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區域號碼是515。」桃兒說,眯著眼睛看那張小紙條。「那是得梅因?你身上帶著這張紙好幾個月,卻從來沒撥過?」

「我幹嗎撥呢?」

「我懂你的意思。如果這是他們給你的號碼,那一定無法追查下去。不過還是撥撥看吧。」

「為什麼?」

「好讓我們排除這個可能,而且你皮夾裡面就有多一點空間,可以多裝些你在開曼群島的錢了。」

他掏出手機,打開來,又關上。「如果這個電話還在使用,而我打過去……」

「你前幾天打到塞多納給我,就是用這部手機嗎?你連電話號碼都不知道的那部?」

「唔,是啊,不過……」

「撥那個號碼,」她說,「如果那個耳朵長毛的傢伙接了,我們就把電話扔出窗外。」

「枯——嗚噫……」

「我也是這樣想,」她說,「不過現在我們確定了。我們還知道些什麼?我在電話里跟艾爾談過兩次。講得不太久,說得也不多,但我可能還認得出他的聲音,要是幾個人列隊讓我指認聲音,我應該可以指認出他來,如果有這種事情的話。」

「我只希望我們能有個起點。」

「我也希望。他完全是憑空冒出來打給我,你知道。他從沒提過是哪裡聽說我或是誰把我的電話號碼給他的。但他一定是從哪裡打聽到我,不是隨便撥個電話而已。他知道我的電話號碼,也知道我的地址。他第一次寄聯邦快遞來,信封里裝滿了錢,他不必問我要寄到哪裡,直接就寄來了。」

「所以有個認識他的人也認識你。」

「這點我們不知道,凱勒。某個認識我的人去跟某個認識他的人談,我們不知道中間可能還牽扯到多少人。老頭經營這一行已經很久了,這麼多年來,他從沒換過電話號碼。」

「所以有很多人可能知道你的電話號碼。」

「從第一個人到艾爾之間,可能是一長串人,中間只要有一個人斷了,你就查不下去了。」她皺眉。「不過,如果我多去找幾個人打聽,某個人或許就會知道一些蛛絲馬跡。你想他每次拿起電話時,報上的名字會不會都不同?叫我艾爾,叫我比爾,叫我卡洛斯?」

「或者他是習慣的動物,始終就是用艾爾。」

「這樣他就比較記得自己應該是誰。我從白原市帶走的東西不多,其中一件就是我的電話本,我有很多電話可以打。我談過的人愈多,就愈有可能查探出一些知情的人。當然,這只是其中的一半。」

「你談過的人愈多,他就愈可能知道有人在找他。」

「這就是另外一半,沒錯。而且我跟這些人談,還不能讓他們知道我是誰,因為我已經死在白原市的一場大火中了,你或許還記得。」

「既然你提起,我好像在報上看到過。」

「我不曉得還有誰看到過。除了紐約地區,外地登的報道一定很小。但大家一定都聽說我死了,這個圈子蠻小的。」她聳聳肩。「我會想出一些辦法的。或許我會用那些裝在電話上的小玩意兒,改變我的聲音。如果還有別的地方可以著手……」

「唔,可能有。」

「哦?」

「他們給過我一部手機,」他說,「那個耳毛先生給的,當時他帶我去那家挑好的汽車旅館。」

「月桂旅店,或者類似的名字。」

「就是月桂旅店。他們給我這麼部手機,叫我用來打電話給他們。唔,我不打算住在那個房間,也不打算用那部手機。」

「你從一開始就很多疑。」

「有一些預防措施是習慣成自然,而且沒錯,這事情感覺上是有點不對勁,不過這是我最後一樁差事,無論如何都會讓我覺得不太對勁。我不打算住在月桂旅店,也不打算用那部手機打任何電話,我甚至不打算把那部手機帶在身上,因為我猜想他們可以用它來找到我的位置,無論手機有沒有開機。」

