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九點鐘剛過,我提起布魯明戴爾百貨店的購物袋,跟著那個長著一張馬臉的金髮高個子走出門外。他手裡拎著一個扁扁的公文包,扁得似乎什麼東西都放不進去。如果你見到他,會以為他是個很時尚的模特。他的外套是時髦的蘇格蘭格子料,頭髮比我的略長,但是經過精心打理,可比我的有型得多。

「又見面了。」我說,這是百分之百的睜眼說瞎話,「看來今天天氣還算不壞。」

他微微一笑,完全相信我是他的鄰居,我們經常會聊上兩句。「不過,傍晚卻起風了。」他說。

「的確是有點風。」反正不管他說什麼,我都會全力附和。他表情莊重,朝六十七街的東邊走去。正合我意。我刻意接近他當然不是想和他打場手球,也不是想套出他髮型師的名字,或是跟他交換烤餅乾的配方。我是要用他做掩護,遮住門房的目光,幫我矇混過關。

讓我覺得有點麻煩的門房就站在這幢七層樓房的入口,在過去的半小時里,他和他身後的建築物一樣一動不動。我給他那麼多機會開小差,他都不知道利用。現在我只好硬生生地從他身邊走過去。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可真麻煩。但是跟我琢磨出來的其他方法相比,這已經是最簡單的了——否則,我得繞著這個街區走一圈,先混進旁邊的公寓,再鑽進我想進入的樓房,爬上煙囪,像鳥一樣撲到防火逃生梯上,手裡拿著手電筒,在地下室的鐵格子或是一樓的窗子邊闖出一條生路。這種做法也不能說完全不可能,但何必如此?歐幾里得的簡單原則在這裡最適用:進入公寓最短的路程,就是——走正門。

我真希望我的金髮高個子朋友是公寓樓的住客,如此我們便可以邊走邊談,堂而皇之地走進大廳,上到電梯。可惜我的運氣沒那麼好。在我確定他會一直往東走之後,便對他說:「我得在這兒上樓了。希望你在康涅狄格州的生意做得順利。」

這句話應該會讓他糊塗一陣,因為在我們的對話中根本沒談到地點,也沒提做生意的事情。他一定以為我認錯人了,不過,反正也沒什麼關係。金髮高個子繼續往東,前往麥加;而我往右轉,走進巴西,朝門房的方向胡亂地點點頭、笑了笑,再跟身邊的灰發女人——她下巴的尺寸絕不是個傳統的數字——咕噥了聲「晚上好」,她那隻小約克夏在我的腳後跟咕咕直叫。我故意昂首闊步地朝電梯走去。我來到四樓,張望了好一會兒才找到樓梯間,往下走了一層。這是我的習慣,但我自己也弄不明白是怎麼養成的。我想可能是哪部電影里有人這麼做過,在我的腦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這很浪費時間,而且電梯里並沒有服務員。你是應該知道樓梯間在哪兒,以備不時之需,但好像用不著自己這麼樓上樓下地跑一趟。

我走到三樓,在樓房的前半邊找到了我的目標——三一一房。我在門前站了好一會兒,側耳傾聽,然後使勁按了一下門鈴,靜靜等待了三十秒,接著再按了一次。

我可以保證,等待三十秒絕對不是浪費時間。美國五十個州免費提供吃的、穿的和住的給那些不按門鈴的粗心漢。不過單單按那個爛玩意兒是不成的。回想兩年前,我在公園大道公寓里相中了一對人緣頗好的夫婦,他們姓桑多瓦爾。我拚命按他們家的門鈴,按到手酸,結果直接進了牢房,連閃躲的機會都沒有。門鈴壞了。桑多瓦爾夫婦在屋角的餐桌邊,美美地享用著剛烤好的英國鬆餅,而我——伯納德·格林姆斯·羅登巴爾——不久便被關進了鐵窗深鎖的牢房。

這次的門鈴是好的。第二聲跟第一聲一樣,沒有得到回應。我把手伸進大衣——去年的款式,橄欖色,不是時髦的蘇格蘭格子花紋——從褲子口袋裡掏出一個皮包,裡面有好幾把鑰匙,還有幾件用德國精鋼鑄成的小巧工具。我打開皮包,敲敲門表示祈福,然後便開始工作。

有件事很有趣。你住的地方越豪華、房租越貴、門房越精明,哈,你的公寓就越容易被侵入。如果住在地獄廚房 那種樓房的一樓側翼,不用進到大堂就可以出入房間,房客就格外緊張,除了加上好幾道防盜鎖之外,還外加一道西格爾警察鎖以求心安。住在那裡的人都相信小混混隨時會破門而入,力氣大的說不定連鎖頭都能扭掉,所以絕對不會嫌麻煩。但如果住處富麗堂皇,足以使順手牽羊的人望而卻步的話,多數的房客就會使用房東提供的門鎖。

