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他身材壯實,體形有點像一個鼓脹的保齡球瓶。不過也不是那種連腰都沒有的令人吃驚的肥胖,他至少還能摸得到肚子的前緣,只是皮帶的位置恐怕得找上好半天。

他的臉很圓,下巴上的肉很厚,五官則全部陷在肉堆里。他那雙靠得很近的雙眼倒是突出得很,很大,有一種提防的眼神。他盯著我看的時候,總是讓我想起好時巧克力——當然是去掉包裝的,就是那種深度的褐色。他的頭髮是黑色的直發,髮際一直往後退,已經到了腦門中央。我想他有五十歲了。做賊也不錯,至少我不用在觥籌交錯之間靠猜人的年齡和體重過日子。

一個星期四的晚上,我在一個名叫「酒池」——我想取這名字的人一定很得意——的地方遇到他。這個「池」 卻沒什麼整體感,裡面各種雜碎都有,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地坐落在第二大道上,如果你不是這家店的股東或是要去檢査它的登記證,實在沒有理由到這裡來。可我就是有理由去那裡。那晚可以親近的女性耀眼誘人得像救生船上的菜單。我喝光杯里的酒,正想行動,突然有人在我的耳邊輕輕叫我的名字。

這聲音好像在哪裡聽過。我轉過身,眼前就出現了那個剛才我描述過的人。我們倆的眼神從沒對準過。我的第一個念頭是:不,他不是警察,我很有把握。這下我就比較放心了。第二個念頭是他的臉和他的聲音一樣,似曾相識。第三個念頭是:我不認識他。我好像還想到了別的什麼事,不過現在記不起來了。

「我想跟你談件事,」他說,「你應該會感興趣。」

「就在這裡說吧。」我說,「我認識你嗎?」

「不認識。」他說,「我想我們可以在這裡談,這裡人不多,是不是?周末的生意更好吧。」

「通常是。」我說。這裡就是這種地方。「你常來這裡?」

「第一次。」

「這可有意思了。我也不常來,一個月最多一兩次,可是我們卻在這兒碰上了。而且你好像認識我,我卻不認識你。我看你是有點面善不過——」

「我跟蹤你——」

「你說什麼?」

「我是可以在你家附近和你談,你經常在七十一街的幾家酒吧徘徊。我想你在那裡一定有很多熟人,明白我的意思吧?為什麼要在你吃飯的地方說?我自己就想不清楚這一點。」

「哦。」我說,好像我已經明白他的意思似的。

其實我根本不明白。不是說不明白他的話,而是他這樣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我不明白他到底想要幹什麼。酒保出現在我們面前,我的新朋友要了一杯滿滿的威士忌加蘇打。酒端來了,酒保又在我的杯子里加了酒,我這才知道他的來意。

「我想請你替我拿點東西。」他說。

「不明白。」

「我知道你是幹什麼的,羅登巴爾。」

「看來是這樣。至少你知道我的名字,可是我不知道你貴姓——」

「我知道你是干哪行的。雖然不是成天行竊,可你的的確確是個賊,羅登巴爾。」

我回頭看了看,有點緊張。他的聲音不高,有點像是在講悄悄話。酒吧里倒是很吵,我回頭是想看看有沒有人注意,幸好沒有。

我說:「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說你就別講廢話了。」

「哦,」我啜了一口酒,「好吧,我這就住嘴。」

「我想請你幫我偷一點東西。這東西在一間公寓里,我告訴你該什麼時候溜進去。這幢建築有安全防護,不過實際上只是二十四小時有門房而已,沒有防盜系統,也沒有別的。只有門房。」

「那倒簡單。」我想也沒想就脫口而出,但馬上意識到不妙,「你好像很了解我。」

「比如我知道你是干哪行的?」

「諸如此類的事情。那你也該知道我工作的時候,一向是獨來獨往。」

「我又沒說要跟你一起去。」

「我要做什麼也是自己決定。」

他的眉頭皺了起來。「我特別挑了樁容易的差事給你,羅登巴爾。你替我做一小時的事情,我給你五千美元,這種時薪應該不算差了。」

「是不算差。」

「你如果一個星期做四十個小時,算算看可以賺多少。」

「那就是二十萬。」我算得很快。

「你說是就是吧。」

「就是這麼多,沒錯。一年呢?一年就是一億美元進賬。其中包括暑假休息兩個星期。」

「是嗎?」

「要不就暑假休一個星期,寒假休一個星期,這樣安排更理想;或者春天和秋天的時候度假,因為淡季的費用要低些。如果我一年能賺上一億的話,有沒有儲蓄都不要緊了。有錢,就花個痛快吧。坐飛機就坐頭等艙,出門就是計程車。要買蒙大維葡萄酒,整箱買,省得一瓶瓶地買費事。整箱買可以省百分之十,不過這樣也省不下錢,因為你覺得便宜,就會喝得更多。當然,我會承受更多的壓力,不過沒關係,反正我可以休兩個星期的假——」

