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他離開之後,我把那四十美元塞到我的錢包里,現在它已經是我的四十美元了。我把斯坦貝克的價格標成十五美元,然後把它和其他書一起放在書架上,同時又把幾本擺錯的書放回它們應該在的地方。

顧客來來去去。我賣掉了幾本折扣書,還賣掉了一部文化遺產俱樂部出版的維吉爾的盒裝版《牧歌集》(盒子因泡水而有點損壞,書脊還有些磨損,標價是八點五美元)。買維吉爾的那個女人自己就有些陳腐過時的氣息,她身材粗壯,留著一頭橘色鬈髮。我以前見過她,但這是她第一次買了東西,事情有進展。

我看著她將維吉爾帶回家,然後悠閑地坐到櫃檯後面,拿起一本格羅賽特和唐萊普出版社 再版的《三個士兵》 。我最近正在讀我僅有的幾本吉卜林的小說,有的我幾年前讀過,不過《三個士兵》倒是頭一回看。正當我沉醉在奧瑟瑞斯、利羅伊德和馬爾瓦尼的角色中時,門上懸著的小鈴鐺叮咚作響,有客人來了。

我抬頭看見一個穿著藍色制服的男人拖著沉重的腳步向我走來。他有著一張寬闊、誠實的面孔,不過在我從事的新行業里,一個人很快就會知道不要從一本書的封面去判斷書的內容,同樣人也不可貌相。我的訪客叫雷·基希曼,是最容易買通的警察,有錢的話可以買下他一個星期七天。

