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

「有個兒子為他復仇,」米克說,「這完全不是帕迪·法雷利這種人所應得的。」

「看來這個兒子在他年輕的生命時光里也並未讓自己身上覆蓋著榮光。」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好吧,再說一遍他媽叫什麼名字。」

「伊麗莎白·道林。」

「這些年來我認得一大堆姓道林的,但想不起有叫伊麗莎白的。」

「布朗克斯那位女士叫她貝蒂·安,小孩出生時她住在那裡,之前可能也是,或那附近。」

「我很好奇帕迪是怎麼搭上她的,可能是某個舞會吧,這是典型結交愛爾蘭女孩的方式,周六晚上的舞會。」他眼裡閃一抹光亮,「我不認識她,我也不相信她認識我,但她一定知道我這個人,而且知道是我把帕迪從她和他兩個人的生命中給弄走的,如果這頭母牛還有點腦子的話,她應該為我賜給她的恩惠而合掌感謝上帝,但她卻把帕迪說成英雄,把我說成惡魔,然後養大小孩來殺我。」

「我想殺人一直是他的嗜好,」我說,「他毫無理由地殺了便利商店裡那些人,這隻能歸結為一種狂熱,殺那些人可得花點時間,這在相當程度上提高了他被抓的幾率。他殺這些人,只因為他好殺成性。」

「殺肯尼和麥卡特尼也是這樣。」

「同樣的還有他監獄裡結交的那個越南佬在你酒吧里開槍掃射,以及他另一名獄中好友這樣扔炸彈。月亮的真名是弗吉爾·加夫特,因兩樁殺人重罪被通緝,他之所以被送進阿提加正是因為這個。」

「從監獄裡真可以學到不少東西。」

「人人都是,」我說,「某些人學到如何在法律之下生活,其他人則學到違反法律好處多多。」

「我相信,警方已經知道在中餐館開槍的就是奇爾頓·珀維斯,」我說,「他們的途徑跟我差不多,傳聞滿街都是,最後一個有警徽的人從他的某個線民那裡得到了消息。還有我相信他們也去找了珀維斯,發現了他橫屍在塔普斯科特街自己的房間里,除非誰先一步發現他的屍體,警方在太平間找到他。」

「這是他們找上你的原因?」

「正是,」我說,「如果說他們還不知道珀維斯就是兇手,那他的死只是普通一件殺人案而已,黑人之間的,與毒品有關的,兩個人相互開槍,活著的溜走了等等。但現在他們找到一個有殺珀維斯動機的人。」

「就是你吧。」

「他們還發現了一道血跡,」我說,「因此推論是我和珀維斯相互開槍,我逃離了現場。我敢打賭他們一定徹查過醫院。我還敢打賭威斯特出示他那張搜查證時,一定以為我就躺在床上束手就擒。這一招不成,他轉而希望找出那把點三八,能符合他們從珀維斯身上挖出來的彈頭。」

「他們真的查到你會怎麼樣?」

「現在我還沒工夫擔心這些,有趣的是,現場那些血跡反倒有可能讓我脫罪,因為我和珀維斯相互開槍時,我身上連皮都沒有擦破,他們更不可能從TJ的血里找到與我相配的DNA。當然,如果他們比對血液的對象是TJ,呃,那又另當別論了。他們是有可能想到這個,但我還是認為不至於。」

「我想我們是在開往布朗克斯。」

「你這一身偵探技藝似乎也有不靈的時候,」他說,「我們都快到了。」

「到底是去哪裡?」

「佩里街。」

「湯姆家。」

他點頭,「你還記得我們讓他在這裡下車吧,葛洛根出了傷腦筋的事情之後。」

這裡所謂傷腦筋的事情,完全是愛爾蘭式的。在美國,傷腦筋是小孩子學代數時發生的事,但在愛爾蘭,那就比較戲劇性了。

我說:「是因為你打電話找不到他?」

「他是關在老太太家足不出戶的人,有間房間和廚房就夠了,晚上還可以到客廳看電視,吃飯也在那裡,早餐和晚餐,如果他吃了的話。」

「所以呢?」

「電話是房東老太太的,」他說,「她總是待在家裡接電話,但今天我每一次打都沒人接。」

「她會不會外出?」

「從不,她有關節炎,而且非常嚴重,因此她哪兒也不去。」

「如果她想到市場買點東西呢?」

「她打電話給街角小店,他們會送過來,或者湯姆替她跑腿。」

「那總得有個原因吧。」

「我擔心有,」他說,「而且我擔心我知道原因是什麼。」

我沒作聲,他在一處紅燈前停車,看看左右兩邊,發動車子闖了過去。我努力不去想像,如果不巧被警察攔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他說:「我有個預感。」

