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丹恩一家 第二章 長鼻子

我花了兩個鐘頭查訪附近居民,想確認萊格特太太和小姐看到的男人。我的運氣不好,不過倒是問到了一個消息。一位普雷斯利太太——臉色蒼白,似乎身患疾病,住在和萊格特家隔了三戶的房子里——提供了第一條相關線索。

普雷斯利太太晚上睡不著的時候,常常坐在前屋的窗旁。有兩個晚上,她看到了那個男人。她說他是個高個子,挺年輕的,她覺得,而且走路時頭會往前傾。不過街道光線太暗,她沒辦法描述膚色和穿著。

她頭一回看到他是一個星期以前。他在對街來回走了五六趟,每趟十五至二十分鐘,側著臉,好像在往普雷斯利太太家或是萊格特家的方向觀察,或者在找什麼東西的樣子。她覺得那天晚上頭一回看到他的時候應該是十一到十二點之間,最後一次約莫凌晨一點。幾天後的晚上,也就是星期六,她又看到了他。不過這回他沒走動,只是站在街角往街頭的方向看,大約是半夜。半個鐘頭以後他走了,之後她就再沒看見過他。

普雷斯利太太見過萊格特家的人,但對他們的事所知甚少,只聽人說過那女兒有點野。他們看起來人不錯,只是不太跟別人來往。先生是一九二一年搬來住的,除了管家貝格太太之外誰也沒帶。普雷斯利太太知道這位管家現在去了住在伯克利的富曼德家。直到一九二三年,萊格特太太和加布麗埃爾才搬了過來。

普雷斯利太太說她前一天晚上沒有坐在窗前,所以沒看見萊格特太太在街角處目擊到的那個男人。

一個叫沃倫·達利的男人住在對街,他家靠近普雷斯利太太看到的那個人所站的街角。星期天晚上他鎖門的時候,在前廊撞到一個男人——顯然就是同一個人。我打電話過去的時候達利不在家,不過他太太跟我講完這些話以後,打電話找到了他。

達利說那個男人一直站在他們前廊,可能是要躲開或者觀察街上某個人。等達利一開門,那人馬上朝街尾的方向跑了。達利沖他叫道:「你在這兒幹什麼?」他根本不理睬。達利說那人約莫三十二三歲,深色衣裝,穿得很體面,鼻子又長又細又尖。

這些就是我從近鄰那裡得到的全部了。然後,我去了蒙哥馬利街的斯皮爾斯-坎普-達菲證券公司找埃里克·柯林森。

此人年輕高大,金髮,古銅色皮膚,打扮時髦;面容英俊有餘而靈氣不足,一望即知是那種對馬球、射擊、飛行或者諸如此類的事情——甚至可能不止其中的一種——無所不知的人,但對其他的事可就不怎麼樣了。我們坐在客戶接待室的厚皮椅上。現在是閉市時段,房裡已經很空曠,只剩一個弱不禁風的年輕男人在黑板上演算著數字。我對柯林森講述了竊案的事,然後問他萊格特小姐和他在星期六晚上看到的那個男人長相如何。

「我記得他長相平淡無奇。當時天已經黑了。矮壯類型的吧。你覺得是他拿走了鑽石?」

「他是從萊格特家走出來的嗎?」我問。

「至少是從草坪那邊出來的。他好像慌慌張張的——所以當時我就想到他可能有問題。本來我打算跟過去,問問他想幹什麼,可是加布麗埃爾不肯,說有可能是她爸爸的朋友。你問她爸爸了嗎?他交往的人都很怪。」

「訪客有可能那麼晚才走嗎?」

他避開了我的視線,於是我問:「當時幾點?」

「半夜,要我說的話。」

「半夜?」

「沒錯,半夜三更,墳墓里的鬼都跑出來的時候。」

「萊格特小姐說是過了凌晨三點。」

「你也看到了!」他大聲嚷道,沾沾自喜,一副從爭辯中證明了自己的樣子,「她視力很差,可又愛漂亮不肯戴眼鏡。她老出這種錯,橋牌技術拙劣得令人髮指——常常把爛牌看成王牌。那時候搞不好是十二點一刻,她看了鍾,把長短針給搞混了。」

「那可挺糟糕,」我說,「謝了。」然後便往吉爾里街的霍爾斯特德-博尚公司去了。

沃爾特·霍爾斯特德是個溫雅蒼白的人,禿頂而發福,眼神倦怠,衣領過緊。我告訴他我的來意,然後詢問他對萊格特的看法。

「我知道跟他做生意沒錯,而且他在科學界受人尊重。你為什麼這麼問?」

「他家的竊案很可疑——總之是有些問題。」

「啊,那你就錯了。我是說,要是以為像他那種有身份的人會攪進這種事情,你就大錯特錯了。推諉給一個用人,當然了,那是有可能的——這種事已經司空見慣了,不是嗎?但萊格特不會。他是個有地位的科學家,對色學的研究貢獻很大。而且,除非敝公司的信用部搞錯了,他也頗有財產。倒不是說他是那種字面意義上的富翁,但也足夠有錢,不至於做出那種事。而且——這話請你不要傳出去——我剛好知道他在西蒙國家銀行的存款目前已經超過了一萬美元。你知道,那八顆鑽石的總值還不到一千二三百美元呢。」