「嘿,伯尼,」他說著把一個胳膊肘撐在櫃檯上,「最近讀了什麼好書嗎?」

「嗨,雷。」

「想讀嗎?」我把書拿給他看。

「垃圾,」他說,「你有一書店的書,應該讀點高尚的。」

「什麼是高尚的?」

「哦,約瑟夫·溫鮑 ,愛德·麥克貝恩 ,那些正正經經的小說。」

「我會記住的。」

「生意怎麼樣?」

「還不錯,雷。」

「你只要坐在這兒,買書,賣書,就能生活了,對嗎?」

「這就是在美國生活的方式。」

「是啊,對你來說是相當大的改變,不是嗎?」

「嗯,我喜歡有工作的日子,雷。」

「我是說,職業生涯大轉變啊,從小偷變成書店老闆。你知道那聽起來像什麼?一本書的名字。你應該寫一本書,就叫《從小偷變成書店老闆》。介意我問個問題嗎,伯尼?」

我介意又能怎樣?「不。」我說。

「對書你都知道些什麼?」

「我一直讀很多的書。」

「你是說在牢里。」

「在外面也一樣,從小到大一直這樣。你知道埃米莉·迪金森 是怎麼說的嗎?『沒有一艘戰艦能比得過一本書』。」

「說得不錯。你不會就這樣到處買書,然後就開一家書店吧?」

「店早就存在了。多年來我一直是這裡的顧客,而我知道店主想把店賣了去佛羅里達。」

「這麼說他現在正泡在陽光里。」

「事實上,我聽說他在聖彼得堡開了另一家店。就是閑不下來。」

「哦,這樣對他有好處。你是怎麼白手起家買下這地方的,伯尼?」

「我弄到了一些錢。」

「是啊,某個親戚死了,或者諸如此類的。」

「差不多是這樣。」

「沒錯。我記得冬天時你有一個月不見蹤影。是一月份,對不對?」

「還有二月的一段時間。」

「你是到佛羅里達去做你的拿手勾當了,而且收穫頗豐,成功地搞到了不少珠寶。我想你是在那時決定將自己的人生改頭換面,羅登巴爾太太的兒子伯尼要改邪歸正了。」

「這就是你的推測,雷?」

「是啊。」

我思考了一分鐘,然後說:「不是在佛羅里達。」

「拿騷,還是聖托馬斯?管它呢。」

「事實上,是在加州,橘郡。」

「沒什麼區別。」

「而且不是珠寶,是錢幣收藏。」

「你總是到處搜集錢幣。」

「嗯,它們是不錯的投資。」

「沉迷進去就不是了,你看起來倒像是個專偷錢幣的強盜,嗯?」

「應該說我有先見之明。」

「而且買了這個地方。」

「是的。利澤爾先生要價不高,他的存貨價格公道,而且還附贈裝潢傢具以及他的祝福。」

「巴尼嘉書店,這名字是怎麼來的?」

「我保留了原來的名字。我不想忽然冒出個新招牌來。利澤爾先生在澤西海灘的巴尼嘉燈塔那兒有一幢別墅。這招牌上還有個燈塔呢。」

「我沒注意。你可以稱它為小偷書店。『這些書都是偷來的』——可以做你的宣傳語。不錯吧?」

「早晚我會這麼做的。」

「嘿,你要發火了嗎?我沒什麼特別的意思。這是個相當好的掩護,伯尼。真的。」

「這不是個掩護。這是我的職業。」

「呃?」

「這是我的謀生之道,雷,是我唯一的謀生之道。我在賣書。」

「當然。」

「我是很認真的。」

「認真,是的。」

「我真的是。」

「是啊,是啊。聽著,我來這裡的原因是,我有一天正好想起你。我老婆漸漸成了我的累贅。你結婚了嗎?」

「沒有。」

「你這樣忙著安定下來,或許下一步就是要結婚了。沒什麼東西比婚姻更能讓男人安定下來的了。她想要的東西是……現在才不過十月,她就預期今年的冬天會很漫長。你沒見過我老婆吧,對嗎?」

「我在電話里跟她說過一次話。」

「『葉子紅得真早,雷。那表示今年冬天會很冷。』她這麼對我說。如果葉子的顏色變得晚,那也表示今年的冬天會很冷。」

「她喜歡冷天?」

「她喜歡天氣冷而她暖和。她渴望要一件皮草。」

「哦。」

「她身高五英尺六英寸,穿十六號衣服。有時減肥後可以穿十二號,有時吃了太多的義大利面胖得要穿十八號。皮革,我想它們不需要像手套那麼合身吧,是不是?」

「我對皮草沒什麼研究。」

「她想要的是貂皮。不是什麼野生皮毛或瀕臨絕種的動物,因為她對這個話題也挺熱衷的。貂,可是被飼養在牧場里的,所以沒有殘酷的捕獸夾,也沒有什麼瀕臨絕種的問題。他們只是用瓦斯殺死它們,剝下它們的皮。」

「對貂來說可真好啊,一定就像看牙醫一樣。」

「至於顏色,我想她一定不會要太鮮亮的。隨便哪個時髦的顏色就行。白金色或香檳色,但不要老式的深棕色。」

我點點頭,設法在腦子裡拼湊出基希曼太太身上掛著皮草的樣子。我不知道她長什麼樣,所以腦海里出現了類似臃腫的伊迪絲·邦可 那樣的形象。

「哦,」我突然說道,「你告訴我這個一定是有原因的。」

「嗯,我是想,伯尼……」

「我洗手不於了,雷。」

「我的想法是,也許你在干某件事的時候會碰到一件皮草,懂我的意思嗎?我在想你和我,像以前那樣,我們以前做過很多次了,我們兩個,還有——」

「我再也不是賊了,雷。」

「我不會讓你白乾的,伯尼。可以談談條件。」

「我再也不偷了,雷。」

「別開玩笑了,伯尼。」

「我不像以前那樣年輕了。沒有人會永遠年輕,我直到最近才真正感受到這一點。年輕的時候天不怕地不怕,然而當你越來越老,什麼都會讓你害怕。我不想再進去了,雷。我不喜歡監獄。」

「現在的監獄都像鄉村俱樂部。」

「那麼最近幾年他們把裡面改頭換面了,我發誓我不喜歡那裡。你在裡面碰到的人或許階層比較高吧。」

「像你這樣的人,可以在監獄圖書館裡找到一份好差事。」

「可到了晚上他們還是會把你關進去。」

「這麼說你改邪歸正了,是嗎?」

「是的。」

「我在這兒多久了?這段時間裡沒有一個客人進來。」

「也許是你的制服讓他們不敢進來。」

「也許生意不如你想像的好吧。你做這行多久了?六個月?」

「將近七個月。」

「我打賭你賺的還不夠付租金。」

「生意還可以。」我把《三個士兵》我看到的那一頁做上記號,然後把書闔起來,放到櫃檯後面的書架上。「我在今天下午的一個客人身上賺到四十美元,我發誓那比偷東西好賺多了。」

「別忘了以前,當一切都還是老樣子的時候,你可是半小時就可以賺兩萬美元哦。」

「然後我去坐牢而別人卻不用。」

「四十美元,就能讓你金盆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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