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第十七起兇殺案

我夢到我在巴爾的摩 ,坐在某處長椅上,面朝哈萊姆公園裡起起落落的噴泉,旁邊坐著一位蒙著面紗的女人。她是和我一起來的,我們非常熟悉,但我卻忽然忘記她是誰了。又因為她蒙著長長的黑紗,我無法看清她的容貌。

我覺得如果對她說點兒什麼,或許能通過她的回答認出她的聲音。可我非常不好意思,想了很久也沒找到話說。最後我問她認不認識一位叫卡羅爾·T.哈里斯的人。

她回答了我,但被噴泉沙沙的聲音蓋住了,我什麼都沒聽到。

從埃德蒙森大道開來一輛消防車,她拋下我去追車子,邊跑邊喊:「著火了!著火了!」我這才認出她的聲音,知道了她是誰——一個對我很重要的人。我起身去追她,可惜太遲了,她已經和消防車一起消失無蹤了。

我走遍大街小巷尋找她,走完了美國大半的街道——巴爾的摩的蓋街和皇家山麓大道;丹佛的科爾法大道;克利夫蘭的安泰路和聖克萊爾大道;達拉斯的麥金尼大道;波士頓的勒馬丁街、康奈爾街和埃默利街;路易斯維爾的貝里林蔭道;紐約的列剋星敦大道。直到我踏上傑克遜維爾的維多利亞街,才又聽到她的聲音,但仍不見她的身影。

我又多走了幾條街,傾聽她的聲音。她在呼喚一個名字,不是我的,是一個陌生的名字,但不管我走得多快或往哪個方向,都無法靠近她的聲音。不管在厄爾巴索聯邦大樓前的街道上,還是在底特律的馬戲團公園,她跟我的距離始終不變。然後聲音停止了。

我又累又失望,走進一家正對著北卡羅來納州落基山市火車站的旅館大廳休息。我正坐著的時候,一輛火車駛進站。她下了火車,走進大廳,來到我身邊,開始吻我。我非常不自在,因為周圍的人都在圍觀並嘲笑我們。

那場夢到此結束。

我又夢到我在一個陌生的城市尋找一個我憎恨的人。我的口袋裡有一把鋒利的刀子,打算一找到他就用刀子殺死他。時間是星期日的早晨,教堂的鐘聲回蕩,人們成群結隊地走在街上,去教堂或剛從那裡出來。我走了幾乎和第一個夢一樣遠的路,不同的是,這次一直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

然後那個我正尋找的人對我大叫。我看見他了。他是個棕色皮膚的小個子,戴著一頂奇大無比的墨西哥寬檐帽。他站在廣場另一頭一棟大廈的階梯上,嘲笑著我。我們之間的寬闊廣場上擠滿了人,肩碰肩的。

我一手握著口袋裡的刀,跑向那個棕色的小個子男人,腳踩在廣場上那些人的頭上和肩上。人們頭和肩膀的高度不同,分布也不平均,我在上面跑得跌跌撞撞。

棕色的小個子男人一直站在樓梯上大笑,直到我就要夠著他時,他突然跑進了大廈里。我追著他爬上螺旋形樓梯,總是差一英寸就能抓到他了。最終我們爬上屋頂。他毫不猶豫地衝到邊緣處,我的手都碰到他了,他卻縱身一跳。

他的肩膀滑出我的手指,我的手碰掉了他的寬檐帽,直接貼在了他的頭上。這是個光滑、堅硬的圓腦袋,不比一個大個兒的雞蛋大多少,我一隻手就可以完全握住。我一手用力抓著他的頭,另一隻手拚命從口袋裡掏刀子——這時才發現我已經隨他一起踏出屋頂的邊緣了。我們打著轉,朝幾英里下方廣場上仰起的幾百萬張臉上掉落。

我睜開眼睛,幽幽的晨光從百葉窗的縫隙間照射進來。

我臉朝下趴在飯廳的地板上,頭枕著左前臂,右臂直直地伸出去,右手握著黛娜·布蘭德那個藍白條紋圓柄的冰錐。六英寸長的錐形利刃埋在黛娜·布蘭德的左胸里。

她平躺著,死了。結實的長腿伸向廚房門口,右腿的絲襪上又脫了一條絲。

緩緩的,輕輕的,彷彿唯恐吵醒她似的,我放開冰錐柄,收回我的手,站起身來。

我的眼球在燃燒,喉嚨和嘴巴熾熱而乾燥。我走進廚房,找到一瓶杜松子酒,直接塞進嘴裡,一直灌到我必須喘氣為止。廚房的鐘指向七點四十一分。

我帶著滿肚子杜松子酒走回飯廳,打開電燈,看著死了的女郎。

沒流太多血,只在她藍色絲綢長裙被冰錐弄破的洞那裡有一個一美元硬幣大小的血斑。她右臉頰顴骨下方有一處淤痕,另一處淤痕在她的右腕上,是被手捏的。她雙手空空,我稍微移動了她一下,以確認屍體下面也沒有東西。