這個房東用的是雷布森牌門鎖。倒不是說雷布森鎖很糟糕,其實它很難開,只是不巧,我偏偏是個高手。

我猜我開這道鎖花了一分鐘的時間。一分鐘可長可短,可能轉瞬即逝,也可能性命攸關。一個小偷把開鎖工具插到鑰匙孔里,想進入一間顯然不屬於他的房間,一分鐘算是很長的了。在這六十秒里,走道上任何一扇門都會打開,然後走出一個愛管閑事的傢伙,質問你是誰、在這裡幹什麼。

沒有人開門,也沒有人從電梯里走出來。我用我那些小巧的精鋼工具,十指如飛,鉤動了鎖里的倒鉤,機關一轉,緊扣的鉤子便鬆脫彈了開來。我喘了一口氣,屏住呼吸,然後又深吸一口氣。我把小鉤子往裡面伸了一點,鉤開門鎖,聽到了「咔」的一聲,心裡漾起一陣興奮,這有點像坐過山車,也有點像性高潮。接下來你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我扭開鎖頭,把門往裡推開半英寸,感覺血往上涌。你永遠不知道門後面是什麼。這會讓你興奮,也會讓你害怕。不管你積累了多少經驗,這個時候心裡還是會一陣寒戰。

鎖一旦打開,就不能像老太太下游泳池那樣一英寸一英寸地挪了。我把門一推,閃了進去。

房間里一片漆黑。我關上身後的門,從口袋裡拿出一個筆形手電筒,把室內照了一圈。窗帘拉上了。這就是屋內伸手不見五指的原因。現在就算我把電燈打開,對面的人也不可能知道我在裡面。三一一房正對著六十七街,但有了這層窗帘,就像有了一堵牆一樣。

我打開門邊的開關,兩盞桌燈亮了起來,燈罩上有類似毛玻璃的裝飾,頗有幾分顏色多變的蒂芙尼風格。看起來好像是複製品,但我卻很欣賞。我開始打量這個房間,不慌不忙,細細感受。這是我的習慣。

房間很舒適,也很寬敞,大約有十五英尺寬,二十五英尺長。光亮的深色橡木地板上,鋪了兩塊東方地毯,一塊來自中國,另一塊產於布哈拉 ,不過我不是十分確定。我想我應該多多研究地毯,可老抽不出時間,可能是因為它們偷起來太麻煩了。

我很自然地走到書桌邊。這是一張十九世紀的橡木書桌,巨大而沉重,桌面可以收卷。我最喜歡這樣的桌子,平時見到一定會忍不住走過去仔細端詳,但是,我這次闖進公寓里,卻是想拉開它的抽屜,找出裡面的暗格。這是那個眼神遊移、身材臃腫得像個梨子的人告訴我的,而我又憑什麼懷疑他的話?

「那裡面有張大桌子,很有些年頭了。」他說,巧克力色的眼睛看著我的肩膀,「這種書桌叫做伸縮書桌,因為桌面是可以收捲起來的。」

「這名字取得不錯。」我說。

他沒搭理我。「你一走進房間就可以看見,那張桌子就像個神龕一樣。盒子就放在桌子裡面。」他舉起小小的手,比畫了一下,「大概這麼大,跟雪茄盒差不多。也許大一點,也許小一點,我管它叫雪茄盒,是藍色的。」

「藍色的。」

「藍色的皮革。盒子應該是木質的,只是外面裹了一層藍色的皮面。皮面之下是什麼質料倒不要緊,重要的是盒子裡面的東西。」

「盒子裡面是什麼?」

「那不關你的事。」

我看了他一眼,正想問他我們倆誰是阿波特,誰是科斯特洛 ,他的眉頭皺了起來,「盒子裡面的東西對你來說是五千美元。幾分鐘的工作可以換五千美元。至於盒子裡面是什麼東西……坦白說吧,盒子是鎖著的。」

「我明白了。」

他的目光從我左肩的上方移到我右肩的上方,然後停在我的眼睛上。他眼神閃爍,輕蔑無禮。「那幾道鎖,」他說,「對你來說實在不算什麼。」

「鎖,對我來說很要緊。」

「總之盒子上的鎖不用打開。」

「我明白。」

「打開真的很不明智。你把盒子交給我,拿走尾款,這樣大家都高興。」

「哦,」我說,「我知道你的意思。」

「嗯?」

「你在威脅我,」我說,「真有意思。」

他睜大眼睛看了我一會兒。「威脅?別用這個字眼,兄弟,建議和威脅是完全不同的。我怎麼會威脅你呢?」

「我根本沒想打開你的藍皮盒子。」

「外面裹著皮而已,不是皮盒。」

「對。」

「這其實沒什麼區別。」

「幾乎沒有。什麼樣的藍色?」

「嗯?」

「深藍,淺藍,知更鳥蛋般的藍,普魯士藍,鑽藍,灰藍……到底是哪一種藍色?」

「有什麼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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