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問題的起因,當然,就是帕金森定律中的一條:人,不管是官員還是小偷,手頭的工作總會慢慢做,拖到限期才完工。我知道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待在外面的時間會很長,於是便打算花幾個小時來搜刮她的財物。我一向知道小偷應該遵守流傳已久的花花公子哲學——也就是進去、出來——可是從容運用手頭時間也並不是沒有道理。要是你匆忙行事,便有可能錯失財物,說不定還會把犯罪證據留在現場。再說翻找他人物品還真是刺激十足,能夠藉此假裝——這也可以說是病態——進入那個人的生活。其中的刺激是小偷生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這點我承認,但就是改不了。

於是我逗留下去。如果真的有心,我可以在二十分鐘內效率奇高地翻遍謝爾德里克的住處。不過我是在慢慢利用這寶貴的時間。

我七點五十七分打開謝爾德里克的第二道鎖——悄悄推開門時我恰好注意了一下時間。九點十四分我合上公事箱,扣上彈簧搭鉤。我拎起箱子,感覺到重量的增加,心裡頗為欣慰。我是以克拉而非盎司計算重量的。

然後我又放下箱子,再度凝神細看這塊領地,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找什麼。比我年輕的人或許會說我是在感應磁場。我可能會對自己這樣說,不過不會很大聲。這麼說吧,我待在了我不應該待的地方,而且又沒人知道,我想延緩由此產生的那種甜絲絲的感覺。連克雷格都不知道我在這裡。我告訴他我要過一兩天才會過來,不過今晚是如此怡人,又是如此適合闖入民宅——

我在卧室里欣賞著一張淡彩人像畫,上面那位年輕女子梳著高雅的髮髻,穿著高雅的長裙,脖子上那塊翡翠看來比我從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那裡偷到的所有東西都要高級。畫像看起來是十九世紀初的作品,那女人似乎是法國人,不過她有可能只是練就了讓自己看起來有法國氣質的本事。她的表情中有什麼東西頗為引人注目。我想那是因為她多次遭受磨難——主要是男人造成的——隨時會感到失望卻只能認命,不過心中還是憤憤難平。此時我剛剛失去舊愛,又還沒找到新歡,我用眼睛告訴她我可以讓她的生命充滿歡樂和滿足,但她那對淺藍色的眼睛看著我,我由此明白,她很確信我會跟其他男人一樣始亂終棄。我想她或許是對的。

然後我聽到鑰匙插進門鎖的聲音。

幸好有兩道鎖,而且我進門後又都重新鎖上了。其實我是可以乾脆再拉上門閂,免得能從外面打開,不過這種事我早就不幹了,因為那樣反而會讓人知道裡面有賊,最後招來一兩名警察上門。我全身僵硬,心臟上升到離我的扁桃腺只有一兩英寸的地方,身上各種除汗葯廣告提醒過的點線面全部濕透。鑰匙在鎖里轉動,彈簧拉開,有人說了些我聽不清的話——對著另一個人或空氣——然後另一把鑰匙也進入了另一道鎖。我不再僵硬,開始移動身體。

卧室有扇窗戶——和任何普通的卧室一樣,不過窗戶上裝了台空調,所以不可能很快打開。另外還有扇小窗戶,雖說足夠我鑽過去,可不知哪個掃興的傢伙在上面裝了一道鐵欄杆,防止可惡的小偷爬進來。這下倒也防止了可惡的小偷鑽出去,不過掃興鬼當初可能並沒有想到這一點。

我放棄了窗戶,然後掃了一眼鋪著蕾絲床罩的床,想把自己塞到床底下。不過彈簧墊和地毯之間實在沒有多少空間。也許可以硬塞進去,不過我會很不舒服。再說藏到床下實在有損尊嚴,這是老掉牙的手法。

按理說藏進卧室的衣櫃也是同樣無聊,不過舒服得多。鑰匙還在第二道雷布森鎖里轉動,我已經倏地衝進了衣櫃。先前我打開過,還一一摸了裡面的衣服,檢查過帽盒,希望裝的不只是帽子。奇怪的是當時竟然上了鎖,鑰匙就掛在鎖上等著我去轉動。真不知道目的何在,可偏偏就有人愛玩這一套。可能是因為他們若是把鑰匙放在別處,每次換鞋的時候,光找鑰匙就要花很多時間,而且我猜鎖上門又把鑰匙留在鎖里,這多少是一種心理安慰。之前我沒從她的衣櫃得到任何東西。即使她有毛皮大衣也已經藏起來了,而且我不喜歡偷毛皮,所以也沒打算摸走她的義大利名牌皮鞋。

總而言之,當時我懶得再鎖上櫃門,這會兒也就省了開鎖的麻煩。我閃了進去,從身後拉上櫃門並關好,滑進兩套微微散發著香水味的禮服之間,然後將它們理整好,深呼吸一下,不過遠遠無法滿足我疼痛的肺部。我仔細傾聽,前門打開,有兩個人進來了。

