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他到了日日旅店,在停車場里緩緩繞了一圈,尋找任何警察活動的痕迹,或者看是否有人對這個地方特別有興趣。但整個看起來還是跟往常一樣,於是他把車停在平常的位置上,去他的房間。

進了房裡,他打開電視機。所有頻道都在播報朗福德州長遇刺的新聞,只有購物頻道和美食頻道除外。凱勒選了,聽著兩個專家預測俄亥俄州大城克利夫蘭發生暴動的可能性。其中一個專家指出,氣候會是一大因素,濕熱天氣會促使暴動的幾率增加,而驟冷和下雨則會讓人們比較不願意出門。

這些說法還算有趣,但凱勒困在得梅因市,卻實在沒辦法去關心克利夫蘭的天氣。這兩位專家談到凡人難免一死,凱勒沒轉檯,但等到播出潰瘍葯的廣告時,就趕緊按下靜音鍵。

至少這裡的遙控器還有靜音鍵。你不能快轉前進,不能暫停,不能倒退,但至少你可以讓那個該死的玩意兒閉嘴,而他也做到了。

他該收拾行李嗎?

他暫時還不打算離開得梅因市。無論這一切是巧合或是極度兇險的陰謀,他躲起來按兵不動絕對比到處拋頭露面要來得好。他什麼都沒做,連來這裡要做的事情都沒辦,但只要警方在距離朗福德遭到槍擊的幾英里外逮到你,發現你用了假造的身份證明,還帶著一把沒登記的手槍,其他就都不重要了。

朗福德被開了兩槍——電視上播報過,就在克利夫蘭的氣象報告之前,但凱勒當時根本沒聽進去,這會兒才想到。新聞上說,一個不知名的攻擊者揮著手槍在近距離射擊兩次後,逃入人群中,老天在上,怎麼逃得掉?

是一把格洛克手槍,他心想。格洛克自動手槍,當初他們給他選,他不要的。他握過的那把手槍。

他還記得那把槍握起來手感很好,也記得自己拿著槍小心翼翼地在手裡翻轉,然後遞還給那個長了耳毛的男子。他很樂意打賭,他們就是用那把槍射殺了州長,上頭還有他的指紋。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提供兩把槍讓他選,重要的不是他選中的那把,而是他碰過又退還的那把。

嗯,這麼一來,他可就會死得很難看了。警方唯一要做的,就是逮住他,然後他就完了。他們會拿他的指紋跟那把格洛克手槍上頭的比對,而他還能說什麼?

我碰過那把槍,但結果我挑了那把轉輪手槍,因為自動手槍比較容易卡彈,雖然這個顯然沒有。另外我並不想用那把槍射殺州長,我的目標只不過是一個在院子里拔草的窩囊廢,但我誰都沒射殺,所以這樣有差別嗎?

是喔。

如果警方檔案里有他的指紋,如果他被逮捕過或擔任過公職,如果他所做過那些數不清的事情裡面,有哪個曾讓他在政府單位留下指紋,那他就一點機會都沒有了。但到目前為止,他都設法躲過了按指紋的必要性,所以那把格洛克手槍上的指紋,暫時還無法讓警方有進一步線索。要等到他們逮到他,讓他的手指按上印台,到時候一切就完了。

或者是他自己想太多了?他根本不知道兇槍是不是那把格洛克,也不知道警方是否找到了那把槍。他只知道兇手帶著槍逃走,那麼誰的指紋在上頭就都無所謂了。搞不好實情就是如此。

但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是曉得,就像他不論如何一直就曉得這是個圈套。或許這就是為什麼幾個月前他去阿爾布開克時那麼焦慮。這個艾爾的事情從一開始就不太對勁。事前預付款項,卻沒有指明要他們做什麼事。這個自稱叫艾爾的人忽然就打電話給桃兒,告訴她說要寄錢過來了,然後又打電話確定她收到了,告訴她說會再聯絡。然後過了幾個月,艾爾又打電話來,派凱勒去新墨西哥州的阿爾布開克。

