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赫伯特和旺達並沒有在賓夕法尼亞過夜。他們確實帶著狗開車到了貝克斯郡,準備讓它和那隻冠軍狗交配,但是他們把阿斯提德送到那裡後,又開車回到紐約和赫伯特生意上的夥伴吃晚飯,飯後他們去劇院看戲,之後還去喝了點酒,一直到午夜才回到家,準備睡個覺,第二天早上再到賓夕法尼亞接狗。

他們回到家卻意外碰到強盜,那些賊搶走了赫伯特的現金和旺達身上的首飾,然後打算把他們綁起來。赫伯特想反抗卻重重地吃了一拳,旺達看了開始大叫,結果頭上也挨了幾記重拳。赫伯特看著她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這是他看到的最後一幕,因為他自己又挨了一拳,便失去了知覺。

他醒過來時發現自己被綁了起來,於是掙扎著解開繩索。旺達也被綁了起來,但是她沒辦法替自己鬆綁,因為她已經死了。她的腦袋受到重擊導致頭骨破裂,那顯然是致命的一擊。

「這一定是你的同夥乾的。」山姆·利奇勒對我說。他似乎是負責辦這案子的人。菲爾和丹恩把我帶到警察局之後就交給他了。「我們知道你不是暴戾之徒,羅登巴爾,你向來單獨作案,什麼時候開始有同夥的?」

「我沒有同夥,」我說,「我早已洗手不幹了,現在是規規矩矩的生意人。我開了一家書店在賣書。」

「誰是你的同夥?天哪,你該不會是要袒護他吧?他可是讓你倒大霉的人。我可以想像是怎麼一回事:你已經洗手不幹了,準備靠賣書過日子,」其實他根本沒相信這話,只是故意安撫我而已,「但是這傢伙說服你再干一次,也許你們說好由他料理一切,你只需要想辦法開鎖就行。你也想就干最後這麼一遭,好熬一段日子等書店上軌道。誰知道突然死了一個女的,你的同夥正高高興興地花他的鈔票,你卻一頭栽進了馬桶里。我勸你最好在有人拉繩子沖水之前,趕緊把頭伸出來。」

「多恐怖的場面。」

「你要恐怖的場面,我可以給你看。」他打開桌子抽屜,在一堆紙張當中找出一張八乘十英寸的光面照片,上面是一個金髮女人,身上穿著晚禮服,靠著一面牆半坐著,那房間看起來像科爾卡農家的客廳。她腳上沒有穿鞋子,腳踝被綁起來,雙手似乎也被反綁在背後。好在不是彩色照片,但就算是黑白照片也可以明顯地看出,她髮際變色的地方是被重物擊中的,真的很可怕。我聽卡洛琳說過旺達·科爾卡農是個美女,但是從這張照片上一點也看不出來。

「這一定不是你乾的,對吧?」利奇勒說。

「我乾的?這照片我連看都不敢看。」

「那就趕快說是誰幹的,你的日子就會好過了。羅登巴爾,如果你找到一個好律師,甚至會沒事。」說得好聽。

「無論如何,我們一定會逮到你的同夥,不管你是否願意合作。總有一天他會在某個酒吧里大肆吹噓,耳朵靈敏一點的人聽到就會來通風報信,我們便可循線索逮到他。或者是科爾卡農也會在檔案照片中認出兇手。總之,我們會逮到他,區別在於如果你幫我們的忙,也等於幫了你自己的忙。」

「聽起來很有道理。」

「事實就是如此。你到底欠他什麼?誰讓你蹚這趟渾水的?」

「這問題問得好。」

「所以呢?」

「只有一件事。」我說。

「哦?」

「我不在場,我從來沒聽說過科爾卡農這個名字,我也沒去過第十八街。接下那個書店之後我就不偷了。」

「你堅持這麼說?」

「我還能說什麼?這麼巧,它就是事實。」

「我們有證據證明你昨晚確實進了那房子。」

「什麼證據?」

「我暫時還不能說,到時候你就會知道了。除此之外我們還有科爾卡農。我猜你當時一定沒想到那女人已經死了,不然你大概也不會留活口,或者應該說你的同夥不會留活口。也有可能你們離開的時候她還沒死,而是在她丈夫失去知覺的時候死的。驗屍報告還沒出來,但是科爾卡農可以指認出你和你的同夥。你幹嗎現在不說實話?」

