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睡著的。午夜過後不久,一陣倦意上涌,我脫掉衣服,上了羅德尼的床。似睡非睡間,我覺得好像有人在我的身邊晃來晃去。我跟自己說那是胡思亂想,但你也知道,越叫自己不要想,就越會想。我睜開眼睛,看到了床邊小花盆裡的一株裂葉黃檗。我都能睡在這裡了,它當然更有理由站在那裡。我們倆相互打量了一下。我又醒了。我的心思一直在打轉,卻不知道該轉到哪裡去。

我打開羅德尼組合音響里的收音機,把聲音開得低低的,縮在椅子上聽音樂,等著新聞報道。你想聽音樂的時候,每十五分鐘就報一次新聞,沒完沒了。反之亦然,警察、計程車、新聞,你想要的時候總是不在身邊。

終於播新聞了。我豎起耳朵聽了一大堆我沒有半點興趣的新聞,嗓音低沉的播音員根本沒有提到東六十七街的強盜闖空門謀殺案,沒有,一個字也沒有。

我轉到另外一個台,新聞剛剛播完,還得再聽半小時的音樂才能等到新聞時段。有個歌星在對我說,他女朋友的聲音像划過黑板的粉筆般划過他的靈魂——這真的不是我編的。這時候我覺得餓了,於是跑到廚房,打開抽屜和柜子,還向冰箱里張望了一下,裡面實在夠亂的。我翻箱倒櫃,好不容易找到了半盒班叔叔改教米——我想他以前信佛教,現在大概是改信長老教了吧——一罐看起來很難吃的挪威芥末沙丁魚,還有許多裝著香料、醬料的瓶瓶罐罐,如果有食物的話,這些倒是可以相得益彰,但現在根本連吃的都沒有。

乾脆煮點米飯吧,但我往盒子里一看,才發現我不是唯一注意到這個盒子的不速之客,班叔叔已經改頭換面了——裡面的米全成了蟑螂屎。

我在另一個柜子里找到了一盒還沒開封的義大利面。我想,如果橄欖油還沒發酸的話,拌拌倒還勉強能吃,可惜油也酸了。我開始告訴自己,其實我根本不餓。我又打開另外一個柜子,卻發現羅德尼·哈特是個湯迷。裡面總共有六十三罐金寶 濃湯。我知道數目是因為我數過,而我之所以去數,是因為我想知道我在這裡可以挨多久不用出去,也不會餓死。用集中營的標準來算,一天喝一罐湯,我能在這裡支持兩個月。這時間夠長的了,我對自己說,在湯還沒喝完之前,我就會被警察抓住,以一級謀殺定罪,屆時養我的問題就可以交給國家了。

所以,根本沒什麼好擔心的。

我又開始走神了,其實應該把心思集中在開罐器上。羅德尼靠湯維生,沒想到開罐器卻原始得可憐,幸好還能用。我把濃縮的星星雞湯 往鍋里一倒——就當它很乾凈吧——加點水攪了攪,再加了點百里香和一匙醬油,然後坐下來,邊喝邊聽鄉村搖滾台的五分鐘新聞提要。它播了一些我在爵士台就聽過的新聞,又報了一大堆的氣象消息,半點用也沒有,因為我根本沒打算出去。它完全沒有提到弗朗西斯·弗蘭克斯福德的死訊,更沒提到是一個闖空門的賊下的手。

我把湯喝完,順手收拾了一下廚房,之後又開始翻箱倒櫃,直到我發現羅德尼藏酒的地方。裡面有不少好東西,一瓶陳年的黑莓白蘭地,瓶底的渣滓足有一英寸厚。別的東西也不敢恭維。然後,真不敢相信,它出現了——一瓶五分之一加侖裝的威士忌,裡面還有三分之二的酒。這瓶酒是在哈肯薩克裝的瓶,還有一個酒店的標記,這大概不會是芝華士那種級別的。

不過賊是別無選擇的。我大概在那裡坐了很久,啜飲著威士忌,看著第九頻道的深夜電影,每半小時——如果我還記得的話——就打開收音機聽新聞。沒提到J·弗朗西斯,也沒提到我,雖然我的思緒飄開了一會兒,根本不知道它在播什麼。

在破曉前天色最昏暗的時刻,我費了好大的勁才關掉電視,再次鑽進羅德尼的被窩,那瓶酒差不多喝光了。

接下來我有記憶的事是聽到什麼東西破碎的聲音,還有一個女人的嬌嗔:「可惡!」

我忽然恢複了意識,從無夢的酣睡中醒來,神志完全清醒了。房間里多了一個人,一個女人。從聲音判斷,她處於我已經不再有興趣的年齡。

我靜卧著不動,想恢複正常睡眠時的呼吸頻率,希望她沒注意到有我這麼一個人,但我自己明白這不可能。她是誰?她在這裡幹什麼?

我應該怎麼脫身?

