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我靠在椅背上,看著雷·基希曼數那沓百元大鈔。他數錢的時候沒有出聲,嘴唇卻一直在動,所以很容易知道他數到哪裡了。他數完以後說:「一萬,沒錯,你說到做到。」

「那是一萬零兩百,雷,可能有鈔票黏在一塊兒了,我這個人很粗心大意。留兩張在桌子上吧,我們說好的是一萬整。」

「天哪。」他說,但還是放了兩張百元鈔票在咖啡桌的玻璃桌面上,然後把剩下的鈔票整理成很整齊的厚厚一捆。「真是瘋了,我從沒做過這麼蠢的事情,」他說,「這是我做過的最蠢的事情。跟你說實話吧,我根本沒聽過這麼蠢的事情。」

「這也是你這輩子賺得最容易的一筆錢了。」

「我得冒很大的風險,伯尼。」

「什麼風險?你有充分的理由和權利再去看看弗蘭克斯福德的住處。你和羅倫是發現這起兇殺案的警察,現在不是正在著手調査嗎?」

「這不用你提醒。」

「反正你覺得不太對勁,認為有重新調查的必要,於是你拿起鑰匙,申請了一張許可證或是類似的什麼東西,和羅倫重回兇殺案現場調査。」

「不過這次不是羅倫。」

「你以前和只穿藍制服的瘦猴一起,現在只是和另外一隻穿了藍制服的瘦猴一起,有什麼區別?警察都一個樣,你也知道。」

「天哪!」

「要不你就把錢放在桌子上——」

他做了個鬼臉。我現在在達拉·桑多瓦爾的公寓里,但我喝的卻是速溶咖啡,而不是威士忌。達拉在廚房,躲在兩扇漂亮的門板後面。這一萬美元里有一半是她的,我想她有權利知道我的安排,但她最好不要和雷碰面。如果他想知道這公寓是誰的,就自己琢磨好了。除了「你這地方不錯,羅登巴爾」之類的廢話,我們其實跟在小餐館邊談邊啃熱狗差不多。

「我不知道,」他說話了,「司法單位要緝捕的嫌疑人,還是個殺人重犯——」

「我唯一殺過的東西是時間,我已經跟你說過了。」

「是啊。」

「你也不相信我殺了弗蘭克斯福德,對不對?」

「我對這事沒有看法,伯尼。無論弗蘭克斯福德是被你殺的,還是因為腳指甲內彎而死,你都有殺人嫌疑。」他皺著眉頭,在想那段不愉快的回憶。「如果你沒殺他,」他說,「為什麼要衝撞我然後逃之夭夭呢?讓我覺得自己是塊拎不起來的爛豆腐。」

「我糊塗了,雷,我嚇壞了。」

「是啊,嚇壞了。」

「如果我知道弗蘭克斯福德死在裡面,還不至於嚇成那個樣子。但我完全愣住了,和羅倫一樣,我——」

「羅倫一受驚嚇,乾脆就昏倒了。如果你是閉著眼睛倒在地毯上,我們就不會覺得你那麼有敵意了。」

「下一次我會昏倒的。」

「好。」

「我要到公寓里去找能直接追查到兇手的物證。我沒有殺任何人,我要查出來真兇到底是誰。查出來以後,我會把他交給你處理,想想看,你會出盡風頭。『經驗豐富的警察,識破表相,追出真兇』。這麼一來,你說不定可以升為便衣。」

「是啊,便衣。你在告訴我,我和你搞這勾當還能陞官?我自己能夠破案?這跟我去踩我自己的老二有什麼不一樣?」

「別這樣嘛,你真的可以陞官,還外加一萬美元呢。」

「別忘了,我還要分給羅倫。」我有點懷疑地望著他,他臉上一副受傷害的表情。「真是進退兩難,」他說,「咱們他媽的冒一樣的風險。你要戴他的警徽、甩他那根警棍,我的天哪,還要把槍掛在你的屁股後面。如果那渾蛋遇上這種買賣,他也會告訴我的,一起發財。所以五千給他,五千給我。」

「我覺得很公平。」

他看了我半晌,呼出一口氣,拍拍沙發上一個厚厚的包袱。「三十八號的長度,」他說,「你要的是這個尺寸,對不對?」

「我就是穿這個尺寸。」

「羅倫比你矮一點,我挑了這套新的來,你最好試試看。」

我解開那個包袱,脫掉身上的衣服,換上藍色的警察制服和襯衫。沒有帽子,看來我得戴羅倫的那頂。我穿好之後,雷幫我檢查了一下,拉拉這裡,拽拽那裡,皺皺眉頭,退後兩步,聳聳肩,狐疑地搖搖頭,然後站到一邊去了。

