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凱勒在紐約時,每天早上買的報紙都有四大摞,但《紐約時報》發行到紐約大都會以外鄰近地區的版本,則是只有兩大摞。頭版有一篇有關州長暗殺的報道,主要在談因此衍生的政治後果;另一篇則是有關追查兇手的後續報道,幾個調查方向似乎都逐漸停擺,截至目前都沒有任何結果。沒有任何關於米勒·瑞姆森的報道,凱勒也不覺得意外;即使屍體被發現了(雖然現在還不太可能),印第安納州以外的人也不會感興趣,除非他在鏡子上用口紅寫著:趕緊來抓我,免得我殺掉更多州長。

他差點漏看了真正重要的那則報道。

他正在看第二摞的第三版。「縱火,白原市火災查為謀殺」,標題如此宣稱,吸引他注意的是白原市。如果標題沒那麼精確,而是泛稱威徹斯特郡的話,他可能就會掠過了,但他去過白原市無數次,一開始是去見老頭,後來就是去見桃兒了。他會去紐約市的大中央總站搭火車,然後從白原市火車站搭計程車到湯頓廣場那棟大大的老房子,坐在圍起的前廊或舒適的廚房裡喝冰紅茶。於是他就閱讀了那篇白原市火災的報道,很快就知道他再也不會去那兒了,因為那裡再也沒有那棟大宅、沒有前廊、沒有廚房,也沒有桃兒了。

顯然昨天的報紙曾經報道過這個事件,而凱勒當然沒看過。但報紙上說,之前——他猜想是星期一,不過也可能是星期天,報上沒寫得那麼清楚——一場火災在清晨時分發生,消防人員趕到時,火勢早已肆虐得無法控制,將那棟百年老宅完全燒毀。

起火點是在廚房,獨居屋主焦黑的屍體也是在此被發現,鄰居確認死者身份為桃樂希雅·哈伯森(Dorothea Harbison)。調查人員立即懷疑是縱火,將猛烈的火勢歸因於整棟房子到處都有大量的助燃劑。一開始似乎有可能是哈伯森女士自己放的火,鄰居描述她安靜而孤僻,認為她最近幾個月顯露出憂鬱症的徵兆。

不管是哪些鄰居說的,凱勒很想反駁他們。孤僻?她受不了笨蛋,也不想跟其他人分享她的個人私事,並不表示她就是那種養貓的怪女人,長年身上都穿著同一套法蘭絨睡衣穿到破掉。憂鬱症的徵兆?什麼憂鬱症的徵兆?她沒到處笑給大家看,但他從不認為她會憂鬱,而且她的自殺傾向低得就像《歡樂滿人間》的女主角瑪麗·波賓絲(Mary Poppins)。

但後來證明不可能是自殺,那篇報道繼續寫道,因為驗屍後發現頭部中了兩發子彈,兇器是一種小口徑的手槍。兩個傷口顯示不可能是自殺——真的,凱勒心想——現場也找不到兇槍,因此調查人員分析,死者是被射殺身亡,然後兇手縱火以掩飾罪行。

「可是沒用的,不是嗎?」凱勒說出聲,「操他媽的白痴。」

他逼著自己把報道看完。根據《紐約時報》的報道,謀殺動機不明,然而警方不排除搶劫的可能。一名不願具名的警方消息來源稱,已故的裘塞佩·拉戈(Giuseppe Ragone),又名「惡龍喬」(Joethe Dragon),當年在離開黑幫後的退休生活,便是由桃樂希雅·哈伯森長年陪伴照顧的。

據凱勒所知,除了那些小報之外,沒人喊過老頭「惡龍喬」。有些人背後談到他會說是「布頭喬伊」(Js),或是「收布頭的」(Ragman)。一方面因為他姓氏的諧音,另一方面是他有回介入一樁當地成衣區的毒品走私案。凱勒本人則是無論想到或提到,都向來只稱他是「老頭」。

而且老頭從沒退休。他死前放棄了許多興趣,但還是繼續當中介人接差事,然後派凱勒出去處理,一直到咽氣為止。

「身為惡龍喬同住的夥伴和親信,」那個未具名的消息來源說,「哈伯森女士應該知道許多組織犯罪的信息。或許有人擔心她會說出去。拉戈已經過世很久了,但不是有句俗話說過嗎?這種事遲早都會得到報應的。」

凱勒覺得無論做什麼也於事無補,但他就是忍不住。他找了個公用電話投下硬幣,撥了桃兒家的電話。

枯——嗚噫……

這個電話已經停止使用了。好吧,這是真的了,不是嗎?一棟房子都徹底燒毀,電話自然就不能用了。

他取回退出的兩毛五硬幣,用來撥回自己家裡,半期待會聽到同樣的枯——嗚噫聲和同樣的電話公司錄音,告訴他電話已停用。他的錄音機出門前設定過,有留話便響兩聲後轉入錄音機,沒有留話便是響四聲。所以他從外面打電話回去,如果沒有留言可聽,便可以省下電話費。電話響到第三聲時,他有點驚訝,他以為離家這麼久,應該會有留話的,結果更驚訝的是,電話繼續響了第四聲、第五聲、第六聲,如果他不掛斷的話,大概還會永遠響下去。

怎麼會這樣?他家的電話沒有插撥功能,所以不可能是錄音機正在錄別的留言。如果是這樣,他打回去只會打不通。

他搞不懂自己幹嘛還要拿回那些退出來的兩毛五硬幣。他還能打給誰?