「可惡!」她又說話了,真是道破了我的心聲。可這一次她不是在咒罵命運,而是對我說的。「我把你吵醒了,對不對?我已經盡量小心了,躡手躡腳想去給那邊的植物澆水,誰知不小心踢到了一個花盆。希望沒有傷害到植物。很抱歉吵醒你了。」

「沒關係。」我對著枕頭說話,我的臉正貼著它。

「我想我的澆水天分是派不上用場了。」她還在說,「你會在這裡待很久嗎?」

「幾個星期吧。」

「羅德尼沒跟我說有人會來。你最近才住進來的吧?」

真煩。

「昨天晚上。」我說。

「很抱歉把你吵醒了。我告訴你我要去幹什麼。我去煮咖啡。」

「這裡只有湯。」

「湯?」

我懶洋洋地抬起頭,瞥了她一眼。她就在床邊整理著那株裂葉黃檗,把水澆在根部。黃檗看起來生意盎然,而她,好看極了。

黑色的頭髮剪得短短的,前額很高,五官勻稱,鼻子挺而小巧,跟她秀氣的下巴正好相配。嘴形完美,大小恰到好處。淺紅色的耳朵,耳垂輪廓優美。我最近讀了一本平裝書,教你如何從一個人的耳朵判斷他的性格跟健康狀態,所以我才會注意到那裡。如果這書寫得沒錯,那麼她的耳朵再理想不過了。

她穿著一條白色的畫家工作褲,從膝蓋到臀部把她包得緊緊的,很容易看出她的身材。她的上身是一件西式的厚斜紋布襯衫,有珍珠狀的紐扣和印花修飾。脖子上系著一條紅圍巾,腳上穿的是鹿皮鞋。

唯一我覺得不好的,就是她不該出現在我的公寓里——呃,羅德尼的公寓。她只不過要替植物澆水,卻使我身處險境。但我想起每天我都是一個人醒來,而如果有這樣的一個人在我身邊,我一定會很高興——呃,這話說得有點一廂情願。女人、警察、計程車、新聞報道全都一樣,你需要的時候都不會在身邊。

「湯?」她轉向我,困惑地笑了笑。她的眼睛不是藍的就是綠的,或者兩種顏色都有,她的牙齒又白又整齊。「什麼湯?」

「你想得到的都有。黑豆湯、雞湯、蘆筍奶油湯、土豆湯、切達乾酪湯——」

「切達乾酪湯?你在開玩笑,對不對?」

「我什麼時候和你開過玩笑?如果你不相信,就到柜子里去看看。如果說金寶負責做湯,那麼羅德尼便負責囤積湯罐頭。除了滿是蟑螂屎的米之外,就只有那些湯了。」

「羅德尼不太會做家務。你認識他很久了?」

「我們是老朋友了。」一個謊話,「但過去幾年,我很少見到他。」這是大實話。

「大學同學?還是伊利諾斯的老鄉?」

媽的,哪所大學?伊利諾斯的什麼?

「大學同學。」我決定賭一賭。

「你到紐約來打算待多久?」藍綠色的眼睛眨了眨,「待到什麼時候?你不是演員,對吧?」

我說不是,但我到底是幹什麼的?我坐在床上,把床單拉到脖子下面,隨口編了一個故事。我跟她說我家是在南達科他做畜牧生意的,但是競爭對手用很好的價格買下了我們家的牧場,於是我一個人到紐約先來逍遙一下,再決定接下來要幹什麼。我故意用很憨厚的語氣把故事講得很無聊,希望她在乏味之餘能想到還有別的事要做,但是,我說的每一個字她都覺得很有意思,比我還起勁。她坐在床邊,手指在膝蓋上畫圈圈,眼睛睜得老大,眼神天真無邪。

「你在尋找自我。」她說,「真有意思。」

「我從來不覺得自己迷失過,只是現在懶洋洋的——」

「從某個角度來說,我也經歷過這樣的日子。我四年前離婚,找了個工作,卻不是很喜歡,於是就辭職了,現在沒工作。偶爾畫畫,加工珠寶,最近迷上了著色玻璃,不是大家都在做的那種,是我自己的創意,接近於三度空間、不拘形式的雕刻形態。我其實不能確定自己在這方面到底做得好不好。我的意思是說,這也許只是我的嗜好。如果真是如此,那可就討厭了,因為我不想要什麼嗜好。我要全力以赴地工作,但還沒找到合適的,至少我不認為找到了。」她的睫毛朝我眨了眨,「你早餐不想喝湯,對不對?我乾脆到街角買點咖啡,只要幾分鐘就行了,你趁這個機會可以穿好衣服,等我回來。」

我還沒來得及反對,她就出門了。她離開後,我起床去上廁所。我實在很不想說這個,但這是很久以來我唯一知道自己在乾的事。然後我穿上昨天的衣服,坐在我最喜歡的椅子上,等著看門開之後進來的會是什麼。

可能是替植物澆過水,出門買了咖啡,又回來陪南達科他來的誠懇年輕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