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星期二,同一天晚上的稍早些時候,我去了戒酒聚會,結束後和吉姆·費伯以及另外幾個人去喝了杯咖啡,回到家埃萊娜告訴我米克來過電話,「他說如果你方便的話就過去一趟。」她說,「他沒說有什麼急事,但我覺得有。」
於是,我從衣櫃找出我的防風外套披上,走在半路,我就把拉鏈拉上了。當時是九月,那種非常典型的九月,白天像八月,晚上像十月;白天會讓你清楚地意識到你人在哪裡,晚上則會讓你清楚地知道你該往哪裡去。
我在西北旅館一間小房間里住了約二十年,旅館位於第五十七街以北、第九大道往東幾個門面。最終,我搬走了,搬到對面的凡登大廈,這是一幢建於大戰前的大樓,我和埃萊娜在十四樓有一套很寬敞的公寓,窗子分別朝向西方和南方。
我走的方向也是朝西和朝南,朝南到第五十街,再朝西上第十大道,葛洛根在最南角。這是一間老式的愛爾蘭酒館,這樣的店在地獄廚房 這一帶已經越來越少見了,或應該說在整個紐約都不太見到了。地上鋪的是一英寸見方的黑白兩色瓷磚,天花板貼著馬口鐵,屋子裡有一座桃心木的長吧台,吧台後面的牆上是同樣長度的鏡面。酒館後部隔出一間小辦公室,米克的槍支、現金和文件都放在那裡,另外還有一張綠皮長沙發,供他打盹睡覺用。辦公室左側留了個小凹間,盡頭掛著了個飛鏢盤,上方是一條剝製的旗魚標本,門開在凹間右邊的牆上,指向洗手間。
我從前門進來,先掃了一眼整個酒館,吧台坐著幾個或萎靡、或亢奮的酒客,有幾張熟面孔,幾張桌子邊坐著其他一些喝酒的人。站在吧台後的伯克面無表情地對我點了點頭,算是打個招呼,安迪則獨自在後面凹間里,身子前傾,手握飛鏢。一名男子剛好從洗手間出來,安迪直起身子,可能是想和他聊幾句,也可能僅僅只是為了避免飛鏢打到他。這個人我好像在哪兒見過,正想搜尋出記憶,但馬上我又看到另一張臉,把我的整個思維扯了過去。
在葛洛根,不會有人到你桌前問你想喝什麼,要酒要飲料你得自己到吧台拿,但店裡還是設了好幾張桌子,現在坐了半滿。其中一張坐了三名西裝革履的男子,其他都是兩個人。米克·巴盧是個惡名昭彰的兇徒,葛洛根是他的老巢,也是這一帶混混們的聚集地,但自從地獄廚房逐漸被稱為克林登後,這個區域慢慢成為中上層住宅區,葛洛根遂也變為這一帶新住戶的聚集中心。他們或者下班後來上一瓶冰鎮啤酒消暑解乏,或者電影散場後停下來喝上最後一杯,為今天畫個完美的句號。另外,對於想找個地方開懷暢飲兼互吐心事的夫妻而言,葛洛根也是個不錯的選擇,或者,像她那樣,不是跟配偶,而是和另外一個人。
她黑了,也瘦了,短髮把她的臉襯得不是那麼漂亮,但顧盼之間還是會閃出迫人的美麗來。她叫莉薩·霍爾茨曼,我認識她時她已結婚。我很不喜歡她的丈夫,但不知道為什麼,後來,她丈夫在打公用電話時被槍殺了,她在衣櫥里找到一個裝滿現金的鐵盒,打電話向我求援,我做了些安排讓她安心保留那筆錢,還解決了她丈夫的謀殺案,並在此過程中莫名其妙地跟她上了床。
事情開始時我仍住西北旅館,後來埃萊娜和我搬到凡登大廈,又過了一年左右我們結了婚,但在這期間我仍不斷地去莉薩家。通常是我先打電話,問她要不要人陪伴,她的答覆永遠是好,永遠歡迎我去,有時,我會好幾個星期不跟她聯絡,時間長得讓我開始相信這段戀情已到此完結,然後忽然有一天,我又莫名地想逃上她的床,我撥了電話,她依然說好,歡迎我去。
一直到我說出實情之前,這件事一點也沒有影響到我和埃萊娜的關係,肯定每位男士都很想知道這怎麼可能,但我說的絕對千真萬確,它像存在於另一個時間和空間一樣。當然,此事離不開性愛,但它不完全是性,沉浸其間的味道比較像酒,事實上,這真的像喝酒,或者應該說對我而言是這樣,進行的方式和遊戲規則就跟喝酒一樣,在我不耐煩此時此地時,我有另一個地方可去。
我和埃萊娜結婚後沒多久——說正確一點,就在我們蜜月旅行期間——埃萊娜清楚讓我知道,她知道我另外有人,而她一點也不在意,埃萊娜說此事時話語十分簡明,她說的是,結了婚並不意味我們得做什麼改變,我們可以完全跟沒結婚時一樣。她表達得非常清晰堅定,也許是多年的執業生涯,讓她對男人有某種奇特的洞察力,不論已婚的還是未婚的。
