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可能還有一個地鐵站比我們下車的這個要近些。於是我們得在東紐約大道上走八到十個街區,這裡不是市裡最好的地帶,而我們選擇的也不是最好的時段——我們出地鐵站時午夜零時剛過,找到塔普斯科特街時都快一點了。

一一七號是一幢三層高的磚砌樓房。負責糊牆的工人顯然忘了這裡,而他們的遺忘也明顯有了成果。就像眼前我們看到的,整幢房子以及它兩側的牆完全是一副廢棄的景象。一樓的窗子釘著合板,還有不少窗子破了根本沒修,籠罩在一片濃霧般的潮濕空氣之中。

「太棒了。」TJ說。

前門開著,門鎖早就不見了。走廊的燈沒開,但裡面並非完全漆黑。透過街上射入的朦朧光線,我可以看到門鈴和信箱,並由此知道每層樓都分為前後兩間公寓。這樣,所謂三樓後間就應該不難找了。

我們讓自己眼睛適應了這微弱的光線之後,才順利找到樓梯並爬上二樓。這幢樓看上去很破敗,但並不意味著這裡就沒有人住。光線從二樓的前門和後門縫裡透進來,有人在做義大利肉食,或者叫了比薩,味道很重,且夾雜了老鼠味和尿騷味。我開始聽到有人談話,但很快聲音就變成了廣告,我才知道是收音機或電視機。

三樓就亮得多了。前面那間漆黑無聲,後頭這間的房門開著小縫,光線就從這一英寸寬的門縫裡射出來,一起傳出來的還有音量調得很小,但節拍極其強烈的某種音樂聲。

「雷蓋 ,」TJ小聲說,「這傢伙可能是那邊島上來的。」

我走近門邊,仔細聽,只有音樂聲。我考慮了一下,敲了門,沒人應,我又敲了一次,這次重了些。

「進來吧,」一個男人說,「門開著。」

我推開門走了進去,TJ緊跟在後面。一名瘦削的暗色皮膚的男子從一張破舊的安樂椅中起身。他長著個蛋形腦袋,上面頂著短髮,球形鼻子底下留著鉛筆畫出來似的細鬍鬚。上身穿著喬治城大學的套頭運動衫,下身是粉藍色兩褶式寬鬆長褲。

「我睡著了,」他解釋,「聽著音樂就盹過去了,你們是什麼人?到我家來幹什麼?」

他迎上來,好奇多於憤怒,這也許是他的口音使然,就算沒有背景音樂,光從說話也聽得出他是西印度群島人。

我說:「如果你就是奇爾頓·珀維斯,那我就是你曾經想找的人。」

「你說清楚一點,」他說,「還有你後頭那個黑同伴又是誰,該不會只是你的影子吧?」

「他是見證人,」我說,「負責見證我是否做了我想做的事。」

「那你想做的又是什麼,老兄?」

「我想給你兩千塊。」

他的臉一抬,牙齒被一盞電池小燈的光線照得白森森的,「那你真的是我想找的人!關上門,坐下來吧,別客氣。」

這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這個房間極其髒亂,灰泥牆上滿是水漬和剝落的裂痕,一個床墊直接放在地上,旁邊堆著兩個紅色的塑料牛奶箱,唯一的椅子就是他剛才坐著的那張。TJ把房門拉上,或者說儘可能拉上,但我們還是站著。

「所以他們終於知道我所應得的了。」奇爾頓·珀維斯說,「這樣做才對嘛,我按照指示到了那裡,按照指示做完事情,我留著那個人的命了嗎?沒有,我被誰盯上了嗎?沒有。我怎麼知道還會有另外一個人呢?沒人告訴我啊,沒人告訴我餐廳里還有另一個也穿成這樣。我完成我的任務,我把那個人撂倒,這樣他們不該付我錢嗎?」

「你馬上會拿到錢。」我說。

「是啊,我說,這真是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快把錢給我,我們再一起抽支煙,如果你也喜歡的話。但錢先拿來,錢最要緊。」

「你得先告訴我是誰雇你殺人。」

他看著我,就像埃萊娜說邁克爾·莫里亞蒂一樣,你可以看得見他在思考。

「如果你不知道的話——」他開口了,但停了下來,繼續想。

「他們不付你錢,」我說,「我付。」

「你就是那個人。」

「我不是警察,如果你在意的只是這個的話。」

「我知道你不是警察,」他說,好像這一點再明白不過了。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人們一看我就知道我是警察。現在,這人一看我,居然就清楚我不是警察。「你,」他說,「就是他們要我殺的那個人,」他忽然笑了,咧嘴大笑,「現在你居然送錢來給我!」

