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槍的衝擊力把那人往後撂倒,帶翻了椅子,一起摔在地上,落地前帽子也飛掉了。凱勒繞到櫃檯後面檢查,但只是走個形式而已。兩顆子彈都命中左胸,至少有一顆命中心臟,一切就這麼簡單。

凱勒耳里還有槍聲造成的耳鳴,轉輪手槍的後坐力也讓他手有點痛。他直起身,看了窗外一眼。一個加油泵旁有輛車,他還慌張了一兩秒鐘,才想到那是他自己的車,就停在原來的地方。

那名死去的男子手上仍握著槍,彎起的食指扶在扳機上,凱勒聽說過一些故事,有的人死掉許久之後還會開槍,因為屍僵造成扳機上的手指變得更彎。他不確定真有這種事發生,說不定是他小時候在漫畫上看到的情節,但反正他想要那把槍。那是一把席格—索爾(SIG Sauer)自動手槍,彈匣里裝滿了十五發子彈,他自己的轉輪手槍則只剩下兩顆子彈,而且才剛在一起兇殺案中使用過。那把席格手槍威力不像外觀看起來那麼巨大。如果有一把槍指著你,你就會覺得它其大無比,但其實它只比那把轉輪手槍稍微大一點又重一點。他把席格手槍插在後腰試試,感覺沒問題,於是他決定就帶走這把了。

他擦掉那把轉輪手槍上的指紋,放在那個死人手裡,讓他依然溫熱的手握住槍柄,食指穿進扳機護弓。大概沒什麼人會相信這老傢伙朝自己心臟開了兩槍,但把槍塞在他手裡好像不錯,而且至少會造成別人錯覺。

接下來他想找收款機,結果沒看到。櫃檯上有個「加西亞與維加」牌雪茄的木盒,結果那傢伙就把現金和信用卡存根收在裡頭。現金除了兩張十元之外,全都是五元和一元的鈔票。凱勒心想,難怪他剛剛朝那張二十元鈔票看那麼認真又看那麼久。這大概是他一整個月第一次收到二十元鈔票。

他不太想碰那個死人,但也不會太神經過敏,於是他從那傢伙的迷彩牛仔褲右後方的口袋拿出一個皮夾,上頭有設計的壓印圖案。皮夾很舊,凱勒簡直無法辨認那是什麼圖案。他看得出來是某種徽飾,而且很眼熟,但他講不出是什麼。

他在皮夾裡面找到了一張卡片,上頭有同樣的紋飾,卡片的主人是米勒·L·瑞姆森,全國步槍協會的會員。槍不會殺人,凱勒心想。伸出你那個斷掉的鼻子亂管閑事,這才會害死人。

瑞姆森的印第安納州駕照上也有他的中間名,結果縮寫L代表的是劉易斯(Lewis)。上頭有他的出生年月日,凱勒算了一下,發現他七十三歲,而且如果他剛剛沒決定要當個好公民的話,到了十月就七十四歲了。皮夾里還有社會保險卡和醫療保險卡,外加兩張非常舊的小孩照片,朝著學校的攝影師笑得燦爛。到現在,這兩個小孩可能已經有自己的子女了,但反正瑞姆森沒有其他小孩的照片。

皮夾里也有現金,兩張五十元和一疊二十元,加起來總共三百出頭。另外還有兩張信用卡,兩張的姓名都是米勒·L·瑞姆森,不過那張花旗銀行的維薩卡已經過期了。另一張是第一資本金融公司發的萬事達卡,離到期日還有一年半多。

他把鈔票和沒過期的信用卡放進口袋,擦過他碰觸過的一切,放回瑞姆森的皮夾里,然後再把皮夾放回他口袋。他又打開雪茄盒,猶豫了一下,然後把那些小額鈔票都拿走。

他覺得有個什麼,剛剛眼角瞥到了,然後又轉頭過去看,這次看到了——在天花板上,兩面牆的夾角處——一架監視攝影機,誰想得到像瑞姆森這種破爛的加油站里,居然會裝了這玩意兒?但現在到處都有監視攝影機,等警察發現屍體,他們就會去檢查攝影機,他可不能讓這種事情發生。

他拿了一張椅子站在上面,幾分鐘後搖著頭下來。那個攝影機是裝在那兒沒錯,但裡頭沒有錄像帶或膠片或電池,上頭也沒接著電線。那是冒牌攝影機,讓外人以為店裡有防盜設施。根本就像稻草人。凱勒把上頭的指紋擦乾淨,然後放回原處。

那個小販賣區里的商品不多,大部分都是汽車零件或各種配件。有幾罐機油、幾根雨刷、一些引擎添加劑。他抓了兩根六英尺長的彈性繩索,覺得可能派得上用場,不過想不出會是什麼。瑞姆森的店裡還有各式各樣的小食品,幾包洋芋片和牛肉乾,還有花生醬夾心餅乾,他覺得可能也有用,不過還是決定算了。所有小食品看起來都好像從卡特總統任期時就已經在這裡了。他一樣都沒拿。

