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上周末凱勒住在火車站附近的一家旅館,可是他在費爾斯岬碰到的一個民宿看上去更令人動心,而且肯定更方便。他前一晚已經預訂了一個房間,九點多一點時登記住入。他在街角的公共電話打電話去白原鎮時已經接近午夜了。

「我在巴爾的摩。」他說。

「很好,」她說,「人人都有個地方待。還有既然你在巴爾的摩有事情要做——」

「這個周末沒有。」

「哦?」

「我們的朋友出城了。她在東海岸。」

「我們不全在東海岸嗎?紐約不就在東岸嗎,還有巴爾的摩,還有中間的所有城市?」

那是馬里蘭州的一個地帶,他解釋,是那種類似半島的地方,在奇薩比克灣的另一頭。艾琳·麥克納馬在那裡,會待到星期一早上。

「到時候你則會在一個不通風的老法庭內,」她說,「除非你想讓桃樂賽 老姑媽好好樂一下,告訴她審判已經全部結束了。」

「怎麼可能?昨天早上才開始的呢。」

「總是會有協商認罪的奇蹟呀。這回沒有,嗯?」

「對。」

「那個案子是搶皮包的嗎,凱勒?你確定要讓那個小混蛋受到司法制裁嗎?」

「按規定我不應該討論這個案子的。」

「再說一次,凱勒。」

「電話線路有問題嗎?我剛剛說——」

「我知道你說了什麼。」

「那你幹嗎要求我重複一次?」

「好讓你自己聽聽看。凱勒,想想你剛剛說了什麼,又是跟誰說的。再想想一切你不應該做的事情,包括你這個周末沒有辦法做的那件,只因為某個人去了東海岸。」

「這個警察買了一台錄放機。」他說。

「或許是個好主意,凱勒。那些可憐的傢伙長時間工作,有時還要連值兩班,所以怎麼有時間收看他們喜歡的連續劇呢?唯一的解答就是錄下來,晚一點再看。」

「那是偷來的。」

「被偷了?這表示他必須再去買一台了。希望他上了保險。」

「桃兒,現在很晚了,」他說,「我明天再打電話給你。」

「我不鬧了,」她說,「我保證。那個警察買了一台偷來的錄放機。我想問題是,他買的時候知道那是偷來的嗎?」

「那正是他買的目的。賣給他的人不知道他是警察,結果現在他因為買賣贓物罪而受審。」

「聽起來好像很明顯嘛。」

「如果那個警察講的是實話。」

「你的想法呢?」

「我不曉得,」他說,「我們根本還沒聽到那個警察的證詞。」「還沒?」

「我們幾乎什麼都還沒聽到。兩方律師一直在私下講話,我猜他們大半都是在爭辯該讓陪審團聽到些什麼。那個運作的方式,到頭來最不明白狀況的就是陪審團的人。」

「呃,這就是美式精神。」

「顯然是。法官說我們可以看報紙或看電視,但如果看到任何有關這個案子的,我們就不能看。」

「或是轉檯。」

「對。」

「一個傢伙有一台偷來的錄放機,賣給了警察,我想這不會是第四台《五點現場》的頭條新聞。不過你躲去了巴爾的摩,這樣很安全。或者你想提早回家?」

「我已經預訂了房間,可能就留下來算了。」

「你在那邊待得愈久,就會引起愈多的注意。」

「我如果提早離開那家小旅店,也會引起注意。」

「你住在小旅店裡?」

「某種民宿啦。」

「是不是很別緻?」

「蠻好的,」他說,「我從來不確定『別緻』是什麼意思。」

「那要看你說的時候用什麼音調。我困了,凱勒,我要去睡覺了。」

他掛上電話。他自己也累了,而且民宿里那張有四根柱子和天篷的床很誘人,雖然你一閉上眼睛就看不見天篷和那些柱子了。

別緻。

他猶豫著,然後朝民宿的反方向走去。他沒那麼累,而且次日早晨他想睡多晚都沒關係。所以沒有理由不去「對位法」酒吧喝一杯睡前酒。

星期一午餐時格洛麗亞說,「你知道我怎麼度過周末的嗎?你會覺得我完全瘋了。」

「你從世貿大樓高空彈跳下來?」

「很接近了。我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法庭頻道。」

「高空彈跳比較瘋狂。」

「也比較刺激。我好像過去幾天還沒看夠這些垃圾似的。你知道我在做些什麼嗎?」

「你剛剛才告訴過我。」

「不,我說的是我真正想做的,內心深處的。我好一陣子才恍然大悟。我是蓄意想意外看到我們那件案子的報道。」

「你的意思是,不知不覺的。」

「一開始是不知不覺的,沒錯,然後我就有知有覺了,因為我找到了報道,而且還看了。當然,你知道電視法庭對我們這個案子會花多少時間去報道。這又不是火車大劫案。」她吃了一口菜。「當然他們不會報道太多。我不相信法庭裡面有攝影機,對不對?」

