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第三次應該就會走運了。

他判定,如果想要找輛車,而且是那種沒人會很快回來取車的地方,就是得梅因國際機場的長期停車場。同時這裡也是他所能想到的最佳棄車地點,不論誰發現了這輛車,都會猜想他設法溜過了警方的天羅地網,搭上飛機離開了。

而且在這個時段,很適合開著車在長期停車場里打轉。機場里還有飛機起降,所以停車場裡面還有其他人車,免得他一個人在裡頭會招來疑心。因高峰時間已過,所以他挑上的車,就比較不會碰上車主剛好回來取車。

他想找的,是跟他同樣款的車。他不必發動那輛車子,因為他並不打算開走,只是要進車裡而已。他用小刀大概可以把車子鎖挑開,如果挑不開,也可以打破車窗。但或許還有更好的辦法。

他開著車駛近一輛又一輛停在這裡的日產Sentra車,把他的遙控器對準車子的尾端,按下後行李廂開鎖鈕。結果試了三次都沒成功。他不認為每輛日產Sentra都會對同樣的遙控器有反應,但因為遙控器的頻率有限,所以他只要多試幾輛,應該早晚會交上好運。

只不過他的時間不多。最後就算他時間沒用光,停車場里的Sentra也會試光。再一輛吧,他告訴自己,希望第四次能交上好運,然後駛近第四輛車,停下,把鑰匙從啟動器里拔出來,又插回去,好把車窗打開,接著又拔出鑰匙——般人都會想到要先搖下車窗,或者前一次試過就不搖上的,不是嗎?——將遙控器對準另一輛車的後行李廂,按下開鎖鈕不鬆手,因為後行李廂不會立刻打開,你得對準後行李廂按住鈕幾秒鐘,可是反正也沒差別,因為根本不會有用……

但這次有用了。

現在他得趕快行動。首先就是打開他自己的後行李廂(去按車內儀錶板上的鈕,免得操作遙控器很浪費時間)。新的那輛Sentra的後行李廂裡面塞得半滿,他沒留意裡頭是些什麼,就開始把所有東西搬進他那輛車子的後行李廂,和他原來的黑色旅行箱做伴,只有備胎沒搬。

他用一塊破布擦一下清空的後行李廂,然後關上兩輛車的後行李廂,用遙控器打開車門。遙控器既然可以打開後行李廂,所以看到車門也打開時,他並不感到意外,但他還是鬆了一口氣,因為他簡直不敢再期望能有什麼事不出錯了。

他清空了置物匣,擦了一下,然後把原先在自己車上的赫茲租車公司資料夾和汽車操作手冊放進去。新車的車門儲物袋裡有地圖,一份是衣阿華州,另一份比較想不到的是俄勒岡州的,他拿了這兩份地圖,另外還拿了車子地板上兩張沒中獎的樂透彩券,以及后座上的一張超市收據。把車內清空之後,他把自己有可能留下指紋的表面擦乾淨,不是要擦掉自己的——他已經很小心沒留下任何指紋——而是要除掉車主所留下比較明顯的痕迹。

他進入這個長期停車場時,領到了一張停車券,當時他塞在胸部口袋裡。但另一輛Sentra的車主則是夾在遮陽板底下,以防止自己搞丟。凱勒原先根本沒多想,當場就把兩張停車券調換。

但他付得起嗎?如果他用自己的停車券離開,只要付最低費用兩元就行。但要是另一個傢伙把車子停在這裡一兩個星期了,停車費可能就會耗掉他所剩不多的現金了。

他檢查了一下,停車券上蓋了時間和日期的戳印。結果停車時間還不到二十四小時,所以頂多只要再多付五元,他決得值得。他原來的停車券還是夾在遮陽板下,新的則放進自己口袋裡。

然後他又在新車裡加入了幾樣自己的東西。比薩盒(剩下的兩片他取出來,放在自己車上的乘客座,因為他的下一頓還沒有著落)放在乘客座上。手機的碎片則放在後行李廂內。他想像著一堆聯邦調查局的男女探員累得半死把手機拼合起來的畫面,心中一股惡意的滿足感油然而生。原先裝著手機碎片的空可樂杯,則扔在后座的地板上。

還剩什麼呢?

