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我並沒要在家吃晚餐,我剛在水牛城吃過東西;我也不想待在家裡,以免威斯特發神經又跑來一次,不管他帶或不帶那張狗屁搜查證。埃萊娜很擔心他們會不會派人盯在大樓外面,我不相信他們會這麼浪費人力,但我還是繼續從送貨口出入。剛才我回來時就是這樣,可能也成了習慣了,但這習慣我很樂意保持下去。

我喝了杯咖啡,告訴她我在阿提加小城所找到的信息,那個小城的主要特產是州立監獄。加里·艾倫·道林,偶然也用加里·法雷利或帕迪·法雷利這樣的別名,因二級謀殺罪被判二十年到終身監禁,入獄超過十二年,六月初才被放出來。他和他的同夥在艾恩德科特搶了一家便利店,艾恩德科特是羅切斯特郊區的一個小鎮。根據這個同夥的證詞,是道林把兩名店員押到商店後面的小房間里,讓他們臉朝下趴在地上,然後在每人腦袋上打了兩顆子彈。

我記得這件案子。我當時並沒有太留心,因為它發生在北方兩百英里之外,再加上紐約本身已經有足夠的犯罪把我的心思給佔滿了。但我的確從報上看過這條消息,這件案子當時還被奧爾巴尼作為推行新政策的材料,他由州長辦公室發動了試圖制定死刑法案。但結果是:人民決定換個新州長。

道林開槍時年僅二十四,進監服刑時二十五,那他現在就是三十七歲了。

他去了阿提加,他那名背叛他的同夥則去了奧辛寧的欣欣監獄。但剛過幾個月,這個同夥死在了獄中的運動場上。當時他正在做仰卧挺舉,試舉的杠鈴重量超過五百磅,他的胸部被壓碎,沒人知道事情發生的真正經過,也沒人知道是否有隻手參與了此事。

道林讓阿提加的每個人知道,這事是他主使的。復仇的滋味真是甜蜜,他說,如果說當時他有幸親自在現場觀賞事情發生的經過,那滋味當然可就更甜蜜了,不過不管怎麼說這已經夠了。

同一年,一名和他有過口角的獄友在牢里被刀刺死。監獄中一向不缺謀殺,你知道是誰幹的,但就是沒法證明。事後,道林首次被關入單獨監禁室。當然,你要把一個人扔進那個小格子間里也同樣不需要證據。

他母親是唯一來探過監的人,固定每個月一次從羅切斯特自己開車來看他。最後這幾年由於生病,她來的次數明顯少了,就算來也得找人開車送她。他母親得的是癌,死於他服刑的最後一個冬天,本來他是可以請假參加他母親的喪禮,但正好當時他又被單獨監禁。這事說起來有意思,有相當長一段時間他似乎已學會怎麼當一個合格的囚犯了,但他母親過世的消息傳來之後,他忽然又失控了,在好不容易被獄警拉開之前,他差點掐死一名守衛。對一個驚聞如此噩耗的人而言,出現這樣的行為比較容易理解,但偏偏這種行為本身實在不能等閑視之。所以說,她母親躺入她自己的那個小坑洞時,他這兒子同樣也獨坐在自己的小坑洞中。

次年六月五日他被正式釋放。這倒不奇怪,真的,他的確安分了很長一段時日。如果說當時的法律仍有死刑判決的話,那他這條命顯然一定保不住了,而就算沒有,你也會要這個人為他的罪行而被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才對。但事情不是這樣的。

和我談話的這名官員,對他自己所服務的系統實在談不上有什麼太大的信心,他似乎很懷疑究竟有多少所謂改過自新這種好事。當然,對於那些一生沒做什麼壞事、只是忽然哪天喝醉酒失手殺了老婆或他最好朋友的人而言,絕大部分出獄之後便重新做人,但這名官員不認為除此之外這個懲戒系統能稱得上有多少這方面的功能。更何況,裡面不乏性攻擊犯罪者,而且你最好相信,這些怪物變本加厲的概率要遠遠高於受到矯正的可能性。至於你所說的這種重刑犯,呃,有些是因為被關老了,再也殺不動人了,但你能說這叫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嗎?你唯一做的只是把他們隔離起來,直到他們服完刑期為止。