「我不知道。」他說,「你看來不像是個紐約的好警察。」

「只要不侮辱這套制服就行了。」

「還算合身,當然這不是裁縫手工精製的,但你必須相信羅倫那套也好不到哪裡去。」

我花了一點時間想像羅倫的模樣。「對,」我說,「但他不像我這樣,制服好像貼在身上似的。」我拍拍褲子,想拉出一條直線來。「我想我還混得過去。」我說。

「對,」他說,「我想你混得過去。」

他走的時候我還穿著那套警察制服。門關上之後,達拉·桑多瓦爾從廚房裡走了出來。她把我從頭到腳看了一遍,揚了揚眉毛。

「怎麼樣?」

「真的很像警察。卧室里有面鏡子,你可以照照看。」

看到卧室的天花板上鑲著一面鏡子,我其實並不意外(還是有點意外,卻不肯承認?)。我用門後的鏡子照照自己,覺得我的身材還算魁梧。我回到客廳,對達拉說我的確像個警察。

「他把我們的錢都拿走了?」她說,「這樣好嗎?」

「我想這免不了。跟警察做買賣是不能先付一半,等到事成之後再付一半的。雖然說規矩是這樣,但他們不喜歡這一套。」

「他今天晚上到這裡來接你?」

我點點頭。「二十一點,其實就是九點,但他說我既然已經穿上警服,就應該說警察的術語。」

「你要一直在這裡等他嗎?」

我搖了搖頭。「我要先回城裡去一趟我的住處。如果我把他約到那裡,會把事情弄得更複雜。我可不想讓他知道我住在哪裡。」

「如果他沒有出現呢?伯納德,那要怎麼辦?」

「他會來的。他甚至會很準時地來,免得出狀況。他會帶羅倫來,然後我就把他的裝備一股腦全借過來,警徽、警帽、槍、警棍、手銬之類的破爛東西。羅倫就縮在這裡看占星雜誌,我和雷則去干那個骯髒勾當。然後,雷會把我送回這裡,再把羅倫接回去,這樣就大功告成了。」

「但他如果獨吞了這一萬美元,然後把你丟在腦後怎麼辦?」

「哦,」我說,「他倒不會這樣。」

「你怎麼知道?」

「他很誠實。」我說,她不解地望著我,「這世上有很多種誠實。如果雷這樣的警察同意跟你做買賣,他會信守承諾的。他就是這種誠實的人。我懷疑他可能會獨吞這筆錢,不肯分給羅倫,你沒看到他當時那副急得要發瘋的樣子。雖然乾的是見不得人的貪污勾當,他還是會為自己的誠實辯護。什麼事那麼好笑?」

「我想到卡特,這些話他可能一句都聽不懂。」

「他是另一種誠實的人。」

「他當然是。伯納德,我想我可以再喝一杯,不至於傷害自己,你要不要我給你倒一杯?」

「不用了,謝謝。」

「你確定嗎?」

「十分確定。」

「那麼再來一杯咖啡?」

我又搖了搖頭。她進了廚房,出來的時候手上端了一杯酒。她坐在沙發上細細品嘗,把杯子放回咖啡桌的時候看見了上面的兩百美元,那是我從雷手上拿回來的。「那是你的吧?」她說。

「我們裡面有一個人算錯了,桑多瓦爾太太。」

「叫我達拉。」

「達拉。我們一人一張把這筆錢分了好不好?」這個提議很合理。她收起一張鈔票,給了我一張。然後她說:「你說他很誠實——那個警察,但是他多收兩百這事又怎麼說呢?」

「對啊,我叫他把錢吐出來的時候,他氣得要命。」

「這也算是一種誠實吧,對不對?」

「當然。」

現在該換回便裝,再把制服打包帶回城裡了,但此時此刻,我卻不怎麼想動。我坐在達拉對面的椅子上,看著她輕啜杯中美酒。

「伯納德,我在想,你這樣趕回城裡再趕回來,不是很浪費時間嗎?而且也會增加風險,因為你要上街啊。」

「我來回都坐計程車。」

「就算這樣也很危險。」

「風險不大。」

「你可以留在這裡,你知道。」

「我要把袋子放回我住的地方。」

「而且在晚上見雷之前,我要先跟一個人碰頭,還要到一兩個地方去看看。」

「我明白了。」

我們倆的目光相遇。她的風度異常優雅,而且不僅如此,這個女人簡直稱得上風華絕代。

「你穿上這制服看起來真是很彪悍。」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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