「我沒看到。」

「我回去說我被選上陪審團的時候,我嫂嫂跟我講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或許我會上電視。你知道,如果攝影機掃過陪審團的話。我想照理說是不可以這樣的,但總之誰在乎?你的臉上了幾百個電視屏幕有什麼大不了的?」

「我想那會讓事情變得很真實,」凱勒說,「你會看到哪個女人,她的嬰兒被土狼給吃掉了,一堆記者把麥克風往她臉上湊,問她有什麼感想。」

「而她不會像一般人對記者說去你媽的,而是——」

「她回答了問題,和全世界分擔她的痛苦。人們都以為他們應該這樣。他們以為一旦有機會就要上電視,因為這能確認你的經驗。」

「當—滴—當—當。值得我們深思。可是猜猜怎麼著?你說得沒錯。」

次日她說,「我跟我小叔談到比特納先生,還有他沒法張開眼睛的事情。」

「我沒說他是陪審員,也沒提到他的名字。他說那可能跟比特納先生的病態肥胖有關。」

「病態肥胖?」

「他是民護人員,會講那類用詞。」

那個男人是很胖,凱勒心想。龐大到足以擁有自己的郵政編碼。但其中有什麼病態呢?難道那樣的體重就會讓你老想到沮喪的事情嗎?你會花很多時間去思考要幾個人才能抬得動你的棺材嗎?

「也許他只是累了,」凱勒說,「也許他晚上睡不著,因為他想到要坐在那裡,審判另一個同類,這個沉重的責任把他給壓垮了。」

「或許他只是對那些沉悶的事情感到無聊罷了。真的很無聊,不是嗎?」

「也不是沒有高潮,」他說,「不過太少了,而且間隔好久才出現,其他的一切就好像看著水蒸發似的。」

「而且是在潮濕的天氣里。雙方律師檢查每一件事情,搞到你想尖叫。他們一遍又一遍問著同樣的問題。他們一定以為陪審員們都是白痴。」

「不像在電視上。」

「的確,不然你會把電視關掉。你看,拿《法網遊龍》來說,兩個警察在前三十分鐘裡面逮到犯人,然後一個小時的劇集結束前,演檢察官的山姆·沃特斯頓就會把他送進牢里。我們這個原告要講清那台錄放機的品牌,花的時間還更長。」

「電視法庭還比較逼真點。」

「他們做現場報道時是這樣。其他時候就是播一些新聞的片段而已。而就算是現場報道,他們碰到無聊的部分也會幹脆切到別的畫面。」她攪攪她的冰咖啡。「我猜我們不應該討論這些的。」

「輕鬆一點,」他說,面無表情,「我身上沒裝竊聽器。」

她瞪著他,然後爆笑起來。她的手疊上了他的。

「那個警察是黑人,」他告訴桃兒,「被告則是白人。我想我之前沒提過。」

「你和司法,」她說,「都是色盲。」

「一開始,」他說,「我們都不曉得。我的意思是,我們知道那個被告,因為他就跟他的律師坐在一起,一個中年白人,有那種OTB的臉,戴了頂很爛的假髮,名叫休伯曼。」

「他的假髮有名字?」

「幹嗎,給我上英文課?你明知道我的意思,他名叫休伯曼。」

「我知道假髮是什麼,」她說,「不管有沒有名字,反正我沒看見過好的假髮。可是什麼是OTB臉?Off the books?Oton?」

「場外下注賭馬(off-trck betting),」他說,「那種賭馬人的長相。」

「就是那種一臉『早知道這個那個』後悔來不及的長相。」

「就是那樣。總而言之,我們直到那個警察作證時才看到他,而之前檢方已經提出很多證據了。結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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