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隔著兩排車,一名三十來歲的男子從越野休旅車裡鑽出來,用遙控器鎖上車,兩手插進防風夾克的口袋,穿過柏油路地面,走向購物中心的入口之一。凱勒覺得他看起來並沒有賊相,應該是因為沒有什麼事情會讓他覺得要鬼鬼祟祟。他比凱勒年輕,肚子比凱勒大一點,棒球帽底下的頭髮比較長也比較淡。照凱勒來看,他們唯一的相似之處,就是都穿著防風夾克。

凱勒看著他走進購物中心不見了。接著又去觀察別人,先是一個推著購物車的女人,然後是一個小鬼,他的工作就是在停車場裡面逛,把顧客留下的空購物車收回去。

凱勒很好奇這種工作的酬勞如何。他猜想是最低薪資吧。這種工作賺的錢並不多,又沒什麼名望,也不會有什麼晉陞的機會。不過其中還是有好處。你最後落得的下場,不太可能是自己的照片登上全國電視網,同時全世界每個警察都在追捕你。

或許這是他的錯,多年前他就挑錯了行業。或許當初他該選個收集購物車的工作,而不是走上眼前這一行,在全國各地跑來跑去殺人。

他實在不該開著車到處亂逛。這輛日產Sentra車的油箱還剩半箱多一點。他不確定這輛車的油箱容量,也不曉得耗油量如何,但他估計還剩十加侖的汽油,同時以每加侖可以行駛二十英里計算,那麼剩下的汽油大約還可以讓他開兩百英里。

他在薄暮時分離開了日日旅店的房間,從房間到車上的那段路,他真巴不得天色更暗一些。他一路都沒碰到人,但還是覺得自己顯眼得不得了,而且他很確定自己看起來至少跟照片上一樣賊相,因為他現在有太多事情應該鬼鬼祟祟了。他設法不要讓這種感覺顯露在他的步伐或儀態上,也許是真的有用,也可能是根本沒人在看他,但他安全走到車邊,上了車,離開那裡。

他沒離開很遠,直接來到了這個大型購物中心,挑了一個避開主要車流又不會太孤立顯眼的停車位。他的旅行箱放在後行李廂,槍插在他的皮帶內,抵著他的後腰。比薩盒放在他旁邊的乘客座,裡面還有三片吃剩的,跟比薩一起送來的可樂杯也放在那兒,他已經沖洗過,現在裡頭裝著手機的碎片。他可以把碎片丟在旅館房間里,但最後還是決定寧可讓那裡保持得像他住進去時一樣空蕩。而且何必留下任何東西,讓警方有得追查呢?

如果他去購物中心逛一圈,就可以達到很多目標。戴假髮或黏上假鬍子看起來會很可笑(雖然大概不會比他幾年前留的鬍子看起來可笑太多),但應該可以稍微改變一下外貌,免得招來注意。

一副眼鏡應該有幫助。他不需要戴眼鏡,連閱讀時都不用,不過他覺得再過兩年就會需要了。

如果他能活到兩年後的話——

不,他心想,努力把這個想法驅走。他不需要戴眼鏡,連閱讀時都不用,但他家裡有一副閱讀用的眼鏡,是在長時間整理郵票收藏時戴的。不是遠視也不是近視眼鏡,而是稍微把字體放大一點而已。除了在書桌前,他都沒必要戴,但他戴著時不會頭暈,而且他也戴著眼鏡照過鏡子。眼鏡會改變他的整個臉型,同時也改變了給人的感覺。眼鏡會讓你看起來有書卷氣,在他身上應該也是如此,但除此之外,眼鏡還讓你看起來比較沒有威脅性。

如果他現在有那副眼鏡就好了,他心想,因為他正需要看起來比較沒有威脅性。任何藥房都能買到眼鏡,有各式各樣的功能,但買眼鏡就一定會讓人看著他的臉,這正是他眼前想避免的。

他不敢去藥房買閱讀用的眼鏡(或太陽眼鏡,它會更大幅改變一個人的外貌,但也有缺點,尤其太陽下山後,戴著太陽眼鏡看起來就像是想遮掩什麼),同時藥房里還會有染髮劑和理髮剪。把頭髮剪短可以讓自己看起來比較不像照片,染髮也一樣。兩者都需要技巧,他可絕對不希望最後剪得像狗啃似的,招來注意,或者頂著一頭擺明就是染出來的頭髮。最好等到他摸清楚如何剪髮和染髮再說,在此期間,找頂帽子來戴應該會有所幫助。

找頂帽子能有多難?沒賣棒球帽的商店可能比有賣的還難找。到處都在賣帽子,有各式各樣顏色,有各式各樣的商標圖案——球隊的、牽引機廠商的、啤酒品牌的,一般人全都可以自豪地秀出他所擁戴的目標。剛剛那個穿著防風夾克,看起來沒有賊相的男子就帶著一頂帽子,凱勒很想知道自己戴上了帽子看起來是否也比較沒賊相。戴著棒球帽會讓你看起來像普通人,跟其他人沒兩樣。

