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沒了,全沒了。

他也不是完全沒料到。他知道很有可能回家時會發現郵票不見了,被某個訪客拿走了。警察很可能會沒收那些郵票,但他覺得更可能是艾爾,或者他派來的手下,看到了那些集郵冊,對收藏品的市場略有所知,知道這些郵票的價值。不論是誰拿走的,他如果能賣到原來購買價格的十分之一,就算走運了。但即使如此,拿走的人可能還是認為值得冒著脫腸的危險,把這十本大冊子搬出去,找個肯撿便宜而不追究來源的郵票商買下。

如果上述的狀況發生,那他就永遠失去這些郵票了。而如果是警察拿走,也還是一樣,他也永遠拿不回來。接下來二十年,這批郵票收藏可能會放在某個證物櫃里,遭受熱氣、潮濕、害蟲和空氣污染的摧殘。就算真有奇蹟發生,比方得梅因的某個人受不了而自首供出一切,包括他們當初陷害了凱勒——儘管其實他知道永遠不會也不能——這批收藏也不可能回到凱勒手上,他知道自己再也看不到這些郵票了。

那些郵票沒了。嗯,好吧。桃兒也沒了。這就是完全意想不到的了,他一直以為桃兒這個朋友會陪著他一輩子。所以桃兒的死令他震驚又難過,到現在還是很難過,而且很可能還會難過很久。但對於她的死,他的反應並不是崩潰而蜷縮成一團。他會繼續過日子,因為你向來就是這樣,眼前也必須這樣。你得往前走。

那些郵票不像人命,但絕對是很大的損失,儘管事前已經預料到這個可能,那種衝擊性也絲毫未減。但反正郵票已經沒了,就這樣,結束了。他不打算去設法找回那些郵票,就像他也不會去設法讓桃兒復活。桃兒死了,說到底,死了就是死了。

現在怎麼辦?

他的電腦也沒了。警方一定會毫不猶豫就拿走,眼前可能就有些技師在研究他的硬碟,想方設法挖出其實並不存在的信息。那是蘋果筆記本電腦,迅速而敏感,很容易操作,但據他所能想到的,裡頭沒有任何他有罪的證據。他如果還想要那台電腦,只要花錢再買一部就行了。

他的電話錄音機被砸成碎片散落在地板上,難怪他之前打電話回來,都沒進入電話答錄系統。他很好奇這台錄音機是得罪了誰。或許某個人想偷,然後又決定不值得費這個力氣,於是火大就抓起來往牆上砸。好吧,那又怎樣?他不必換新,因為他沒電話讓錄音機接了,也不會有人要留話給他。

地板上不光是只有錄音機而已,他的訪客搜過他的抽屜和櫥櫃,好幾個衣櫃抽屜里的東西都被倒出來了,但照他看來,他的衣服全都還在。他挑了幾件襯衫和一些襪子、內褲,又拿了一雙鞋子,以便接下來跑路時可以派上用場。現在呢,他心想,無論有沒有郵票,他終於找到機會,用上那個該死的旅行袋了,於是他去找放袋子的那個柜子,結果那旅行袋居然不見了。

啊,當然了,他心想。那些混蛋需要找個東西來裝集郵冊,他們事先不會曉得要帶來,因為他們是來了才看到有那些集郵冊的。所以他們就在屋裡找,找到了那個旅行袋。

反正那個袋子也太大。他打算帶走的東西,找個購物袋就夠裝了。

他放下購物袋,在廚房的工具抽屜里找到一把小螺絲起子,用來打開卧室牆上那片開關面板。很多年前,凱勒還沒搬進這戶公寓時,天花板上應該有盞固定的電燈,不過前任房客整修時移走了。那個電燈開關的面板還在,但完全沒用,剛搬進來時,凱勒老是忘記,沒事就去按那個開關。

後來他買下這戶公寓,成為屋主而非房客,就覺得為了這樁大事,好像應該裝修一下家裡,於是他就拆下那個開關面板,打算在裡頭的空隙塞點鋼絲絨,填點泥料,然後漆成跟旁邊牆壁同樣的顏色。但他一打開來,就發現裡頭是個絕佳的藏密處,從此他就把救急的現金藏在這裡。

錢還在裡頭,總共一千兩百多元。他裝回面板,不明白自己幹嘛還浪費時間裝回去。這戶公寓他再也不會回來了。

他沒再浪費更多時間把抽屜裝回去,或整理那些訪客留下的混亂。他也沒擦掉自己的指紋。這是他的公寓,他住在這裡好多年了,他的指紋到處都是,何況擦不擦有什麼差別?做任何事有什麼差別?