「這世界本來就很奇怪。」

「這世界很怪,老兄,越來越怪。你給我錢,要我把給我錢殺你的人講出來,我才說這實在太怪了。」

「但這起碼不是壞主意,」我說,「你要的錢到手了。」

「這樣我會說這是個好主意,非常好的主意。」

「你只要說出來誰雇了你,」我說,「還有在哪裡可以找到他,這錢就是你的了。」

「你帶了錢來嗎?」

「是的。」

「哦,」他說,「我把這人的姓名給你,這樣就行了嗎?」

「是的。」

「我寫給你,」他說,「找張紙,還有他的住址,你也要,對不對?他的住址?」

「住址對我很有用。」

「電話號碼也一起寫給你。讓我想想我把紙塞到哪兒去了。」他背對著我,在上面那個牛奶箱子里翻找著,忽然一轉身,手中出現了一把槍。他的前兩槍打偏了,但第三槍和第四槍擊中了我,其中一槍打在我背心正中央,另一稍稍偏右且低了兩英寸。

我也拉開了外套拉鏈。我想我一定察覺出不對勁,因為在他開槍的同時,我的槍也在手了,並在子彈擊中我時扣了扳機。當然,我有卡維拉背心在身,而它的製造廠商此刻一定會引以為榮,子彈頭沒能穿透,但這不像小紙團丟大象那樣輕鬆,而像被誰用攥緊的拳頭擊中一般,感覺極不舒服,但你很清楚防彈背心有效,它真的替你擋住了子彈,讓你感覺這真是太棒了。

他顯然沒穿防彈背心,我開了兩槍,全都準確命中。一槍打在他的右胸上,另一槍則打中他肚臍上方兩英寸處。子彈打進去的那一剎那,他雙手一甩,槍飛了出去。然後,他開始站立不穩,腳下像美式足球的球員觸地得分時常有的那種小舞步一般,最終,他無力支持,重重地坐在地上。

「你開槍打我。」他說。

我深吸一口氣,走過去單膝跪在他面前,「是你先開槍打我的。」

「我並沒佔到便宜,防彈背心,是嗎?點二二穿不過去的,得打腦袋!穿了背心你就得這麼打,但情急之下開槍你還是會打……」

「為什麼去餐廳殺我?」

「那是我的工作!」他一定用這樣的話跟某個小孩解釋過,「我做了,但失敗了,錯不在我,但還是算失敗了。然後你自己跑到我家來,給我另一次機會,如果我殺掉你,他們會付我那兩千塊的。」

「但我不是答應給你兩千塊嗎?」

「別傻了,老兄,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真的給我錢?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殺你,這是我最保險的方法,我可以打死你再掏光你的錢,還可以去要回他們欠我的錢。」他縮了一下,好像劇痛攫住了他,血從他的傷口汩汩地流出來,「還有,你真以為我知道他們姓名嗎?你雇個殺手,絕不會把你的名字告訴他的,絕不會的,除非你的腦子壞了!」

「你也沒有他們任何人的電話號碼?」

「你說呢?」他又縮了一下,眼珠一轉,「我撐不住了,老兄,你得送我去醫院。」

我從皮夾中掏出畫像來,打開,給他看在街上攔我的那個。「好好看看,」我說,「你看過這個人嗎?他是不是其中一個?」

「是是,他是其中一個,我認識他,但不知道他的名字。你現在該送我去醫院了。」

我很懷疑他是否真的看了畫像。我又給他看另一張,「那這個呢?」

「是!他也是!兩個都是,就是他們兩個雇我的,說我們叫你殺誰你就開槍。」

「你真是個廢物,」我說,「就算我拿給你看的是百元鈔票,你也會發誓是富蘭克林雇你殺人的。」

我拿開畫像,他說:「老兄,我痛死了,你快送我去醫院吧!」

我看了他一會兒,然後站起身來。「不。」我說。

「不?你說什麼,老兄?」

「你這混蛋,」我說,「你剛才還想殺我,你現在還希望我救你?你殺了我的好朋友,你這該死的混蛋。」

「你到底要怎麼樣?」

「我到底要把你留在這裡,讓你躺在自己的血里。」

「這樣我會死的!」

「那好極了,」我說,「你就可以上名單了。」

「你要把我留在這裡等死?」

「為什麼不能?」

「操你媽的,混蛋!你聽到我的話沒有?我操你媽,還有你!」

「好極了,記得也操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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