他望著車窗外,有個男子戴著棒球帽,然後又看到另一個。

或許答案就是這個。守在這裡,等著哪個戴棒球帽的活寶回到車上,因為之前在連鎖餐廳里吃得太撐而遲鈍又昏頭。朝他頭上敲一記(但是不能太重,免得他流血染髒了那頂帽子),搶走他頭上的帽子,目的就達成了。

老天,他真淪落到這個地步嗎?通常他會去攻擊的人,腦袋標價都是五位數字或六位數字的。但這傢伙腦袋上有的只是一頂棒球帽,帽子的標價是三位數字,其中兩個數字還是在小數點後面。

好吧,如果真要做,他就乾脆來個一石二鳥,挑個戴帽子也戴眼鏡的。而且最好是太陽眼鏡,否則眼鏡有度數的話,他戴上就會頭暈了。

敲那傢伙腦袋,搶走棒球帽,抓下太陽眼鏡——然後搜他的口袋,因為任何有錢到買得起棒球帽和墨鏡的人,大概口袋裡也會有個十五或二十塊錢之類的,而凱勒現在什麼都缺,錢也快花光了。

但他沒去找戴著棒球帽和太陽眼鏡的人,而是留在車子里聽電台的廣播。

他轉到得梅因當地的調幅電台WHO,這個電台號稱是提供「綜合了新聞報道和傳統優良美式談話節目的良好均衡」。根據產品標示法,你應該按照所佔的比例大小,依序列出產品成分。如果WHO遵守這些法律,就必須自稱是「綜合了廣告、新聞報道、傳統優良等等的良好均衡」。而且聽眾有權質疑「良好均衡」這個字眼。

凱勒已經明白,廣播節目的麻煩是,你不能按靜音。播放廣告時你可以關掉,但接下來你怎麼知道什麼時候該打開?根本沒辦法。你最多只能在廣告時間把音量調小,等廣告播完再把音量調大,但這樣實在麻煩得不值得,尤其是按照實際狀況看來,廣告是一個接一個,播個沒完沒了。

不過在廣告之間的節目,倒是相當有趣。新聞報道幾乎完全集中在約翰·泰頓·朗福德州長遇刺身亡,以及緊接著對洛里·蒙特羅斯(又名霍頓·布蘭肯希普)的追捕。

而且談話節目也是如此,這也不算太意外。大部分響應的聽眾都要談這個話題,而少數不想談的則會得到主持人的簡短道歉,因為主持人更有興趣的是槍擊案的衍生後果。聽眾對於這個主題有各式各樣觀點,儘管沒有人打進來說朗福德因此永遠退出了競逐總統的行列,但顯然有些人是這麼想,就像有些人認為他跟金博士和肯尼迪兄弟一樣,都是悲劇的受害者。

同時,就像之前的暗殺事件一樣,陰謀論者已經在磨刀霍霍。他們很快就聲稱,蒙特羅斯/布蘭肯希普跟朗福德州長一樣是受害者,他只是不幸剛好在現場,轉移了注意力,但其實真兇另有其人。幾個持此立場的聽眾都同意這點,不過他們對真相的看法卻各有歧異。對於策劃這樁謀殺案的幕後主使者是誰,每個聽眾都歸咎於不同的陰謀集團。有個女人扯到了某些女孩因為有「那個可疑的防癌病毒」而被強制接種疫苗,認為整件暗殺都與此有關。另一個女人則認為行刺州長是整個支持墮胎權運動的一部分。一名有老煙槍那種沙啞嗓音的男子堅信,使用手槍感覺上是刻意要敗壞「全國步槍協會」的名聲,等到他講完,凱勒才警覺地意識到自己竟然贊同地跟著點頭。

有人認為不是他乾的,這點幾乎讓他覺得安慰起來,不過這幾個人往往都說他是「可憐的笨蛋」和「不幸的低能兒」,讓他一點也興奮不起來。讓他有點心煩的是,他簡直不想跟他們站在同一方,因為他們每個講話聽起來都絕對是瘋了。

至於真正的新聞報道,聽起來就沒那麼有撫慰效果了。凱勒之前心中猜測的追查路線,警方沒花多久就追到了,從月桂旅館到丹尼斯餐廳,再到計程車和機場,以及赫茲租車公司的櫃檯,於是他開始期望他們會趕緊迫到日日旅店,在那邊花很多時間。

因為現在警方已經知道他開的是什麼樣的車,也知道上頭的牌照號碼,所以他開車或停車都無關緊要。警方早晚會找到他,而且八成會很快。

他不能就這麼丟下這輛Sentra。他需要一輛車,也不能再租一輛來取代。他大概可以偷一輛,很久以前他就學會了挑開車子的門鎖,以及用接線點火將車子發動。這些年輕時期學會的技巧就像游泳和騎自行車一樣,一旦學會了,就永遠不會忘記。

比方說,他要偷一輛1980年款的雪佛蘭車,就不會有問題。他的瑞士刀還足以對付這款老車。但從他學會偷車以來,汽車已經改變很多了,他們現在都裝了電腦,有各種安全裝置,如果感應到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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