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我近中午才起床,一點鐘時到艾維斯租了輛車,開去E—Z庫房。整個下午我都在那裡,還找了管理員談話。管理員是個叫利昂·克雷默的男人,他很快警惕起來,開始顧左右而言他。

埃萊娜在我們公寓往西幾個街區外一處倉庫也租了間庫房,把店裡擺不下的一些畫和藝術品都堆在那裡。但這個位於新澤西的E—Z庫房的管理系統不一樣,沒那裡警備森嚴。在那裡,我和埃萊娜進出自己的庫房都得簽名,但E—Z這裡夜間不管制,二十四小時可以進出,當然安全系統也沒到那種水平。在克雷默的辦公桌上有一塊字體碩大的告示牌,說明此地儲放貨品的安全概由租賃者自負,在我和克雷默交談的前五分鐘內,這一點他強調了三次之多。

因此,這裡沒有人員進出的記錄,對顧客貨物的保護也僅限於鐵門上那些大鎖。

「他們白天晚上任何時間都可以來,」克雷默說,「某人的大舅子有貨想堆進來,他們也只要交鑰匙給他,根本不必把名字登記在進出的記錄本上,他們也沒人願意每次出入都得簽名、佩戴通行證、填寫一大堆表格。我們這裡求的是方便省事而不是安全,承租我們庫房的客戶不會把珠寶放在這裡,真正重要的或貴重的東西他們會送到銀行的保險箱,這裡有的只是某人媽媽的餐廳擺設或誰家父親舊辦公室的老檔案,在家裡還騰不出空間前先扔這裡,這些玩意兒運回家也是直接上閣樓,除非你把房子賣了搬到一間花園公寓去。」

「或放一些暫時不方便放家裡的東西。」我補充。

「我只能說我不知道,」他說,「我也不想知道,我們唯一關心的是每個月一號客戶的支票是不是準時送達。」

「庫房就等於他們自己的城堡。」

他點頭,「有一個區別,你可以住城堡里,但你不能住在這裡。只是這裡利用的方式還有很多,我們稱之為庫房,但客戶並不一定全拿它當庫房使用,你看到外頭那牌子沒有,『第四個房間出租』?我們為客戶提供的就是你的房子或公寓所沒有的空間。我們有位客戶放了艘船在這裡,連同船的馬達和運船的拖車,因為他住的地方沒空間可擺;另外一個客戶則把工作坊設這裡,做木工的工具、修車的工具、還有一堆各種各樣的工具,全都放進來。唯一做不到的是讓人搬進來住,這不是我們規定的,是郡里或市裡,反正就是公家的法令,不許住人,這裡倒也沒有人以身試法。」

我出示了我的工作執照,解釋給他聽,我受他一位客戶的委託,因為他儲放的貨品不見了,但他不打算鬧到警察那裡去,除非確定是他自己手下員工監守自盜。這是很有可能的,克雷默說,某些傢伙手上有鑰匙,決定不經老闆同意大家動手拿走了。

我離開時,身上多了張清單,是約翰·肯尼和巴里·麥卡特尼被射殺這一側庫房的所有承租人名單。我是編了個借口搞來的——也許這裡其他客戶有人看到或聽到什麼——克雷默毫不猶豫地給了,也許他是想快點打發我走,也可能是聊了一會兒我們已成為老朋友了。我查看了一下,巴盧的庫房名義上是由一個名叫J.D.賴利的傢伙承租的,住址在皇后區的中村。

我到街對面買了三明治和薯條打發了晚餐,並順帶問了幾個問題,然後再回E—Z庫房。用米克的鑰匙開門,再看一次槍殺現場,我仍可清楚聞出來當天晚上所有的怪味,只是這會兒淡多了。

我帶了掃帚和簸箕,仔細清掃了所有的玻璃破片,倒進個褐色紙袋裡。按常理,這些破片中極可能存留著可辨識的指紋,只是那又怎樣?就算真的有,而我也找到了,對我來說又有什麼用?一枚指紋可定一名嫌疑犯的罪,但它不能憑空生出一名嫌疑犯來。你得有一組的完整指紋,還要有聯邦的記錄檔案可以核查。從辦案的觀點來看,只有當嫌疑犯已被扣押或案件已經起訴的情況下,指紋才能有用。

但目前即使是這種可能性都沒有,謀殺現場已被清理得乾乾淨淨,案子也沒報到警方,屍體已被運走,埋進了沒標示的土坑裡。我手中唯一的證物是威士忌瓶子的碎片,我知道這樣摔破別人威士忌構成犯罪,但誰會為了抓住打破酒瓶的罪犯而千辛萬苦地追查一枚指紋呢?

