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星期天夜裡他很晚才回到紐約。次日早晨八點十五分他來到中央街,進入州最高法院的那棟大樓,把他的傳票拿給警衛看,警衛告訴他怎麼走,同時得通過一個金屬探測器。現在這玩意兒甚至出現在學校,還有很多公共建築。很快的,他心想,連去超級市場都得通過金屬探測器了。

不過或許這是必要的。有小孩會帶槍去上學,還有那些恐怖分子。不過這些金屬探測器只是為難一般守法的公民而已。幾年前有一連串的劫機事件,在此之前你上飛機只是直接走進去,就像上火車或公交車一樣,但之後因為有那些劫機者,機場就會規定你要通過金屬探測器,從此以後像凱勒這樣的一般公民就沒辦法帶槍上飛機了。

好吧,這或許不是個好例子……

他沒帶槍上法院,而是帶了一本書。他沒跟太多人提起他即將要履行擔任陪審員的義務——他並沒有那麼多朋友——但是他告訴了早餐時替他服務的那個咖啡店女侍,還有隔壁大樓的那個門僮,還有一個報攤老闆。他們都告訴他同一件事,而他不得不懷疑報攤的那個人。他是巴基斯坦人,來到這個國家還不到兩年,而他為什麼已經知道去選陪審員時要帶些可以閱讀的東西?這個嘛,凱勒告訴自己,這傢伙是做這行的,他賣閱讀的東西,也許他不時碰到有人來光顧,說他們正要履行擔任陪審員的義務,所以需要些可供閱讀的東西。於是他才知道這個情報,不是嗎?

凱勒買的是本驚悚小說。書里的壞蛋是個恐怖分子,但是金屬探測器沒法對付他,因為他帶的不是槍。他擁有的是足量的新型超級病毒,足以引起瘟疫消滅全紐約,或可能整個國家,還說不定是全世界。這種疾病也特別恐怖,百分之百致命,而且不只讓你死而已。你會七孔流血,甚至連毛孔都會流血,另外你還會痙攣、骨頭髮痛、舌頭腫大、牙齒掉光、手腳變紫、眼睛還會瞎掉,然後你會死,死得很慢、很痛苦。

書中的女主角是個疾病管制局的調查員,長得很美,那是當然的,但她也同時機智、果斷、意志堅強。不過她也不斷在干蠢事,搞得你會想抓住她的肩膀,好好把她給搖醒。

凱勒認為書里的英雄男主角完美得不真實。他的太太原是疾病管制局的科學家,死於一種類似的疾病,是被實驗室中一隻得病的老鼠傳染的。男主角很傷心但很堅毅,獨力撫養他們的小孩,同時為財政部的秘密單位調查案子。他會幫隔壁的老太太整理院子,陪小孩做功課,每個他遇見的女人都渴望跟他上床或照顧他,或兩者皆是。每個人都為他痴狂,除了女主角。

以及凱勒,不過這一點也不稀奇。白衣騎士一向無法吸引凱勒。

整個早上他們都在叫名字,那些人就去不同的房間里,看他們能否被選為陪審員。凱勒沒被叫到名字,於是埋頭專心看那本書。到了午餐時間,他走出法院大樓,下樓梯時一名女子走在他旁邊。「那一定是本好書,」她說,「你好像被深深吸引了。」