「實話只有一種。」

「這麼說你一定有不在場證明了?」

要是有就好了,但是你不可能什麼都有。「我昨天晚上在家喝啤酒,蹺著腳看電視。」我說。

「整夜都在家嗎?」

他拉了一個小小的警報。「整個晚上。一直到看完十一點的晚間新聞我才出門。」我修正了一下。

「然後去撬科爾卡農家的門。」

「不是,我有約會。」

「跟某個特定的人?」

「跟一個女人。」

「跟那種你可以在夜裡十一點隨便探訪的女人。」

「我們碰頭的時候已經是半夜了。」

「她總該有個名字吧?」

「當然,但是我現在還不想說,除非萬不得己。她是我整夜的不在場證明,因為我從午夜到早餐時分一直待在她那裡。除非我沒有別的選擇,不然我不會讓她的名字曝光,她和她的丈夫分居而且帶著孩子,我不希望無緣無故把她扯進來。總而言之,我昨天晚上在她那裡。」

他皺著眉想了一下。「你昨天夜裡不在家,這個我們知道。」

「我不是說了嘛。」

「沒錯,我們清晨四點半的時候敲過你家的門,還派了人監視,你一直沒有出現。但是我還是不太相信你那個離婚女人的故事。」

「只是分居,還沒離婚。」

「都一樣。」

「你可以不相信。那就安排當面指認吧,我敢確定科爾卡農一定沒見過我。那樣我就可以回家了。」

「誰說過要指認這件事?」

「沒人。你把我弄到這裡來而不是到轄區警局,因為這裡有很多檔案照片。你大概都給科爾卡農翻過了,你們沒有逮捕我,是因為他看了我的照片之後搖頭。也許我太不上相,你們想讓他看看本人,所以才把我帶到這裡來。現在你可以把我放到一排人里讓他指認,他會告訴你同樣的話。那我就可以回店裡做生意了,店門關著是很難做生意的。」

「你真的確定他不能指認出你?」

「是的。」

「我不明白。」他說著站了起來,「來吧,跟我走,我們去散個步。」

我們沿著走廊來到一個裝著毛玻璃門的房間前,門上沒有任何標誌。「我不確定是不是該安排一次當面指證,我必須和其他人商量一下,看看下一步該怎麼做。你先在裡面坐一下吧。」他邊說,邊幫我打開門。

我走進房間後,他便把門關上。房間里只有一把椅子,就放在一面大鏡子前面。還好我媽沒養一個笨兒子,我馬上就知道他們為什麼把我弄到這個小房間來。他們只想安排一次非正式的當面指認,萬一今天指認不成,對將來要起訴我也不會有影響。

我知道那是一面單向鏡。警方會帶科爾卡農到鏡子的另一面,在那裡他可以看得到我,而我卻看不到他。

對我來說,這沒什麼不好的。

事實上,我想了一下,覺得這對我來說很好。我決定讓他好好地看我,然後百分之百確定從來沒有見過我。所以我走向鏡子,假裝自己面前只是一面普通的鏡子。要壓抑自己別對著鏡子擠眉弄眼做鬼臉實在有點困難,但我還是克制住了,我只是對著鏡子整理了一下領帶。

單向鏡有個特性,如果你站近一點,還是可以透視到鏡子的另一邊,因為鏡子的反光作用還在,而你看到的影像會像雙重曝光的照片,不是很清晰。對面也是一個空房間,利奇勒正帶著一個中年男子走進來。他身穿灰色西裝,頭上綁著繃帶,腫包和血跡還很明顯。

他走到鏡子前面看著我,我也看著他。我很努力地控制自己不要眨眼睛、不要伸舌頭、不要轉眼珠或者做其他白痴的動作。我靜靜地注視著他。

他不是讓人印象深刻的那種人。中等身材,五十五歲左右,橢圓形的臉,灰白的頭髮,嘴唇上方留著短短的鬍子,鬍子也已經灰白,微翹的鼻尖,小嘴巴,眼睛的顏色介於棕色和綠色之間。第一眼看到他,你會猜他是銀行經理或是稅務律師之類的人。他看起來不像剛失去一個漂亮老婆、擁有一枚價值五十萬美元鎳幣的人,或者應該說他看起來就不像是會擁有這兩樣東西的人。

他看著我,我看著他。然後他表情嚴肅,像一隻貓頭鷹一樣慢慢地左右搖頭。

我沒有笑,但是當他轉向利奇勒,隨他的手勢走出對面的房間時,我高興得露齒而笑,就像萬聖節的南瓜頭。幾分鐘之後利奇勒走了進來,我坐在椅子上正用一根鈍頭的牙籤剔指甲。我神情愉快地抬頭問他,現在是不是要當面指認。

「你很狡猾。」他說。

「什麼意思?」

「把你的領帶系好。沒事了,沒什麼當面指認。羅登巴爾,你現在可以回家了。」

「你們已經知道抓錯人了?」

「我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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