婚後我仍然去找莉薩,但次數漸稀,最終完全停了,沒有吵鬧,一切都很平靜。那天下午,我在莉薩那套位於五十七街和第十大道交會口、宛如鷹巢俯瞰大地的二十幾樓公寓里,我們喝著咖啡,她告訴我,有點吞吞吐吐,她開始和某人交往,現在還不當真,但往後難說。
然後我們上床,一切正常,沒什麼特別,但感覺很好,然而,在過程中我發現有個想法揮之不去,我一直在想自己他媽的還在這兒幹什麼,我並不認為這有何罪惡可言,我甚至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我更不相信這會傷害誰,埃萊娜不會,莉薩不會,我自己那更不會,但我就是感覺有什麼東西不對勁。
我說了,並沒有太鄭重其事,說我可能有一陣子不會打電話過來了,我得給她一點空間,她的回答也只像隨口就說,這主意可能不錯。
從此我再沒打過電話。
其間我遇到過她兩次,一次在街上,她從阿戈斯蒂諾超級市場買了一車子日用品回家。嗨,好嗎?不錯,你呢?哦,還不是老樣子,忙這忙那。我也一樣。你氣色不錯啊。謝謝,你也是啊。另一次埃萊娜也在場,我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正想擠開一條路。那不是莉薩·霍爾茨曼嗎?是啊,我想是她沒錯。她身邊有人,再婚了是嗎?我不知道。她第一次婚姻實在有點不順,不是嗎?先是流產,接著丈夫又過世,你覺得該打聲招呼嗎?哦,我不知道,她看來和她身旁那傢伙挺親密的,我們是她前一場婚姻中的朋友,下次吧……
但沒有下次,如今,她出現在這裡,葛洛根酒吧。
我正走向吧台,她也正巧抬起頭來,我們視線相遇,她的眼睛亮起來。「馬修,」她開口,揮手示意,「他是弗洛里安。」
就這個名字來說,他的長相平凡了些,年紀約四十上下,淡褐色頭髮,已微微開始謝頂,戴著角質框眼鏡,身穿藍色運動上衣和粗斜紋布襯衫,系著條紋領帶。我注意到他戴著結婚戒指,而她沒戴。
他說聲你好,我也回聲你好,她說了句見到我真開心,我就繼續走到吧台,伯克先給我倒了杯可樂。「他說他一會兒就回來。」伯克告訴我,「他說過你會來。」
「料事如神。」我回答,或者心不在焉是說了些諸如此類的話,沒有真的留意自己具體說了什麼,坐下來啜了口可樂,也沒真的留意我喝了什麼。透過手中玻璃杯的杯緣,我看向自己剛剛駐足的那張桌子,他們兩人都沒朝我這邊看,我注意到他們握著手,或應該說是他握著她手,弗洛里安和莉薩,莉薩和弗洛里安。
我和她一起的日子已經遙遠了,真的,好些年了。
「安迪在後頭。」伯克說。
我點點頭,起身離開吧台,眼角好像瞥見什麼,我一轉身,看到剛才從洗手間出來那個男人,他有一張楔形大臉,高凸的眉毛,寬闊的額頭,長而細的鼻樑,和一張豐潤的嘴巴。我見過他,但卻想不起來他媽的到底是誰。
他幾乎不露痕迹地對我輕輕點點頭,我說不出這是打招呼還是僅僅是目光相遇的簡單禮節,然後他轉身走向酒吧,我則從他身邊閃過直往安迪那兒去,安迪站在白線後面,身子前傾,正瞄準鏢盤。
「老大有事出去了,」他說,「反正等著沒事,要不要來兩盤?」
「不了,」我說,「這隻會讓我覺得自己很蠢。」
「我要是怕覺得自己蠢,那我每天都不用下床了。」
「玩飛鏢呢?或是開車呢?」
「老天,最蠢的莫過於此了,我腦子裡永遠有個聲音在說,『看看你自己,你這獃子,都三十八歲了,你會的就只有飛鏢和開車這兩件事,你還好意思說這是人生嗎,你這超級大笨蛋?』」
他手中飛鏢勁射而出,准準的釘紅心上。「好吧,」他說,「如果你會的真的只有射鏢,那你最好就真的成為一個射鏢高手吧。」
他從鏢盤上把飛鏢抽回來,我問他,「吧台那兒有個傢伙,哦,應該說剛才那兒有個人,一分鐘前,他媽的這傢伙到哪兒去了?」
「你在說誰?」
我走到可從吧台後方鏡子里看清楚每張臉的地方,可就是看不到我要找的人。「跟你年紀差不多,」我說,「也許稍稍年輕一點,寬額頭,尖下巴。」我形容了一下那人的長相,安迪皺著眉搖搖頭。
「毫無印象,」他說,「他現在人不在店裡嗎?」
「沒看到。」
「你說的該不是多爾蒂先生吧?他剛剛在這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