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六點二十四分,第七頻道上的那幾個傢伙用盡了所有的辭彙,強調有五個州發布了通緝令,全面捉拿變身為冷血殺手的俠盜伯納德·羅登巴爾。我放下美味的炸雞腿,穿過房間把羅德尼的國際牌電視關掉。魯思盤腿坐在地上,根本不理會面前的雞腿,嘴裡一直在念念有詞地咒罵雷·基希曼。「那傢伙真可惡,」她說,「拿了你一千美元的辛苦錢,還說你這麼多的壞話。」

根據雷的說法,事情是這樣的:我藏在房間暗處,出其不意地攻擊了他和羅倫,幸好他膽大心細且臨危不亂,在混亂中將我認了出來。「很多年以前,我就覺得羅登巴爾有可能會使用暴力。」他跟記者這麼說。他的眼睛瞪得好像快要裂開了,似乎不是在看著攝像機,而是在看我。

「我讓他很難堪,」我說,「讓他在他的搭檔面前出了丑。」

「你覺得他真的相信自己說的話嗎?」

「你說我殺弗蘭克斯福德的事啊?他當然相信啊。你跟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認為我清白的人了。」

「還有真正的兇手。」

「還有真正的兇手。」我表示贊同,「但他總不會出面澄清吧,沒有人會把我的話當回事,不可能靠這個讓我脫身的。坦白說,我就不知道——開始你為什麼會相信我。」

「你的臉看起來很老實。」

「在賊裡面這張臉真的算誠懇的了。」

「而且我的直覺一向很准。」

「這我倒相信。」

「J·弗朗西斯·弗蘭克斯福德。」

「願他安息。」

「阿門。你知道嗎,名字的第一個字就是縮寫,我沒法相信這種人,老是覺得他們鬼鬼祟祟的。他們一定是用不健康的心態看自己,才不敢坦然面對世界。」

「你這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吧。」

「我倒不知道。你自己看嘛,G·戈登·林迪,E·霍華德·亨特——」

「這兩人都跟我是同行。」

「你有中名嗎,伯尼?」

我點點頭。「格林姆斯。」我說,「這是我母親婚前的姓。」

「你會自稱B·格林姆斯·羅登巴爾嗎?」

「以前沒這麼叫過,以後大概也不會。」如果我這麼叫自己,也不能表示我要隱瞞什麼,最多說明我神經不太正常而已,「B·格林姆斯·羅登巴爾?我的天哪!很多人有前名,也沒有發瘋,但他們就是喜歡用中名,所以——」

「那乾脆把前名省掉不就行了?」她說,「簡單直接、光明正大。偏偏要留下名字的第一個英文字母,這叫我怎麼相信他?」她吐了吐舌頭,「不管了,我覺得我的想法挺好的。我就是沒法相信J·弗朗西斯·弗蘭克斯福德。」

「我想你現在可以相信他了。人死了就表示他再也玩不出什麼花樣了。」

「真希望能多了解他一點,我們現在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死了。」

這還真是無可爭辯的事實。「如果他沒死,我們對這渾蛋也不會有什麼興趣。」

「你好像不該這麼說他,伯尼。」

「是不應該。」

「對死者只能讚美。」

「對死者只能讚美,對。」

她用嘴撕下雞腿上的最後一塊肉,把吃剩的東西收拾起來,放到廚房裡去。她走路的時候,我直盯著她的小屁股看,見到她彎身倒雞骨頭,我記得我咽了一口口水。

然後,她直起身子,倒了兩杯咖啡。我在想已故去的弗朗西斯·弗蘭克斯福德,他的名字前得加個J,名字後面是R.I.P. 。

前一天晚上,我還在獃獃地想,不知道死的人到底是不是弗蘭克斯福德。也許有別的賊正在附近作案,趁弗蘭克斯福德不在家的時候先我一步潛入,把他的頭敲破,等我出現來背黑鍋。但誰可能殺他呢?會不會是自殺?

