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霍爾斯特德給我的那個在諾比山的地址,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訴坐在總機前的男孩,請他轉告菲茨斯蒂芬。印象里菲茨斯蒂芬是個身材瘦長的人,栗色頭髮,三十二歲,灰色眼睛總是睡不醒的樣子,嘴唇寬得有些滑稽,穿著不拘小節。他裝出來的態度比他實際上要懶散。聊天對他來說高於一切,隨便什麼話題,只要算得上有些奇異,他都能提出很多似乎很精確的資料和頗有見地的想法。
我五年前在紐約碰到他。當時我在循線追查一大串騙子靈煤,他們騙了一個冰炭商 的孀婦一萬美元。菲茨斯蒂芬當時為了尋找寫作題材,也在這個領域孜孜耕耘。我們因此結識,進而聯合。我從這次聯合中得到的比他要多,因為他對神棍集團的了解非常透徹;然後,在他的幫助下,我在兩個星期里就破了案。之後一兩個月我們親密無間,直到我離開紐約。
「菲茨斯蒂芬先生說你可以直接上去。」總機處的男孩說。
他的公寓在六樓。我從電梯出來時,他已等在門口。
「老天,」他說,伸出一隻瘦稜稜的手,「是你啊!」
「可不就是我嗎?」
他一點兒也沒變。我們踏入的房間塞了六個書櫃和四張桌子,幾乎容不下別的東西。四處散置著各種語言的雜誌和書,還有報告、剪報、校稿——簡直跟他當初在紐約的房子一模一樣。
我們坐下來,在桌腿之間找到空間擱腳,然後簡單談了談別後各自的生活。他到舊金山已經一年多了——只除了周末和連續兩個月的時間在鄉間隱居,為了寫完一本小說。我在舊金山則過了將近五年。他說他的確喜歡舊金山,不過對那些提倡將西部歸還給印第安人的運動也沒意見。
「寫得怎麼樣啊?」我問。
他銳利地看著我,責問道:「你都沒讀我的書嗎?」
「沒有啊。你哪來這種怪念頭的?」
「你問話的語氣有點問題,像個老闆,以為花了點兒錢就買斷了一個作家。這種態度本人甚少碰到,還不習慣。老天!我有一次還送了一套給你當禮物呢!」他講話一直就是這副德行。
「記得啊。不過我可沒怪過你。你醉了。」
「雪利酒害的——埃爾莎·唐恩的雪利酒。還記得埃爾莎吧?她拿了一張剛畫完的畫給我們看,你說很美。老天在上,她氣得什麼似的!你說得誠懇又坦白,好像還真有把握她會喜歡你的讚美似的,記得吧?她破口大罵,不過我們兩個都已經讓她的雪利給灌醉了。但你還沒醉到收下我的書。」
「我是怕我真把書讀了,而且還懂了。」我解釋道,「那對你可是一大侮辱。」
一個中國男孩給我們送來了冰過的白葡萄酒。
「看來,你還在追捕那些不幸的不義之人?」菲茨斯蒂芬問。
「是啊,所以我才會又找到你這兒來。霍爾斯特德告訴我你認識埃德加·萊格特。」
一道光芒閃過他慵懶的灰眼。他在椅子里稍稍坐直,問道:「萊格特卷進什麼事里了嗎?」
「你為什麼這麼說?」
「我沒說,我是在問你。」他又陷進椅子里,不過眼裡的閃光還沒消失,「來,統統講出來吧。跟我就不必遮遮掩掩的了,小子,你根本不是這塊料,要藏也藏不住。有話就直說吧:萊格特幹了什麼好事?」
「我可不吃這一套,」我說,「你是寫小說的,我可不敢寄望你不會照著我講的話瞎編。我要等你講完你知道的,免得你聽了我的話,篡改自己的台詞。你認識他多久了?」
「我來這兒沒多久就認識了。我對他一直很感興趣。他這人挺神秘的,有著黑暗而引人深思的一面。舉個例子好了,從肉體角度來說,他像個苦行僧——煙酒不碰、飲食節制;睡覺呢,聽說一晚只睡三四個鐘頭;可是從精神或者感官上來講——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卻近乎頹唐。你以前還老說我太沉浸於幻想了,你可真應該看看他。他的朋友——噢,不對,他沒有朋友——他選擇與最能異想天開的人為伴:馬誇德和他那段什麼輪廓是劃分空間各區域的界限的瘋話、鄧巴·科特跟他的代數宇宙論、哈爾多恩一家跟他們的聖杯教派、瘋婆娘羅拉·朱恩斯、法南……」
「還有你,」我插嘴道,「解釋了半天都言之無物。你該不會覺得剛才自己說的對我有什麼意義吧?」
