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他的名字是路易·邁納特,綽號『有何不可』,」他告訴桃兒,「屍體身上沒有身份證明,但警方有他的指紋檔案。他被逮捕過十兒次,罪名從小竊案到開空頭支票。」

「嗯,你本來想不通,什麼樣的人會去偷別人的雨衣。結果原來是個小流氓。」

「有人用0.22朝他的頭開了兩槍。」

「從數學上看,相當於用0.44開一槍。」

「夠讓他送命了。我猜手槍裝了消音器,不過也無法證實。邁納特走進波士頓公園,有個人一直等到附近沒人——那種天氣不會太難,然後那人走近他,朝他開槍,然後走掉。」

「兇手一定是個治安委員會的委員啦,」桃兒說,「一看到有人偷雨衣,他就要報仇。拍電影可以找查理斯·布朗演他。」

「你對我們的客戶有什麼了解,桃兒?」

「我沒辦法相信這會是他派人乾的。我就是沒辦法。」

「事情一定是這樣,」他說,「某個人在監視埃克塞特街。事實上……」

「怎麼?」

「當時有輛計程車開過來,就在那棟公寓門口放一個男人下來。我原先還以為就是他,叫什麼名字來著,舍諾爾。倒不是長得像,可是我在街對面從背後看過去,看他對著那棟公寓看了好一會兒。可是後來他就走掉了,只不過他可能只是走得遠一點,在那邊等著。」

「看著你進去又出來。」

「穿著我的漂亮綠大衣。然後他跟蹤我到吃午餐的地方,我離開時他又跟上,只不過這回他跟蹤的人不是我。」

「是路易·邁納特。」

「他穿著我的大衣,在那種天氣里,雨下得那麼大,他沒辦法好好看清我的臉,只能認我的大衣。他盯著那件大衣。邁納特走到波士頓公園,兇手也跟著他,等時機到了……」

「砰砰。」

「或噗噗,如果他用了消音器的話。」

「誰知道你會去埃克塞特街?答案:那個客戶。可是我還是不敢相信。」

「警察相信。」

「什麼?」

「我們已經知道邁納特的大衣是什麼顏色。那要不要猜猜看,他大衣裡面有什麼?」

「鑰匙和刀子。」

「是拆信刀。」

「隨便啦。我都忘了這回事了,凱勒。警方把兩件事兜到一起了嗎?」

「嗯,怎麼可能忽略呢?一名男子被刀刺死,而另一名男子被發現死在不到一英里以外的地方,口袋裡面還有把拆信刀?警方也發現刀子上頭有血液反應。」

「我還以為你擦過了。」

「我是擦過了,可是沒送到洗車機器裡頭去洗。警方發現了上頭有血跡,或許不夠做DNA比對,不過可以驗出血型,跟舍諾爾的血型一樣。」

「而且傷門跟那把拆信刀符合。」

「對。而且鑰匙也符合那兩道鎖。」

她緩緩地點頭。「很容易就可以重建現場。邁納特這回升級干大票的,去當殺手,在埃克塞特街把舍諾爾送上西天,然後赴約去波士頓公園拿錢。結果錢沒拿到,卻吃了兩顆子彈,砰砰或噗噗,因為死人不會泄密。」

「警方就認為是這樣。」

「可是我們比警方更清楚怎麼問事,對不對,凱勒?邁納特對著那件別人的雨衣說『有何不可』,順手拿走了,結果害自己被誤殺。殺他的人是我們客戶派來的。」

「你剛剛才說你不敢相信的。」

「哎,凱勒,你說我還有其他選擇嗎?我非得相信不可,不管我願不願意。」

「那倒不見得。」

「我大半夜沒睡,」他說,「在想事情。你還記得路易斯維爾嗎?」

「我還記得路易斯維爾嗎?好像我會忘記似的。牧草的芬芳,冰凍玻璃高杯里冰鎮薄荷藥酒的滋味。丘吉爾坪 賽馬場里擁擠的看台,眾多賽馬雷霆奔騰在跑道上。凱勒,我從沒去過路易斯維爾,所以能記得什麼?」

