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往上城開去,我心裡仍然想著艾莉——但我老覺得她是魯思——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那麼生氣。她是說了幾個謊,但那又怎樣?她冒著那麼大的風險,幫助一個大家認定的謀殺嫌疑人、一個她根本不認識的人。她的預感能力不是很強嗎?她跟我在一起時有點保留難道不對嗎?也許這就是她不肯說出真名的原因吧。留這麼點退路不可以嗎?法網恢恢,萬一我被捕,就不會連累到她,因為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誰。
後來,在原始慾望翻攪的時候,她又痛恨這種偽裝,於是對我說了她的真實姓名,這樣不是就可以恢複正常嗎?
那我的問題到底在哪裡?
一開始,我就對她太誠實了。對我來說,這還是頭一遭。過去我跟女人交往,最注重的就是保密。別的女人只知道我早餐吃什麼、穿什麼樣的睡衣、喜歡用怎樣的姿勢做愛、花生醬的顆粒是要粗一點還是細一點,她們永遠不知道我是做哪一行的。我不是對她們說我正在轉行、有點個人積蓄,就是說我是搞投資的。偶爾,如果我和她不是像黑夜中擦身而過的兩艘船,我會給自己編個職業,維持一陣關係。有的時候我是幫雜誌畫插畫,有的時候我是神經外科醫生、古典音樂作曲家、體育老師、股票操作員或亞利桑那的土地發展規劃師。
這些角色我都能扮演得很自如。我也總是對自己說,遊戲就得這麼玩,因為讓對方知道我到底是幹什麼的,風險實在太大了,但如今,這話卻面臨了考驗。我越是回想跟我交往的女性,越相信她們在知道我是個賊之後,反應會和艾莉一樣。大家都以為小偷的日子很刺激,至於道德嘛,大部分女性對此的看法很有彈性。
我不能說出自己的行業,是因為干這行得行事隱秘,我不想讓別人看穿我。
可是跟魯思——媽的,是艾莉,這女人的名字是艾莉,她剛告訴我說這兩個名字是不一樣的——跟艾莉在一起時,我卻別無選擇。結果,她幾乎完全知道了伯納德·羅登巴爾是怎樣的人,而我也知道了對一個女人坦誠相見、沒有保留是怎樣的滋味。
自始至終,我都在喊她的假名。常騙人的人卻被人騙了,這就是我難過的原因吧?對女人撒了這麼多年的謊,一旦情勢逆轉,內心的難堪可想而知。
我叫計程車停在我家門口,不過不是正門,而是街角供服務人員出入的邊門。我拿了一張皺巴巴的五美元鈔票——從彼得·艾倫·馬丁那兒偷來的——請司機離開。錢,來得輕鬆,去得容易。
我覺得在光天化口之下開邊門的鎖,和直接從前門警衛面前進房間一樣危險。只可惜我全身的技藝沒有施展之地——邊門沒鎖。兩個大漢搬了一架小鋼琴,正從門裡出來。我站在門旁,讓他們先過,見他們把那東西搬進一輛沒有牌照的小卡車裡。不知道他們是地下搬家公司的員工,還是就這麼光明正大地偷東西,這也不是不可能,紐約就是紐約。不過,他們在幹什麼我可管不著。我下到地下室,走進電梯上六樓。目前為止,還沒有人注意到我。
還好,長長的迴廊里沒有人。我三步並作兩步衝到自家門口,從口袋裡掏出鑰匙,準備享受用鑰匙開門的奢侈。就在這時,一個念頭閃過,不確定該不該按門鈴。我把手指伸過去,卻倏地又收回了。就算裡面有人,聽到門鈴聲也不會應門,只會屏氣凝神,打開手銬等著我。
我遲疑了一會兒,低頭看看我的手,那隻拿鑰匙開門的手的指頭在發抖。我對自己說太沒用了,就叫它別動,它就真的不動了。我不再看我的手,而是看著門鎖,確切地說,是看它和我離家之前究竟有何不同。
那道雷布森門鎖特有的圓孔,依舊很穩妥地在那裡,房東給我的耶魯彈簧鎖也依然在原處,只是我的鑰匙卻插不進去。我單膝跪下仔細端詳,那不是原來的鎖。鎖的周邊有許多刮痕和小洞,那是拆舊鎖留下的痕迹。不知道誰裝了一道新鎖,防止閑雜人等隨意進出。
我從雷布森門鎖的小孔朝裡面望去——這道鎖花了我六十美元。公寓里漆黑一片,什麼也看不見。我放棄先前的可笑姿勢,開我自己的鎖。剎那間,我確定了一件事:顯然有很多人曾經造訪寒舍。警察可能因為找不到會開鎖的人,索性把門鎖鑽開了,不過他們卻找來房東,把房東給我的鎖打開了。後來的人可沒這麼客氣,也懶得費勁,硬生生把門撞開了。想通了這一點,我便知道屋裡好不到哪兒去。
但我還是沒準備好,不知屋裡究竟是何景象。我閃身進屋,又關上門、打開電燈。我定睛一看,彷彿看到了轟炸過後的德累斯頓 ,整個屋子被翻過來,又被翻了回去。經過這翻折騰,我真不知道房東為什麼要在門上加道新鎖,就算再進來幾個人也不會弄得更糟糕。
我所有的東西都堆在房間的地板上。椅墊也被割開,裡面的棉花全都露出來了。書不在書架上,被拿下來抖得七零八落,他們想看看裡面有沒有東西,然後全部扔在了地板上。鋪在地板上的單色地毯也被人移動過,大概是掀起來看看裡面有沒有夾層、地板和地毯之間有沒有藏著什麼。
天哪,真是一團糟。我是個挺講究、愛整潔的小偷,說來也沒什麼了不起,但我很尊重別人的財物,不管是把它們留在原地還是轉到自己手上,對它們的敬意都不曾有任何減少。我的訪客卻如此粗暴,這讓我十分惱火。我想找個地方坐下,卻沒有安身之地。我把一把翻倒在地的椅子——它原來很好看,現在卻被劃得傷痕纍纍——翻過來,暫且休息一會兒。
他們到底想幹什麼?