凱勒到樓下大廳時,尼爾正站在大門左邊的人行道上,兩手握在背後,眼睛盯著對街那棟大樓的七樓。凱勒跟著看過去,發現唯一亮著燈的幾扇窗戶都拉下了遮光簾,所以很難猜想那邊有什麼能讓這位門房這麼感興趣。然後凱勒判定他的重點不是要看什麼,而是刻意不想看什麼,也就是說,他不想看到凱勒。

是啊,警察先生,我始終沒看到那個人。

尼爾的姿態並不打算跟他交談,於是凱勒不發一語走過他身邊,一手提著購物袋,感覺到那把席格—索爾自動手槍抵著他的後腰。他走到轉角,戴上他的荷馬·辛普森帽子,然後就此永遠從尼爾的視野中消失。

到了下一個街區,他停了一下,看著一輛拖吊車的兩個工作人員正準備要拖走那輛林肯豪華型轎車。那輛車再也沒有外交車牌,也沒有任何車牌,於是立刻顯得停靠得太過外側,而且正擋住了消防栓,完全就是拖吊的頭號候選車,很快就會被送到拖弔場去。

這幅畫面讓凱勒毫無道理地樂上半天。他知道有一個德文詞Schadenfreude(幸災樂禍)是用來形容他此刻的感覺,這表示看到別人的痛苦所引發的快樂,凱勒知道這絕對不是什麼高貴的情感。

但他發現自己滿面笑容回到他車上,可是才幾分鐘前,他似乎認定自己這輩子再也笑不出來了。他只能判定,幸災樂禍至少比悶悶不樂要好。

曼哈頓對外的橋樑和隧道只有進城時要收費。進城要交六塊錢,離城免費。這麼一來,要僱用的收費員就省了一半,但凱勒老覺得這個設計另有一個合理的原因。在拜訪過這個萬惡大城之後,有多少觀光客還能剩下足夠的錢去付買路財?

對他而言,這表示少了一個人有機會看他的臉。他走林肯隧道,到了另一端的新澤西州,一碰到適當的地方,他就停下來拆了前後那兩面外交車牌,否則出了紐約後,恐怕會引來他不想要的注意。他不覺得往後還能用上這兩面車牌,但就這麼丟了好像有點浪費,於是他就放在後行李廂里的備胎旁邊。

他不知道那輛林肯轎車的車主還能不能再找回他的車,也不曉得這輛車的失蹤會不會引發國際事件。或許到時候報上會登吧。

一開始他漫無目的地開著車,最後他終於自問要開到哪裡,而腦中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他前一夜在賓州住過的那家印度人開的汽車旅館。「我又來了。」他會說,然後那名暗色皮膚、穿著像教會中學制服的苗條女孩會像前一夜那樣,毫無興趣地替他辦理登記。但他還能不能找到那家旅館?他只記得是在八十號公路附近,等碰到了那附近的交流道,他可能認得出來,但——

但這不是個好主意,他懂了。

他會想再回去,是因為那種熟悉感。他在那邊住過一次,平安無事,於是就讓他覺得那裡很安全。但如果他離開後,那個原先對他毫不留意的女孩又看到那張無所不在的通緝犯照片,又假設她忽然有點印象,不過只是很模糊的一點點警覺。她不會費事去打電話報警,畢竟這位住客已經退房離開了,她會覺得可能只是自己異想天開,以為那住客和照片上的人很像。她可能會跟爸媽提起,但也就僅止於此了。

除非他豬頭到再度送上門去,這回給那女孩機會好好端詳他,證實她的猜疑沒錯。而且她可能會露出認出他的表情,儘管傳說中亞洲人的表情總是神秘難測,反正這麼一來,他就得做點什麼。或許她不會露出任何錶情,只是幫他登記,祝他晚安,然後一等他走出登記的辦公室,就抓起電話報警。

此外,現在快凌晨兩點了,他至少還得開四個小時才能到那個汽車旅館。的確有些人是開一整夜車,天亮時才去投宿,但這種人不多,因為一般汽車旅館的退房時間是中午以前。所以早上六七點才去投宿的人,就會招來特別多的注意,通常旅館職員還會花時間解釋退房時間,否則必須再付一晚的房錢,而且——

算了。這不是個好主意,就算本來是好主意,現在也不可能了,而且這家旅館唯一的優點,也就是熟悉感,其實也沒那麼有吸引力。

他是不是應該開始留意路邊的旅館,看到不錯的就去住?現在很晚了,而且他忙了一天下來很累了,如果能好好睡一覺,他的思緒可能會比較清楚。

不過,他現在還是離紐約很近。稍早他往東開時,愈接近紐約,他就覺得愈安全。但現在紐約感覺上好危險,他覺得離那裡愈遠,他才能覺得愈安全。

他該吃點東西,還是喝杯咖啡?

自從在戲院里吃過爆玉米花之後,他就沒再進食過了,但他並不餓,也不那麼想喝咖啡。而且,儘管他很累又神經緊繃,卻也不困。

前方有個休息區,他開過去停下車。裡頭的那棟小屋子已經上鎖下班了,但整塊地方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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