「還可以,」他說,「一個瘋子打算散播瘟疫消滅紐約,除非這個女孩找到方法阻止他們。」

「是女人吧。」她說。

要命,他心想。「嗯,她只有六歲,」他說,「所以我想稱之為女孩應該可以接受吧。」

「她只有六歲?」

「快滿七歲了。」

「而全世界的命運都在她手上?」

「這對任何年紀的人來說,都是沉重的負擔,」凱勒說,「不過這是很好的準備。十五年後她可能得坐在陪審團席位,決定一個同類的命運。」

「了不起。」

「就是呀。」

「你喜歡越南菜嗎?下個街區有家餐廳應該不錯。不過法院給的餐廳名單上頭沒列這家店。」

「沒列入名單的餐廳,」他說,「禁止陪審員進入。我們去冒險探探看吧。」

到了三點法院讓他們都回家,四點前他打了電話給桃兒。「我帶了本書去看,」他告訴她,「而且吃了一頓不錯的午餐,是越南菜。」

「小心,凱勒。接下來你就想搬去越南住了。」

「我可能只需要再花兩天在這事情上頭。他們正在選陪審團,如果你三天內沒被選上,就很有可能讓你回家了。」

「那就不要被選上。」

「到目前為止還好,」他說,「我們都坐在陪審團室,每隔一陣子他們就會叫一群人的名字,挑出幸運的勝利者去法院。」

「那些就是陪審團?」

「他們要通過預先甄選,雙方律師會問他們一些問題,等挑足十二個陪審員和兩個候補為止。然後他們再把其他人丟回池塘里。」

「你就是這樣嗎?」

「我一早上連陪審團室都沒離開過,」他說,「到了下午我被送進一個法庭,結果他們才發現讓我進去之前,就已經選好十四個人。」

「所以他們又把你扔回池塘里。」

「所以我就拚命滑水,讓我的頭保持在水面上,然後他們就解散讓我們回家了。我想我大概根本選不上陪審員,不過由不得我。得看那些律師的意思。」

「這個想法不好喲,」她說,「如果你想摧毀一個制度,把事情都留給律師去辦就好。凱勒,我想你該做的,就是事先做點準備工作。」

「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應該可以避免被選上。有個詞兒我想說,但到底是什麼?」

「淘汰。」

「就是這個詞兒。你可以設法讓自己一定不會被選上。他們問你對死刑有什麼看法時,你就說你明確反對死刑,就你的看法,那只是一種司法謀殺。那麼檢察官就會趕緊把你踢出去,速度快得你屁股上都還有鞋印。」

「好聰明。」他說。

「事實上這招太明顯了,凱勒。可是行得通。再兩天就行,嗯?」

「他們是這麼告訴我的。」

「再一天。」凱勒說。

星期二早上,他和前一天的午餐同伴交換點頭和微笑,然後等午餐時間再度到來,他們下樓梯時又交談起來。兩人都沒有提議,直接就走到「西貢之珠」,挑了前一天坐過的位置。「除非我們中了樂透彩券吧。」格洛麗亞說。那是她的名字,格洛麗亞·丹東。她比凱勒小几歲,一頭短黑髮,笑時嘴巴歪向一邊。她在中城一家律師事務所當法務秘書。(「可是他們從不出庭,」她透露,「他們是做法人不動產的,清算時代表放款方。」)她跟先生住在茵伍德,她先生是個會計師,替世界金融中心工作。(「全國四大會計事務所之一。他剛去時這家公司是全國八大,然後是六大,現在數最減少到四了。他們持續前進,很快就會變成兩大巨頭之一,我猜想,但那跟傑瑞無關。他只是去辦公室處理他桌上的事情而已。」)凱勒不懂她講的那些。他只知道「十大」是一個大學美式撖欖球的分區聯盟,但她講的那幾大應該是指別的。他猜想自己不需要知道更多。

「中樂透彩券,」他說,「是幾率的問題,沒錯。但想想如果中獎能得到多少錢。」

「我們有可能碰到一個有趣的案子。一定比我在辦公室碰到的那些強。而且我來這裡又不用花錢。公司會付我薪水。」

「而紐約市政府會付我錢。」凱勒說。

「是啊,一天四十塊錢。這種價碼會讓你以為大家都要搶著去當陪審員呢。你現在退休太年輕了。」

「人事精簡,」他說,「我的工作沒了,遣散費又蠻好的,而且我有存款。偶爾還會接點特約案子來做。」

回法院的路上,她問他那本書好看嗎。「還可以,」他說,「我昨天晚上得忍著不要看完。」

「她其實不是六歲,對吧?」

「三十四五歲。」

「你這聰明的混蛋。當然我也是個聰明的混蛋,聽你說女主角是女孩,就忍不住戳你。我希望我能選上陪審員。」

「真的?」

「有何不可?我樂在其中。」

星期三下午他打電話給桃兒。「他們提早讓你回家了,」她說,「我想這表示戰爭對你來說結束了。」

「我選上陪審團了。」

「你在開玩笑,」她說,「你有告訴他們你對死刑的看法嗎?」

「他們沒問,」他說,「我想如果碰到哪個小鬼搶了某個女人的皮包,他們就不會太在乎你對死刑的看法了。」

「小混蛋去搶女人的皮包,他當然是活得不耐煩了。這是他們找你去陪審的案子嗎?搶皮包?」

「不。我想是牽涉到偷東西的。挑陪審員時,被告從頭到尾都坐在那裡,他看起來太老也跑得太慢,沒法搶皮包。等明天聽了開審陳述時,我就可以知道更多了。」

「你會好奇得整夜睡不著。」

「我會整夜睡不著看完那本書。」

「有關瘟疫那本?我還以為你要留著在法庭上看。」

「一旦你在陪審團,」他說,「他們就不准你看書了。你得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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