那些警察當然會來搜我的房間,但也只是想確定我有沒有躲在這裡,為的是圖個心安。他們最多想找一本通訊錄,看看我有哪些朋友、常和誰聯絡。就算我讓他們出了很大的丑,他們也不會拿我的公寓出氣。顯然不知道是誰又進來過,才會把我家翻成這副德行。
為什麼呢?
有人在找什麼東西。如果來的是精力無處發泄的青少年,現場應該更慘不忍睹,他們也應該會用別的方法凸顯「創意」。我非常想相信進來的這批人是以破壞為樂,但仔細一看,卻不得不認為他們是來找東西的。
找什麼呢?
我一個房間一個房間地看,想琢磨出他們到底要找什麼。我最討厭去的小廚房,現在也是滿目瘡痍。連義大利食品罐頭都算上,這個小房間里也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他們沒有理由浪費時間在這裡翻箱倒櫃。他們連冰箱里的東西都翻出來了,一塌糊塗是最恰當的形容詞。
卧室當然不可能逃過這一劫。我儘可能不去注意屋內的慘狀,迂迴來到衣櫥前。我在櫥子裡面做了一個夾層,大約有三英尺高、五英尺寬、十五英寸深。除非你很清楚衣櫥里有這道機關,否則連建築師親自來查看,也不會發覺。我行竊得來的贓物在脫手之前,就放在這裡。夾層裡面的東西都待不久,但也很少有空的時候。可是,在我出門的時候,裡面沒有贓物,只有一本護照、一些別人會收進保險柜的證件。我只想知道侵人的訪客搜査得那麼徹底,究竟有沒有發現這個夾層。
他們當然沒放過衣櫥,除了把我的衣服全扔到床上,西裝外套的襯裡和口袋也全都翻了過來。但他們沒發現這個夾層,這讓我覺得好過一點。我把夾層的外殼揭下來,裡面躺著我的護照、高中畢業證書,還有一大堆雜七雜八的東西。我真希望這裡面有很多寶貝,讓那些搜我房間的人氣得半死。
然後我回到客廳,打量我的那堆書。裡面至少有一半被撕破或是全毀,我不忍再看,目光游移,最後停在三本書上。它們分別是讀書俱樂部寄來的《八月槍手》、吉本 三卷本《羅馬帝國興亡史》中的第二卷和《養蜂羅曼史》,我買最後一本是因為書名很有意思。這三本書的好日子好像都過完了,講養蜂的那本書的封面和書心之間,只有幾根線勉強連著,但沒關係,我不在乎。我把這三本書拿回卧室,放在鏡台上面。鏡台空空的,因為我的客人們把上面的東西全掃到了地上,現在要放多少書都可以。
衣櫥里有一個小帆布袋。我的皮箱不知道被哪個瘋子割得亂七八糟,因為他們想知道裡面有沒有夾層。但這帆布袋很薄,根本連藏東西的可能性都沒有,他們也懶得割了。我把三本書放了進去,從床上和地板上的衣物堆里撿了幾件乾淨的衣服,又拿了接下來幾天夠用的襪子、襯衫和內衣,一股腦兒塞了進去,拉上拉鏈——接下來幾天的換洗就全靠它們了。然後,我脫掉身上所有的衣服,往地板上的衣服堆里一扔,進浴室沖個澡。
澡洗得很馬虎,因為進門的不速之客把掛帘子的橫杆都扯掉了。掛毛巾的橫杆也被扯得鬆脫了。據說有的橫杆是中空的,裡面可以藏東西。我到現在還是不明由:連屋主都不知道他自己到底藏了什麼寶貝,警察或是不明人士把掛毛巾的橫杆拔下來,難道就能找著?
沒有帘子照樣能洗澡,只是水會把地板濺得濕透。外面有很多衣服,只要鋪在地上,就可以把水吸干。但我用不著理會地板、衣服甚至整套公寓,因為我不會再和它們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