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你很安全。」

「是嗎?」

「沒錯。」

「可是……」

「你聽我說,」他說,「我救了你的命,可不是為了要自己殺掉你的。你不必怕我。」

她看著他,想了想,點點頭。她比他剛開始以為的要老,三十來歲後段了。長得很漂亮,深色頭髮披在肩膀上。

「我不怕,」她說,「可是你是……」

「沒錯。」

「而你現在跑到新奧爾良來了。」

「只有今天。」

「然後……」

「然後我就要去別的地方了。」他聽到遠方有警笛響起,但是不曉得要開往哪裡,也聽不出是警車還是救護車。「我們不能待在這裡。」他說。

「對,當然不行。」

「我陪你走到你車上,」他說,「然後我就會離開你的人生,也離開你的城市。我不敢告訴你該怎麼做,但如果你可以忘掉你見過我……」

「恐怕很難。不過我不會說出去的,如果你的意思是這樣。」

他的意思的確就是這樣。

他們離開公園,沿著坎普街往前走。警笛聲——不管是警車或救護車的——在遠方逐漸消隱。最後她打破沉默,問他接下來要去哪裡,他還沒想到該怎麼回答,她就說:「不,不要告訴我。我連自己為什麼要問都不知道。」

「就算我願意,也沒法告訴你。」

「為什麼?啊,因為你也不知道。我猜想你得等到他們告訴你接下來要去哪裡。你在笑,我說了什麼很可笑嗎?」

他搖搖頭。「我是自己跑來這裡的,」他說,「沒有人告訴我接下來要做什麼。」

「我還以為你是陰謀集團的一分子。」

「我只是人家的卒子。」

「我不明白。」

「是啊,你怎麼可能明白呢?我都不確定該從何說起呢。你的車停在哪裡?」

「在我家車庫裡,」她說,「我心裡很煩,才會出來散步。我就住在那邊過去幾個街區。」

「喔。」

「你不必陪我走回家,真的。我沒事的。」她忽然爆笑起來。「我正打算說這個區很安全,也的確是,真的。你大概急著要……唔,要去做你要做的事,」

「應該是。」

「但其實沒有?」

「對。」他說。這是實話,他並不急著離開,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兩人陷入沉默,走過另外一棟有框架的兩層樓大房子,兩層樓都有陽台。有張搖椅,他心想,還有一杯冰紅茶,加上有個人可以講話。

他一時忍不住,脫口說了:「你沒有任何理由相信我,而且反正也不重要,但衣阿華那個人不是我殺的。」

她沒馬上接腔,他搞不懂自己幹嘛覺得非說不可。然後,她輕聲說:「我相信你。」

「你為什麼要相信我?」

「不曉得。為什麼你剛剛要跟那個人打架,殺了他,救了我一命?到處都有警察在找你。你為什麼要冒這個險?」

「我自己也不明白。從自我保護的立場來看,這麼做實在很蠢。我也明白,但是沒有用。我就是……做出本能反應了。」

「我很高興你這麼做了。」

「我也很高興。」

「是嗎?」

他沒回答她的問題,而是開口說了起來。「打從得梅因的那樁暗殺發生,打從我在看到自己的照片,我就一直在逃。開著車到處轉,睡在車裡,睡在便宜的汽車旅館裡,睡在電影院里。我唯一真正挂念的人已經死了,而我唯一珍惜的財產也沒了。我這輩子一向認為,事情到頭來總會解決,我總可以度過,多年來的確都是如此,但現在,感覺上好像整首歌已經快演奏到盡頭。早晚我會失手,或早晚警方會走運而抓到我。但唯一的好處是,那我就不必再逃了。」