「現在我算是想起來了:你總是這副德行。」他對我露齒而笑,用細瘦的手指梳著栗色頭髮,「趁我還沒找出那個概括你的單詞,告訴我到底是怎麼回事吧。」
我問他知不知道埃里克·柯林森。他說他知道;說此人沒什麼料——只除了他跟加布麗埃爾·萊格特訂了婚,而父親是木材大王柯林森。他畢業於普林斯頓,做證券,打手球,是個好青年。
「或許吧,」我說,「不過他跟我撒謊。」
「你還真是個不折不扣的偵探啊。」菲茨斯蒂芬笑著搖頭,「你肯定是找錯人了,有人假扮了他。名門子弟不撒謊,再說,撒謊還得需要想像力啊。你可真是——等等!你是不是還提到了一個女人?」
我點點頭。
「那你就是對的,」菲茨斯蒂芬肯定地說,「我道歉。只要牽扯到女人,公子哥兒們都會撒謊——就算沒必要,而且會帶給小姐很多麻煩也一樣。這是一種傳統的騎士精神,類似於保護她的名譽之類的。這女人是誰?」
「加布麗埃爾·萊格特。」我說,然後告訴他我了解到的關於萊格特一家、鑽石以及金門大道那個死人所有事情。我說話時,他臉上的失望加深了。
「瑣碎、無聊。」我講完後,他抱怨道,「我本來把萊格特想成大仲馬筆下的男主角,結果你講出來的是歐·亨利式的夸夸其談。你跟你那些廉價的鑽石太讓我失望了。不過——」他的眼睛又亮起來,「後續發展搞不好會有看頭。反正不管萊格特是不是罪犯,他不可能只是騙點兒保險金就算了。」
「你是說,」我問,「他是那種幕後黑手?搞了半天原來你看報啊?那你以為他是哪號人物呢?私酒大王?國際犯罪組織頭頭?人口販子?販毒組織首腦?還是女扮男裝的偽鈔皇后 ?」
「別傻了,」他說,「但他很有想法,而且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有些什麼事情他不願意想,可是又無法遺忘。正像我說的那樣,他在腦子裡渴望著那些最荒唐的東西,表面上卻又很冷淡、枯燥而無趣。他十分神經質,把身體調養得健康而敏銳,時刻準備著——可為了什麼?然後又用狂想荼毒自己的精神。但他依然算是非常冷靜而理性。如果一個人有著想要遺忘的過去,最簡單的辦法是用麻痹肉體來抵抗記憶。不依靠藥物,就得放縱感官。但倘若過往尚未了結,而這個人又必須在它捲土重來之時保持最佳狀態,呃,那他最好還是直接麻醉自己的頭腦,而讓身體保持強健,伺機而動。」
「而這個過往是指——」
菲茨斯蒂芬搖搖頭,說道:「就算我不知道——我的確不知道——那也不是我的錯。等著瞧吧,你慢慢就會發現,要想從那家人嘴裡套到口風可比登天還難。」
「你試過嗎?」
「當然。我可是個小說家,我的職業就與靈魂息息相關。他的靈魂對我有吸引力,可他從來沒跟我傾吐過,這一點本人實在無法消受。你知道,我懷疑萊格特是否真是他的名字。他應該是法國人。他告訴過我說他是從亞特蘭大來的,然而不管是外表、精神面貌還是其他方面,他都像法國人。只是他不肯承認。」
「他家裡的其他人呢?」我問,「加布麗埃爾有一些精神問題,對吧?」
「我在想,」菲茨斯蒂芬好奇地看著我,「你是隨口說說呢,還是真的這麼覺得?」
「不知道。她有些奇怪,叫人看了不舒服。再說,她那雙耳朵跟動物一樣,前額又太窄,眼睛會從綠色一下轉成棕色再變回來,說不出到底是哪種顏色。你這個愛管閑事的人挖出了她多少消息?」
「你,一個靠找小道消息混飯吃的,竟然也有立場恥笑我對別人的好奇心,還有我為了滿足好奇心而做出的努力嗎?」
「我跟你不一樣,」我說,「我工作的目的是把人送進監獄,而且我還有錢可拿——只是比我該得的要少。」
「那有什麼不一樣?」他說,「我工作的目的是把人放進書里,而且我也有錢可拿——只是也比我該拿的要少。」
「好吧,不過這又有什麼正面意義呢?」
「天知道。請問把人投進監獄又有什麼意義?」
「減輕人口壓力。」我說,「把夠多的人關進牢里,城裡就不會有交通問題了。你對這個加布麗埃爾知道些什麼?」
「她恨她父親,而他崇拜她。」
「恨從何而起啊?」
「我不知道,大概正因為他崇拜她吧。」
「這沒道理,」我抱怨道,「你只是在故弄玄虛。萊格特太太呢?」
「我猜你大概沒吃過她做的菜吧?你要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