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點半左右,我放下手上正在看的書,準備開始驅散店裡的客人。這本書的作者叫羅伯特·帕克,寫的主角是一個姓斯賓塞的私家偵探,書里沒有提到他的名字,只是非常強調他的體力,每隔幾章,他不是在波士頓某處慢跑,就是練舉重或者找其他方法來讓自己得心臟病或疝氣,我實在看得有點煩了。
今天的客人很容易趕,其中有一個趕緊買下一本他正在翻閱的詩集,其他的就像晴天早晨的薄霜一樣很快消失不見了。我把特賣的招牌——每本四十美分,三本一美元——拿進店裡,關了燈,然後走出書店,關門,上鎖,拉下大門和櫥窗前的鐵門,也給鐵門上了鎖。現在巴尼嘉書店可以上床睡覺了。
店打烊了,接下來我要干點正事了。
這家店位於東十一街,處在普雷斯大學和百老匯之間往東兩個門就是貴賓狗工廠了。我推開門,門上掛的鈴叮噹作響,宣告有人來了。卡洛琳·凱瑟從簾幕後面探出頭來。「嘿!伯尼,」她向我打招呼,「自己找地方坐!我馬上就來。」
我在柔軟的沙發上坐下來,然後開始翻一本叫《寵物商》的商業雜誌,上面應有盡有,我想也許可以翻到法蘭德斯畜牧犬的照片,可惜運氣不佳。卡洛琳走出來的時候我還在找,她抱著一隻顏色像摻了水的威士忌的小狗。
「這是不是法蘭德斯畜牧犬?」我問。
「別開玩笑了!」卡洛琳回答。她把狗放到桌子上,開始替它刷毛,把它的毛弄蓬鬆,儘管我覺得它的毛原本就夠蓬鬆了。「這是『維利安特王子』。伯尼,它是一隻貴賓狗。」
「我不知道貴賓狗長這麼小。」
「他們一直在改良品種,想辦法把它們弄小。它是迷你品種,比一般的迷你狗更小。我想日本人大概正在搶攻這個市場,他們也在研究精密的半導體。」
卡洛琳通常不開矮個子的玩笑,因為她自己也不高,她穿上高跟鞋大概也只有五英尺一英寸高,但是她從來不穿高跟鞋。卡洛琳留短髮,顏色是深咖啡色,眼睛是彩釉那般的藍,身材像消火栓,很適合狗美容師這個職業。
「可憐的王子!」她說,「那些養狗的人,專挑一些營養不良、發育不全的狗來配種,配出這樣的狗來。當然他們也配顏色,比如維利安特王子,它不僅是只迷你狗,還是杏黃色的迷你種。它的主人到底躲到哪裡去了?現在幾點了?」
「差十五分鐘六點。」
「她已經遲到十五分鐘了,再過十五分鐘我就關門。」
「那維利安特王子怎麼辦?你要帶回家嗎?」
「你在開玩笑嗎?我的貓不把它當早餐吃了才怪。尤比可能還可以和它共存,但是阿齊很可能會把它的內臟挖出來,當做練習。不行,如果到六點她還不出現,我只好把王子送進『牢房』,今晚它只好在籠子里過夜了。」
聽到這話王子應該叫兩聲以示抗議,可它只是獃獃地站在那兒,活像一隻假狗。我認為它不是杏黃色的,而更接近波本威士忌加蘇打水的顏色。卡洛琳嘆了口氣說:「天哪!別提醒我,我會像巴甫洛夫的狗一樣開始流口水。」這時門鈴響了,一個將灰發染成藍色的女人趾高氣揚地走了進來,要領她的寵物。
她們在給維利安特算賬的時候,我繼續翻那本《寵物商》雜誌。然後維利安特的主人把一條鑲著萊茵水晶石的皮帶系在它的項圈上。她帶著狗走出店門,到了人行道後向東轉,也許是朝斯圖爾特大廈的方向。那是一幢高級住宅公寓,裡面大概住了很多頭髮染成藍色的老太太,她們身邊或許也都帶著杏黃色的貴賓狗。
「天哪!貴賓狗。」卡洛琳說,「因為貓的關係,我不能養狗。就算沒養貓,我大概也不會養狗。而就算養狗,我也絕不養貴賓狗。」
「貴賓狗有什麼不好?」
「我也不知道。事實上,正常的長捲毛狗沒什麼不好的,沒有修剪過的黑色大型長捲毛狗其實很漂亮。但是如果每個人都養這麼一隻,那我就得把剪刀收起來,準備關門大吉了。仔細想想,要真這樣也不錯。伯尼,你有辦法跟一隻迷你貴賓狗過日子嗎?」
「我不行——」
「你當然不行。」她說,「我也不行。只有兩種人會養這樣的狗,而這兩種人我從來就無法了解。」
「什麼樣的人?」