晤,他還沒抽出時間來做最重要的事情。但這兩輛車原先停靠得不夠近,要進行下一個步驟前,他最好把自己的車挪得近一點。他發動車子,找了個地方停好,用他的瑞士刀拆掉前後的車牌,剛好有一輛車經過,他連忙蹲在陰影里,然後他拿著兩塊車牌到另一輛車那邊。他調換了車牌,回到自己那輛車,把新車牌裝上,然後上車開走,一邊想著自己是不是忘了什麼。

一件都想不出來。

這招行得通嗎?

唔,他覺得似乎值得試試看。總之可以拖延一下。他離開那個長期停車場之時,就不再置身於一輛警方有興趣的車子。好吧,警方對車子本身還是會有興趣,他開的還是同一輛車,但警方不會曉得,因為上頭已經裝上了不同的車牌了。

他可以跟任何一輛車調換車牌。不必是跟自己同一個車廠或款式,也不必是停在機場停車場里的車。但隨便調換的話,一旦車主發現車牌不一樣,或是車子被交通警察攔下,這招就保護不了他了。只要這樣的情況發生,警方就會改找新的車牌號碼,他就又得設法躲開警察了。

但如果眼前這招奏效,他就會有一些喘息的空間。因為他不光是提供了警方舊車牌,還提供了一整輛車讓他們忙。他們會發現那輛車,置物匣里放著他的租車文件。他們會發現那個砸碎的手機,八成還會從那個比薩盒上採到指紋,於是他們會得到什麼結論?認為他換了車?認為他調換了車牌、但還是開著原來的車?

不,警方几乎一定會假設:他到機場是因為要搭飛機。而且他們一定會辛苦查半天,最後不確定他有沒有設法通過安全檢查而上了飛機。

最後,當然,那輛Sentra的真正車主會回來取車。但他找不到車子,因為早就被警方拖走了,而且很可能把整輛車拆得只剩底盤,要拼湊回去的難度大概就跟拼湊那部手機一樣。

所以這位車主會怎麼做?找遍整個停車場之後,很可能咒罵個不停,他會怎麼辦?

他最可能做的,就是報警說車子失竊。然後警方會把這輛車加入全國失竊車輛名單,但名單上還有其他幾千輛。這表示全國各地的警察都會找這輛車,但不表示他們會找得很認真。如果他出了車禍,如果他因為超速被攔下,警察就會聯機輸入他的車牌號碼,查出是被竊車輛。但如果他不超速、規規矩矩開車,沒有人會多看他第二眼。

不過他倒是不如早些指點警方,去找到那輛Sentra。車主大概要至少一兩天後才會回來,但這不是他想指點警方的唯一理由。一旦警方找到這輛車,隨之把追查重點轉入機場航站樓,他們就會通報各方停止找這輛車,以及所有的日產Sentra,包括他在開的這輛,這樣他就比較不會引來不必要的注意。

所以他該打電話報警嗎?

警方的911專線都會顯示來電者電話號碼,也就立刻會曉得他是從哪個公用電話打的。如果警方巡邏車趕過來想追問,他也早就走了。但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呢?

這個電台有個免付費號碼,之前他在廣播里已經反覆聽過幾百次,因此都背得起來了。他來到一條購物街,夜裡店家全都關了,然後在角落挑了個公用電話。一個典型廣播員的男性嗓音接了電話說:「WHO,中部衣阿華的新聞領袖與意見領袖,這裡是節目現場。」凱勒吸了口氣說:「嘿,那輛大家都在找的車,如果我通報的話有賞金嗎?因為我剛剛在機場外頭看到那輛車了。」

「你應該把廣播頻道固定在740的,」那傢伙說,「警方已經找到了那輛車,我們整整五分鐘前就播出過了。老兄,你錯過啦。」

他說:「所以我拿得到錢嗎?」電話被掛斷前,他聽到一陣短暫的爆笑聲。

「我猜想那就是拿不到了。」他對著電話說出聲。然後回到車上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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