結束了,現在他明白了。這就是他一直不肯明白、避免去面對的那個小小思緒。他本來妄想等他回到自家公寓,就會一切完美無缺,這個白日夢一路支撐著他從衣阿華回到紐約,現在顯然是不可能了,他簡直不明白自己之前怎麼會糊塗地沉醉其中,還以為這是真理。

不知怎的,他一直把紐約視為避風港,安全且神聖不可侵犯。多年來,他一直規定自己絕對不接紐約市的差事,儘管有兩回他不得不破例,但大部分時候,他都遵守這個原則。全國其他各地才是他工作的地方,而他也的確跑了許多地方。紐約則是他的家,是他工作完畢後歸來的地方。

但紐約畢竟是美國的一部分,不論有多少本地或外地人不作此想。紐約人看同樣的電視新聞,閱讀同樣的報紙。他們或許比大部分人更不愛管閑事,而且一個公寓住客喊不出同一棟樓里其他人的名字,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但這並不表示紐約人對周遭的一切盲目無知。

他的照片已經登上了所有電視台和每份報紙,可能只有《林氏郵票新聞》除外(而且說不定還是會登,如果詹姆斯·麥丘想通當初跟他買那些重印版瑞典郵票的人是誰的話)。有多少人跟凱勒住在同一個街區或隔壁街區?有多少同一棟的住戶認得他?曾在那家熟食店或健身遇到他?或者是在他幾分鐘之前曾理想化的那種低調生活中的任何場所?

那種日子,他再也回不去了。

他又看了一遍報紙,這回更仔細了,在一篇早先略讀過的報道中,凱勒發現至少有一個他的鄰居注意到,他很像照片里的那名逃犯。由於對於這名逃犯的敘述並不一致,記者暗示說,有一名住在海龜灣的不明人士引起警方的注意,「只因為他顯然職業不明,而且常常出城」。而凱勒的公寓,就在海龜灣那一帶。

這就足以讓警方拿著搜索票去他家了。他們會在他公寓搜出什麼可能暗示他有罪的東西嗎?

他想不出會有什麼。他們會發現他的筆記本電腦,會翻遍他的硬碟,但他剛買電腦時,就知道電子郵件的壽命超過鈾元素的兩倍,在網路上傳送的兩句話所留下的痕迹,可能直到寄件人死掉都不會消失。他和桃兒從不寄電子郵件給對方,也發誓將來絕對不會。

好吧,現在要遵守這個承諾就很容易了,不是嗎?

他的電腦用途,大部分與他的嗜好——寫信給郵票商,上網搜尋數據,在易趣網買郵票,參加網路拍賣競標——有關。他去得梅因之前查過航空公司網站,但沒在網路上買機票,因為他打算用霍頓·布蘭肯希普的名字搭飛機。所以他是打電話訂機票的,他的電腦上不會有任何記錄。

警方可以查出他上過什麼網站,什麼時候上過嗎?他不確定,但猜想那個最高指導原則——只要是科技方面的東西,任何人有可能辦到任何事——大概可以適用。有一件事他很確定警方辦得到,那就是查出他的電話通話記錄,得知布蘭肯希普飛到得梅因的一兩天前,曾打電話給航空公司。但反正到現在,這點也無所謂了,其實是一切都無所謂了,因為警方終於注意到他,這樣就夠了。他過去的人生一向遠離聚光燈下,現在他躲不掉了,過去的人生結束了。

約翰·保羅·凱勒(John Paul Keller)結束了。如果他還能活著(雖然似乎希望不大),他就得離開紐約,而且要改名換姓了。他不會懷念約翰·保羅這兩個名,因為很少用到,別人也不這麼喊他,從小几乎人人都喊他凱勒。他就是凱勒,而且有時他簽名要用縮寫時,他都覺得他簽的JPK代表的是Just Plain Keller(就只是凱勒)。

他再也不能當凱勒了。凱勒結束了、活夠了——想到這一點,他明白凱勒一生中的所有事物都沒了,所以這個姓消失又有什麼差別呢?

比方他的錢就沒了。上回桃兒跟他報告時,他還有超過兩百五十萬元投資在股票和債券上,全都是在一個「美國交易」(Ameritrade)網路賬戶的名下,由桃兒開戶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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