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們說我樂意退出,」我說,「這是百分之百的真話。當然,那種狀態之下我也不得不這麼說,被一把槍指著腦袋,我想不出還能怎麼回答。只是,我真的沒有糊弄他們,我認為這案子已告一段落了,現在我來要跟你說的,和剛才他們所聽到的完全一樣。」
我進來時,他和伯克兩人站在吧台當班,我猜必定是我神色有異,我什麼都還沒說,他就從吧台後出來,領我到後頭他的小辦公室去。他一指綠皮沙發讓我坐,但我站著沒動,他也陪我站著,我說,他聽。
「我已經完全確定,這只是浪費我的時間和你的金錢。我是還沒能百分之百排除這個可能性:殺你的人和偷你的威士忌純粹是一時起意,毫無預謀。但我不願意從另外一面來追查這案子,這意味著我得捲入你的生意糾紛之中,我不想這樣。」
「你已經做了你答應要做的事了。」
「我想是的,儘管結果是沒有結果。然後這兩個小丑帶著槍冒出來,還挺寬宏大量,只想確認我的決定是否有效。如果說他們是一夥的,河對岸發生的事你就不可能當它只是純屬意外,你是有了敵人,肯尼和麥卡特尼的死正是因為如此。」
「噢,我想我一直知道,」他說,「但我得確定。」
「是啊,對我來說,從他們跳出來警告我的那一剎那,原因就清楚了。我已經退出此事,我如實告訴他們,他媽的我以為他們也相信了。」
「但那個混蛋還是要揍你。」
「他先道歉的,」我說,「只是道歉歸道歉,打還是要打,因此,這也就不太像個道歉了。」
「你就這麼挨了一下。」
「我沒多少選擇,但一拳是我的最大限度。」
「於是你就好好露了一手讓他們瞧瞧,天哪,我真希望我在現場親眼目睹。」
「我希望你在現場幫我打,」我說,「我老了,打不動這種狗屎了。」
「你的肚子感覺如何?」
「沒讓他打第二拳就糟不到哪裡去。你知道,我還真他媽走運,如果我那一腳下來沒準確踩中他的腳,他也就不會鬆手,這樣我只是會激怒他們,那此刻我會在哪裡?」我聳聳肩,「平心靜氣地說,反擊可能是個錯誤。看在老天的分上,他握著槍,而且我知道他們會殺人,或至少是會殺人的人派來的,媽的,我又不是沒見過肯尼和麥卡特尼的下場。」
「你幫助我埋了他們。」
「因此,我要是激怒了這兩個原本只打算揍我幾拳的傢伙,他們可能把拳頭換成槍,或二話不說把我押哪裡一槍斃了。不過當時我沒時間想,一切只是本能反應,結果,就像我說的,走運了。」
「我願意花錢買票親眼目睹。」
「你不會願意花太多錢買票的,那是一瞬間的事,腎上腺素助了一臂之力,我敢打賭是這樣。當時我站在那兒,看著其中一個一跛一跛地落荒而逃,另一個按著自己肝臟在地上打滾,我覺得自己就像超人的哥哥一樣。」
「實至名歸。」
「我心裡還想著,好了,你們這兩個傢伙,我都說退出這件案子了,我說了我告一段落了,你們這兩個傢伙,還要自討苦吃。」我深吸一口氣,「然而腎上腺素消退之後我便知道不是這麼回事,結果改變不了事實真相。」
「是改變不了。」
「我才走了半個街區,就不得不扶著路燈柱子吐了起來,從我不喝酒以來,我還沒在街上吐過,都好幾年了。」
「除了肚子疼之外,」他問,「你現在還感覺哪裡不舒服?」
「我沒事。」
「我覺得你該來一杯才對,但你不會要的,是不是?」
「今天晚上不要。」
「你們這些人從不考慮特殊狀況嗎?像這樣的晚上,你如果想喝一杯該找誰批准呢?」
「別人會怎麼做我完全沒意見,」我說,「唯一能批准我喝酒的人是我自己。」
「你不肯批准。」
「想想我肚子挨一拳就允許自己喝一杯,你認為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他咧嘴一笑,「你很快就會全身痛起來。」
「沒錯,我會想說我挨得可多了。米克,一杯酒下去幫不了我什麼,除了傷害。」
「哦,我理解。」
「再說我也並不想喝。我真正想的是,我應該退一些錢給你,然後回家,泡個熱水澡。」