「你懂我的意思啦。」

「你去那兒旅行,那回你有一種不好的感覺。然後有個老公一路跟蹤他紅杏出牆的老婆到你住的汽車旅館裡,在你原來住的房間內殺了她和她的情夫。」

「用0.22子彈朝兩個人腦袋瓜各開兩槍,送他們上西天。」

「耶穌基督啊,可是警方抓了那個老公,還記得嗎?」

「不是他乾的。」

「你確定嗎?」

「警方確定,」他告訴她,「他有不在場證明。」

「警方還有其他嫌疑犯嗎?」

「我不認為他們會多認真去找,」他說,「因為他們還是認為是那個老公幹的。他們認為是他設計的,雖然他看上去不像是那種會殺掉兩個人的類型。但警方認為他雇了人跟蹤那個老婆,然後殺掉。因為看起來就像是職業殺手乾的。」

「頭上中了兩槍,限時搶答開始,滴答滴答滴答。」

「鐘聲響起了 ,對不對?」

「叮噹個屁。一整個鐘琴敲得可響了。拜託給我一點時間好不好?還有把那該死的玩意兒給關了,吵得我都沒法思考了。」

電視機的聲音關掉了,就跟她平常一樣,但他明白桃兒的意思。他按了電源鈕,熒光屏暗了下來。

過了好一會兒,她說,「不是路易斯維爾的那個客戶,也不是波士頓的客戶,是另有其人沖著你來的。」

「只有這樣才講得通。」

「我只能想到這個解釋,凱勒。不可能是什麼復仇天使,要替舍諾爾或替路易斯維爾那個誰報仇。」

「赫什霍恩。」

「隨便啦。在波士頓,那個傢伙盯上你,等著你把差事幹完,然後他就採取行動。他才不在乎舍諾爾被殺了,他只是為了要幹掉你。」

「而在路易斯維爾……」

「在路易斯維爾,他一定是監視著赫什霍恩的房子。你在那個車庫裡面讓他一氧化碳中毒之後,那個人就跟著你回到汽車旅館,然後——」

「然後?」

「講不通喔?他不可能跟蹤你到那個房間,因為你十二個小時前已經退房了。」

「繼續講下去,桃兒。」

「跟你說,如果我有張地圖和一把手電筒,事情會容易點。現在我眼前一片黑暗。如果他進錯房間,就是你原來住的那個,那是因為他原先知道你住哪裡。你幹掉赫什霍恩之前,他就知道你住在哪間了。」

「答對了!」

「肯定不是那個客戶,」她說,「因為他怎麼知道你會去住哪間?他甚至不曉得你在哪裡。凱勒,我推理到這裡就撞牆了。幫點忙吧好不好?」

「還記得那個醉鬼嗎?」

「他在找他的朋友,對不對?他的朋友叫什麼來著?」

「叫什麼有差別嗎?」

「沒差別,不管了。」

「叫羅夫,如果有差別的話,但是——」

「哪有什麼差別?他根本不存在,對不對?我的意思是根本沒有羅夫這個人。但顯然那個醉鬼存在,只不過我不認為他真喝醉了。」

「或許吧。」

「他已經知道你在哪個房間,他是怎麼知道的?你沒從房間里打電話出去吧?」

「我想沒有。就算我用過房間里的電話,那也是他來敲我門之後很久的事情了。」

「你在那個汽車旅館沒用真名登記吧?」

「當然,那還用說。」

「那他一定是從機場開始盯上你。或者在你車上裝了導航追蹤器,可是車子是客戶提供的,而我們已經確定不是那個客戶乾的。所以另有其人知道你來了,或者是,老天,從紐約就開始跟蹤你——有可能嗎?」

「不可能。」

「你確定?」

「夠確定了。好吧,我想我知道是誰了。」

「天老爺,是誰?」

「我們先回到路易斯維爾。我下了飛機,機場有個人在等我。」

「跟事先講好的一樣。」

「跟事先講好的一樣,然後還有另外一個傢伙,拿著個我看不懂的牌子。我走向他,幾乎走到他眼前了,想搞懂他那張牌子上到底寫著什麼。」

「就是那個傢伙嗎?」

「我覺得是這樣。」

「因為他不會拼字?」

「因為他根本沒在等人,除非我也算在內。你想想,桃兒,他一定不知道我是誰。」

「那他怎麼辦?隨便亂挑幾個人來殺掉?」

「他知道我是殺手,」他說,「但不知道我是誰。如果他知道我的名字和地址,他就不必全國跑來跑去追在我後頭。何苦在我工作而且很警戒的時候跟蹤我呢?不工作時我做些什麼?看看電影、散散步、出門吃個飯。」

「也許他想追求挑戰。」

「不,」他說,「我想不是。我想他認得出那個跟我碰面的傢伙,看到就認得出來,而且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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