他吸了口氣。「我不是有意說這些的,」他說,「不曉得怎麼會莫名其妙就說出來。」

「這有什麼差別呢?」她停下腳步,轉身面對他。「我說我相信你,相信你沒殺那個人。」

「我想我剛剛說不重要。指的不是你相信我,這點對我很重要,雖然我不明白為什麼。但無論我有沒有殺那個人,這點都不重要了。」

「當然很重要!如果他們陷害了一個無辜的人……」

「他們陷害我,沒錯。但如果說我無辜,那就太牽強了。」

「剛剛在公園的那個人。那不是你第一次殺人,對不對?」

「對。」

她點點頭。「你動手的時候,動作熟練得要命,」她說,「看起來就像是以前做過的。」

「我多年前離開了新奧爾良。這很少見,大部分在這裡長大的人都永遠不會離開。這個城市就是會讓人離不開。」

「這點我可以了解。」

「但是我得出去,」她說,「於是我離開了。然後卡特里娜颶風之後,半個城市的人都離開了,我卻回來了。我還真是做什麼都跟別人反方向。」

「是什麼讓你回來的?」

「我父親,他快死了。」

「我很遺憾。」

「他也很遺憾。他不想住進安樂病房。之前颶風期間他都不肯撤離了,他說要他現在離開這房子才見鬼呢。『我生在這個房子里,chere,所以我死在這裡也好得很。』其實他跟大部分人一樣,都是在醫院出生的,但我想他都已經被癌症折磨成這樣了,講話誇張一點也隨他了。我努力想過自己人生有什麼更重大的事情,要比照顧他、好讓他死在家裡更重要,但卻一件都想不出來。」

「你沒結婚。」

「現在沒了。你呢?」

他搖搖頭。「從來沒有。」

「我那段婚姻維持了一年半。沒生小孩。我唯一擁有的就是一份工作和一戶公寓,沒有一件是我放不下的。現在我每星期去當兩天代課老師,雇了個女人在我上課時來照顧老爸。我賺的錢其實跟雇她的錢差不多,不過可以讓心情轉變一下。」

Chere,他心想。是歌星嗎?或者是莎倫(Sharon)或雪莉(Sherry)或謝麗爾(Cheryl)的昵稱,諸如此類的?

反正也不重要。

「我家就在下一個街區。前頭種了高矮杜鵑的那一棟,那些杜鵑長過頭,都蓋住一樓的陽台了。應該修剪一下的,可是我實在不曉得該怎麼弄。」

「看起來很美。有點茂盛又狂野,但還是一樣美。」

「他的床放在一樓的起居室,這樣他就不必爬樓梯了,我也在一樓書房弄了張床,理由一樣。二樓全是空的,我都不記得多久沒人上去過了。」

「那麼棟大房子,只有你們兩個人?」

「今天晚上會有三個,」她說,「整個二樓都是你的。」

她去看她爸時,他在走廊等著。「老爸,我帶了個男人回來。」他聽到她說。

「唔,你真是個小壞蛋。」

「不是那麼回事,」她說,「你真是滿腦子歪主意。這位紳士是珀爾·奧拜恩的朋友,他正在找房子。他會住在樓上,如果狀況順利的話,他可能會租下靠前面那個房間。」

「那你就得更辛苦啦,chere。但是還多了些進賬哩。」

他覺得自己好像在偷聽,於是走遠些免得聽到。他正看著牆上一幅躍馬過籬的鑲框版畫時,她出來了,帶著他走進廚房。

她用咖啡機煮了一壺咖啡,倒在兩個大馬克杯里,放在餐桌上,外加一個糖缽和一小壺鮮奶油。他說他比較喜歡喝黑咖啡,她說她也是,然後把鮮奶油放回冰箱。他們邊喝咖啡邊說話,然後她說他一定餓了,堅持做了個三明治給他。

幾年前,他因為渴望有個說話的對象,便買了一個絨毛小狗的填充玩具帶在身邊一兩個星期,好對著它說話。那隻狗是個很好的傾聽者,從不插嘴,只是乖乖聽他說。但眼前這個女人的稱職程度,也絕對不遜於那隻絨毛小狗。他一直說,說到他們喝完了那壺咖啡,她又煮了第二壺,他沒反對,又繼續說了些。

凱勒說起他想改變外貌的事情,她說:「我原先還想不透那個袋子里裝了什麼呢。」他把裡頭的電動推剪和那一小包染髮劑給她看。那把電動推剪八成沒問題,她說,不過用來剪自己的頭髮大概很困難。至於那色染髮劑,她認為機會不大,它可以把灰發或白髮染成上頭說的淺褐色,但用在像他這麼深色的頭髮上,可能最後會讓頭髮偏向橙褐色。

而且你不可能真的把深色頭髮染成灰的,她告訴他。你能做的,比方是去參加化裝舞會或演戲時,就是把灰色顏料噴在頭髮上。不過水洗就能洗掉,所以你每次洗完頭都得再噴一次,或甚至淋了雨之後也得再噴。那還不如戴假髮,比較簡單也比較有用。

他說他也想過戴假髮,但是後來不考慮了。她也贊成,說戴假髮的總是一眼就看得出來。可是很難講,如果效果真不錯,你根本就不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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