這不重要,反正死者是弗蘭克斯福德,四十一歲的企業家、房地產商、外外百老匯劇場製作人,生活奢侈,標準的城市人。他結過婚,但很早就離婚了,一個人住在城東的高級公寓里,最後被人用煙灰缸打破了腦袋。

「如果你要殺人,」魯思說,「也不會用煙灰缸嘛,是不是?」

「他喜歡很重的煙灰缸。」我告訴她,「客廳里的那個可以打死一條牛。切割玻璃做的,又大又沉。報上說兇器是一個切割玻璃煙灰缸,那就是說屋裡有一對那樣的煙灰缸,另外一個我見過。」我看了看《郵報》上的新聞,手指點了點他的照片,「這傢伙長得還不難看。」

「你喜歡那樣的人嗎?」

他長相不錯,額頭很高,一頭又濃又密的黑髮,在太陽穴附近轉為棕色,留著兩撇理髮師得花很大功夫才修得出來的鬍子。

「挺出色的。」我說。

「隨你怎麼說。」

「甚至還有點優雅。」

「仔細看你會覺得他有點鬼鬼祟祟,很有心機。」

「對死者唯有讚美。」

「哦,去他媽的讚美。我奶奶常說,如果你對某個人實在說不出什麼好話來,那就聽聽別人怎麼說。我很懷疑他的錢是從哪裡來的,你覺得他是干哪行的?」

「報紙上不是說他是企業家嗎?」

「那意思是說他很有錢,可沒說他是怎麼賺的錢。」

「他炒作房地產。」

「那只是說你跟錢的某種關係,跟在外外百老匯做製作人一樣。房地產可能賺錢,但是戲一定賠錢,你見過哪齣戲是賺錢的?他該有個能維持生活的事業吧,我覺得他的錢來路不正。」

「你的話也許沒錯。」

「那報紙為什麼不寫?」

「沒人在乎啊。大家覺得他被殺是因為他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了錯誤的地方。一個瘋狗一樣的賊湊巧挑上了他的公寓,闖了進去。弗蘭克斯福德恰巧留在家裡,恰巧赴了這個死亡約會。如果他死的時候穿的是女人的內衣,那還算是有新聞性,記者會想去挖掘他的生活,但他穿的是再正常不過的布克兄弟晨袍,這條新聞還有什麼好追的?」

「什麼地方說他穿著布克兄弟晨袍?」

「我隨口說的。我不知道他的衣服在哪裡買的。報紙上只說他死時穿著晨袍。《郵報》說是晨袍,《紐約時報》說是浴袍。」

「我怎麼有印象他死的時候沒穿衣服?」

「記者可沒這麼說。」我在回想羅倫有沒有嘟囔說弗蘭克斯福德沒穿衣服之類的話,就算說過,我也不記得了。

「也許明天的《每日新聞》會說他沒穿衣服,這有什麼差別?」

「我看沒什麼差別。」

我們倆並排坐在龍森長椅上。她把報紙疊好,放在身旁。「真希望能有個可以著手的地方。」她說,「現在像是在解一個結,但繩子兩端卻在視線範圍以外。我們現在只知道有個人死了,還有一個讓你深陷其中脫不了身的人。」

「我們卻不知道這個人是誰。」

「什穆 先生,巧克力先生。一個肩膀窄窄的、腰卻很粗的傢伙,眼神始終在迴避談話的另一方。」

「就是這傢伙。」

「而且你好像認識他。」

「他的樣子真的好像在哪裡見過,連聲音都有點耳熟。」

「但你以前沒見過他。」

「沒有。」

「可惡!」她握緊拳頭在大腿上捶了一下,「有沒有可能在監獄裡見過?」

「我想沒有,雖然這種推測很合乎邏輯——他由此知道我是賊。可無論我怎麼想,也沒法把這個人安置在我的那段記憶里。如果是同坐一班地鐵或在街上擦身而過,這類情況還比較可能。」

「也許吧。」她的眉頭皺了起來,「他陷害了你。他就算不是兇手,也該知道是誰殺了弗蘭克斯福德。」

「我覺得他沒殺過人。」

「但他知道誰是兇手。」

「可能吧。」

「現在只要找到他就行了。你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有沒有告訴你假名或綽號?」

「沒有。怎麼了?」

「我們可以打電話到酒吧,請人叫他啊。那家酒吧叫什麼名字?我忘了。」

「潘朵拉。叫他幹什麼?」

「我不知道。也許你可以跟他說藍皮盒子在你手上。」

「什麼藍皮盒子?」

「就是你進去——哦。」

「根本就沒有藍皮盒子。」

「當然沒有。」她說,「根本就沒有什麼藍皮盒子,那只是個誘餌而已。」她的前額滿是皺紋,「那他為什麼還要安排你們在潘朵拉見面?」

「我不知道。他可能根本不會去。」

「為什麼要安排呢?」

「這倒問住我了。除非他通知警察在那裡抓我,不過這也不太說得通。也許他是覺得行動結束時應該安排見個面,這感覺比較像真的。」我閉上眼睛,回想當時一幕幕的情景,「有件事很好笑。我老是覺得他在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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