋裡有一百五十四塊八毛二、一塊表、一把刀、一支金筆、鉛筆、幾張紙、兩封信,還有一本記事簿。我攤開紙張、信,還有本子,看了內容,只知道內容和他的死搭不上關係。除了連根拔起的灌木、卡在石塊間的帽子,還有他屍體的姿勢以外,我在他身上和身邊都沒再找到與他的死亡有關聯的線索。

我把他留在那兒,回到峽谷,一路喘息著爬上崖徑,回到灌木原本生長的地方,但沒找到什麼明顯的痕迹、腳印或者類似的東西。小徑主要是由硬石堆成的。我沿著小徑走下去,懸崖的走勢開始背離海洋,而小徑也順著一路往下。又走了半里路,懸崖整個不見了,只剩灌木蔥鬱的山脊蜿蜒而去。太陽依然沒有出來。褲子黏在我冰冷的兩腿上,很不舒服。水在我磨破的鞋裡嘎嘎直響。我還沒吃早飯,而香煙也全濕了。我的左膝滑下峽谷時扭傷了,到現在還在痛。我一邊詛咒著偵探這個行當,一邊沿著道路繼續跋涉。

我在小道的引領之下遠離了海洋片刻,接著橫跨過一條遮擋海岸的綠化帶,向下走進一座小山谷,又攀上了一座矮丘,然後就看到了守夜人跟我提到的那幢房子。

那是一幢挺大的兩層建築,屋頂和牆都是棕色木板搭成,位於一墩圓丘上,旁邊是一處被海水侵蝕出的U形海灘,有一平方英里左右。房屋面向大海,我從後方放眼看去,沒有半個人。一樓的窗戶被關上了,窗帘垂著,二樓窗戶則是敞開的。房子的另一端有幾幢較小的農民的房子。

我繞到屋前,裝了紗門的前廊里擺著幾張藤椅和一張桌子。前廊紗門從裡面關緊了,我用力搖著它,反反覆復搖了至少五分鐘,卻沒有任何反應。我又繞回屋後,敲著後門。門扉隨著我敲擊的指關節敞開了半英尺,裡面是陰暗而寂靜的廚房。我把門再打開了一些,然後又敲了一次——很響。寂靜依然。

「柯林森太太。」我喊道。

沒有反應,我便穿過廚房以及更加陰暗的餐廳,找到樓梯,爬了上去,開始朝一間間屋子裡探頭張望。

整幢建築里空無一人。

在一間卧室里,一把點三八口徑的自動手槍掉落在地板中央。槍旁邊有一個空彈殼,房間另一頭的一張椅子下面也有一個,空氣中有股淡淡的火藥氣息。天花板一角有一個點三八口徑的彈孔,正下方的地板上散落著一些塗料的碎塊。被褥鋪得很整齊,沒被動過。衣櫥里的衣服、桌上和寫字檯里的東西,都表明了這是埃里克·柯林森的卧室。

以同樣的證據類推,這間屋子的隔壁應該是加布麗埃爾的房間。她的床也沒睡過,要不就是睡過又重新鋪好了。我在她衣櫃的底板上找到一件黑色綢裙,一條應該是白色的手帕,以及一雙黑色麂皮軟鞋,全都沾了濕泥——手帕還沾了血。在她的浴室里——浴缸內——有一條浴巾、一條擦臉巾,都是濕漉漉的,沾染著血跡和污泥。她的梳妝台上有一小張白色厚紙,帶著摺痕,上面黏附著一些白色粉末。我用舌尖舔了舔,是嗎啡。

我回到克薩達,換了鞋襪,吃了早餐,又要了一包乾燥的香煙,然後問前台——這回是個矮小精幹的小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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