「他們有辦法做到這樣?」

「我的基本原則就是,任何人都有可能做到任何事。所以如果他們想找出那部手機的位置,就會找到月桂旅店,因為我就是把手機留在那裡。」

「在那個房間。」

「204號房。」

「你還記得房間號碼。太厲害了,凱勒。幾乎就像你會背那些總統名單一樣厲害。我們的第十四任總統是誰,你會不會剛好記得?」

「富蘭克林·皮爾斯。」

「果然厲害。接下來是加分題,他那張郵票是什麼顏色的?」

「藍色。」

「藍色,富蘭克林·皮爾斯,還有204號房。你的記憶力真了不起,但是……」

「但是又怎樣?桃兒,他們買那部手機的方式,可能就跟我買這部手機一樣,而且在耳毛先生交給我之前,他們可能從來沒用它來打過電話。」

她立刻回答。「但如果不是,」她說,「你可以按一個鍵,就知道他們之前打的八通或十通電話。」

「沒錯。」

「甚至你還可以追蹤這些電話號碼,查出這手機是誰買的、什麼時候買的。」

「有可能。」

「同樣的問題,凱勒。那又怎樣?我沒住過月桂旅店,或許那裡的清潔女工沒那麼仔細,但你真以為過了那麼久,那部手機還會在房裡?」

「有可能。」

「你真這麼想?」

「那個房間有張超大雙人床。」他說。

「這是很好啦,不過反正你也不會睡在上頭……」

「我留下那部手機時,不希望任何人拿去用。所以我抬起床墊,把那玩意兒塞到底下的正中央。」

「你可以想像警方一定會把那個房間搜得多徹底嗎?」

「在一樁備受矚目的政治暗殺之後?沒錯,我可以想像。」

「他們可能已經搜到了。」

「但或許沒有呢?」

「或許沒有。」

「假設手機還在那兒,現在還能用嗎?到現在電池早就沒電了吧?」

「很可能。」

「不過那邊買得到新電池。」

「即使是在衣阿華州。」他說。

「月桂旅店。你不會剛好記得他們的電話號碼吧?對,你當然不記得。那些號碼又沒印在郵票上過。」

他走到窗邊,往外看著這個城市,同時她用電話先找查號台,然後跟月桂旅店訂房部的一個人談。她講完後掛掉電話:「唔,那個女人一定覺得我瘋了。」

「不過你辦到了。」

「我們得住二樓,因為我先生受不了頭頂上有腳步聲。然後我不想聽到車聲,而且對光線很敏感,同時我們兩個人都要離樓梯很近,但又不能就在樓梯頂,另外我在網站上看過他們的平面圖,你猜猜哪個房間對我們來說最適合?」

「聽起來是瘋了,」他同意,「不過你跟那個職員講話的時候,聽起來很理智啊。」

「我們訂到204號房了,明天開始三個晚上。怎麼了?」

「啊,我不知道。要合住一個房間三個晚上,感覺上好久。」

「要我們兩個合住一個房間,光一個晚上都嫌太久了,凱勒。你在月桂旅店連一個晚上都不必住,我也不必。我們在那裡訂房的唯一理由,就是要拿到房間鑰匙。你不會還留著幾個月前的鑰匙吧?」

「沒有,反正留著也沒用。他們現在都用電子鑰匙卡了,每回住客換人,他們就會重新設定系統。」

「真讓人不得不同情那些花好幾年學撬鎖的人,一覺醒來發現周圍已經變成了電子世界。他們一定覺得自己像個鉛字排版機操作員,置身於電腦排版的時代,學了一身細緻的功夫,結果卻完全沒用。你幹嘛那樣看著我。」

「哪樣?」

「對了。我必須訂三個晚上,是因為如果我只打算住一個晚上,就沒法啰嗦半天,說為什麼非要住204不可。不曉得他們網站上是不是真有平面圖。」

「不曉得他們是不是真有網站。」

「人人都有網站啦,凱勒。連我都有呢。」

「你的網站還在建構中。」

「而且還會保持那樣很長一陣子呢。我會訂兩張飛機票,或者你想開車去?那裡有多遠?」

「一定有一千英里吧,或者很接近。」

「可是我們已經訂了明天晚上的房間,所以我想我們就搭飛機過去吧。你還有槍嗎?」

「只有在印第安納拿到的那把席格—索爾。但是不能帶上飛機。」

「連放在託運行李裡頭都不行?」

「大概有規定不行,即使沒有規定,帶著槍也太容易引起注意了。哪個活寶看到你行李裡面有個槍的形狀,你就搞不完了。」

「你想開車嗎?我就先飛過去,拿了房間的鑰匙,你可以開著你那輛灰撲撲的小卡車上路。得梅因在這裡的北邊,對吧?」

「全國大部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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