店裡有扇門通到浴室,裡頭一如預期的髒亂。他趕緊關上,又打開另一扇門,裡頭是一個十英尺寬、十二英尺長的房間,顯然是瑞姆森的起居室。房裡放了一疊雜誌,全都是有關槍支、打獵和釣魚的,還有三本安·蘭德(Ayn Rand)的精裝本小說;然後,最令人尷尬的是,在瑞姆森那張擺著兩個枕頭的床上,其中一個枕上有個充氣娃娃,還戴了橡皮面具。那張臉看起來有點熟悉,凱勒好一會兒才明白,應該是仿造保守派政治評論家安·庫爾特(Ann Coulter)的臉。凱勒覺得這真是他畢生見過最可悲的一幕了。

還有別的事情困擾他,他花了一分鐘才明白是什麼。不是他殺死這個人的事實——他殺過不少人,沒有一個有令人信服的理由。這個傢伙是自找的,但其他凱勒解決掉的男人和女人可就不見得了。以前他常用一個心理體操的方法,以消除一樁殺人的記憶,但他不必用在瑞姆森身上,因為他一點也不覺得不安。

困擾他的是,他做了一件以前從沒做過的事:劫奪死者財物。

凱勒以前從不明白劫奪死人有什麼罪大惡極,比方說,比起洗劫活人。一旦你死了,你怎麼可能在乎你手腕上的表或手指上的戒指會怎樣。就像那首歌說的,裹屍布上沒有口袋,而且一般常識都知道,這些身外之物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所以為什麼不能劫走死人的東西?那又不是超級噁心的戀屍癖,只不過是把主人已經用不著的東西拿來加以利用而已。

但顯然,這還是竊占,因為死人可能有後代,所以你是竊佔了他繼承人的財物。他聽說有人聲稱自己連爐子都會偷,但絕對不會去翻死人的口袋。凱勒以前不懂,但現在他想了想,覺得都是社會為這件事加諸了不必要的禁忌,要不是竊占死人財物這麼罪大惡極的話,那每個人都會做了。

所以他心驚了一下,不過一旦有機會理清自己的思緒,他就不再感覺不安了。而且他沒拿走手錶或戒指,沒有任何私人物品。只有一些現金和一張信用卡罷了,兩件都是他迫切需要的。

到了外頭,他走向自己的車,動手加油,而且加了不止二十元。那輛Sentra撐著四個輪胎,灌得飽飽的,像個大胖子吃了一頓大餐後往後靠坐著。

瑞姆森的那張公告牌還掛在加油泵上,建議用現金或信用卡的顧客在加油前一律要先付錢。凱勒把那張牌子拿掉,自己去櫃檯寫了一張取代,用看起來很可能是瑞姆森用過的同一支馬克筆。「家有急事暫不營業,請自行加油,稍後再付款給我。」他其實很懷疑任何熟識瑞姆森的人會相信他對別人如此信任,但既然可以免費加滿汽油,誰會去爭辯呢?他們會自己動手加油,他猜想,然後其中某些可能事後還會想付錢。

回到屋裡,他把窗子上那個「營業中」的牌子翻過來變成「休息中」。他關掉屋裡所有燈,到櫃檯後挪動屍體,移到外頭看不到的地方,接著他走向那扇打開的門,按下了關門後會鎖上的鎖,跨出門檻。然後他停在那兒,一腳在內、一腳在外,因為他簡直能聽到米勒·瑞姆森的聲音,叫他站住。

站在那兒別動,小子。你以為你可以就這麼跑掉嗎?

他不想回到櫃檯後,但他知道自己非回去不可。他不是已經確定自己並不神經過敏了嗎?那何必現在又要卻步了呢?

他鼓起勇氣,伸手去拿那頂荷馬·辛普森的帽子。他不必從瑞姆森的頭上拿下來,因為帽子早已經掉到地上,所以他只要撿起來就行,其實也沒那麼困難,接下來要把帽子放在自己頭上,這就沒那麼容易了。

回到車上,他看了一下自己在後視鏡里的模樣。感覺那頂帽子很有幫助。調整帶有點松,他注意到瑞姆森的頭蠻大的,於是他收緊了一格調整帶,這樣就好一些了。然後他壓低帽檐,多遮住一點前額,這樣又更好一些。

他後腰裡插著一把死人的手槍,口袋裡有死人的錢和信用卡,油箱里裝滿了死人的汽油。現在他頭上戴著一頂死人的帽子。

從各方面來說,這真是個詭異的發展。但現在看起來,感覺上他似乎終於有希望撐回紐約了。

這家溫迪漢堡店的免下車點餐窗口比漢堡王的那個更沒威脅性。他點了兩個漢堡和一份蔬菜色拉,往前開了幾英里後,在車上吃掉。他一路開出印第安納州,接著穿越俄亥俄州,進入西維吉尼亞州幾英里後,又越過另一道州界,進入賓州,才不得不停下來加油。他挑了一個大卡車休息站,停在一個自助加油區,用瑞姆森的信用卡加油。

加油加到一半,他發現另一個車主充滿興趣地望著他,他不知道該怎麼辦。這個休息站里到處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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