「你是說零售價?那你是花了五六百塊買進的了?」

「這個嘛,」他微笑了起來,「七百五比較貼近事實。」

「你當初是怎麼想到要把鑽石交給他的?」

「正如我告訴你的,他是我們的客戶,而當我了解到他用玻璃做的那些實驗,就想如果同樣的方法可以用到鑽石上就太妙了。菲茨斯蒂芬——我主要是透過他才知道萊格特的成果——有些遲疑,但當時我是覺得值得一試——現在也一樣——所以就拜託萊格特嘗試一下。」

菲茨斯蒂芬這名字挺耳熟的。「你說的是哪個菲茨斯蒂芬?」我問道。

「歐文·菲茨斯蒂芬,是個作家。你認識嗎?」

「嗯,不過我不知道他到了西岸。我們以前常常一起喝酒。你知道他的地址嗎?」

霍爾斯特德幫我在電話簿里查到了,是在位於諾比山的公寓。

從珠寶店出來,我到了米妮·赫爾希住家附近。這裡是黑人區,想得到精確的消息就更是難上加難。

我好不容易問到了這些:米妮四五年前從維吉尼亞的小鎮溫切斯特來到舊金山,最近半年都跟一個綽號叫犀牛廷格利的黑人同居。有個人告訴我犀牛的本名叫埃德,也有人說是比爾,不過他們都說這個人年輕、高大、黝黑,下巴上有個疤,很容易認出來。還有人告訴我他就靠米妮跟彈子球過日子,沒發火的時候其實還不壞,不過真發起瘋來的話比魔鬼還可怕。想要找他的話,每天傍晚到小兔麥克理髮店或者大腳吉伯的雪茄店去就行。

我問了這兩家店的方位,然後回市中心,到警察總局的警探組。主管當鋪的小組沒人。我穿過走廊,向達非探員詢問是否有人被指派了萊格特的案子。

「問奧嘉吧。」他說。

我走進會議廳,一邊尋找奧嘉,一邊想著像他這種專破謀殺案的警探會跟我的工作扯上什麼關係。奧嘉和他的搭檔帕特·雷迪都不在。我抽根煙,猜著又有誰被謀殺了,然後決定給萊格特打個電話。

「我走了以後,有警探到過你那兒嗎?」他嘶啞的聲音飄進耳朵時,我問道。

「沒有,不過沒多久前警察打過電話,要我太太跟女兒到金門大道一個地方去認屍。她們幾分鐘前才走。我沒跟著去,因為那個嫌疑犯我沒見過。」

「金門大道的什麼地方?」

他不記得門牌號碼,但知道在哪一帶——凡尼斯大道往北。我道謝,然後趕了過去。

在他提到的那一帶,我看到一名穿著制服的巡警站在一幢小公寓樓門前。我問他奧嘉是不是在裡頭。

「三二○房。」他回答。

我搭了吱嘎作響的電梯上去。到了三樓,和萊格特太太跟小姐撞了個正著。

「現在你可滿意了吧,米妮跟這案子沒有半點關係。」萊格特太太瞪視著我。

「警察找到你們說的那個人了?」

「對。」

我又轉向加布麗埃爾·萊格特。「埃里克·柯林森說你星期六晚上到家的時候才半夜,頂多也只晚了幾分鐘。」

「埃里克,」她與我擦肩而過走進電梯,同時很不耐煩地說,「是個蠢貨。」

「哎呀,親愛的。」她母親跟隨她走進電梯,一邊溫和地責備著。

我沿著走廊走到門口,跟正與幾個記者講話的帕特·雷迪打了個招呼,然後擠過他們進入一個很短的通道,穿過那裡,到了一間擺設寒酸的房間,死者就躺在靠牆的那張床上。

警察局鑒定組的菲爾斯從放大鏡上方抬起眼睛,朝我點點頭,然後繼續檢查那張線條簡潔的沉重木桌的桌腳。

「所以你又跟我們攪上了?」奧嘉把他的頭跟肩膀從窗外退回來,對著我咆哮。

奧嘉五十歲,身強體壯,老愛戴一頂西部電影里警長的註冊商標——寬邊大黑帽。他那顆硬得跟子彈似的腦袋裡還真有不少東西,而且跟他合作也很舒服。

我看了看屍體——四十歲左右的男人,臉色蒼白凝重,短髮稍微發灰,留著毛茸茸的深色八字鬍,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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