要知道是兩個人並不難,因為我聽到他們在說話,只是聽不清內容。從聲音判斷,應該是一男一女,於是我假設女人是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她穿著小麥色牛仔褲和印花布上衣。男的是誰我完全不知道。我只發現此人手腳很快,三兩下就把她像趕小雞一樣帶了過來。也許此人已婚。這就解釋了他為什麼這麼趕時間,以及他們來了這裡而不是去他家。

冰塊撞擊聲,液體傾倒聲。柜子里散發著樟腦丸的氣味,還夾雜著古董和汗水的味道,我身處其間,悲傷地想起那兩杯我沒喝的餐前馬提尼。我工作前絕不喝酒,以免影響效率,這會兒我想想這項原則,再想想我的效率,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這麼愚蠢過。

我不但沒喝餐前酒,連那頓飯都沒吃,原本想的是把那種愉悅推遲到我能以慶賀的心情享用盛宴的時候。我打好了如意算盤:事後去格林尼治村科內尼亞街一家我熟悉的小店,先來兩杯馬提尼,之後當然就是他們的招牌菜冷蘆筍湯,接著是搭配蘑菇的牛胸肉——哦,天哪,那些牛胸肉,然後是菠菜拌芝麻菜沙拉配橘子片,啊,對了,或許再來半瓶好酒搭配牛胸肉。白葡萄酒,當然,可哪種好呢?這事得仔細斟酌。

接下來上咖啡,很多很多的咖啡,不加糖不加奶精。當然還有餐後白蘭地配咖啡。甜點就算了,沒必要太奢侈。就算你沒執迷到繞著格拉姆西公園慢跑,至少也得盯緊腰包。那就不要甜點了,不過也許可以再來一杯白蘭地,為的是去掉咖啡的苦澀,還有慶賀任務順利完成。

任務完成得可真夠順利的。

客廳里,冰塊繼續在玻璃杯里叮噹作響。我聽到笑聲。不知是收音機還是電唱機里傳出歌聲。更多的冰塊撞擊聲,更多的笑聲,氣氛更加輕鬆了。

我站在衣櫃里,發現自己的思緒不可救藥地轉向酒類。我想到馬提尼——像克朗代克河 的水一樣冰冷,三盎司晶瑩清澈的坦卡里金酒加上滋味像接吻的美妙一樣稍縱即逝的諾利·普拉苦艾酒,檸檬皮像彩帶一樣浮在上面,高腳杯冷凍得恰到好處。然後我的思緒移向葡萄酒。到底什麼酒最合適呢?

「美麗啊,美麗的夜晚。」女人唱著,「可你知道嗎,我有一點熱,小寶貝。」

熱?我可想不出原因。公寓里有兩台空調,一台在卧室,一台在客廳,她出門時兩台都開著,所以室內挺舒服的。我戴著橡膠手套的雙手在發熱流汗,不過身體的其他部分一直都是清涼乾爽的。

直到現在,我是說。卧室的空調對衣櫃里的空氣沒有發揮能讓人感覺到的作用,也就是說,這裡面的空氣沒有受到調節。我的雙手受害最深,我剝掉手套,塞進口袋。此時指紋是我最小的壓力。最為迫切的問題也許是窒息,至少目前看來有這個可能,其次則是憂慮、被捕、坐牢,一個接一個,令人沮喪。

我吸了口氣,再呼口氣,心裡想,也許——只是也許——我可以逃過這一劫。也許克里斯特爾和她的紳士朋友會忘情得看不出珠寶失蹤。也許他們只是過來辦他們要辦的事,之後就會離開,或者陷入昏迷狀態,那我就可以逃出衣櫃、逃出公寓,帶著贓物返回我的地盤並且——

媽的!

這下可好,帶著贓物!偷來的東西全都整整齊齊放在公事箱里,根本不在我手上——也不在手邊。它這會兒在離我較遠的床的那一頭,就在牆上那幅失意女士的淡彩畫像下面。克里斯特爾即使沒注意到珠寶失蹤,也很可能發現那箱子的存在,那就表示有人闖進了她家,而且工作到一半被她打斷了。她會立刻打九一一,於是警車呼嘯而來,某個聰明的執法者便打開衣櫃,而我,伯納德·格林姆斯·羅登巴爾,那時便會身陷窘境,接著是鋃鐺入獄。

媽的!

「來個更舒服點的。」女人說道。現在我聽得更清楚了,因為他們已經向卧室走來——這點倒是沒讓我覺得意外。他們進入卧室,辦了來這裡要辦的事,不過這個話題我就說到這裡,不再贅言。因為僅僅是那聲音就讓我不勝其煩,各位可別想讓我複述事件的過程。

事實上,我盡量不去注意他們。我讓自己的思緒回到搭配牛胸肉的白葡萄酒上。我覺得法國的酒不行,雖然那道牛胸肉就是法國菜。德國酒也許會更有勁一些。萊茵河白葡萄酒?當然可以,可是我又轉念一想,覺得上好的莫澤爾酒也許更地道。我想起不久前和一名女子共享了一瓶匹茲伯特金葡萄園的酒,只是我們最終共享的也僅此而已了。當然,這酒配牛胸肉並無不可。太甜的絕對不行。不過這道菜式需要配的酒還真得帶點繚繞不去的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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