「同性戀的男人和不是同性戀的女人。我們可以走了嗎?我也許該去喝一杯杏子白蘭地,我以前有個男朋友很愛喝這個。或者我可以叫一杯你剛才提到的波本威士忌加蘇打水。事實上我現在想喝一杯馬提尼。」
最後她只被准許喝綠沛雅加檸檬。
當然她不是沒有抗議,但是這些抗議會隨著新鮮空氣消散,所以當我們到了「饒舌酒鬼」酒吧,坐在我們常坐的那張桌子邊的時候,卡洛琳已經勉強同意——雖然不是很心甘情願。當店裡的女招待過來問是不是按老樣子點單的時候,卡洛琳做了個鬼臉,然後點了綠沛雅,這是在任何可以想像得到的狀況下她絕不會點的東西。通常工作了一天之後,我也不會點礦泉水,但是今天事還沒辦完,我只好也點了,女招待撓著頭走開了。
「你看吧!伯尼,不平常的舉動馬上就引起懷疑了。」
「我才不擔心。」
「我不明白,為什麼我不能喝點像樣的飲料!現在離今天晚上要辦事的時間還有幾個小時,到時候酒精早就退了。」
「你知道規矩的。」
「規矩?」
「沒有規矩這個社會就會崩潰,完全陷入混亂狀態,街上到處有人犯罪。」伯尼和他的搭檔卡羅琳到西區一幢房子里去行竊,結果卻發現有人已經先他們一步。幸好,第一批竊賊還留下了一些值錢的東西:祖母綠耳環,皮亞傑手錶……還有一枚值錢得燙手的錢幣,伯尼當然把它也帶走了。第二天早晨,新聞報道了一起謀殺案。就在伯尼想去將錢幣脫手的時候,警察上門了。接下來,又發生了一宗謀殺案,這次兇手離伯尼更近了……
「伯尼——」
「當然,」我說,「今天晚上我也可以單獨行動。」
「休想!」
「這事我一個人干,不會比兩個人一起動手困難更多,我可以自己來。」
「這事是誰先發現的?」
「當然是你。」我說,「不管怎麼樣,你都有百分之五十的份。但是今天晚上你可以留在家裡,為什麼要多冒這個險呢?這樣你就可以要一杯你想喝的馬提尼,甚至三杯、四杯都沒關係,而且——」
「你說得好聽。」
「我只是想——」
「我說你說得好聽。」
當女招待把兩杯礦泉水端來的時候,我們停止了討論。自動點唱機轉出的是一首男女對唱的情歌,唱的大概是一個密西西比女人和一個路易斯安那男人的故事,也許是別的什麼地方。這無關緊要。
卡洛琳一隻手握著杯子,瞪著我。「我要去!」她說。
「隨便你。」
「隨便我。我們是夥伴,別忘了!我要全程參與。你大概認為我是笨女人,只應該留在家裡生火。」
「我可沒說—一」
「我不需要什麼該死的馬提尼。」她舉起杯子,「為犯罪乾杯!去你的!」她把礦泉水像金酒一樣倒進嘴裡。這整個計畫就是在「饒舌酒鬼」這張桌子上談妥的。卡洛琳和我下班後通常都會一起喝一杯,除非我們之中的誰有別的事。幾個星期前我們在這裡舉杯,杯子里當然不是礦泉水。
「有些人挑選狗的方式真好笑,」卡洛琳那時這麼說,「我有一個叫旺達·科爾卡農的顧客養了一隻法蘭德斯畜牧犬。」
「這就很好笑?好吧。」
她看著我。「伯尼,你到底要不要聽?」
「抱歉。」
「事情是這樣的:當初她牽著狗走進店裡的時候,我馬上察覺到她們是天生的一對。那是一個長得很高,面部表情很嚴肅的金髮女人,一看就是受虐狂男人夢寐以求的那種女人。她身穿名牌服飾,顴骨簡直就是上流社會的標誌,你知道嗎?」
「啊哈!」
「而法蘭德斯畜牧犬是非常時髦的狗,現在很流行,也是最近幾年才被養狗協會認定的品種。就算你不知道,只要看一眼也能明白這種狗很時髦很名貴。眼前這個長腿的金髮女郎身穿皮衣,身邊還有一隻純黑的法蘭德斯畜牧犬,她們看起來真的就是天生一對。」
「那又如何?」
「她挑這隻狗完全是因為名字的關係。」
「那隻公狗叫什麼名字?」
「那是只母狗。」
「那也很流行。當一隻母狗。」
「哦,那永遠不會落伍。別瞎扯了,那隻狗叫阿斯提德,這名字是旺達幫它取的,她看上它是因為這品種的名稱。」
「為什麼?」
「因為旺達的娘家姓法蘭德斯。」
「傑奎琳,肯尼迪的娘家姓波維爾,」我說,「但是我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