只有一件事他非常肯定。他告訴我,加里·艾倫·道林一定會再回到籠子里,不是阿提加,就是另一處監獄。這一點他敢保證。

我希望他是錯的。

這就是我從阿提加查到的。但我想我並沒跟埃萊娜說得這般詳盡,不可能的,只有一杯咖啡的時間。我跟埃萊娜只是簡要說明而已,原原本本聽完的是稍後的米克。

電話鈴響起時,我正在想到底還要不要再喝杯咖啡,我從應答機聽出是米克的聲音,接了起來。「老天,」他說,「你是不是整晚都在用電話?」

「現在說整晚,時間還太早,」我說,「還有我根本沒用過電話,是埃萊娜把話筒拿起來了,原因有空再跟你說。」

「我都快瘋了,」他說,「我一個人都聯絡不上,你有任何安迪或湯姆的消息嗎?」

「沒有,但因為電話一直沒掛上,因此——」

「所以就算他們打了也接不進來,而他們如果想聯絡我又沒電話號碼。我打給安迪兩次,兩次他媽媽都說他不在,不知道跑到哪兒去了,湯姆家則根本連接電話的人都沒有。」

「也許他們只是去哪兒灌杯啤酒。」

「是可能,」他說,「你晚上有事嗎?」

今天是星期五,通常星期五晚上我會去聖保羅教堂參加聚會,之後,我通常和吉姆去喝杯咖啡。我想,第一件事我可能會做,至於第二件,我想做也不可能了。

但我有太多事得跟米克說,我愣了半天才回答。

「沒事。」我說。

「那我來接你,十五分鐘後。」

「二十分鐘吧,」我說,「別開到正門。這樣,你何不停五十六街和第九大道交會處的拉爾夫餐廳門口?」

我親了埃萊娜,跟她說不知道幾點才能回家。「還有,要打電話儘管打,沒關係。」

「我在想,」她說,「如果我從另一部分機打出去,那應該就不會改變電話的重撥裝置,還是我想得不對?」

「不,」我說,「我想你是對的,我應該早想到這點才是。」

「其實你根本無需我提醒的。」

「不,當然需要,不過我想在走之前再試一遍。」

我按了重撥鍵,電話機的小顯示屏上出現了*69。接著,某處的電話鈴響起,我正想著這回要讓它響多久,然而,在第四或第五聲時有人接了電話,一開始沒出聲,然後一個柔軟的聲音響起,是男的,說:「喂?」

聲音讓我感到有點詭異的熟悉。我期待他多講兩句,但他再出聲時,話語變得更不清楚,好像他在和另外的人說話,而不是對著話筒。「對方沒聲音。」他說。之後又沉默了半晌,最終掛斷了。

「太棒了。」我告訴埃萊娜。

「成功了,嗯?」

「太好了,真是漂亮,把話筒拿起來,你真是個大天才。」

「這是我爸常講的,」她說,「但我媽總說他瘋了。」

我把時間記下來。明天一早就想辦法到電話公司找個人,調一張我的電話通話記錄出來,這樣就可以知道剛剛接我電話的究竟是什麼人,因為這下我確信這不會是部公共電話了。而且如果我找出電話所在的地點,就可以在他們滿心以為我們不可能找到他們的情況下,給他們一個大大的驚喜。

我相信,電話用戶本人有權要自己電話的通話記錄,只要你能找到正確的對象要這東西。我很清楚警察隨時可以調到這份資料,而我如果沒辦法找到個警察幫忙,我總是自己直接扮演警察,這是違法的,但近日來好像我做的每件事都在犯法。

我到地下室,從送貨口溜出去。威斯特是可能派出兩組人馬盯著這幢樓,一個在前一個在後,但我就是不信他真的會這麼做。我看看四周,只是確認一下而已,然後我快步走去,站在拉爾夫餐廳旁邊的小巷子里。米克不會讓我久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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