他必須承認,用這個辦法僱用殺手並不壞。這樣無論是桃兒或辦事的殺手,都不會曉得這個自稱艾爾的人可能會是誰,也完全不曉得任何有關他的事情。所以如果事情出了錯,最後凱勒被關進牢里,他也無法供出僱主以求獲得減刑。他可以供出桃兒,但其實也沒用,因為桃兒沒法再供出誰來。他們根本對艾爾一無所知。

如果你在計畫一樁極度受矚目的暗殺。你會找一個代罪羔羊、一個替死鬼,這樣日後若有什麼暗殺調查委員會,就可以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凱勒從來沒花時間研究過陰謀論,也因此沒理由認為官方解釋是錯的;他覺得奧斯瓦爾德(Lee Harvey Oswald)完全有可能是在無他人指使的情況下,自行開槍暗殺約翰·肯尼迪總統,而暗殺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博士的詹姆斯·厄爾·雷(James Earl Ray)也是一樣的。他不會掏出大錢去跟人打賭真相是如此,但他也不會賭不是如此。兩個兇手似乎都不是刺客型的,但更說不通的刺客是希倫·希倫(Sirhan Sirhan),這人笨到給自己取的名都跟姓一樣。但他射殺了參議員羅伯特·肯尼迪(Robert F.Kennedy),沒錯,因為警方在兇案現場逮到了他。

但是,真相先撇在一邊。如果你要精心策劃一樁暗殺,找個替死鬼就很方便了。而替死鬼的最佳人選,就是以做這類事情為生的人。如果你想把謀殺罪名栽贓到某個人頭上,為什麼不幹脆挑個職業殺手?雇他去殺掉某個無足輕重的人,接著算好時間,讓他在預定的地點出現,然後把真正的謀殺,重要的那樁,栽贓到他頭上。但不要真派他去執行這樁重要的案子,因為他可能先出賣掉你。這麼一來,等警察逮到他,他什麼也供不出來,因為他什麼也不知道,而他最可能大顯身手的,就是開始抱怨他來得梅因是為了要殺另外一個人。這個人沒有犯罪背景,也沒人想殺他,他唯一的過錯,就是太熱心照顧他的草坪。

好極了。警方會很喜歡的。耶穌啊,如果真被逮捕了,他很清楚,最好不要想讓警方相信這個說法。或者,其實他現在也還想不出任何說法。

他坐在電視機前面,眼睛看著屏幕,但卻太專註于思考,沒留意到眼前看到的東西。沒有一樣看進眼裡的,直到屏幕上的影像逼著他回過神來。

那是一名男子的照片,但為什麼看起來卻不清楚,而且電視機還處於靜音狀態。凱勒不認得這個人,但他覺得似乎很眼熟。那是個中年男子,滿頭深色頭髮,感覺上有點鬼鬼祟祟。不是能博取你信賴的那種長相,而且——

他伸出一隻手去抓遙控器。等到他按下靜音鍵時已經太遲了,那張照片沒了,新聞也跟著消失。電視上播起廣告,是凱勒特別討厭的一個,有隻蛾跑出來,以確保那個睡著的女人能安眠八小時。他所認識的任何女人,如果有隻蛾跑去停在她們臉上,她們一定會跳起來尖叫,然後找個掃把追著那隻蛾滿屋子跑。

他尋找著遙控器上的退格鍵,但這台電視沒有TiVo,所以只能乖乖收看電視播放的。結果他漏看了,但反正這個城市不光只有一家電視台。他開始轉檯,每台看個半秒鐘,從長柄曲棍球賽到德州撲克錦標賽,從競賽節目《配對遊戲》的回放到植髮的信息式廣告節目,不知不覺間,他就把所有頻道逛了一圈,又回到了,再度看著屏幕上他自己的照片。

鬼鬼祟祟?他對自己的看法就是如此嗎?他看起來只是有點不知所措,好像想搞懂自己那張臉怎麼會上了全國電視,讓全世界都能看到。

現在電視有聲音了,有個人在說話,但他卻聽不進去。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看著自己那張不幸的臉,還有照片底下的文字說明。

兇嫌的臉。那行文字這麼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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