「最後那個想法很好,熱水可把疼痛化開,明早起床就好過多了,但退錢這件事就不必了。」
「我租過一次車,」我說,「加上我一整個下午的調查,另外TJ用了好幾個小時的電腦和電話,我估計總共是你給一千塊的一半。」
「你挨了一拳,」他說,「又差點挨了一顆子彈,上帝啊,老兄,把操他娘的一千塊留著吧。」
「我應該據理力爭才對,」我告訴埃萊娜,「但今晚我打不動了,所以我留著錢,招待自己乘計程車回家。我覺得很愚蠢,這麼好的夜晚,這麼短的距離,但我真覺得自己不必再運動了。」
「你也不想再碰上那些人了。」
「我沒想過這個,」我說,「但很可能這只是我自己有意不去想,我指的不光是哪天還會碰上他們,而是忽然間你會覺得街上已不再安全了。」
我原先並不打算跟她講,至少不立刻說。但我剛踏進公寓,她看我一眼,就知道有事情發生了。
「所以說你不再受雇於米克了。」她說。
「我該做的全做了。電影里,要讓一名偵探繼續查案的最佳方法是派人去恐嚇他,但在真實世界裡這套不管用,至少這一回不管用。米克不讓我退錢,然而他也並不想勸我繼續追查,他知道我能做的全做了。」
「那他們也了解這點嗎?親愛的?」
「那兩個傢伙嗎?我說了,我想他們也相信是真的,把我打得退出這件事是他們的原訂計畫,因此那傢伙也就認真的照劇本上演,但這並不代表他不相信我說的。」
「那現在呢?」
「你想他們會因而改變想法嗎?」
「他們一定認為,」她說,「你之所以肯退出,完全是他們的恐嚇奏效了。」
「當然這也可能,但比較準確的說法是,他們想讓我的決心更堅定。」
「然後你反擊,」她說,「而且贏了。」
「那只是運氣。」
「不管怎麼說,總之是反擊成功了,你讓一個夾著尾巴逃走,另一個躺地上扭得像一條麻花似的。怎麼了,有什麼好笑?」
「扭得像一條麻花。」
「滿地打滾,還一面要把自己的肝臟給拼回去不是嗎?依我看那一定扭得跟條麻花一樣。」
「我想也是。」
「我聽起來你並不是非動手下可,但我猜你當時一定有點害怕。」
「事情發生時倒不覺得怕,那種情景你沒有時間害怕。一直到事情結束,穿過五十三街時,我才出了一身冷汗,嚇得跟《收播新聞》 里那傢伙一樣。」
「哪個傢伙?哦,阿爾伯特·布魯克斯,那部片子太好笑了。」
「是的,當時我也不得不停下來吐,當然是在吐水溝里,我可是個紳士。所以說沒錯,我是害怕,可一旦怕過之後,也就沒什麼了。而且在那危急的幾秒鐘內,我可是很酷的。」
「我的大英雄,」她說,「寶貝,他們並沒有看到你事後的樣子,對吧?他們完全錯過了發抖和一身冷汗這一段,他們看到的就只是酷先生的造型。」
「你還是關心他們會不會再回來。」
「你不嗎?」
「我不排除這種可能,但他們為什麼要這樣?他們很清楚我沒有再追到新澤西去,或在葛洛根酒吧出現,今晚我當然是去了,但下面一陣子我不會再過去,直到所有的事情塵埃落定為止。」
「你不認為他們會想報復嗎?」
「同樣,有這個可能,他們是職業的,即使是職業罪犯有時也會因為私怨而不顧大局,未來幾星期內我會特別小心,會避開一些偏僻的巷子。」
「這主意不錯。」
「你知道我還想怎麼做?我會隨身帶著槍。」
「那把嗎?」
我剛才把槍放在了咖啡桌上,此刻我拿了起來,掂掂它的重量。這是一把左輪,點三八口徑的史密斯,六個彈膛中有五個是空的。
「曾經有好一陣子我都這樣帶著槍,」我說,「當時我還在當警察。槍帶起來總是比你想像的重一點,就算這把小槍也一樣,這把的槍管才一英寸,我以前帶的足足有兩英寸。」
「以前你進我公寓時,」她說,「第一件事就是把槍拿出來,放桌子上。」
「依我的記憶,我第一件事是親你。」
「好吧,那是第二件,這個動作已成為你的一種儀式。」
「是嗎?」
「嗯,也許這表示你覺得和我在一起很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