我先站在入口處,聽了會兒外頭車聲,再把鐵門完全拉到底。於是我再也聽不到任何聲音了。但這很難證明什麼,畢竟車流聲沒那樣響。

我想搞清楚的是槍聲的問題,我估計兇手在開槍前肯定先把鐵門拉下,但這不一定就能讓室內室外完全隔音。

當然他們可能裝了消音器,如果是這樣,那就不是之前所推測的那樣見財起意的非預謀搶劫案了。幾個有腦子的歹徒出沒於此並不讓人意外,無意中瞥見有這麼多箱好酒也很正常,這些人身上又剛好帶著槍也算合理——相當數量的人,而且比你想像中的多,出門永遠帶著槍。

但誰會隨身攜帶消音器?據我所知一個也沒有。

我重新拉開門,走出去四下里看看,約摸五六間庫房之外,有名男子正從一輛普利茅斯旅行車後門搬出紙箱,堆進他租的庫房。一名穿卡其短褲和綠色露肩衣服的女子則倚著車子,袖手旁觀。車子的收音機開著,但聲音太小了,我只能說是音樂,但聽不出是什麼。

除了我的福特外,這應該是建築中唯一的一輛車子。

我初步認為,兇手可能無須降低槍聲的音量。如果近距離不會正巧被人聽到,那幾響槍聲又會怎麼會引起注意呢?只要鐵門是拉上的,在音波所及範圍內的人,比如說某個從卡車上貨下貨的人聽來,這四到五響槍擊不過像榔頭敲打的聲音罷了。畢竟這裡是郊區,不是紅鉤住宅區,你甚至不會想到那是槍聲,更不至於一聽到車引擎逆火的爆炸聲就衝到街上來一看究竟。

問題,為什麼要槍殺他們?

「姓名和住址,」TJ說著,眉頭緊皺,「這就是那兩個傢伙挨槍子兒的地方,租庫房的所有傢伙。」

「根據該公司提供的記錄。」

「某個混蛋殺了兩個傢伙,弄一卡車酒,你以為這種人租房間時會留真實姓名嗎?」

「可能不會,」我說,「但什麼奇怪的事都可能發生,幾個月前有人搶銀行,他遞給櫃檯人員的紙條是有他名字的存款單。」

「笨死不償命,這不是嗎?」

「似乎是這樣,」我同意,「如果說兇手用了假名,這對我們也有幫助,只要我們發現這名單上某個名字不是真的——」

「媽的,我明白了,也就是說我們有兩個方向,一個是記錄上有的人,一個是記錄上有但不存在的人。」

「兩樣也許都不能證明什麼,」我說,「但這是一個切入點。」

他點頭,擺好鍵盤,開始敲打起來,又換成滑鼠。我送他一台電腦當聖誕禮物,這個電腦和他本人同時搬進我在西北旅館這個小房間。埃萊娜和我一起住進公寓後,我仍保留著這個對街的房間,是辦公室也是私人空間,當我渴望獨處時我有個地方可去,坐窗邊好好想自己的心事。

我認識TJ是在四十二街上,早在他們重建美化杜斯區 之前,他就認定自己是我的助手,他也很快證明他不僅對大街上的種種了如指掌,而且異常機靈。埃萊娜在第九大道正式開店營業,他又跑去幫忙,並在埃萊娜偶爾不在時挑起大梁,再次展現他在銷售畫作和藝術品方面的才華。我不知道他在搬進我的老房間前睡哪兒——我唯一有的聯絡方式是他的呼機號碼——但我想他總有辦法找到睡覺的地方。大街上的生存伎倆越多,你就越吃得開。

有電腦後他學起來就像他吃東西。我還在翻著《電腦世界》雜誌,想在那一片我都認識的文字中弄懂他們到底在說什麼時,他已飛快敲起鍵盤,時而皺眉,時而吹口哨,並在我給他的紙上記這個記那個。一小時不到,他將利昂·克雷默所提供的承租人名單全確認了一遍,就連電話號碼的查證,也只差兩家了。

「這並不表示這份資料告訴我們的只有這些,」他指出,「也有可能哪個傢伙租了房間,也保留了真名,只是這個真名是另外某個人的真名而已。」

「不太像。」我說。

「這件事情整個說來就是不太像。我在我租的庫房裡,剛好看到你有一屋子的酒,又剛好口袋裡有槍而且剛好旁邊還停著一輛卡車?」

「前半部看來像真的,」我說,「你在那裡,你盯上了威士忌,但為什麼開槍打我?」

「如果在我把你的酒搬上卡車時,你可能不樂意只獃獃站旁邊看。」

「為什麼不等?」

「稍後再動手,你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為什麼不呢?我只開了輛旅行車來,也帶不走幾箱,其他的只能乖乖等過一會兒開輛卡車並且找幫手來搬,你甚至等到晚上再拿都沒關係,那個時間被人不小心撞見的可能性小多了。」

「你先走開,再回來,然後你只要對付那個鎖就行了。」

「這不好嗎?你可用鑽子鑽,用鋼鋸條鋸,或者噴了氯利昂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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