「我也是。」

「我一定跟你說過我媽媽的話。」

「說你有第六感。」

「她的說法叫第二種視覺,但第六感也好,第二種視覺也罷,我想大概指的是同一種東西吧。我就是從她那兒遺傳來的,我弟弟丹尼斯被派去越南時,我們兩個都知道這是我們見他的最後一面了。」

「這就是你們的第二種視覺?」

「我還沒說完呢。」

「抱歉。」

「有一天她把我叫過去。米克,她說,我昨天夜裡看到你弟弟了,穿一身白衣。我一聽臉就白了,因為那天早上我也聽見丹尼斯的聲音。我很好,米克,他這麼說。你不必擔心我,他又說。不是那天,是第二天,我媽就接到電報了。」

我聽得全身一陣發冷。我也會出現預感,我的工作經驗讓我學會得相信它,只是我不會因為這樣而不出去敲人家的大門。我相信直覺,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我也知道這不是我的心智所可以理解的。但這樣的故事仍讓我渾身發冷。

「在我打電話到他家時,我就有種預感,在第一響而沒人接電話之前。」

「我想這個感覺現在還沒消失。」

「是的。」

「但你還是耐心等著先聯絡到我,才到這裡來。」

「先聯絡你或者安迪。你是我第一個找到的人,但你一定很奇怪我為什麼不自己直接過來,」他沉默了半晌,「說起來有點丟人,」他說,「我很怕我會發現什麼,或者應該說,我害怕我知道我會發現的東西,我不想一個人過來。」

「你帶了槍嗎?」

「你給了我兩把,」我說,「全帶在身上了。」

「她把槍藏到警察找不到的地方,真是太機靈了,是地下室嗎?」

「我們有個雜物箱放在那裡,就算他們知道有這個東西存在,我也不認為他們的搜查證有權打開放在那裡的箱子。」

「哦,她真是個聰明的女士,」他說,「腦筋動得可真快。」

「你知道的還不到一半。」我說,把她有關*69的事原原本本告訴他。

「原來如此,所以她才把電話給拿起來。他們在應答機留了話是嗎?是老帕迪的兒子親口留的嗎?」

「我不認為是這樣,聲音聽來很熟悉,我會猜是被我搶了槍的那個人,唐尼·斯卡佐,應該是。」

「從貝森赫斯特來的,是嗎?又一個只聽過沒去過的地方。」

「但我很可能聽過道林的聲音,」我說,告訴他我出來之前打的最後一個電話,裡面說「喂」的是個柔軟的聲音,這個聲音還跟旁邊某人說話,而對方沒有聲音。

「你不會想到他居然會有個柔軟的聲音。」

「不會的,奇怪的是他的聲音我感覺很耳熟,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你到底是什麼時候聽過他說話?」

「我甚至很懷疑我到底有沒有聽過。我真希望這個聲音能多說兩句,因為裡面有某種我說不上來的熟悉感,完全不知道是什麼或為什麼,除了只是聽起來像愛爾蘭人這部分。」

「愛爾蘭人。」他說。

「這是愛爾蘭土腔一類的線索。」

「呃,法雷利和道林,從這兩個名字來看都是愛爾蘭的,所以你完全可以說他是愛爾蘭人。然而帕迪就完全沒你所說的這種土腔,我自己是有些愛爾蘭人的說話方式,但這是因為我母親來自那裡,保留了一些,也流失了一些,但土腔我可從沒有過,」他的眼睛眯了起來,「愛爾蘭土腔,某種熟悉的聲音,愛爾蘭土腔。」

「明天我會追這個電話,」我說,「好清理一些謎團。」

佩里街上的房子是獨幢式的,小地基上蓋了兩層樓的方形小房子。前面的草地有好幾處枯黃了,但才割過,我猜是附近哪個小鬼幫老太太割的,也可能就是湯姆每星期用割草機來回推一兩次,這花不了他多少工夫。然後他回到屋子裡,喝罐啤酒,而老太太很開心他能這麼勤快。

我們在隔兩家的地方停下,正好在消防栓旁邊。我指指它,米克說這個時間不會有人來給我們開罰單,更別說把車拖走,再說我們也不可能在湯姆家逗留太久。

我們是沒有。順著走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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