我檢查了一遍房間,就我所知沒有什麼變化。我又走回廚房,也沒發現有什麼明顯的變化。

後門的彈簧鎖緊緊鎖著,沒有被動過手腳的痕迹。我走到前門,也沒發現任何痕迹。我把這屋子查了個底朝天,還是毫無斬獲。窗戶沒問題。女郎的珠寶都好好地放在她的梳妝台上(除了她戴在手上的兩枚鑽戒)。手提袋放在卧室的椅子上,裡面有四百多塊零錢,分文未少。

我又回到飯廳,跪在殞歿的女郎旁邊,用手帕拭凈冰錐柄上所有的指紋,然後同樣也清理了玻璃杯、酒瓶、房門、電燈開關,還有其他我摸過或可能摸過的傢具。

然後我洗了手,檢查了一下我的衣服上是否有血跡,並在確定沒有留下任何屬於我的東西後,走到前門,打開門,擦拭乾凈內側的把手,關上門,擦拭乾凈外側的把手,離開了。

我在百老匯街上端的一家藥房打電話給迪克·弗萊,叫他去我的旅館。他在我之後幾分鐘到達。

「黛娜·布蘭德昨天晚上或今天清晨在家裡被殺了。」我告訴他,「被冰錐刺死的。警察還不知道。關於她我對你們說得夠多了,你們應該清楚外面有不少人有理由殺她。有三個我想先調查——低語者、丹·羅爾夫和激進分子比爾·昆特。你知道他們的長相。羅爾夫腦袋受傷住在醫院裡,我不知道是哪一家,先試試市立醫院。聯繫米基·萊恩漢——他還在監視芬蘭佬皮特——叫他先放下皮特,幫你做這件事。查清昨晚這三個鳥人在哪裡,還有時間也很重要。」

我說話時,這位加拿大小個子偵探好奇地盯著我。之後他本想開口說話,但又改了主意,嘟囔了一句「好」,便走了。

我出去找雷諾·斯塔基。經過一個小時的尋覓,我終於用電話找到了他。他人在龍尼街的一幢公寓里。

「你一個人?」我說我想見他時,他問道。

「嗯。」

他說行,並告訴我該怎麼去。我叫了輛計程車,來到一幢位於城市邊緣的破舊二層公寓。

前方街角的食品店前有兩個男人在閑逛;後方街角則有另一對坐在屋前的低矮木樓梯上。四個人的外表都不怎麼講究。

我按響門鈴,兩個人來開門,看起來都不太友善。

我被帶上樓來到門廳。雷諾穿著襯衫和背心,沒戴假領子,斜靠在椅子里,雙腳架在窗台上。

那張灰黃色的馬臉點了點,說:「拿把椅子過來。」

領我上樓的兩個男人離開屋子,關上了門。我坐下來,說道:「我需要不在場證明。昨晚黛娜·布蘭德在我離開後被殺了。我不可能就此事被捕,但現在諾南死了,我不知道警察局的人會怎麼看我。我不想給他們任何可乘之機栽贓給我。迫不得已時我可以說明昨晚我在哪裡,但如果你肯幫我,就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雷諾目光獃滯地看著我,問:「為什麼選中我?」

「你昨晚給我打過電話,你是唯一知道我前半夜在那裡的人。即使我有身在別處的不在場證明,也得先搞定你才行,不是嗎?」

他問:「你沒弄死她吧?」

我隨口回答道:「沒有。」

他看了一會兒窗外,才又開了口:「你憑什麼認為我會幫你?你昨晚在威爾森家那樣整我,難道我還欠你什麼嗎?」

我說:「我也沒有傷害你。反正那事兒已經半公開化了,低語者知道的足夠他猜出全部。我只是逼得你攤了牌,這你有什麼可在乎的呢?你完全可以照顧好自己。」

「我正在努力這麼做。」他撒了謊,「好吧。你昨晚在坦納鎮的坦納旅館,往山上走二三十英里的地方。你離開威爾森家後就去了那裡,一直待到今天早上。一個在穆裏手下混、名叫雷克的傢伙用一輛租來的車把你送去的。至於你在那兒都做了些什麼,你自己應該知道。給我你的簽名,我好叫人放進登記簿里。」

「多謝。」我邊說邊擰開鋼筆套。

「別這麼說。我這樣做是因為我需要朋友。等你、我、低語者和皮特坐在一起的時刻到來時,我不希望看到苦澀的結局。」

「不會的。」我對他承諾,「接下來誰會當警察局局長?」

「麥格勞在做代理局長。他可能會動真格的。」

「他打算怎麼玩?」

「從芬蘭佬下手吧,像毀了皮特的店那樣,也去毀了他的。總得有人受傷。低語者這樣的傢伙逍遙法外時,我才不會像只聽話的蠢狗一樣呆坐在這裡。不是我就是他。你覺得是他弄死那個女人的嗎?」

「他有足夠充分的理由。」我遞給他簽好名字的紙條,「她背叛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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