「好笑——」他說。

「我只是緊張。」

「隨你怎麼說。你能不能先把嘴閉上一分鐘?我想請你幫個忙。我想要個東西,而你也不用費什麼力氣,條件很好啊,你不覺得嗎?」

「那得看你要我偷什麼東西。如果是價值二十五萬的鑽石項鏈,給五千美元就有點小兒科了。」

他的臉轉過來,抽動了一下,我想是微笑吧,但對氣氛沒什麼幫助。「絕不是什麼鑽石項鏈。」他說。

「好。」

「我要你拿的東西,對我來說值五千美元,但在別人眼裡,一文不值。」

「那是什麼東西?」

「盒子。」他跟我說了盒子的樣子,這部分我前面已經告訴過你們了,「我會告訴你公寓在哪裡,盒子放在哪裡,這事跟你在街上拿一盒糖有什麼區別?」

「我從來不在街頭買糖。」

「啊?」

「不幹凈。」

他揮了揮肥胖的手,不想再搭理我。「你知道我的意思,」他說,「不要再開玩笑了好嗎?」

「你為什麼不自己進去拿?」他看著我,「你知道公寓在哪裡,熟悉內部陳設。你也知道你要什麼東西,比我清楚得多,比我想知道的也多得多。你為什麼不把五千美元留在口袋裡?」

「乾脆自己去偷?」

「不行嗎?」

他搖了搖頭。「有幾件事我是不會自己做的。」他說,「我不自己割盲腸,不自己剪頭髮,也不自己修水管。重要的事情和只有專家才能做到的事情,我一律找專家解決。」

「我就是你所說的專家?」

「是的。你開鎖很專業,至少我是這麼聽說的。」

「誰說的?」

他誇張地聳聳肩。「這些日子我聽說了很多事情,實在記不清楚。」他說。

「我都記得。」我說。

「奇怪,」他說,「我從沒記得過。我的記憶有很多漏洞,隨便什麼東西都可能溜過去。」他碰了碰我的手臂,「這兒人漸漸多起來了,我們到外面去談生意好不好?到街上走走,把話說清楚。」

我們在街上來回地走,雖然沒有買糖果,但細節都說清楚了。我們談好了條件,他希望我能把下星期之前的時間都留給他,同時保證絕對不會晚於那個時候。

他說:「我會跟你聯絡的,羅登巴爾。下次見面的時候,我會給你地址、動手的時間和其他的信息,還會給你一千美元訂金。」

「不能現在就給我嗎?」

「我沒帶在身上,晚上帶那麼多錢在街上亂跑不太好,到處都是沿路打劫的壞蛋。」

「這一帶是不太平安。」

「簡直就是叢林。」

「你可以先把地址告訴我,」我建議道,「再把那傢伙的名字給我。我進去的時候他雖然不會在家,但我想應該先去查探一下。」

「你會有足夠的時間的。」

「我只是想——」

「行了,反正我現在也不記得名字和地址,我不是跟你說過我的記憶力不太好嗎?」

「你說過嗎?」

「我明明記得我跟你說過。」

我聳了聳肩。「可能我剛才有點走神。」

我那天晚上花了不少時間琢磨到底為什麼要答應接下這項工作。

我想有兩個原因。第一當然是錢。有五千美元入賬,再加上有預定好的計畫,日子便安穩得多,總比在街上亂晃找目標,還得應付保安設施要好吧!

除了錢,還有別的理由。可能是因為那個梨子體形的朋友提醒我說,錯過這個機會很可惜。雖然拒絕他也沒什麼,不過我覺得這樣做似乎不太好。

還有就是好奇心吧。他到底是誰?我明明不認識他,為什麼看起來這麼面熟?更重要的是,他怎麼會知道我?他到底想做什麼?如果他也是個同行,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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